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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社保缴费比例前提是保障职工权益

  • 日期:20110302
  • 作者:孙瑞灼
  •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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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孙瑞灼
  在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全国工商联将提出19个团体提案,涉及问题包括民营企业融资难、税费负担重,以及破除垄断、完善行业发展政策等内容。全国工商联昨日披露的提案显示,目前中国的社保费率超过40%,高于经济发达国家。在较高的社保费率中,企业缴费比例过高,使企业负担过重,建议政府投入、降低企业费率。(3月1日《新京报》)
  社保缴费比例过高,一方面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另一方面也影响员工福利的提升和保障水平的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影响职工工资的提高。受成本制约,企业涨薪每每受到限制;二是影响企业参保的积极性。一些企业千方百计规避正式劳动合同,逃避给员工上社保,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社保的扩面;三是影响职工参保的积极性。一些职工为了让现有生活水平不受影响,不得不放弃参保,以获得更多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降低社保缴费比例,减轻企业和职工的社保负担,可谓势在必行!
  当然,降低社保缴费比例,需以职工社保待遇不降低为前提,更不能以职工的权益受损为代价。否则,在当前我国社会保障水平本就很低的情况下,只会雪上加霜。这就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解决这一问题:一是政府应当承担更多责任。给每一个公民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上应当承担起更多的责任。近年来,我国政府财政收入逐年增加,政府越来越富,现在是到了“还富于民”、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时候了。因此,政府应当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降低企业和职工缴纳比例。
  二是国企应承担更多责任。政府增加对于社会保障的投入,会导致财政收入负担加重,甚至出现资金缺口。缺口如何补上?我认为,可以从国企的利润中拿出一部份,用于填补社保的缺口。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所获得的高额利润在性质上属于全民所有,应当上缴国家作为财政收入的一部分。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整体经营状况进一步改善,尤其是垄断行业国有企业利润连年大幅增长。全国国有企业2010年实现利润19870.6亿元,同比增长37.9%。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进一步提高国企向政府分红的比例,将国企部分利润用来补充社保缺口,从而使社会资源实现更优化的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