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花时节又逢君txt微盘:《政治常识》重点知识整理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2:37:41
《政治常识》重点知识整理
考点一、我国的国家制度
一、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
1、国家性质和国家职能
(1)国家具有主权属性、阶级属性和社会属性,其中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2)国体即国家的阶级性,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国家的性质。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中,实行为哪个阶级服务的政策,是判断国家性质的根本标志。
(3)民主与专政
①民主是指在一定的阶级的范围内,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它总是属于统治阶级的,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
②民主与专政的关系
关系
民主
专政
区别
适用范围不同
只适用于统治阶级和人民内部
适用于被统治阶级和敌对力量
实施方式不同
以政治权利平等实现,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基本特征
以国家力量的强制为实施特征
功能不同
是为了实现统治阶级和人民的意志和要求,更加有效地管理国家。
是为了巩固特定的国家政权,以保证社会政治秩序的稳定。
联系
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社会政治基础,专政是民主的政治保障。
(4)国家职能
①国家性质(国体)和国家职能的辩证关系
国家的性质决定国家职能,国家职能反映国家性质。
核心提示:国家的各种职能都是由国家的性质决定的,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
②国家具有对内外职能(包括“政治统治职能—即维护阶级统治和政治稳定”、“社会管理职能—即国家对社会的经济和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对外职能(包括“保卫职能和交往职能”)
2、我国的国家性质
(1)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国家根本大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明确规定。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与特点
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是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因此,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3)在我国,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不仅表现在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而且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中国公民平等地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人民民主的真实性,不仅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法律、制度和物质的保障,而且表现在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日益得到充分的实现。
(4)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正义的事情(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①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我国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已经被写入我国宪法。
②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只有充分发扬民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才能调动人民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打击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③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新的历史时期有了新的要求: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依法治国;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
3、我国的国家职能
(1)我国的国家职能和我国的国家性质(国体)的关系
我国各种国家职能都是由我国国家性质决定的,反映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
核心提示:回答我国国家职能有关问题时,一定要想到它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的,是为人民利益服务的。
(2)我国的对内职能
第一,政治职能。即国家维护政治统治和政治稳定的职能。内容包括:实施专政职能和保卫民主职能;同时也包括国家致力于民主政治建设,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维护人民的民主权利。
第二,经济职能。即国家组织经济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高生产力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职能。内容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第三,文化职能。即国家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职能。内容包括:一是致力于提高全民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二是发展教、科、文、卫、体等各项事业。
第四,搞好社会公共服务。即国家为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职能。主要是建设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
核心提示:①要区分国家职能与党的领导。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后者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党的领导不能说行使某某职能。②国家机构是国家职能的载体,要掌握国家职能与国家机构的关系;不要把国家机构理解成政府。③我国国家机构的改革,特别是撤销某些机构等,不是削弱国家职能,而是为了更好地行使国家职能。
(3)我国的对外职能
第一,防御外部敌人的侵犯和颠覆,捍卫国家的主权和领土的完整(保卫职能)。
第二,发展国际交流和合作,创造有利于我国发展的国际环境(交往职能)。
第三,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积极发挥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作用。
核心提示:我国对内和对外职能都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为人民的利益服务的。
4、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1)必要性和重要性
①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重要目标。
②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
③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文化、教育的发展水平还比较低,民主程度还不够高。
★(2)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新课标)
我国人民在政治生活中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是因为有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的保障。
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主要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的,是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中国共产党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对实现人民民主具有决定意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3)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新课标)
①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
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③坚持民主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即真实性内容与多样性形式的统一,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④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原则和活动方式。
(4)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①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②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不能照搬西方政治体制的模式;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
★5、我国政府关于人权问题的观点
①生存权、发展权是根本和重要的人权。
②保护和促进人权,必须从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这个环节入手。
③实现人权的根本途径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④国家主权是一国人民充分享受人权的前提和保障。
二、我国的政体——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1)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
(2)国体和政体的关系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
(3)政体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由于历史条件、阶级力量对比、传统习惯、国际环境的不同,在相同阶级掌握政权的条件下也会采用不同的政权组织形式。
(4)当代国家政体的基本类型—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
①君主立宪制在当代主要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形式;英国是典型。
②民主共和制分为议会制和总统制民主共和制;总统制民主共和制的典型国家是美国。
③社会主义国家的政体是民主共和制政体。
政体基本类型
内容
君主立宪
民主共和制
议会制君主制
议会制
总统制
国家元首产生方式及职权不同
世袭、象征性、无实权
选举、虚位、无实权
选举、有实权
国家权力中心不同
议     会
总  统
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关系不同
监督与被监督
(议会产生政府)
相互对立、相互斗争
议会产生方式及职能
选举、立法、组织、监督权,财产决定权。
选举、立法、监督权
典型国家
英、泰、比、西、瑞典、挪威等
意、德、芬、奥地利、印度、新加坡
美国、墨、巴西、阿根廷、埃及、印尼
议会制共和制与总统制共和制的比较
(1)不同点:第一,元首产生办法不同。在议会制共和制下,国家元首由议会选举产生;在总统制共和制下,总统由选民选举产生。第二,元首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上表)。第三,元首、议会、政府(内阁)三者之间的关系不同。在议会制共和制下,政府(内阁)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来组织,政府及其阁员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政府就得辞职或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如果新议会仍然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政府必须总辞职。在总统制共和制下,政府由当选的总统组织,政府及其阁员对总统负责,不对议会负责。总统不向议会负责,也不能解散议会,议会也不能以不信任案迫使总统辞职,只能在总统或政府成员有违法行为时提出弹劾。
(2)共同点:第一,两者都是资本主义民主共和制。第二,两者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都是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
2、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一)宪法对我国政体的规定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说明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1)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它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地方一切重大事务;国家的行政、审判和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职权是: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②地方各级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其职权是:它是本行政区域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③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一起构成了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完整体系。
(2)我国人大的性质:是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三)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1)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法律地位
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是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2)人大代表与人民的关系
人大代表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要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
(3)人民代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①权利: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在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人大代表享有审议各项议案权,表决各项决定权,提案权,质询权,发言、表决免责权。
②义务: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接受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核心提示:人大代表只能代表人民,不能代表政党或民族;人大代表只能参加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一般人民群众不能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在我国,同人民民主专政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政体),就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的原则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的最重要特点,就是实行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①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在人民代表大会的活动中,法律的制定和重大问题的决策,由人大代表充分讨论,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对违反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或不称职的代表,人民有权依照法律程序予以罢免。
②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但它所决定的事情不是自己直接去办,而是由国家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去贯彻执行。国家的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③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综上所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政治制度。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立其他有关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
★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这一制度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宗旨,真正保障了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显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鲜明的特点。
实践证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是中国人民奋斗的成果和历史的选择,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好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绝不能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模式。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①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②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③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它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④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三、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1、国家形式及其类型
(1)含义: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之间相互关系的构成模式。
(2)类型:包括单一制和复合制两大类型(略)
2、我国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1)从构成上讲:是由若干行政区域组成的统一的主权国家。
(2)从特点上讲:①从法律体系看:全国只有一部宪法;②从国家机构的组成看:全国只有一个制定法律的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只有一个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③从公民的国籍看:公民只有一种国籍;④从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划分看:各地方行政区域设立的地方政权在中央政权的统一领导下行使其职权;⑤从对外关系看: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3、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1)“一国两制”提出的历史背景和主要依据
①历史背景:由于香港、澳门的被占领,台湾被人为地分离,中华民族面临着实现祖国统一的重任。
②主要依据:第一,实事求是原则。第二,国家主权原则。国家主权要始终放在第一位。第三,和平共处原则。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
(2)“一国两制”的含义、主要内容和意义
①含义:是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留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
②主要内容:第一,前提和基础是“一国”,即一个中国。第二,两种制度并存,国家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制度。第三,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③意义:有利于实现祖国的统一;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稳定、繁荣与发展。
(3)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
①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要遵循“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牢牢地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②“一国两制”是两岸统一的最佳方式。
③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完成祖国的统一大业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历史必然。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祖国分离出去。我们完全有能力制止任何“台独”分裂图谋。
四、我国的国家机构
1、国家机构和国家性质、国家职能的关系
①国家性质决定国家机构的性质。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利益的捍卫者和执行者。
②国家职能决定国家机构的设置,是国家机构设置的主要依据。国家机构是国家职能的物质载体。国家机构的设置会随着国家职能的改变而调整。
核心提示:可以用该原理说明我国国家机构的调整等问题;国家机构的活动是国家职能的体现而不是党的领导,但是我国国家机构要坚持党的领导。
2、我国中央国家机关的职权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2)国家主席是我国重要的国家机关。①国家主席不单独决定国家的重大事务,而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定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②职权:颁布法律权、发布命令权、任免权、荣誉授予权、外交权。
(3)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①负责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和决议的有关行政工作部分。②职能: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主要行使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能;同时领导各部、各委员会、各直属机构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4)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属于司法机关体系。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均不得干涉。
(5)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国家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6)中央军事委员会是我国最高的军事领导机关,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3、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新课标)
(1)政府的职能:管理与服务
我国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其基本职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政府担负着保卫国家的独立与主权,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及各种合法权益,保护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保障人民民主,协调人民内部矛盾,惩治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等职能。
②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在经济建设中负有重要职能,主要是进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高生产力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
③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职能。一方面,政府宣传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引导人民抵制各种错误和腐朽思想的影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另一方面,政府组织和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努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
④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政府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中,提供公共服务。例如,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卫生设施等方面的建设;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控制人口增长,促进优生优育;优化生态环境,防治污染;等等。
政府承担重要的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包办一切。我国正在建设服务型政府,其根本目的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2)政府的责任:对人民负责
①必要性:我国政府的性质是人民意旨的执行者和人民利益的捍卫者,宗旨是为人民服务,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对人民负责。
②怎样做到:第一,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第二,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第三,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3)政府的权力:依法行政
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由法律授予,行使行政权力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这就是依法行政。政府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对人民负责的原则。
①政府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政府依法行政,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威;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②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要做到: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4)权力的行使:需要监督
①必要性: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需要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是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这个机制,一靠民主,二靠法制,二者缺一不可。
②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社会与公民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
③重要性:政府接受监督是坚持依法行政、做好工作的必要保证。政府只有接受监督,才能提高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才能防止滥用权力,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保证清正廉洁;才能更好地合民意、集民智、聚民心,作出正确的决策;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造福于人民,从而建立起一个具有权威和公信力的政府。
(5)政府的权威:来源及树立
(1)政府的权威从何而来
政府的权威,是指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得到人民认同的威望和公信力。
从根本上讲,一个政府能否具有这种权威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我国政府的权威是如何体现出来的呢?有权威的政府必定是依法行政的政府,它会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从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权威的政府必定是廉洁、高效、团结合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它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享有声望;有权威的政府必定是讲信誉的政府,有令必行,有禁则止,它得到人民的自觉认可和拥护;有权威的政府对经济发展、政治文明、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都会有促进作用。
政府的管理和服务是否被人民自觉地认可和接受,这是区别有权威与无权威的政府的标志。
(2)政府权威的树立
政府的权威是通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决策的科学性、依法行政的态度和能力、履行职责的效果以及政府工作人员的道德形象等树立起来的。
政府树立权威,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①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审慎用权,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与人民群众保持和谐关系。②政府切实履行有效管理社会、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的职能,树立起高效、廉洁和负责任的政府形象。③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有良好的业绩。政府工作人员应成为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脚踏实地不断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利益。④政府工作人员要重品行、作表率,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他们应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
4、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树立民主意识)
(略。参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2)对人民负责原则(树立公仆意识)
(略。参考3(2))
(3)依法治国原则(树立法治观念)
①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②依法治国的本质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
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在于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④在我国,一切国家机关都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组织和建立起来的,宪法和法律是国家机关存在的依据,也是其行使权力的依据。
⑤要求:立法机关要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制定法律,确保国家各项事业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司法机关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时对司法机关的最基本要求。
五、我国公民和国家的关系
1、公民和国家的关系
公民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就是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一方面国家要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另一方面公民有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
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1)公民的政治权利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公民基本的政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②政治自由权。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
③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
(2)公民的政治义务
①要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②遵守宪法和法律;③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④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核心提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政治权利;政治自由权是民主政治的基础。
★3、正确对待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公民政治参与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正确对待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公民政治参与)必须做到:①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②坚持公民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③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核心提示:法律面前的平等是指:权利、义务和适用法律的平等;侵害国家或公民利益的行为都违背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
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突出任何公民不得侵害国家利益,如领导干部的腐败行为;破坏公共设施行为;分裂国家、出卖国家机密行为等。
★4、公民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新课标)
(1)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2)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3)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4)关注我国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生活在当代社会的中国人,都应该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念。这即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应有之义,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只有广泛发扬民主,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才能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使整个社会充满生机和活力。
★5、公民有序与无序的政治参与(新课标)
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依法有序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
有序的与无序的政治参与,区别就在于:是否遵循法律、规则、程序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否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是否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就能确保有序地参与;脱离党的领导,不遵守法律规则、不遵循程序和要求,必然导致无序的局面。
能否有序的政治参与.决定着我们能否真正地享受民主生活,这也是对我们政治素养的检验。
考点二、我国的政党和政党制度
一、政党与政权
1、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
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它的宗旨。
2、党在我国的地位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坚持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
①从根本上说,这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和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的。
②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才能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4、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1)领导方式:①政治领导(制定党的纲领、路线,确定奋斗目标,并通过法定程序使之上升为国家意志,成为全体人民共同遵守的规范);②思想领导(即用党的指导思想教育党员和人民群众为政治领导服务);③组织领导(提高党员素质和党组织的战斗力以便更好地执政)。
(2)执政方式:中国共产党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①科学执政,就是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制度和方法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②民主执政,就是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③依祛执政,就是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
④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科学执政、民主执政要通过依法执政体现出来,又要靠依法执政来保证实现。依法执政有利于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核心提示:党对国家任何方面的领导都是通过政治思想组织领导来实现的;注意党没有领导经济的职能,但是党必须领导经济建设。党对经济建设的领导也是通过政治思想组织领导来实现的。
5、要加强党的建设
①要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
②要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把三大建设结合起来。
③要坚持反腐倡廉和加强制度建设。
核心提示:结合反腐败斗争,重点掌握党的作风建设,核心是要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根本目标,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要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从源头上预防解决腐败问题。
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
(1)邓小平理论:①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主题,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一系列基本问题。②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邓小平理论的核心内容。③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
(2)“三个代表”重要思想:①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集中概括。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创造性地回答了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③“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3)科学发展观:①科学发展观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②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③它科学回答了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④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二、政党制度
1、政党的特征
(1)政党是指代表一定阶级、阶层或社会集团的利益,并以执掌或参与国家权力为目标的政治组织。
(2)政党的特征主要有:第一、政党具有阶级性,这是政党的本质属性。判断政党的阶级性质,主要看它在实践活动中所体现的阶级利益。政党按其阶级属性,主要分为资产阶级政党和无产阶级政党。第二、政党与政权紧密联系。政党一般都有政治纲领,夺取政权、维护政权,或参与、支持某种政权是政党的政治目标。政党和国家政权紧密联系是政党区别于一般政治组织、社会团体的根本标志。第三、政党具有组织纪律性。政党有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组织系统,通过各级组织把党员聚集起来,以实现该党的纲领。政党都有成文或不成文的纪律,以约束其成员的行为。
2、政党和国家政权的关系
(1)政党是当代国家政治生活中基本的和重要的力量,政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影响政府或组织政府、领导政府。
(2)现代各国一般由政党掌握国家政权。
①掌握国家政权是政党实现本阶级利益的根本途径。为实现本阶级的根本利益,政党必须把本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把政党的纲领、路线按法定程序变为国家的法律、政策,并依靠国家权力保证贯彻执行。
②政党具备掌握国家政权的条件。政党是一定阶级根本利益的代表者,有自己的政治纲领、组织纪律和领导集团等,这使它能够成为国家政权的执掌者。
3、当代政党制度的类型和作用
(1)政党制度-是指政党执掌、参与国家政权或干预政治的制度。
(2)当今世界共有两千多个政党活跃在各国的政治舞台上。政党按照其所代表的阶级利益可划分为无产阶级政党和资产阶级政党两大类。政党制度按其性质,划分为资本主义政党制度和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两种类型。
(3)由于各个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情不同,资本主义政党制度存在不同形式,主要是两党制和多党制。
(4)资本主义政党制度的作用:
①用阶级的观点看:资本主义政党制度是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政治工具。它的作用主要表现在:首先,维护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和政治统治。无论两党制还是多党制,都是资产阶级政党执政。其次,排斥和压制无产阶级政党掌握政权。再次,调节资产阶级内部矛盾。
②用历史的观点看:实现两党制或多党制,各党轮流执政,可以防止出现各集团或个别人物的独裁,这较之封建专制统治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③用经济观点看:资本主义国家无论是两党轮流执政,或是多党联合执政,从根本上讲,是由资本主义私有制决定的。都是资产阶级及其代理人执掌政权,都没有改变政权的资产阶级性质,都是为维护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服务的。
4、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
第一、通力合作的友党关系: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各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第二、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
第三、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第四、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准则:遵守宪法和法律。
注意:区分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关系:①政治上:领导和被领导;执政党和参政党的关系。②组织、思想上:相互独立,不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③法律地位上:相互平等,都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进行民主协商、相互监督。④工作上: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
第五、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①性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组织形式,是共产党领导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挥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②主题: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
③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人民政协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区别与联系
①区别:性质不同。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一种重要组织形式,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不是国家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国家机关。职能不同。人民政协的基本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国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具有最高立法权、最高任免权、最高决定权、最高监督权;地方各级人大具有相应的职权,是建立同级其他国家机关的基础。
②联系: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表现形式。
注意:人民政协不是各民主党派的政治组织,不是国家机关,不行使国家职能;政协委员不同于人大代表,前者可以代表政党团体社会组织利益,后者只能代表人民利益;政协也不是政党,更不能把它等同于我国的政党制度,人民政协是我国政党制度的组织形式。
(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的政党制度,适合我国国情、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显著的优越性。
第一、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第二、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和文化。
第三、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三、有利于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考点三、我国的民族和宗教
一、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1、民族的基本特征
(1)民族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历史上形成的稳定的人们生活的共同体。
(2)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共同心理素质是民族的基本特征。民族的四个特征是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的。
(3)关系:在民族的形成过程中,共同地域和共同经济生活是首要的前提条件,为共同语言和共同心理素质的形成提供了地理空间和物质基础;而共同语言和共同心理素质的形成,又促进了共同地域和共同经济生活的发展。
(4)现阶段,在民族的四个特征中,共同心理素质有极大的稳定性,是区别民族的最显著特征。
2、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1)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建立: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民族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已经由压迫与被压迫、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转变为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关系。
(2)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①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具有同等的地位,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民族平等是马克思主义在民族问题上的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认为,各个民族之间只有大小、强弱、发展程度上的区别,而绝无优劣之分。
②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的和睦、友好和互助、联合的关系。民族的团结和民族凝聚力的强弱,与一个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前途有密切关系,它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标志之一。各民族的大团结是我国统一、繁荣、昌盛的重要保证。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也是各民族的共同愿望。为了维护民族团结,必须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
③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指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等都得到发展,民族素质得到提高。
④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三项原则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民族平等是实现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条件。各民族的共同繁荣特别是经济的发展,又是民族平等、团结的物质保证。
3、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民族区域自治的地位: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民族政策,也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
(2)含义: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现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3)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包括自治旗)三级。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自治机关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在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
(4)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自治权是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自主地管理本民族英雄自治地方内部事务的权力。
(5)实行的原因: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必然选择,是由我国的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决定的。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特点,以及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政治认同),使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具有坚实的社会和政治基础。
★(6)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第一,增强了民族凝聚力,使各族人民把热爱本民族和热爱祖国的深厚感情结合起来,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
第二,满足了各少数民族人民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愿望,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实现。
第三,可以使各族人民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逐步消除历史上遗留焉的民族隔阂,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第四,有利于把少数民族的特殊利益与国家的整体利益协调起来,充分发挥各民族、各地区的特长和优势,调动种族人民参加国家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二、我国的宗教政策
1、宗教的本质和社会作用
(1)宗教的本质: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对现实生活的虚幻和歪曲的反映,是一种唯心主义世界观。在现实生活中宗教是一种(有组织、有教义教规、有仪式和专门神职人员、众多教徒)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
(2)客观的评价宗教的社会作用
①从历史的总过程来看,尤其是在阶级社会中,宗教主要起消极作用。
②宗教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一定范围内也起过一定积极作用。
2、我国的宗教政策
(1)全面正确地理解我国的宗教政策
①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包括两个方面,即保护信仰宗教的自由,又保护不信仰宗教的自由,这是一项全面、完整的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侵犯这一权利,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②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为了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
③我国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我国宪法规定:“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任何境外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我国的宗教事务。我国政府支持宗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坚决打击宗教极端势力。
④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既是社会主义社会对我国宗教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各宗教自身的要求。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求他们从事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与民族的整体利益;支持他们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他们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
(2)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必要性:符合宗教自身的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规律;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国家的统一;有利于团结信教群众。
3、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反对封建迷信
(1)关于封建迷信
①封建迷信活动是指:利用人们的鬼神、宿命观念等,使用占星、卜筮、看风水、算命等活动,以欺骗群众,索取钱财为目的的活动。
②正确处理封建迷信活动,对待迷信职业者的行为,必须依法惩处,加以取缔;对群众中一般迷信思想,通过批评教育的方法,普及科学知识,逐步提高他们的科学意识,以不断消除封建迷信的影响。
(2)树立科学的世界观
①对全体人民进行科学世界观的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②树立科学世界观是科教兴国的需要;③是培养“四有”新人的需要。
(3)反对邪教,抵制邪教活动(邪教的本质: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
考点四、国际社会和我国的对外政策
一、当代国际社会
1、★国际关系及其决定因素
(1)国际关系主要是指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2)国际关系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关系。
(3)国际关系的形式也是多方面的,可以表现为共处与竞争、合作与冲突、屈服与对抗、和平与战争等等。其中,竞争、合作与冲突是其基本形式。
★(4)国家间出现分离聚合、亲疏冷热的复杂关系,是政治、文化、历史、地缘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国家利益是国际关系的决定因素。
①国家利益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权益,维护国家利益是主权国家对外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国家利益是国际关系的决定因素。由于国家具有阶级性,在通常情况下,一个国家的国家利益首先体现了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利益。
②各国间存在复杂的利益关系,既存在某些共同利益,也存在利益差别乃至对立。国家间的共同利益是国家合作的基础,而利益对立则是引起国家冲突的根源。
★(5)中国坚定地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
①在当代国际社会中,中国坚定地维护自己的国家利益。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利益与人民的根本利益相一致。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就是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完全正当的、正义的。
我国国家利益主要包括:安全利益,如国家的统一、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政治利益,如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的巩固;经济利益,如我国资源利用的效益、经济活动的利益和国家物质基础的增强等。
②我国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尊重其他国家正当的国家利益,维护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
2、主权国家及其权利
(1)主权国家的地位:在当代国际社会中,主权国家是最基本的成员,是国际关系的主要参加者。
(2)主权国家的构成
人口、领土、政权和主权是构成主权国家的基本要素,其中最重要的是主权。主权是国家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最高权力,是国家的生命和灵活。
(3)主权国家在国际社会中享有的基本权利主要有:第一、独立权。即国家拥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内政、外交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权利。第二、平等权。即国家不论大小、强弱,也不论政治、经济、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有何差异,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一律平等的权利。第三、自卫权。即国家保卫自己的生存和独立的权利。第四、管辖权。即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具有管辖的权利。
(4)主权国家应履行的义务:主权国家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就履行不侵犯别国、不干涉他国内政、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等义务。
3、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
(1)国际组织
①国际组织是指若干国家或社会团体为特定目的,通过条约或协议建立的有一定规章制度的团体。国家组织是国际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②国际组织的分类:按目的任务和职权范围,可分为政治性和专业性两大类;按活动的区域范围,可分为世界性和区域性两大类;按构成的主体,可分为政府赣非政府间两大类。
③许多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在国际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促进国家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节、科学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协调国际政治、经济关系;调节国际争端,缓解国家间的矛盾,维护世界和平等。
(2)联合国是当今国际社会中最具代表性的世界性、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①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
②原则是:主权国家一律平等、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不使用武力、不干涉别国内政。
③联合国设有大会、安全理事会(安理会实行“五大国一致”的原则)、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6个主要机构。
④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实行人道主义援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是,联合国也有局限性。
⑤中国作为联合国的创始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一,一贯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支持按联合国宪章精神所进行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活动。中国在世界裁减军队、保护环境、保障人权和解决地区冲突等一系列全球性问题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4、国际法的概念和作用
(1)国际法是各国公认的调整国家关系的有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简单地说,就是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
(2)国际法不是由一国单独制定的,而是各国在相互交往中通过协议方式制定的。
(3)国际法对国家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它对于国家关系的正常发展有重要作用:第一、确立辩明国际问题是非曲直的标准和法律依据;第二、规定国际社会的基本行为准则,减少国际纠纷;第三、在国际交往中建立各种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以便明确国际责任。
二、复杂的国际形势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之中,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世界多极化不可逆转,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我们要居安思危,奋发图强,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推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多作贡献。
1、和平与发展:时代的主题
(1)和平问题
①和平问题是指维护世界和平,防止新的世界战争的问题。
②和平的重要性:世界和平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维护世界和平将给各国经济发展和其它全球性问题的解决创造必要的前提。
③和平成为当今世界主题的含义:指和平具有现实可能性,世界大战有可能打不起来,战后世界和平是主流。
④正确认识战后的和平问题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形势总体稳定,和平因素的增长超过了战争因素的增长,争取较长时期的和平的国际环境具有了现实的可能性。求和平、谋发展、促合作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
同时,当今世界仍很不安宁。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仍然存在,有的大国常常打着“自由”、“民主”、“人权”的幌子,侵犯别国主权,于涉别国内政。局部冲突和热点问题此起彼伏。国际各种形式的恐怖活动危害着人们的安宁生活,贫困、毒品等问题更加突出。世界和平面临诸多难题和挑战,世界人民争取和维护世界持久和平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2)发展问题
①发展问题是指世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问题。
②发展成为当今时代主题的含义:是指发展具有了现实的可能性,战后世界发展是主线。
③正确认识战后的发展问题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在相对和平的国际环境中,世界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发展的规模和速度超越了以往的历史。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的一个基本经济特征。世界经济发展更加注重提高质量,知识经济方兴未艾,经济可持续发展日益受到关注。
同时,当今世界仍是贫富悬殊的世界,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还在损害着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发展中国家比较普遍地存在贫穷和饥饿现象。落后、贫困、危机、债务这些挥之不去的阴影仍然与人类相伴随。全球发展的最突出问题是南北发展不平衡。当今世界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是南北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3)和平与发展的相互关系
和平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发展需要和平,和平离不开发展,在和平中求发展,以发展促和平,这是人类社会走向美好未来的重要保证。
①和平是发展的前提条件。只有在和平的国际环境中,世界各国才能保持正常的经济交往,同国的发展计划。战乱和冲突则是经济发展的重大障碍。
②发展经济是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基础。
(4)维护和平、促进发展的有效途径
①和平与发展的主要障碍
当代世界的和平与发展这两大问题至今一个也没有解决。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是解决世界和平与发展问题的主要障碍。
②解决和平与发展问题的途径
第一,为了和平与发展,必须坚决地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改变旧的国际秩序,建立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国际新秩序。
第二,世界发展的主体是世界各国人民。世界的管理必须由各国人民共同参与。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就是要保障各国享有主权平等和内政不受干涉的权利,保障各国享有平等参与国际事务的权利,保障各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享有平等的发展权利,保障各个民族和各种文明共同发展的权利。
③建立国际新秩序的内容
中国主张,各国人民携手努力,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为此;各国应当做到:
政治上互相尊重、平等协商;共同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
经济上相互合作、优势互补,共同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均衡、普惠、共赢方向发展;
文化上相互借鉴、求同存异,尊重世界多样性,共同促进人类文明繁荣进步;
安全上相互信任、加强合作,坚持用和平方式而不是战争手段解决国际争端,共同维护世界和平稳定;
环保上相互帮助、协力推进,共同呵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
中国的主张,反映了爱好和平、向往发展的国家和人民的共同愿望,获得了许多国家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赞赏和支持。中国人民将继续同各国人民一道、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2、世界多极化:不可逆转
(1)世界多极化不可逆转是当今国际形势的一个突出特点。
①世界格局由两极向多极的转变及其原因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形成了以美苏对峙为标志的世界两极格局。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美苏对峙的两极格局被打破。世界各种力量在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中出现新的分化和组台,大国之间的关系经历着重大而又深刻的调整,国际格局向多极化发展。
②表现:目前,世界正在形成若干个政治经济力量中心。美国、欧盟、俄罗斯、中国、日本等大国和国际组织在国际社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广大发展中国家是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主力军,是我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同盟军。
③世界多极化的发展将是一个漫长曲折的充满复杂斗争的演变过程。伴随着世界多极化的发展,国际竞争越来越激烈。面对急剧变化的世界,许多国家都在调整目标,力图为自己确立有利态势。美国极力维护其世界唯一超级大国地位,日本和德国正努力挤身政治大国行列,中国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④意义:世界向多极化发展,是时代进步的要求,符合各国人民的利益。由于世界多极化建立在多种力量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基础上,因而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
⑤趋势:称霸与反霸的斗争将长期存在,这是影响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一个基本因素。单极与多极的矛盾、称霸与反霸的斗争,将成为21世纪相当长一个时期内国际斗争的焦点。
注意:大国关系的最实质最核心的特征是:伙伴之间平等、不结盟、不针对、不损害第三国。
3、抓住机遇 迎接挑战——当代国际竞争
(1)原因:世界局的变化,各国目标的调整,形成了国家间既合作又竞争的局面。国家间在加强合作的同时,竞争也在加剧。
(2)表现:国际竞争表现在各个领域,有经济竞争、文化竞争、军备竞争、人才竞争、科技竞争等。
(3)实质:当前国际竞争的实质是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较量。
(4)综合国力的含义及内容:综合国力是指一国生存和发展所拥有的各方面力量的总和。经济力、科技力、国防实力,这些物质力量是基础。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民族精神、民族凝聚力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5)中国的对策:我们一定要抓住和利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发展经济和科技作为国家的战略重点,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增强综合国力,力争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权,以在世界格局中占据有利的地位。这是我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根本。
注意区别国际竞争的实质、重点、全部内容:实质是: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较量;重点是:经济和科技竞争;全部内容是:除经济科技外,还有政治、军事等。
三、我国的对外政策
1、外交政策及其决定因素
(1)含义:外交政策是主权国家对外活动的目标及所采取的策略、方式和手段。它是国家对外职能的具体体现,是国家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2)外交活动的主要形式:包括访问、谈判、交涉、缔结条约、发出外交文件、参加国际会议和国际组织等。
(3)决定因素: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
2、我国外交政策的决定因素(依据)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的建立,消除了我国屈从于外国侵略、奴役的社会根源。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一个持久和平的国际环境。我们绝不允许别国侵犯我国的国家利益、主权和领土完整,我国也绝不侵犯别国的利益、主权和领土完整。
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决定了我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3、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基本内容(基本点)
(1)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宗旨。
(2)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标。
(3)独立自主是我国对外政策的基本立场。
(4)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我国对外关系的基本准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就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五项原则的核心和基础)、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各国和平共处的保证)、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目标)。五项原则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成为国家间和平共处的基本前提和必要条件。
(5)加强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团结与合作是我国对外政策的基本立足点。
(6)坚持对外开放,加强国际交往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4、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新课标)
(1)含义
中国的和平发展是既通过维护世界和平发展自己,又通过自身发展维护世界和平。
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不同于以往西方列强通过侵略、征服、控制的途径,掠夺、攫取别国的财富来实现自身的发展,而是通过自身的努力和自主创新,采取和平的方式,增加财富,实现自身的发展。
(2)原因
中国始终不渝地走和平发展道路。这是中国政府和人民根据时代发展潮流和自身根本利益作出的战略抉择。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决定的,体现了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具体地讲,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是由各种条件决定的。①中华民族是热爱和平的民族。中国始终是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力量。②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③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中国人民掌握了自己的命运。④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⑤开创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开辟了正确道路。⑥建立了独立的和比较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
(3)举措
①我国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努力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②我们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所有国家发展友好合作,继续同发达国家加强战略对话和深化合作,加强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和务实合作,加强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合作。③我们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永远不称霸,永远不搞扩张。④中国的和平发展,要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需要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为了保证中国的和平发展,我们还必须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