葛洲坝国际广场怎么样:“被精神病”背后的影子规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0:14:35

“被精神病”背后的影子规则

一个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利用“精神病”角色来保护自己或打击异己的事件的社会,肯定不是一个健全的社会

王 宁 《 人民论坛 》()

    湖北十堰网友彭宝泉,因拍摄了几张群众上访的照片,被派出所送进当地精神病医院、河南漯河上访农民徐林东被强行送到精神病院关了6年、江苏的朱金红女士被疑为谋财的母亲唐美兰强送到医院强制治疗……近年来,类似的事件接连发生,照此下去,每个人都随时有可能“被精神病”的危险。

    谁赋予了精神病诸多“角色” 

    按常理来说,把精神病人关进精神病院,是一件技术层面的事情,即是说,通过医生的技术诊断来判断一个人是否真的患上了精神病,以及是否需要关进精神病院进行治疗和控制。但是,由于精神病人具有法律意义和伦理意义上的免责“特权”,精神病角色客观上存在被利用的可能。例如,“装疯卖傻”说的就是当事人主动利用精神病人的角色来为自己开脱罪责或换取人生安全的策略。在这里,“精神病”是一个迷惑人的假面具,一种类似于动物保护色之类的东西。

    精神病人之所以具有免责特权,是因为精神病人不具有正常的心智。在此意义上,“精神病”就是一个“标签”,一个“污名”,一旦某人被判定为精神病人,被贴上了“精神不正常”的标签,就被归于另类。精神病人的这种污名特征也存在被利用的可能。例如,把正常人当作疯子关进精神病院,就是对异己实施打击报复或消除异己威胁的“高明”手段。

    不论是“主动精神病”(装疯卖傻)还是“被精神病”(被迫害),均是一种制度扭曲条件下的权谋与策略。显然,精神病角色的判定与控制,不仅是一个技术层面的事情,而且是一个制度层面的事情。一个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利用“精神病”角色来保护自己或打击异己的事件的社会,肯定不是一个健全的社会。很显然,“主动精神病”与“被精神病”现象的意义,不在于精神病本身的判定与控制的技术,而在于它们折射了我们这个社会的更深、更广层面的问题。那么,我们的社会哪里出了问题,以致“精神病”角色被频繁地加以策略性地利用?

    一般来说,“被精神病”的情况多过“主动精神病”的情况。原因很简单,除非万不得已,一般人不会轻易去装扮疯子来逃避威胁,因为装疯卖傻的成本实在太大。而“被精神病”则是一种迫害与打击策略,对阴谋家来说,玩起来轻车熟路。因此,接下来笔者只讨论“被精神病”的情况。

    把精神正常的异己或威胁性对手当作疯子而关进精神病院,是一种消除威胁的手段,是一种对威胁性对手进行精神施害的阴谋,是违背法律与人权、践踏人身自由的黑社会行为。当公权部门采取这种策略,其负面后果就更加严重。“被精神病”涉及施害者的行为谋略。而任何谋略,都可分为合法与非法两类。“被精神病”所涉及的正是非法谋略。非法谋略能够存在,说明我们的社会秩序还存在漏洞,以致让这种非法谋略获得生存的足够土壤。

    违法谋略钻了制度或规则的空子 

    发达国家不同于不发达国家的一个地方,在于:它只有一套规则,而没有另外一套用来肢解该套规则的影子规则(潜规则);发达国家的规则体系具有很强的刚性,得到普遍遵守,之所以如此,是由于这些规则体系是社会共同意志的产物,得到严格实施,并内化为人们的习惯。欠发达国家之所以欠发达,原因很多,其中一个原因在于,它的规则体系不是社会共同意志的体现,因此得不到普遍遵守,或者说,要使人们遵守这些规则,常常要付出超常的规则实施成本;相应地,影子规则(潜规则)或违法谋略(阴谋)常常被一些人们用来肢解正式规则。当采纳影子规则或违规谋略不受惩罚,就等于变相鼓励人们采用影子规则与违法谋略。其结果是,社会陷入无序状态,丛林法则与违法谋略获得存在的土壤。而“被精神病”就是一种丛林法则与违法谋略获得生存空间的结果。

    杜绝“被精神病”现象的出现,仅仅从修修补补的微观技术环节着手是不够的,而必须从宏观制度着眼。所谓制度,按照制度经济学家诺斯的说法,就是博弈规则,包括正式与非正式规则。社会要有序,必须做到各种规则能在最大程度上被普遍遵守,为此,必须让大众参与到各种规则的制定过程中来,使规则成为体现社会共同意志的产物。同时,各种规则之间要兼容与配套,既要避免规则与规则之间的冲突与相克,又要防止制度之间出现真空,避免给违法谋略留下制度缝隙。权谋者之所以可以用“精神病人”的标签来打击异己,就是因为这种违法谋略可以在达成自己的目的以后不受惩罚,即违法谋略钻了制度或规则的空子。

    在现实生活中,最容易“被精神病”的群体往往是那些矢志不渝的上访者。他们给一些基层政府官员带来无尽的“麻烦”。当这些“麻烦”让这些官员忍无可忍的时候,个别官员就产生了把这些上访者当作疯子关进精神病院的动机。可见,“被精神病”现象的出现,与我们的利益申诉渠道有限和社会冲突的化解机制不健全有关。引人深思的是,官民矛盾为何会走入无法化解的“死结”,以致官员会采用把这些“一根筋”的上访者关进精神病院的手段来处理这些“死结”。

    就上访问题而形成的“被精神病”现象来说,问题的症结还在于,权大于法的情况还时有存在。权往往与谋联系在一起,如果权谋可以超越法律,或者可以隐蔽地操纵法律的判决,那么,运用权势与权谋把那些“一根筋”的上访者当作精神病人关起来,就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

    转型社会出现制度缝隙是难免的,这意味着“被精神病”还可能会继续出现。但一个社会要进步,就必须从这些负面事件中吸取教训,必须不断从错误中学习,修补制度的缝隙,促进制度的完善。但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如何做”,而在于我们是否“愿意做”,因为每一步改革,都涉及利益的调整。当一些人的既定的利益要被割舍的时候,他们明明知道这样做对社会的整体与长远利益有好处,但他们并不愿意,原因无他,就是因为自己的利益要紧。

    (作者为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