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问和大力花菜谁厉害?:旭日阳刚案例:时代的浮华与人心的腐化缩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08:16:13

一对农民音乐爱好者坚持自己的爱好并因为一首<春天里>走红,本来是件好事,对追求艺术的普通人是有励志意义的。但在这个纷扰的商业环境中,这样的榜样力量就很容易走味儿,这怨不得这两个歌者,也怨不得他们背后拿他们赚钱的各种商机操纵者,大家应该把这个当作一个时代的浮华与腐化案例来看待。
这两个人年纪不轻了,靠着在大都市里打工生存,生活艰辛,但他们不放弃自己的艺术梦想,这是所有人应该学习的榜样,对我们任何有艺术梦想的人都是个鼓励。他们应该说并不虚妄,还算脚踏实地,没有因为爱唱歌而落到靠别人接济的地步。
他们以自己的底层身份演唱,不料唱红了一首本来不那么红的歌,后来发现那首歌的原意并不是抒发农民工感受的。但艺术就是这样,总能以超阶层的符号打动不同阶层的人。旭日阳刚的演唱就赋予了这个歌新的含义,符合了大众的审美价值观,就这么不胫而走了。以至于歌曲的原创和原唱汪峰都感动了,他也与这两个农民歌唱家家一起做了些活动,让人觉得他很有爱心,能扶持底层人。当然汪的艺术道路也很坎坷,估计他也是某种“底层和草根”,在这一点上他与旭日兄弟俩有了同情和相互鼓励。至此,一切都很美好,很给力。
但后来旭日兄弟的组合大红大紫,春晚后成了商业演出的热门看点,据说出场费也不错,商业前途看好。一句话,翻唱汪峰的歌曲让他们开始赚大钱了。这个时候按说旭日的经济人甚至旭日自己应该想到同样不容易的汪峰,把汪当成合作伙伴才对。结果他们没有基本的现代版权意识,只顾拿着《春天里》去演唱赚钱了。这个时候,作为已经是艺术家的汪峰当然会感觉错愕,因为他在圈子里混这些年了,版权意识非常敏感。估计他是等不来旭日在法律上的任何表示才愤然取消了他们的演唱权。然后引来很多版权意识淡薄的人们的指责,说他是心理不平衡,甚至有人说旭日的翻唱让他出了名,他不感激还制裁旭日。这些说法都是没法律意识的人才说得出口的,很可笑,但也很可爱:他们是出于世俗的“情理”,估计旭日和他们的经济人什么的也是这么看。
但情理归情理,法律规法律,我们现在不是原始的自然生态了,不能“你有我有全都有,风风火火闯九州”。闯九州是有法律前提的,违了法,你就得不到支持。
当然他们之间是有合理的和解途径的,但他们都放弃了。那就是合作,旭日组合演唱汪的歌但要有合理分成。但估计汪以艺术家的身份是不屑于屈就的,而旭日的经理人们也没版权意识,不原意把“白来的钱”分给原创,如果是这么想,那就是法盲。这就是商业利益驱动下的人的心态的悲剧,而且是很原始的法盲的悲剧,在任何一个法制国家看来都是幼稚可笑的事情,可在我们这里还被一些人看作合情合理。一个商字毁灭了一段美好的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一个高高在上,一个懵懂还自觉委屈。那就散了吧。
但作为版权案例,这事值得分析。中国迅速地与国际接轨,但很多人根本没接轨的心理和情绪上的准备,更没有基本的知识,还原生态着呢。从此我们看出整个中国的“后现代”拼贴感,真是杂乱,什么阶段的人都有,大家都在一个大锅里捞食,都按照自己的“理念”责怪别人,都认为自己有理,一片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