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菲蛋糕网:天津大学2010年复试分数及要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16 19:59:49
复试分数及要求
 
天津大学2010年考研复试线公布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备注
哲学[01] 310 45 85
经济学[02] 340 50 90
法学[03] 310 45 85
教育学[04] 310 50 180
文学[05](不含艺术学[0504]) 320 45 85
艺术学[0504] 310 45 85
理学[07] 310 45 85
工学[08](不含照顾专业) 310 45 80
医学[10] 320 45 180
管理学[12] 340 50 90
工程硕士(4301) 310 45 80
建筑学硕士(4401) 310 45 80
工商管理硕士[4601]、公共管理硕士[4901] A线 175 55 110
B线 155 45 100 本科毕业满6年或专科毕业满8年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 300 40 75
附注:
1、照顾专业(一级学科)指:力学(0801)、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
2、目前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不含单考生、MBA考生、MPA考生),可在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单科降低5分或总分降低20分。列入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3、单独考试考生复试分数线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另行制定。
4、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为1:1.2。各学院在学校确定的复试分数线和复试比例基础上,确定各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由学院组织复试。
5、对于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我校研究生院将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3月18日下午、3月19日全天,请考生登陆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查询具体要求。复试时间:2010年3月20日至3月21日,具体时间由各学院安排。
天津大学2010年硕招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安排
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各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复试办法的要求,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工作。
2、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市场对人才需求情况,尊重考生的意愿,同时还应兼顾国家需求和学科建设工作的需要。
3、既满足面上需要又要保证重点学科和急需发展学科生源,同时考虑各学科导师队伍情况。
二、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先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研究生院将在复试前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如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A4复印件;
3、毕业证书(应届本科生凭学生证)原件及一份A4复印件;
4、一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体检用);
5、应届本科生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学主管部门红章),非应届生不需要提供成绩单。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0年3月18日下午、3月19日全天,地点:天津大学科学图书馆一层多功能厅。3 月22日下午为补漏时间,地点在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104室。
资格审查合格者发《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考生凭《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复试。
三、实施安排
1、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20%。复式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确定后,由学院负责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可采用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由学院确定。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010年3月20日下午2:30~4:00统一进行,考场安排请与报考学院联系。
3、面试(包括实验能力测试、综合面试等)时间为3月20日~3月22日,具体安排请与报考学院联系。
4、MBA、MPA考生的复试工作由管理学院MBA、MPA中心负责,请考生直接与MBA、MPA中心联系。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会同相关学院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复试期间必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安排请与报考学院联系。
四、录取规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
2、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4、所有推免生5月份与报考学院联系资格复审事宜。资格复审合格的推免生即被我校录取。
五、调剂工作
1、以下两类考生有资格参加校内调剂:第一类是已经参加报考专业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类是已经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而未参加报考专业复试的考生。这两类考生享有同等的调剂资格。
2、对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从校内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调剂考生不允许和第一志愿考生一同复试,由调入学院另行组织复试,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的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要求相同。
对于跨学院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由本人向调入学院提出调剂申请,经调入学院同意后方可参加复试。
3、我校一般不接收校外调剂考生,对于生源短缺且无法通过校内调剂解决的学科、专业,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可从校外调剂生源,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要求,调剂程序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的规定。校外调剂考生经学院和研究生院批准后,参加调剂专业组织的复试。校外调剂生的材料由本人提供。校外考生申请调剂从3月29日开始,不能提前。
4、对未被我校录取但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在全国统一录取工作开始后,研究生院和有关院系将积极帮助考生办理向外校调剂手续。
六、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项目 参加范围 时间 地点
资格 审查 各学院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 3月18日下午1:30~5:30 科学图书馆一层多功能厅
机械学院、自动化学院、建工学院、建筑学院、化工学院、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环境学院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3月19日上午8:00~12:00 科学图书馆一层多功能厅
精仪学院、电信学院、材料学院、管理学院、理学院、职教学院、药学院、农学院、计算机学院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3月19日下午1:30~5:30 科学图书馆一层多功能厅
体检 各学院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 3月18日上午8:00~12:00 天津大学校医院
机械学院、自动化学院、建工学院、建筑学院、化工学院、社外学院(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环境学院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3月18日下午1:30~5:30 天津大学校医院
精仪学院、电信学院、材料学院、管理学院、理学院、职教学院、药学院、农学院、计算机学院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3月19日上午8:00~12:00 天津大学校医院
未参加体检的考生 3月19日下午1:30~5:30 天津大学校医院
专业知 识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参加) 3月20日下午 2:30~4:00 由报考学院安排
外语能力、实验测试及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面试) 3月20日~3月22日 由报考学院安排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考试) 复试期间 由报考学院安排
天津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天津大学将按照德、智、体、能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为使复试录取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天津大学2010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3、成绩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要有量化结果。
4、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5、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尊重考生的人格,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复试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并负责通知考生本人参加复试。
1、专业能力考核: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可采用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若采用面试方式,要求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听说能力测试内容一般应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2)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90分钟,考试科目必须按考生报考专业所规定的科目进行。
2、综合素质考核:
(1)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对于理工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其实验和动手操作技能,对于文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社会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可采用笔试、操作或面试方式进行。
(2)综合面试由参加复试的老师直接提问或由考生当场抽题作答。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对于综合面试,各专业复试小组可以根据学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面试方案。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三、复试规则
1、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确定
由学校按学科门类确定复试分数线,实行差额复试。考生初试成绩不低于学校复试分数线即为合格生源,只有合格生源才能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人数的比例一般应为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的120%。
各学院应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和规定的复试比例基础上,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原则,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2、复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
由学校统一组织对准予复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核查,主要核查考生的报名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硕士入学时交验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对报名资格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由研究生院发“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3、复试评分及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笔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
考生复试成绩应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其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复试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以适当形式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
4、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2.5)×60% +复试成绩×40%
5、根据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6、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教学、科研或与报考专业相关联的社会实践领域中表现卓越或做出突出贡献者,在复试中可适当加分。
7、对进入复试名单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含MBA、MPA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由学院负责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加试采用笔试形式,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8、MBA、MPA复试工作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由管理学院参照本复试办法自行制定,报研究生院备案。
9、我校对所有推免生都要进行资格复查。推免生应在2010年5月20日前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取如下相关的材料,寄达将被录取的学院,由学院负责审查: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学分要求的证明材料。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自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后,所修课程没有出现不及格,没有受过学校任何处分。
对复查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及录取
1、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计划,确定并公布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并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和规定的复试比例基础上,确定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对于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可从相近或相关专业的学术型考生中进行调剂,第一次调剂仅限在学院内部进行,调剂遵循自愿原则,调剂要求如下:
(1)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我校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考生可申请调入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关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并符合调入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
(3)工程硕士只能从初试科目中设有数学考试科目(包括数学一、数学二和数学三)的考生中调剂;
(4)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且符合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可调剂到与报考专业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考生被录取后仍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相关要求管理;
(5)参加单独考试(含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各专业学位。
2、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内容、复试方式和复试规则与学术型考生要求基本相同,各学院在确定针对专业学位考生复试的具体要求时,应侧重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应注重对考生志趣、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3、我校录取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纳入我校奖学金体系。
4、调剂到专业学位的学术型考生也必须参加报名资格审查,其要求与学术型考生相同。
5、经过第一次调剂录取仍然没有完成专业学位招生计划的学院,可以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初试合格考生进行第二次调剂、复试,并根据其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五、复试工作的组织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纪检委、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2、各学院应组成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3、复试小组的组成及要求
各学院根据本院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5~7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负责实施对考生的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面试考核。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小组的组成应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各学院除成立复试小组外,对于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的,还应以学院为单位,单独成立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小组。此外还应注意安排好外语小语种考生听说能力的测试。
4、由学校纪检部门和研究生院组成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检查小组,负责全校各学院在硕士生招生复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六、复试时间安排
我校复试时间为2010年3月20日至3月22日,各部分复试的具体时间由各学院安排。
七、录取与调剂原则
1、研究生录取应坚持德智体能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录取时还必须遵循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规模数,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情况,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及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确定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各学院招生总人数不得超出学校下达的招生规模数。
3、考生入学后第一年奖学金等级的确定必须遵循第一志愿优先、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
4、由于学校制定分数线已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对基础学科及国家规定的照顾专业均已体现,因此不能破格录取。对某些合格生源未能达到招生规模的学科,可以在校内外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要求,调剂程序须严格遵守教育部的规定,调剂考生必须参加调剂学科、专业组织的复试。
八、复试纪律和要求
1、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2、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各招生学院务必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
4、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2010年考研复试说明
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社会实践、社会热点问题及经济管理知识)
复习参考材料
*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2010年3月5日)
* 有关201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09.12.5-7)的报导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说明:
1、凡报考2010年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原管理学院)的全体考生(含:学术型、全日制工程硕士)复试除参加专业课笔试外,还一律必须参加社会实践、社会热点问题及经济管理知识笔试,考试时间为30分钟,请考生提前做好复习准备工作。
2、请考生关注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原管理学院)网上通知http://sm.tju.edu.cn/
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原天津大学管理学院)
天津大学各学院2010年招收研究生复试安排
·建筑学院2010年硕士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天津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信息学院复试名单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复试名单
·天津大学文法学院2010年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计算机学院复试名单
·建工学院复试名单
·农学院复试工作安排
·机械学院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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