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工程造价税率:《恶徒》尼罗的价值 BY 蓝小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23:25:30

《恶徒》尼罗的价值

BY 蓝小团

 

最近尼罗的文好像变得出奇得热,在绿晋江和粉晋江大家的争论一波又一波。不管是讨厌尼罗的“尼罗黑”还是喜欢尼罗的“尼罗粉”都忙叨叨得不亦乐乎。

虽然争论的主题甚多,不过其中最引起大家诟病和争议的就是尼罗和她笔下“恶徒们”的“三观”问题。

反对者,不但从文本解读中解读出角色的“对错”还上升到了角色后面的作者的“三观节气”问题,而维护者似乎也非得从“是非对错”上争上一个高低。

 

好像我们都认定了是非道德是评判一个作品的唯一标杆。

但是亲爱的阅读者,看这篇文章的你,肯定明白这么一个简单的道理:“世界这么大,标准也就不会只有一个。”

是不是?

 

一,“真善美”,谁是唯一的衡量标准?

大多数人从小接受的教养告诉我们,一个好作品大概是要符合 “真善美”这三个标准的。

但是慢慢地,我们知道了“艺术来源生活,高于生活”、“世界上没有百分之百的客观公正”这些话。

在强调“客观”“公正”“中立”的新闻业方面,尚无人敢断言能做到百分之百“描绘事实”,那么对于文学作品来说,这一点渐渐的,大家也觉得,似乎不是那么那么的重要。

真,已经成为一个不那么重要的标准了。

就比如《三国演义》作为演艺小说已经脱离其原型《三国志》远矣,更遑论真正的史实。但是谁能说它不是优秀的作品呢?

 

而“善”和“美”呢?

 

尼罗的作品,我想即便是最最反对她,对她“三观”最最厌恶的人,大概也不会否认她作品的“美感”。

也正恰恰因为她作品的“美”才会引起这么激烈的批驳。正如一些人说的那样,因为她的东西“美”,有魅力,所以更带着可怕。

因为这种“美”并不符合传统意义上的“善”。

我想,很多人都听过一个词,那就是“恶之花”。

罪恶中、污秽中、泥淖中开出来的绚烂美丽的花。

尼罗笔下的“恶徒”们就很有些“恶之花”的味道。他们没有一个人纯白如玉,大多和“善”没有什么太大、太直接的关系,但是偏偏就能让人产生一些多于“厌恶”之外的感情。

尼罗其文的气质,尤其是早期作品,我读来也有这种气质,阴郁的,闷热的,带着些压抑和烦躁。即便是文笔洗练的后期,这种隐隐的绝望和残酷也始终一脉贯穿。

 

面对“恶之花”,我们是否该用道德的大棒一味压制?

大概是不能的吧,不然文学上也不会有一直以来的“美”与“善”之间的辩争。

美与善,并不是可以永远共存统一的。

我们每个人都有“三观”,从“三观”衡量对错是相对简单而易行的,但是道德判断并不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标准。

 

善如果成为唯一的标准,那么就不会有《恶之花》、《金瓶梅》的传世,不会有《天生杀人狂》、《上帝之城》及许许多多优秀的文艺作品的产生。

 

既然那些赫赫有名的“恶之花”尚且能被那么多后来者进行捧读、研究,那么尼罗和她的“恶徒们”为什么就没有其存在的空间呢?

 

 

二,“文以载道”是文学的终极指向?

说到“恶之花”,我们刚刚已经提到了,很多人都说:尼罗的“恶之花”就像威力无穷的蛊物,她越美,越容易迷惑更多的人,让人们迷失善恶。

简单一点说就是“洗脑”。

 

中国人大多知道一句话,那就是“文以载道”。

可事实上,文学作品是否真的天生就该承担“载道”的责任?是否传播“正确”的意识形态是它们的天命,且是唯一的天命?

表达是为了传递思想,这点毋庸置疑。但是对“思想”的理解却有多种多样。

和主流意识形态相比,更多的时候,文艺作品是作者个人抒怀、表达、展示的一个窗口。不然,也不会涌现出 “实验电影”、“实验剧本”、“小话剧”等概念的。

一般来说,在我国正式出版物、音像制品都肩负着“教化”的功能。所以仿佛我们默认了,任何公开出现在我们眼前的东西必须在道德上有所指向,我们也习惯了接受那些“正确”的指向。

但是随着国人眼界的开阔,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有时候自我思想的表达比统一的意识形态更显珍贵。

“我手写我口”也是同样出名的一句话。

在这个公民有基本表达自由的社会里,“文以达意”和“文以载道”更多时候是一个人的选择结果。而非必须要背负的强迫性使命。

当然,我们国家还有对“颠覆国家言论”的传播所颁布的一系列禁止措施。而尼罗的文章到底碰触了法律的禁忌没有?显然没有。

在可允许的范围内,一个人愿意如何表达,应该是TA个人的自由。

同样,辨别和解读,选择与抛弃,则是读者个人的自由。

而且,有时候我们不是低估文学的传达能力,而是高估了文学的感染力。犹记得开放未久,金庸、“全庸”遍地的时候,也曾经有说法这些东西会腐蚀青少年思想,那个时代,同样被视为“毒品”的,还有喇叭裤、蛤蟆镜。

其实历史一次次告诉人们,文学的力量,比我们想象的,实在是低太多。

 

三,“多数人的暴虐”与“少数人的自由”

 

尼罗的视点与观念在我看来,除了有“恶之花”般的美感以外,更让我觉得很欣赏的一点是“少数派式”的坚持。

她笔下的角色,尤其是主角,几乎没有“完美英雄”,甚至连个人主义救世情怀的人都很少。更多是各种各样如畸形玩偶一样人格有缺陷的残破畸零之流。大概,她笔下最具有点浪漫主义英雄色彩的,就是那个酱油大老粗李世尧了。

选择恶人视角,选择非完美甚至独树一帜的,充满各种诡异矛盾冲突的戏剧安排手法,以及尼罗本人写文以来所坚持的几乎对任何负面攻击与质疑都保持沉默的表现,都非常非常的小众。

这种“小众”在粉晋江里曾经被人总结出三条,那三条我也不多重复了,想必关注这次争论的人都看过了。

且不论尼罗真的属于那三种的某一种,我们只说这种小众的姿态是否有出现的自由?

在十九世纪,密尔就 “多数人的暴虐”与 “少数派的自由”。在《论自由》里写道“即便全世界人同持有同一种意见,一个人持反对意见,人们也没有逼迫这个人沉默的权利。反之亦然。”

比起全部统一的声音来说,纷扰的,不同的,代表各种想法的声音共鸣更是一种进步。

尼罗本身以及其存在,是比“掐灭她”更好,更有价值。

 

四,是否存在真正的“无法触碰的底线”

很多时候,从人的个体角度来说,我们无法否认有“底线”这一说的存在,这关乎每个个体人类其所受教育,所秉承的信念。但是就单纯的文艺理论讨论来说,道德,这个词也并非高高在上不可触碰的。

道德本身所概括的含义,在人类发展的这若许年来本身也是在不断发展变迁的。从理论角度上来看,是不存在“道德死角”与“道德底线”的。而在文艺理论的层面,更没有必然的禁区。

而我们在讨论文本,解读文本的时候,我想,更多的时候,我们应该尽量避免所有的指向都指向作品背后的人,因为那样太容易引起人身攻击,也太容易给创作者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那样的结果,就算大多数人不愿意看见的,也不是纯文艺探讨所应该带来的结果。

关于尼罗,已经有太多太多的纷扰和激烈的言辞,不管是褒是贬,是赞是骂,最后攻击到板砖横飞,这样的结果,既法说服别人,大概也很难说服辩论者自己。

 

五,文本的剪裁与文本的指向

当然,创作者创作出的文本,无法脱离创作 ta笔下的文本剪裁和选择不代表ta的一种倾向。

有人说尼罗在写作的时候,回避、剪裁掉了很多东西。

“明明就能这样表现,你为什么不去表现?”

“明明应该某些东西就这样出来的,你为什么不去浓墨重彩?”

这样的质疑声并不少见。

 

尼罗的作品指向一个特定的年代,具有特定的历史背景和价值判断,忽视那些价值判断,或者完全扭曲价值判断,显然是不真实的。

所以我反对一些人为尼罗作品辩解时提出的“架空民国”这个说法。

故事与人物可以虚构,但是历史与背景,只要你依附其上,就不好扭曲它。我们现在已经无法做到百分之百贴近当时的时代与任务,但是至少我们可以努力贴近。这点,我想尼罗也不能否认。

但是相对的,一个作者对其笔下所描绘的东西的剪裁,有可能出于对作品主线表达的考虑,有可能出于个人喜好的考虑。

但是不管那一种考虑都有其价值。

这种考虑绝不需要被谁指点哪个更有表现价值。更不是能成为攻击作者的理由。

而且我相信,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TA本身的喜好和判断也会随着岁月的改变而改变。

尼罗的文字,从《死于热带》到后来的《残酷罗曼史》、《紫金堂》,以及今日的《恶徒》,她的变化是每一个认真读过她作品的人能够清楚看到的。

她绝非完美,但是用作品说话,通过作品和读者交流,这是一个创作者的天赋权力。

 

六,“优品”、“毒品”、“危险品”——网络作品的分级

当一个作品被很多人所浏览、阅读、知晓的时候,原本比较“私人化”写作就变成了一件不大不小的“公共事件”,尤其是在网络发展的今天,任何一个公开或半公开在网络上的作品,都有可能被无数人点击,从而成为“公告品”,而通过作品表达/传达思想也成为网络传播的一部分,不断影响数不清的人。

 

而尼罗的耽美小说,这种进行“半公开贩卖”的作品,公共品的所占可能比“私有创作”所占比重更大。

在我们尊重尼罗创作自由的同时,我想尼罗也该更多得考虑某些过于私人化的表达是否适合这种半公开的贩售形式。

就如她连载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到读者的喜好与口味一样,我觉得她下笔的时候同样也要考虑到读者的年龄与接受度。

即便是某些在文学史上已经获得承认的作品,也有因为当时太过超前于时代而获得不那么恰当待遇的先例。

否则《尤利西斯》为何会成为这么多年的禁书?否则为何至今我们依旧无法确切考据出兰陵笑笑生其人为谁?

 

对我们这些阅读者来说,在降低了阅读获取难度的同时,也打开了更芜杂的世界的多个侧面。

而电脑网络的低龄化普及更凸显了一个事实:网络文学作品也迫切如其他文艺作品——比如影视——一样,需要分级。

我现在也认为《金瓶梅》并不是适合全年龄段阅读的作品,就像《天生杀人狂》、《索多玛的一百二十条》、《感官世界》、《上帝之城》并不适合青少年过早得去观看。

尼罗的作品的确不适宜全年龄段的人进行阅读。这点毋庸置疑。

但是我们也要遗憾地看到,在电影分级制度尚且姗姗来迟的今天,网文的分级显得更遥不可及。

分级制度,这需要一个实体的机构进行统一的安排,而至少在目前的今天,我们还无法放心地去把一切交给也许“一刀切”的分级制度。

所以,也许,尼罗可以考虑是否在个人化的创作与公开的阅读、半公开的贩售间,尽可能地获取一个平衡。

 

七,耽美?猎奇还是文学?

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很犹豫过一下。

用文艺理论来解析耽美——这个至少现在还很不入主流眼,甚至不被主流承认是文学的东西——是不是有点像用“高射炮打蚊子”,全没有这个必要?

而且真正正统的教科书上所罗列出来的那些条条框框也并非全然适应耽美小说的现实状况。

但总归是事实推动理论的发展,而非理论禁锢文学的讨论。有些基本的理念,不管其表现与研究形式如何变化,本质还是不太变的。

就像,这么多年来,我们依旧用“真、善、美”去作为衡量作品艺术的基本价值准。

 

事实上,被一个时代所惦记与喜欢的东西,最终大部分会被后人承认的。

小调在南朝之前是没被人认可的“乡俗俚曲”,但是南朝之后被纳入了文学殿堂;淫词艳曲的宋词在唐诗之后,经过一段漫长的时期,变成了我们传统文化中的瑰宝;金庸、琼瑶刚刚火热的时候,也不被人们认为是什么高雅的文学,现在,他们是被正名过的“俗文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很多人所研究和借鉴。

 

耽美从最初人们眼中的猎奇猎艳文字,发展到今天,一批又一批才华横溢的写手们也在不断突破自己,写江湖的总愿意写出匹马关山,情义纠缠的豪气缠绵;写庙堂的,也愿意超越简单的钩心斗角,步向更广袤的深度与厚度。

即便它们中很多作品不脱商业化的窠臼,即便还可能拥有种种商业文学让人诟病的缺陷,他们还可能很粗糙,很不完整。但是它们也拥有很多正统文学所期望的东西——那就是蓬勃的生命力和稳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的读者群。

 

作为喜爱耽美的普通一员,我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愿意有一天我们眼中所看到的耽美作品更好,更美,更有包容力和表现力,能够尽可能地触摸和反应我们所处的当下,反应时代的内心与情感。也获得更多人的认可与尊重。它们中能真正也许有雅俗共赏的作品出现,

那么,尽可能地用一种更高的姿态去评价和评论它,也是我们每一个喜欢耽美,每天读耽美的人应该做的一点事情吧?

 

也许有一天,耽美更加兴盛,也许有一天它无声无息消亡在时代的车轮里。就像也许十年以后我还会看耽美,也许我再也不关心它。

但是,在喜欢着它的今天,尽可能用一种更积极地态度去讨论,我想并不是什么不好的事情。

所以,我写下了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