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的古诗:“道可道,非常道”的科学意义 - 百家讲坛 - 复兴论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4 01:18:27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 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解读:

  “道可道,非常道”:凡是能用文字、语言、乃至公式明确表达的规律,就只能是特定的规率,比如勾方加股方等于弦方,这就是只能适用于直角三角形的一个特定的规律;水往低处流,也是一个特定的规律,条件是液态的水,在不封闭的空间,在重力的作用下,这个规律才成立,汽态的水就不往低处流,液态的水在容器里也不往低处流,否则我们就不能举杯畅饮了。在管道里的水,如果压力大于重力,往上流也是可以的。自然规律如此,人类的社会活动也一样,以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为例,按照十月革命成功的经验是组织工人武装暴动,夺取大城市,因为工人阶级是无产阶级革命的主要力量,大城市是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夺取它才能形成足够的影响,苏联的十月革命确实也取得了成功,但中国共产党人领导的工人起义夺取城市却惨遭失败。为什么呢?借用汉代董仲舒的一句话,就是天不变,道亦不变。这句话意思就是条件不变,规律不变,反之,条件有变,规律也就不同。苏联是个工业国,城市里有大量的产业工人,足以形成足够的革命力量,而中国是个农业国,城市里的产业工人数量有限,真正能形成革命力量的是人口众多的农村里的被剥削的农民。正因为把握了规律的真谛,毛泽东同志提出了走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才使革命一步步走向胜利。那么什么是常道呢?这里老子已经说了,可道的不是常道,在第四十一章里,老子说了,“道隐无名”,意思就是道(规律)就是客观存在的,没有具体的名称。这正对应了一句现代名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如果我们认为真理就是客观规律的话,那么当然只能由实践来检验了。前面说了,任何语言文字公式表达的规律都是特定的,有条件的。

  名可名,非常名:任何名称都是一种特定的表述,比如说,我们说“人”,人是什么?其实有很多不同的表达方式,会说话就是人?能制造和使用工具就是人?或者是生物分类学的定义:“动物界――脊椎门――哺乳纲――灵长目――猿猴科――人属――智人种。所以,可名之名也就是人对事物的一种定义。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天地间万物本来无名,人为其命名,使之可以识别。要是没有具体名称,就只能统称万物了。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所以,把名抛开,可以研究事物的自身的规律,带上名,可以研究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徼是边界的意思)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事物的自身规律和事物的相互关系都属于道,两者结合,构成事物存在,发展变化的根本。

  科学意义:老子的第一章可以解释为为本书所做的说明.

  老子认为真正的“道”是“无名”的,这在文章中多有体现,如32章的“道常无名,。。。”,41章的“道隐无名。。。”。而能够明确表述的“道”,都是特定的“道”,也就是“非常道”。如果理解为客观规律,那么老子说的“常道”或“恒道”可以理解为“不能明确表述的”客观规律,而能够明确表述的就是定律(非常道)了。而在现实中也确实如此,任何人要想获得真正的成功,都不可能是靠遵循了那条可以用语言文字表述的定律(除了考试做题)。很多人热衷于总结成功人士的成功之“道”,然而总结出来就成了“非常道”,没有人能够沿着这条“道”再走一次,否则要想成为巴菲特不是很容易了?

  所以老子写书的时候首先做了说明:任何可表述的道(规律),都是特定的(非常道),任何“名”,不管是名称,还是用来描述“道”的定义,也都是用于区分不同事物而已,并不代表事物本身的性质和规律(道)。

  至于能让人获得成功的“道”,那是“道常无名”“道隐无名”。需要“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第16章语)。是需用人们在实践中认真探索的。

  老子就是怕后人把他的“道”当作了无所不能的“万能之道”。

  回想两千多年的“独尊儒术”,“半部论语治天下”,西天求“佛语”,砸烂“孔家店”后又改独尊“马语”,我们一直在苦苦追求一种完美无缺而包罗万象无所不能的法宝。这是不是一种极不科学的态度呢?

  而老子早就告诉我们,没有这种法宝,不同的事物有不同的规律,任何道,任何名,都不是可以放之四海而皆准的。

  这才是对待事物的科学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