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洲坝国际广场11栋:没有个人住房的人不应该缴纳调节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0:41:59
  没有个人住房的人不应该缴纳调节税
资料:
据新华社电 全国两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1年2月27日上午来到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与网友在线交流。很多网友对总理说出了自己的心声。


  中国移动手机尾号5187:我是一个出租车司机,每月收入就2300多元,刚好过了个税起征点,我认为起征点太低了,现在工薪阶层成了中国纳税大户,这不公平,应该收入多的多纳税、收入少的少纳税甚至不交税,希望政府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温家宝总理:我明确地告诉你,这已经列入国务院的议事日程,礼拜三就讨论。我们将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国务院讨论决定以后,将报人大批准。这条措施出来以后,会使整个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受益,无论是工人还是干部,我以为是最直接也是最简便的方法。这是我们今年给老百姓办的第一件实事。


 


这是百姓们的美好“愿望”

 

月收入10000以下的就别再缴纳什么个人收入调节税了



  个税,即个人收入调节税(原个人收入所得税)


  我是个小小草民,讲不出什么大道理,只知道每个月生拿2500元薪水在大城市中生活是入不敷出的,不过,在这种情况下,我却还要向国家纳税。那个税好像叫做个人收入调节税。让我想不明白的是——像我这样一个连日常开销都无法应付的人,为什么还要被调节?个人收入调节税的起征点为什么那么低?我究竟要被调节到什么程度,才算得上是对得起国家呢?当然,我是爱国的,但前提是——我得活下去,不然,连命都没有了,又能拿什么来爱呢?还是请国家先来爱爱我吧……


  好在,国家还是“爱我”的,所以体察民声民情的温家宝总理终于决定把上调个人收入调节税这个议案,提交到人民代表大会上去,让“人民”来决定老百姓每个月要不要纳税,要“被调节”多少税。我也是人民之一,所以,我的看法是——月收入在10000元以下的人,就别再纳什么调节税了,给老百姓们多留点买房子的钱吧。假如一定要缴纳,那么是否可以等80%的民众都有了自己的家以后再缴纳呢?作为一个GDP在世界上占第二位的社会主义国家,80%的人有自己的住房,这个要求应该不算太过分吧?可惜,我不是人大代表,草民代表不了人民……


  有房的人纳税,无房的人存钱买房,这才能算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个人收入调节税。现在的国家不缺钱,仅去年国家就因为卖地收入了2万亿元,还有4万个亿要计划“突击”花掉(据说是为了拉动内需)。与其让这笔“突击”要花掉的钱亏损在各个海外投资市场,或是浪费在各种豆腐渣工程中,更有甚者是资金在各级下放的过程被“少数”腐败官员层层“清点”,中饱私囊……那么还真不如把这些钱回馈给老百姓来得好。


  大大提高个税的征收点,少收老百姓点税吧,老百姓赚得不多,活得不容易……


  百姓富裕了,在世界各地“行走江湖”才会倍有面子,才会真正体会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建设祖国这个自己的家园时才会更有干劲。等到我这个国家主人之一将来真的有钱了,那么,将来我每顿早饭就要买两碗豆浆,我喝一碗,倒一碗;我还要买两套房子,我住一套,空一套;我更要为国家上两份税——我交一份,捐一份……


  当然,这事咱小老百姓说了不算,温总理和政府也“说了不算”,得由老百姓“选”出来的“人民代表大会”说了才算……


  期待人民代表大会的英明决定!


  (网友自述,散人整理)



  个人收入调节税的计算方式


  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税起征点原来是1600,现在是2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20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扣除标准:2008年3月份起,个税按2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 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