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女排主教练谈朱婷: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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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十大假新闻

■贾亦凡 陈斌/文 阿仁/图

  编者按:十年,在时间长河中,不过弹指一挥,何须惆怅;十年,坚持新闻打假,历经艰辛坎坷,遑论毁誉。对于一家地方新闻学术期刊而言,新闻打假,虽是责任使然,却也难以承受之重。毋庸讳言,十年间,我们也曾犹豫彷徨,几度萌生退意,但是我们挺了过来,虽然有时不被理解,虽然时而蒙受委屈,虽然还被告上法庭……但我们坚信,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作为媒体人,为生命而战,无怨无悔。
  十年苦战,并非徒劳。新闻打假,越来越成为同仁们的共识,“客里空”成老鼠过街之态。2010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定于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在全国新闻单位开展为期半年的“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活动,并指定《三项学习教育通讯》、中国新闻出版报、《中国记者》《新闻战线》《新闻记者》及各地主要新闻期刊组织相关讨论并刊登系列文章。欣慰之余,更感到责任重大,鞭策我们一如既往地评选2010年度十大假新闻。
  盘点2010年的假新闻,特点真不少:
  1.“产量”缩减“质量”不高
  往年,我们收集到的虚假新闻,一年总有百把条,因此评选时左挑右拣,有时竟难以取舍,最后只能“忍痛割爱”。或许是近年来主管部门不断加大新闻打假的力度,或许是媒体管理层强化了把关意识,或许是从业人员加强了自律,2010年我们虽四处收集,也不过数十条,是十年来相对最少的一次,而且“质量”平平,缺少“领衔”之作。故而评选时难为少米之炊,只好矮子里拔长子,虚应了“十大”之名。不过这也令人有点开心,因为从中可看出,杜绝虚假报道,维护新闻真实,乃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2.涉假者多为职业记者
  2010年所查实的虚假新闻,涉假者几乎是清一色的新闻记者,而过去,大多为职业写手和网络写手所为。可谓喜忧参半。喜的是,新闻单位亡羊补牢,加强管理,少用或不用职业写手、网络写手的稿件,以此防范假新闻孳生;忧的是,媒体管理层疏于对记者的培训和管理,按下葫芦浮起瓢,致使假新闻仍然屡禁不止。
  3.新品惊现——微博参与造假
  值得注意的是,2010年微博首次入围我们的打假之列。微博,即微博客(MicroBlog)的简称,是一个基于用户关系的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平台,用户可以通过WEB、WAP以及各种客户端组建个人社区,以140字左右的文字更新信息,并实现即时分享。2009年8月,中国最大的门户网站新浪网推出“新浪微博”内测版,成为门户网站中第一家提供微博服务的网站,微博由此正式进入中文上网主流人群视野。也因此,2010年微博造假“异军突起”,如影响恶劣的“金庸被去世”、“鲁迅作品大撤退”等假新闻都来源于微博。
  4.“标题党”大行其道
  所谓“标题党”,百度百科解释为:“标题党”是互联网上利用各种颇具创意的标题吸引网友眼球,以达到各种目的的一小撮网站管理者和网民的总称。其主要行为简而言之即发帖的标题严重夸张,帖子内容通常与标题完全无关或联系不大。其实,不仅在网络上,在传统新闻媒体上,如今也成了“标题党”的天下。2010年9月6日,网友刘毅看到了一个网帖,里面说“各地教材大换血”,便据此写了一条微博,随便说了一句“鲁迅大撤退”。9月8日,某媒体报道了这条微博,题为《网友热议高中课本大“变脸”》。然后,某门户网站置顶推荐了这篇新闻,并把标题改为《各地语文课本删除大量经典文章鲁迅作品大撤退》,随即被众多媒体所引用。查看原帖,只有“各地教材大换血,将网络文章、武侠小说引入教材,撤换掉一批经典课文”寥寥数语,根本未提及“鲁迅大撤退”。光明网就此抨击:“一些媒体在报道和转载新闻时,越来越喜欢‘标题党’,无非是想让新闻更具权威、更吸引眼球,但是,‘标题党’往往歪曲事实,误导公众,实为新闻报道之大忌。”
  5.“善意的错误”频频发生
  2008年汶川地震,最大的疑似虚假新闻是“母爱短信”,但许多媒体人士(包括一些媒体老总)至今宁信其有,并为之辩护:只要能起到正面、积极的作用,虚假又何妨。对此高论,我们实在不敢苟同。2010年,玉树地震,央视4月22日又报道了《一只救了32条人命的搜救犬牺牲了》:“20号下午,一只军用的搜救犬在玉树震墟当中发现了一位大爷,便立刻钻了进去。可是,没想到废墟坍塌了。战友们把它挖出来的时候,这只搜救犬的内脏已经被压烂了。负责那只搜救犬的战士一直抱着它,就像抱着自己的孩子一样。虽然他没有哭出声音,但是泪水早就已经流了出来。当地的志愿者说,这只搜救犬几天来搜救出了32名被压的群众。”经四川媒体查证,玉树地震抢险中并无搜救犬牺牲,新闻报道中牺牲的搜救犬及其“动人事迹”,其实是发生在2008年汶川地震映秀灾区的旧闻。当然,也有人为之辩解,称之为“善意的错误”。4月26日《新民晚报》刊发白峰的评论,可谓一针见血:“或许报道此新闻的记者是想进一步提升玉树抗震救灾的信心,是一个善意的错误,但错误毕竟是错误,谎言终究是谎言。谎言用在新闻报道上,就是毒药,会伤害媒体的公信力。在抗震救灾报道中出现假新闻,更会伤害公众关注玉树、援助玉树的善良之心,让人对相关报道心存怀疑,最终伤害的无疑是玉树的受灾同胞。震后的玉树需要信心,需要救援的力量,更需要事实的真相。在第一时间将真相及时传递给公众,也是将温暖和信心传递给受灾的玉树群众,玉树会因此增添信心和力量。玉树要让虚假新闻走开,不能让臆测和谎言取代事实。”
  6.涉假老总主动辞职
  十年来,我们一直关注对新闻造假者的问责,但遗憾的是,鲜见媒体老总为之丢乌纱帽,更不用说主动引咎辞职了。而在国外,媒体老总因假新闻而引咎辞职,已成业内惯例。《中国新闻周刊》官方微博2010年12月6日发布“金庸去世”假新闻,当天深夜,《中国新闻周刊》副总编辑、新媒体总编辑刘新宇即在新浪微博上承认“编辑未作任何核实草率转发。这暴露了该编辑缺乏应有的新闻素养,也暴露了我们管理上的漏洞”,并“代表周刊新媒体真诚接受大家批评,并力求以此为戒”。7日上午,刘新宇提出辞去《中国新闻周刊》副总编辑、新媒体总编辑职务,当天下午获准。同时,负有责任的编辑邓丽虹被解聘,新媒体内容总监汤涌则被罚款、降职,此举获得好评:“我们看到了什么是新闻的职业精神,什么是对虚假新闻的零容忍、零宽恕。”尽管如此,目前这还是孤例,对虚假新闻的问责能否落到实处,尚须拭目以待。
  在此,重申一下我们的期望,即欢迎各种媒体转载本刊评选的年度“十大假新闻”,以形成对“客里空”的围歼讨伐之势;但是务请全文转载,最好连同编者按在内,而千万不要任意割舍,断章取义,更不要以实用主义态度摘其一条不及其余。再次拜托了!多谢!

  一、中国作协作家团入住总统套房


  
  【刊播媒体】《重庆时报》《华西都市报》
  【发表时间】2010年3月30日
  【作者】张晓禾杨万亮
  【“新闻”】中国作协第七届九次主席团会、七届五次全委会昨日就开始在重庆举行,而作协主席团委员陈世旭、舒婷、赵本夫等也陆续到渝。记者从接待人员处获悉,这次来渝开会的作家入住的是一家五星级酒店,有的作家还住总统套房。吃的是2000多元一桌的宴席,接送车辆是奥迪车。
  【真相】中国作协新闻发言人陈崎嵘回应,该报道是失实的。事实真相是:重庆申基索菲特酒店在27层确有一间“总统套房”,但没有任何人入住。全体与会人员用的都是宾馆平日标准的自助餐。会议期间,组织与会人员参观渣滓洞集中营旧址、“打黑除恶”资料展览和到重庆烈士陵园祭奠扫墓等活动,都是集体乘坐大巴、中巴车往返。
  4月7日,《华西都市报》刊发致歉声明:“本报于3月30日20版摘要编发《重庆时报》提供的失实稿件《住总统套房、坐奥迪文人有点高调》,把关不严,未经核实,违反了新闻真实性原则,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本报特向中国作家协会和广大读者诚恳致歉。”
  随后,2010年4月11日,《重庆时报》以头版头条刊发《致中国作家协会的致歉信》,开了中国新闻史之先河。致歉信说:“3月30日,本报28版刊登的《作家团:先订了总统套房张信哲:只好住普通套房》一稿严重失实,使中国作协和与会作家受到无端指责,给中国作协造成了极大伤害,也严重影响了重庆形象和我市媒体声誉。在此,我们向中国作协和与会作家郑重道歉!”“经认真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严肃处理:主要撰稿记者予以解聘;联合署名的另一记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文娱新闻室主编予以免职;分管副总编辑停职检查;总编辑作出深刻检查。”
  【点评】中国作协召开主席团会和全委会,与歌星张信哲开演唱会本是风马牛,只因恰巧同一日到达重庆,又住同一家酒店,于是被“新闻敏感性超强”的记者扯到一块进行“关公战秦琼”,而且非得要在出场方式、衣食住行上分出高下。结果这一比就比出事来。细读报道,标题和报道中的内容互相矛盾。比如,标题是“住:选择总统套房”,而文中却称“作家团对酒店设施的要求很简单”。如今,“娱乐至死”已成为新闻报道的痼疾,有话不好好说,有事不好好写,非得要语不惊人死不休,一定要炒成轰动新闻才满意,不摔跟头才怪!而“标题党”大行其道,危害甚烈,也由此可见一斑。

  二、中国每年有220万青少年死于室内污染


  
  【刊播媒体】中新社
  【发表时间】2010年5月16日
  【作者】刘长忠
  【“新闻”】一项权威机构最新调查显示,中国每年有220万青少年死于因室内污染所引发的呼吸系统疾病,因此被中国国家科技部列入“十五”科技攻关重大项目“室内空气污染控制措施的研究”科研课题。记者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今天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中国标准化委员会中国青少年卫生健康指导中心最新调查结果表明,中国每年有220万青少年死于因室内污染所引发的呼吸系统疾病,其中100万是5岁以下幼儿。
  【真相】5月18日,卫生部在其官方网站挂出关于“中国疾控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不实报道的声明。声明说,疾控中心近日未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名义举办过新闻发布会,中心也未发布过任何关于空气污染导致人群死亡的具体数据。同日,中新社总编室发出《关于〈中国每年有220万青少年死于室内污染〉一稿的说明》:“我社记者于2010年5月16日依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研究所‘十五’科技成果‘室内空气重点污染物健康危害控制技术’推广会上提供的材料,播发了《中国每年有220万青少年死于室内污染》一稿,受到一些读者的质疑。现接到会议承办方北京海曼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给我社总编室发来的致歉函,称‘该数据我公司未经核实,对于可能给读者造成的误解我公司深表歉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研究所科技成果推广办公室对此表示认可。”
  【点评】这则假新闻的来龙去脉算是搞清楚了,但中新社的说明实在看不明白!核实新闻事实,本是媒体的职责,怎么变成提供材料的公司之责任?明明应该是中新社向广大读者致歉,怎么变成提供材料的公司向中新社致歉?更看不懂的是该新闻的最后一段:中国科技部、卫生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保健协会、中国卫生监督协会等部门今天在此间举行“国家‘十五’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室内空气污染控制措施研究成果发布会”称,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研制的以海曼普滤芯为主要净化材料的海曼普快速除甲醛空气净化器,成功为解决中国普遍存在的家装污染和室内空气污染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手段(原文如此——本刊注)。文字诘屈聱牙且不说,怎么看都像是植入式广告啊!

  三、炒蒜高手掷千万买走百斤金条


  
  【刊播媒体】《北京晚报》等
  【发表时间】2010年6月1日
  【作者】杨滨
  【“新闻”】黄金市场近期的耀眼表现不仅招来了炒房客,现在又引来了“炒蒜人”。中国黄金旗舰店昨天再现单笔购买56公斤投资金条的大单,而这笔大单的资金就“来源”于炒蒜。据该店张经理透露,这位客户自2006年起开始定期投资实物黄金,每个季度入手一批,基本上每次都是5公斤,还为此特意购买了保险柜用来储金。但此后好长一段时间这位客户竟“消失”了。昨日,这位客户突然现身,刷卡1501万购入56公斤金条。原来这位大客户消失的这段时间,是去炒农产品了。他之前炒过大豆、绿豆,近期炒蒜又小赚了一笔,现在又转而购金。“炒蒜高手”说,高回报伴随的是高风险,所以还是想通过黄金来平衡资产配置、分散风险,“把鸡蛋放在不同的篮子里更保险”。
  【真相】继《北京晚报》之后,6月2日北京多家媒体如《新京报》《京华时报》《北京晨报》《法制晚报》纷纷刊发相同的报道。看到报道后,国家发改委立即责成北京市发改委调查核实此事。经核实,虽然各报记者署名各不相同,其实原作者只有一个——中国黄金集团营销有限公司某工作人员,正是此人编撰了该报道的原稿,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了北京各报。而记者们未经核实,于6月1日起先后刊发了该报道。6月11日,新华社发通稿《“炒蒜高手掷千万买走百斤金条”发改委称其为不实报道》:“现已查明,《新京报》关于‘炒蒜高手掷千万买走百斤金条’的报道没有任何事实基础,完全是凭空编造出来的”;“有关媒体记者没有经过采访核实,仅凭有关人员编撰的材料,就以记者采访的形式发布消息,见诸报端,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不知为何,新华社报道只点了《新京报》的名,或许是因为《新京报》的影响大,而且一向注重声誉、立志办“百年大报”?
  【点评】值得一提的是,《新京报》没有鸣冤叫屈,更没有自我辩解,而是认真反思。《新京报》首席编辑、评论员曹保印为此撰文《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从〈新京报〉一则失实报道谈起》,其中一段话可以共勉:“这则报道失实的原因,就是相关采编人员对‘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这个常识,没有做到足够的敬畏,质疑的意识不强,核实的力度不够,新闻源过于单一,缺乏多方面的实证,以及记者‘不在新闻现场’等。什么时候将‘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视为最低的也是最高的标准,并且恪守这个标准,什么时候才能最大限度避免失实报道,什么时候才能做到最大限度地还原事实真相,什么时候才能具备‘百年大报’的品质和风范。”

  四、70%举报人遭打击报复


  
  【刊播媒体】《法制日报》
  【发表时间】2010年6月18日
  【作者】杜萌
  【“新闻”】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材料显示,在那些向检察机关举报涉嫌犯罪的举报人中,约有70%的举报人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其中,各类“隐性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因其手段“合法”,行为隐蔽,难以界定,一直处于法律救济的“边缘死角”。在近日召开的“2010年检察举报论坛”上,有专家认为,我国对举报人的保护在立法领域存在明显的缺陷和疏漏。专家建议应制定完善各种单行法律法规,以构建完备的公民举报权保护体系。
  【真相】《中国青年报》6月22日报道《最高检:“七成举报者遭打击报复”报道不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主任王晓新在通报‘12309’举报电话的运行情况时,驳斥了此前‘70%的举报者遭到打击报复’的说法。……这一数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主任王晓新斥为‘不客观’、‘不准确’。……王晓新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计,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案件很少,每年不会超过200件。”
  【点评】作为国内最权威的法制媒体,理应比一般媒体更懂得证据的重要性。《法制日报》的报道中明白无误地告诉读者“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材料显示”,但立马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当头一棒“报道不实”。其中是非曲直,外人难以评判。但从新闻报道角度来分析,《法制日报》明显有疏漏之处。首先,没有明确指出“70%的举报者遭到打击报复”究竟是出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哪份材料?其次,所依据的材料是否权威可靠?当然,最纠结的还是第三个问题:最高检的这份材料是否可以公开?如果涉密而公开报道,则成为泄露国家机密,那就罪加一等。因此,媒体报道此类敏感问题,必须慎之又慎!

  五、西安市已被确定为国家第五个直辖市


  
  【刊播媒体】《甘肃日报》
  【发表时间】2010年7月7日
  【作者】张鹤
  【“新闻”】要知道,国家规划的3个国际化中心城市中,就有西安,而且,西安已被确定为国家第五个直辖市。这更能够印证一个命题,那就是,天水、甘肃融入陕西后,将会得到更多的发展机遇。反之,则很可怕——西安、陕西面朝东部发展时,天水、甘肃就会成为少人问津的背部,经济盲区也会由此产生。
  【真相】7月9日,《甘肃日报》刊发《重要更正》:“7月7日本报三版刊登的《智者的声音》一稿存在严重错误。稿件中关于‘西安已被确定为国家第五个直辖市’内容失实,系记者在某论坛采访时,对演讲者的演讲内容理解和文字表述有误,值班编辑审稿不严。见报后在社会上产生了误导,造成不良影响。特此更正,并向读者致歉。”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法对《甘肃日报》下达《警示通知书》。甘肃日报社通过网络和《甘肃日报》刊发了更正声明;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分别作出调离工作岗位、停职检查等处理,有关部门已责成社长、总编辑作出深刻检查并处罚款。
  【点评】正应了那句老话“自己的事别人先知道”!西安被确定为国家第五个直辖市,这么大的新闻,陕西媒体却没有一点动静,反倒让千里之外的兰州媒体抢了先,岂有此等好事?况且,作为一家省级党报,披露这么重大的新闻,没有官方文件,没有权威新闻源,仅凭一个专家的演讲,而且未经采访核实便仓促见报,未免匪夷所思。

  六、喀什房价两个月就翻倍


  
  【刊播媒体】《新疆日报》等
  【发表时间】7月20日
  【作者】周婷
  【“新闻”】站在喀什市的高点向四下望,只见脚手架林立,街道上车来人往,整个城市都沉浸在一场大建设的热潮之中。喀什如家快捷酒店员工林红上下班经过的市区,几乎每天都会有一堵墙被推倒,一天变一个样。“喀什的房子一天一个价,两个多月,房价就快翻倍了。”林红感受格外深刻:在喀什东湖的一套高层住宅,5月初的报价为2200元/平方米,7月初的价格已经涨到4100元了。
  【真相】在《新疆日报》报道之前,《都市消费晨报》已于7月1日刊发记者于江艳的报道《喀什“特区”效应催热房地产》,结论大致相同。对此,新闻出版总署通报批评:“经查,两报的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刊发虚假新闻造成了房价在短时间内将成倍增长的心理预期,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法对《都市消费晨报》《新疆日报》分别作出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责成两报进行公开更正,消除负面影响,并进行通报批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点评】当今中国,房价问题时刻牵动着老百姓的心。因此,无论涨跌,都不可避免地带来人心的波动。当然,不是说房价问题就不能报道,关键是如何准确地报道。在上述两报的报道中,只报道了消费者个人对房价的感受,而没有采用政府部门的统计数据;只看到特定地区房价的上涨,而没有顾及到整个地区的平均房价。因此,记者四处转转,便草率地得出房价两个月就翻倍的结论,很可能是以偏概全,难以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喀什市的房价。要知道,即使请专业的评估机构来评估一座城市的房价,也不是三五天就能搞定的,何况走马观花的记者呢?
  
  七、一女生世博排队被强奸怀孕


  
  【刊播媒体】四川新闻网、荆楚网等
  【发表时间】2010年7月22日
  【作者】不详
  【“新闻”】6月11日,上海康桥派出所接到了一起报案,报案者是受害人何婷的母亲陈女士,称其女儿在世博展览馆展览期间(原文如此——本刊注)被一男子强奸怀孕。据陈女士描述,何婷5月30日去世博展览馆看Super Junior的演唱会,当时大家挤着去领票,就在那个时候发生的。当记者问:“当时周围都没人吗,你为什么不求救?”何婷回答:“不是没人,是人太多了,当时我被挤的时候,感觉背后有个人用一只手抱住了我,然后另一只手褪下了我的内裤,我当天穿的是裙子,然后就那样了。我也求救了,可是没用,大家都挤着抢票,就算看到了他们也不会管,而且现场那么挤,想管的人也无能为力,我想推开那男的,可是现场实在太挤了。当时那男的做完后就走了,现场那么挤,我连他长什么样、几岁都不知道,怎么报案?”(《新民晚报》记者李嘉、刘静)
  【真相】东方网记者刘轶琳、桑怡7月22日报道:康桥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网记者立即向浦东新区公安分局求证该消息的真实性。但据该分局宣传科的工作人员表示,经查证,该帖内容纯属虚构。据悉,康桥派出所并无接到这样的报案。与此同时,公安人员已向《新民晚报》查实,也不存在“李嘉、刘静”两位记者。经查,“5月30日上海世博会一女生在世博展览馆被人挤怀孕”一文于6月14日在北大未名站上发布,随即百度贴吧首先转载,此后天涯、宽带山、猫扑、红网论坛、东方纵横等虚拟社区纷纷转载,22日四川新闻网、山东新闻网、荆楚网、西部网、中国日报网、大众网等新闻网站作为新闻转载,给上海世博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点评】虚拟社区造假者纵然可恶,但明眼人一看便知是恶搞,因为情节太过荒唐,而且发帖者故意将上海写成“下海”,因此很多网友当即指出该消息涉假。但是,众多网站的管理者却不以为然,自作聪明地将“下海”改为“上海”后在网上疯传,显然是想赢得更多的点击率。或许网站的点击率上去了,但是,网站的品位、声誉必定下跌。

  八、传我军数百战机青岛上空军演


  
  【刊播媒体】环球网
  【发表时间】2010年7月27日
  【作者】朱盈库
  【“新闻”】美国世界新闻网(华文报纸《世界日报》所办的网站——本刊注)7月27日引用台湾“中央社”的报道称,美韩联合军演正在日本海如火如荼举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在黄海已“先发制人”,26日晚上,在濒临黄海的解放军北海舰队的总部所在地山东青岛,全体市民都目睹了空前的一幕:数百架战机呼啸着飞过上空,持续时间长达40分钟。该文章引述香港《明报》报道称,中国这种大规模的军机调动,若不是大规模军事演习的前兆,就是对内对外的强烈警示。
  【真相】7月30日,国防部新闻发言人耿雁生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中国军队加大对有关军事演练活动的报道,主要目的是体现中国军队更加开放、务实和透明,希望新闻媒体不要过度猜测和解读。最近一段时间,新闻媒体对中国军队的军事演练活动非常关注。“有报道称26日晚间数百架战机飞越青岛的上空,并且时间长达40分钟。据我了解,根本没有此事。”耿雁生说,在这些媒体报道中国军队军事演练的消息中,“有些是子虚乌有、以讹传讹。”
  【点评】全世界任何媒体和记者,都以报道原创、独家消息为己任。想当年,美联社和合众社的记者为了抢发肯尼迪总统被刺的消息,不惜斯文扫地、大打出手。而作为一家权威媒体的新闻网站,在报道中国大陆新闻时,居然连环套般地采用了三家境外媒体不靠谱的报道,而且未经过任何核实就予以报道,简直令人难以置信。环球网的宗旨是:“秉承环球时报新闻理念,实时报道国际风云,真诚直面敏感话题,力求及时、客观、真实、准确、深刻地报道新闻、还原事实真相。”若以此标准来评判这篇报道,不知该打多少分?

  九、“偷菜”游戏或被取消


  
  【刊播媒体】《西部商报》
  【发表时间】2010年10月12日
  【作者】李东朝
  【“新闻”】天水妇女李某受网上“偷菜”游戏误导,上演现实版偷菜闹剧因违法被拘留罚款。案发后,9月29日、9月30日,本报率先连续刊发大规模报道披露此事,引起了社会各界强烈反响。昨日,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回应本报采访时,首肯本报报道和本报及专家提出的建议和良策。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工作人员称,等文化部会商研究后,“偷菜”的游戏功能或将取消或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改良。
  【真相】《西部商报》有关文化部称偷菜游戏“或”被取消的报道在网上引起强烈反响,大部分网友均反对文化部对“偷菜”游戏下禁令。13日上午,文化部专门主管网游的部门——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网络文化处一名负责人表示,文化部从来没有对是否禁止或改良“偷菜”游戏开过会,更没有说过“禁止或改良偷菜游戏”的话,称文化部要禁止“偷菜”游戏纯属误读。
  【点评】可靠、权威的消息源,是采写新闻的不二法门。按照西方客观报道的要求,还必须有两个以上各自独立的消息源互相印证。但是,这篇报道的消息源不过是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执法监督处“一位姓李的值班人员”。记者连对方的名字、年龄、相貌、职务都不知道,要想不出假新闻,难!
  
  十、金庸去世


  
  【刊播媒体】《中国新闻周刊》官方微博
  【发表时间】2010年12月6日
  【作者】不详
  【“新闻”】金庸,1924年3月22日出生,因中脑炎合并胼胝体积水于2010年12月6日19点07分,在香港尖沙咀圣玛利亚医院去世。
  【真相】报道甫出,香港明报发言人立即表示,“该传闻为假消息。”事实上,香港并没有一家名为圣玛利亚的医院,名字相似的圣玛丽医院位于湾仔。当天深夜,《中国新闻周刊》副总编辑、新媒体总编辑刘新宇在新浪微博上承认“编辑未作任何核实草率转发。这暴露了该编辑缺乏应有的新闻素养,也暴露了我们管理上的漏洞”,并“代表周刊新媒体真诚接受大家批评,并力求以此为戒”。7日上午,刘新宇提出辞去《中国新闻周刊》副总编辑、新媒体总编辑职务,当天下午获准。
  【点评】都说名人难当,可怜金庸老先生“被去世”已非首次。2010年6月,就有媒体爆炒金庸去世。当时,金庸的好友倪匡、潘耀明曾痛骂媒体“没牙齿”(无耻)。资深媒体人吕怡然在东方网发表评论《为虚假报道担责的勇气可嘉》:“尽管这则‘客里空’并非出现在《中国新闻周刊》的正刊上,尽管总监、总编们事先并不知晓那个编辑之作为,但是因《中国新闻周刊》乃隶属于中新社,而‘金庸去世’的消息又出现在其官方微博上,借助长期积淀的品牌公信力,致使虚假消息被‘当真’,以讹传讹,影响更为恶劣。在这个意义上看,老总难辞其责。”总编辑引咎辞职固然可敬,但是,对于微博这个新媒体来说,如何设置审核机制,怎样有效把关,却是一个艰难的挑战。■

http://xwjz.eastday.com/eastday/xwjz/node514310/node514312/u1a5636968.html   鞭挞“客里空”,我们见义勇为、义无反顾
——年度“十大假新闻”评选十年感言
■吕怡然

  10年前的一个冬天,我从新民晚报新闻编辑部调任《新闻记者》杂志主编之后的第4个年尾,在讨论新一年编辑工作的时候,大家议论起近来的虚假新闻报道愈演愈烈,令人难以容忍。我突然一个激灵,提出是否搞一次“2001年十大假新闻”评选,以示我们捍卫新闻真实性的态度?这个提议获得众人的赞同。于是,立即开始筹划评选,从当年诸多虚假新闻报道中选定最典型、影响最广、性质最恶劣的10件,请时任本刊编辑的贾亦凡和东方网编辑陈斌撰稿,邀漫画家阿仁配以漫画,2002年的第一期《新闻记者》赫然出现了《2001年十大假新闻》。我们为此加的一段编者按写道:
  2001年,可谓是中国假新闻的“丰收年”,从年头到年尾,传媒源源不断地生产出五花八门、令人瞠目结舌的假新闻。为了全面“检阅”2001年假新闻的“重大成果”,以提请新闻界同仁自重,本刊特评选出2001年十大假新闻,并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今后,本刊拟每年评选当年的十大假新闻。不过,但愿我们的“阳谋”会落空:这次评选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当时无论如何不会想到,我们的“阳谋”迟迟没有落空,这个“评选”竟一发不可收,延续至今已达10个年头,而此时我已经是一个养老金领取者了。
  十年了,甜酸苦辣,一言难尽!
  每年的“十大假新闻”一经发布,首先是网络上广泛转载,各种报刊也纷纷转摘,影响日益广泛,形成对虚假新闻报道的包围、谴责态势,有些还揭露“十大”之外的新闻造假现象和典型案例;有些新闻传播专业报刊深入剖析假新闻的成因,探讨防范之策;有些学者逐年对这些案例进行梳理、归类、分析,归纳新闻造假的动机、手法,提出杜绝假新闻的建议。我们为之欣慰。
  有些报刊的假新闻“不幸上榜”,老总们并不讳疾忌医,而是责成相关人员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印象最深的是羊城晚报的编辑罗卫,她所经手编辑的一篇“新闻”《女大学生状告爸爸的吻》,乃作者胡编乱造之作,在本刊第一次评选中便“中选”为“最令人作呕的假新闻”。虽然是老朋友了,但她来电时不愠不火,只是非常内疚,并告知他们的老总对此非常重视,要求她认真反思。她分析了这则假新闻的来龙去脉,进行了一番理性思考,为本刊撰写了一篇论文《编辑如何“证实真实”?》。我们为之感动。
  “年度假新闻”评选引起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中宣部多次发出阅评对此表示肯定;全国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要求,对“十大假新闻”进行核查,多次发出通报;中宣部等三部门举行制止虚假新闻研讨会,指定我们参加,并在会上对本刊鞭挞假新闻予以肯定;中国记协、上海市委宣传部、市记协领导和文新报业集团领导经常予以关心,表示支持;许多业界和学界的同仁、专家、学者常常一见面就提起他们很关注我们的“十大假新闻”评选,鼓励我们坚持下去……我们为之振奋。
  几乎每年一月,年度“十大假新闻”推出后,我们总会接到电话、收到函件、接待来人,有些是向我们解释、与我们沟通,而更多的是对我们表示诘问、质疑、抗议、指责、谩骂,气势汹汹“打”上门者有之,要求收回杂志全部销毁者有之,发来律师函扬言要诉诸法律的有之,所在省市宣传部门通过上海宣传部门要求本刊更正、道歉的有之,在网上声讨本刊的评选失实、犯错,质问我们“有什么资格评假新闻”、“意欲何为”,讥讽我们为图“出风头”、“捞好处”者亦有之。我们为之纠结。
  在经受了多次“法庭上见”的威吓而每次都不了了之后,2010年夏天,我们受到“侵害名誉”的指控,终于走上了被告席,被索赔人民币50万元。原告一口咬定我们的评选使他们蒙受了名誉损伤和经济损失,虽不得不承认他们刊发了虚假新闻照片,但声称并非故意;对方律师更是认定我们“违背职业道德”,“违反中宣部‘不得举行全国性评选活动’的规定”……新闻打假惹上新闻官司,新闻媒体状告新闻媒体,可谓开了中国新闻界之先河。我们为之无语。
  十年打假,最初“这次评选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心愿,显然表明我们实在太过幼稚天真。这些年来,虚假新闻报道屡禁不止,绵绵不绝,以致主管部门三令五申,数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虽见成效,却打假依然未有穷期。尽管“假”始终与“真”相伴,且虚假新闻报道成因复杂,所以无数新闻报道中夹杂着若干“客里空”也不足为奇。但当前一个相当严重的问题是,有一些媒体老总对报道失实不以为意,对新闻打假不以为然。一旦自己媒体的虚假新闻“中选”,并不是首先查明原因,追究责任,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更不会自我检讨、引咎辞职。而是恼羞成怒、大光其火,对打假者兴师问罪。如此心态,如此作派,“客里空”焉得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笼作祟?我们为之担忧。
  ……
  十年间,我们始终信奉,判断新闻真与假的标准具有惟一性,即是否符合客观真实。长期领导党的新闻宣传工作的陆定一曾意味深长地说:“新闻工作搞来搞去,还是个真实问题。新闻学千头万绪,根本性的还是这个问题。有了这一条,就有信用了。有信用,报纸就有人看了。”他还强调:“事实与新闻政治性,二者之间的关系,万万颠倒不得。一定要认识事实是第一性的,一切‘性质’,包括‘政治性’在内,与事实比起来都是派生的、被决定的、第二性的。”何等鲜明准确,何等切中时弊!可以说,这不仅是中国,也是国际新闻传播界的主流新闻观、核心价值观。
  十年间,我们反复申明,评选“年度十大假新闻”,除了以新闻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和新闻工作者的良知捍卫新闻真实性之外,我们别无他求。作为一份地方性的专业期刊,我们深知自己的弱小无能。而对新闻造假行为痛心疾首,对虚假报道深恶痛绝的我们,只是以一种力所能及的方式,为新闻真实性鼓与呼,为抨击“客里空”尽一份绵薄之力。我们绝无自以为是、哗众取宠之心,更无故意与哪家媒体“过不去”之意,仅仅是“路见不平一声吼”,在新闻领域见义勇为而已。企图以此搏“名”谋“利”?那只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何况这年头做“得罪人”的事,哪会有“名”和“利”可言?
  十年了,我们无悔,但有遗憾。坦率地说,面对诸多烦恼,我们曾经萌生打“退堂鼓”的念头。新闻打假,路途遥远,我们人微言轻,力不从心,何必非要坚持不懈地做下去?但是我们终于走到第10个年度,将100条假新闻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遗憾的是,虚假新闻防不胜防,打不胜打,尤其在新兴媒体迅速崛起、海量信息泥沙俱下良莠难辨的新时期。而长效机制未能有效地建立起来,鞭挞虚假新闻每每是“短促突击”,成了权宜之计。
  十年了,我们无惧,但有困惑。心底无私天地宽,面对无理交涉和诉讼,我们并不害怕,以事实说话,凭证据论辩。但我们的困惑挥之不去:为什么如今真实性这个新闻的铁律在现实的诱惑面前会如此不堪一击?为什么浮华浮躁浮夸肤浅之风在新闻界如此盛行?为什么一些新闻把关人对疑窦丛生的虚假信息会如此漫不经心?为什么至今尚未对造假责任者实行“零容忍”、“零宽恕”,以致常常无人为造假担责?
  十年了,我们慨叹良多,但更有信心。我们的评选工作是一个不断求索、不断成熟的过程,肯定不是尽善尽美。但我们的“见义勇为”始终如一,义无反顾。况且,我们并非孤军奋战,无论熟识还是素昧平生者中,理解、声援、支持我们的大有人在。同时,2010年末,中宣部等部门在部署新闻界“三项学习实践教育”活动时,再次强调了对虚假新闻报道的治理,并要求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活动。而《新闻记者》的同事们也将以他们的智慧和韧劲一如既往、持之以恒。因此,完全有理由相信,我们的努力不会徒劳,尽管真实与虚假、正气与邪气的博弈仍将继续,然而虚假新闻在中国终究会失去孳生泛滥的土壤,新闻永远姓“真”名“实”,“客里空”当无立锥之地,新闻传播事业会大有希望。■
  (作者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高级编辑、《新闻记者》原主编》

 http://xwjz.eastday.com/eastday/xwjz/node514310/node514312/u1a5636967.html  反对假新闻要标本兼治三管齐下

■曹 鹏 博士

  中央相关主管部门共同采取行动,当前正在全国新闻单位开展“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治理假新闻,摆上新闻界的重要议事日程。
  作为在全国最早以评选“年度十大假新闻”的形式,长期、系统地对假新闻予以揭露抨击的《新闻记者》杂志,已经连续十年刊发专稿,对杜绝虚假报道、反对制造假新闻,可谓荜路蓝缕,有开创之功,尽管刊物也曾因此而付出了陷于法律纠纷等代价,但是,成绩与贡献有目睹共睹。
  反对假新闻也是我们这个专栏的老话题。不过,对于面向新闻工作者的专业刊物的一个专栏,不可能也不必要每期每篇都要别出心裁标新立异,更重要的是发现、提出、思考、探讨中国新闻业的实际问题,促进新闻工作的进步与发展。只要能起到对同行有所提醒、有所启发、有所帮助的作用,就足够了。有些话题我之所以一再重复,不是不自觉地老调重弹,而是实在感到这些问题太重要,只要现实状况没有改善甚至反而不断恶化,那么就有责任不厌其烦地提请业内人士关注重视。
  正是这种反复强调,使得一些问题得到了业内重视,如“有偿不闻”,本专栏很早以前就率先使用了这一说法,并且在2008年结集出版的《把脉中国传媒》一书中不止一次阐述其危害,现在终于在官方正式文件与领导讲话中开始作为一个新概念、新说法出现,可见当初一而再、再而三地分析“有偿不闻”问题,还是产生了一定影响的。认识并提出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前提。因此,关于假新闻,我认为很有必要再予剖析针砭。

  诚信危机扩散到新闻业
  
  官方主管部门出台政策对新闻传播业进行假新闻的专项治理,这种政府行为在世界新闻史上也是罕见的,可见假新闻之泛滥猖獗。
  杜绝假新闻泛滥,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应深入透视其病灶成因。假新闻泛滥,不是简单的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问题,而是诚信危机在新闻传播领域的表现,事出有因,有着深层次的根源。认识清楚这一点,才谈得到如何杜绝、如何治理。
  在现今社会,假冒伪劣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从企业、市场到官场,从三鹿奶粉、蒙牛制造商业谣言到石家庄团市委副书记王亚丽假官案,弄虚作假几乎渗透到社会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环节。从上个世纪90年代“质量万里行”开始打假,再到王海商场打假以及方舟子学术打假,都是假冒伪劣成灾的典型反映。
  这种大环境下,新闻业出现假新闻泛滥,也就不足为奇了。新闻传播工作以真实为新闻的生命线,所以,最不能容忍虚假失实,或者说虚假失实对新闻工作的危害最致命。
  实事求是地看,要想真正做到根治假新闻,必须正本清源,解决全社会的诚信危机,否则就很难达到新闻业“独善其身”“举世皆假我独真”的目标。

  失实与制假有本质区别
  
  假新闻的成因,既有主观上的故意行为,也就是造假;也有客观上的无意行为,也就是失实。无意地报道了不实新闻,与别有用心的、空穴来风的造谣贩假,有本质上的区别。但二者的共同表现都是“虚假”。
  言多必失。当前,新闻来源更多元化、更复杂,更无序,控制把关难度加大,互联网与移动通信等媒体的多种形式传播,在新闻信息量增加后,各种传媒每天都在传播铺天盖地的海量信息,难免就会出现虚假或者失实的新闻。要认识到这是正常现象。虚假新闻与新闻失实不能简单地划等号,作假与失实有主观与客观上的本质不同。谁也不能保证自己报道的新闻永远、绝对百分之百正确准确,但应该做到保证绝对不作假、不造谣。
  老话说:“无心错,不为过,有心错,才是过”,作为负责任的新闻工作者,不能苛求我们所报道发表的所有新闻都绝对不失实或绝对正确、准确,但是,却可以要求绝对没有造假与杜撰、臆测。
  在新闻报道的具体操作中,要懂得一个道理:谣言与传言、小道消息,本身也是新闻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哪个社会都无法避免谣言与传言、小道消息,无视它们的存在也是鸵鸟政策,正视并评论、核对,才是理性的态度,辟谣也是新闻传播的日常工作。水至清则无鱼,在股市尤其真假消息层出不穷,都是正常现象。如果要求新闻一点都不能失实,那既不现实也不可能。一犬吠影,百犬吠声。人云亦云,一传十十传百,转载扩散假新闻,往往比媒体发表假新闻的影响危害大得多,现在的新闻已经不再是抢第一时间、抢独家新闻的时代,而是再传播时代,或者叫转载时代。
  理性地对待回应各种不实传闻,是新闻工作者的职责与义务。对于新闻工作来说,不传谣是纪律原则,但是当谣言如果不予以澄清或否认就会有恶劣后果时,就必须不仅报道而且要辟谣,如一再发生的地震预言。
  
  反假新闻必须抓反面典型
  
  反对假新闻,关系到新闻工作的生命线,是所有新闻工作者与主管部门都要参与行动的长期任务。反对假新闻最有力的措施,不是简单地讲道理、上课,而是抓典型。每年评选“十大假新闻”,就是为了抓典型。
  只是这一坚持十年的新闻打假项目,完全是一家专业期刊的行为,未能调动政府资源与全行业的力量群策群力。所以,力度尚嫌不够。强烈建议全国记协在每年评选全国新闻奖以及长江韬奋奖的同时,加设假新闻评选活动,并且设一项“客里空奖”——这决非玩笑或调侃,而是非常负责任并且认真的。事实上,通过假新闻评选与“客里空”奖,让新闻界人人都知道那些造假者的大名,并且永不录用,才是真正有威慑的措施。
  早在上世纪40年代延安时期,中央曾经开展过反对“客里空”的运动,时过六七十年,就像党八股一样,痼疾照旧,这实在是说不过去。

  一票罚下终身取消从业资格
  
  重庆市“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公布了一个决定,恶意制造假新闻者,终身不得在重庆从事新闻职业。
  此举当然是很有必要,但是,较起真来却还有可商榷的余地,重庆的新闻宣传单位当然职权范围只在重庆一市,不过,对于制造假新闻者,如果只是不许在重庆从事新闻职业,则仍不能在根本上解决问题。在反对假新闻这一问题上,必须打破地区行政区划,全国作为一个整体,不论是在哪个地区哪个城市制造假新闻,一旦被核实查处,全国任何地区都不能再让当事人从事新闻职业。
  假新闻不是一个简单的职业道德问题,而是行业规范问题。新闻没有真实的保证,就失去了生存的合法性。所以,触犯新闻失实这一高压线,必须一票罚下、严罚不贷。对假新闻不能姑息,不能纵容,对其他错误可以纠正改过以观后效,对假新闻则应该实行“零容忍”。
  当然,在具体工作中,对假新闻当事者的惩罚,就不能只靠新闻单位本身,而必须有主管部门的政策措施配合。如新闻单位可以开除记者,并把其记者证吊销,但是如果没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或全国记协同时配套跟进,当事人换个地方又可以干新闻了。
  新闻记者的职业资格审批机构,如记者证发放机关,完全可以编写历年假新闻及责任人的黑名单,在网上发布,或公开出版,让上了黑名单的假新闻责任人,永远无法再混入新闻队伍。

  专业报刊要担负起监督新闻业的责任
  
  在反对假新闻这一问题上,新闻专业报刊应当负起更多的责任。新闻工作者在社会上扮演着舆论监督的角色,而对舆论监督者的舆论监督职责,则非新闻专业报刊莫属。对假新闻或疑似假新闻负责追查、深入调查、挖掘真相,除新闻专业报刊之外,其他传媒当然也可以做类似性质的工作,只不过,可能会有同行的关系与情面顾忌,事实上,至今为止这种对其他媒体新闻失实的揭露与批评,在同行传媒机构发表时,往往有市场竞争关系,专业报刊则因为与大众传媒不是同场竞争对手,而是对传媒业进行评论、报道、批评、探讨的园地,所以,在针对某一传媒的新闻失实进行报道时,立场更加客观公正,而且是建设性的。
  杜绝假新闻,只有在中央主管部门有明确的政策法规约束指导、新闻专业报刊客观地予以监督,各新闻单位学习贯彻中央主管部门的精神指示,在工作中实行更严格的自律与自我把关,把新闻真实性提升到更高的高度,关卡前移,强化核实与把关、审阅制度,并且实施追惩问责严格,建立常效机制——三管齐下,才有可能取得显著效果。■
  (作者系华南理工大学教授、河北大学媒介经济研究所所长、经济日报新闻研究部副主任)

http://xwjz.eastday.com/eastday/xwjz/node514310/node514312/u1a5636965.html   从“金庸去世”看微博假新闻的传播与应对

■谢耘耕 王 平

  2010年底,新浪微博上“金庸去世”假新闻的传播,受到广泛关注。回顾与思考这场风波,使我们不得不正视微博传播中的信息失实及话语权滥用等问题。

  一、微博二小时:“金庸去世”假新闻从产生到消亡

  综观“金庸去世”假新闻的整个传播过程,从假新闻发布到争相传播,到质疑、求证,到最终辟谣,前后只用了约两小时。
  1.谣言产生
  12月6日晚,一条内容为“金庸,1924年3月22日出生,因中脑炎合并胼胝体积水于2010年12月6日19点07分,在香港尖沙咀圣玛利亚医院去世。请转发哀悼这位武侠大家吧!”的帖子惊现新浪微博。消息迅速被不明真相的网友疯狂转载。
  据事后追溯,此消息最早来源于百度贴吧“金庸吧”,据网友“拇姬”介绍,19:28分,百度wow吧一个刚注册的ID“金庸去世了”。之后这条谣言在twitter和人人网上流传,而后才被网友传到新浪微博。
  据新浪博友“楚陌君”说,此消息可能最早是他从“人人网”好友状态中看到并转到“微博”中的,当时只是求证帖,但由于信息具有很强的新闻性,求证二字被很多网友忽略,而被当作新闻并疯狂转载。“楚陌君”恐引起不良反应,随即将此博文删除,并于20点28分发博文称:“还是把没经正式渠道核实的消息删了,免得误导大家,浪费感情……对不起,我发的(得)太草率了”。但为时已晚,这则假消息已在网友的信息传播接力赛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2.中国新闻周刊的转发
  当日20点左右,该虚假新闻被中新社属下中国新闻周刊新媒体编辑邓丽虹看到,并登陆中国新闻周刊新浪官方微博以“即时新闻”的形式发布,并在其人人网的公共主页同步更新。因未注明转发,很多网友误认为是中新网官方首发消息,这则消息未经求证就此变成新闻。中国新闻周刊微博拥有30万余名粉丝,其人人网主页拥有15万余名好友,为假新闻的病毒式传播插上了翅膀。
  3.辟谣
  20时41分,即距中国新闻周刊发布此虚假消息后约半小时,知名记者闾丘露薇发出微博辟谣:“假消息,金庸昨天(后被证实12月3号)刚出席树仁大学荣誉博士颁授仪式”,该博文3小时内被转发1000多次。
  21时许,凤凰网也正式辟谣:“第一时间联系香港某电视台记者求证,对方证实此为假消息,称香港并无‘圣玛利亚医院’,且电视台同事昨日还曾面见金庸。”
  随后,人民日报文化版、金庸好友老榕等也纷纷辟谣。网友也发现原始消息中的一处“破绽”:金庸出生于1924年3月10日,而非1924年3月22日。新浪微博也于次日宣布这条消息为假新闻,并将其放置在错误信息曝光区内。
  4.中国新闻周刊向公众致歉
  21时22分,中国新闻周刊发布第一条致歉声明:“本日晚间关于金庸先生去世的消息经证实属于谣言,特此更正并致歉,敬请广大新浪博友们继续支持及监督我们的工作,感谢各位。”
  21时35分,中国新闻周刊网站内容总监汤涌在微博上发表致歉声明称“刚才跟我们的微博编辑沟通了:1.我们认认真真地向查先生及其家人以及所有受到谣言困扰的朋友致歉,请原谅。2.误传谣言是我们业务素质不过硬,她正在写道歉帖。3.她是查良镛先生的忠实读者,看见谣言的时候方寸大乱,不够冷静。我这个位置能做的决定:1.以后不发无链接即时新闻。2.明天在部门内换岗。”
  5.问责
  事后,网友纷纷指责:“国家级新闻媒体的官方微博不加证实就发布谣言,太无责任感!”中国新闻周刊被推到风口浪尖,身陷舆论漩涡。
  12月7日上午,中国新闻周刊副总编辑、新媒体总编辑刘新宇提出辞去中国新闻周刊副总编辑、新媒体总编辑职务,当天下午获批准。同时,负有责任的编辑邓丽虹被解聘,新媒体内容总监汤涌被罚款、降职。成为中国新闻史上因新媒体传播不慎而被严厉处罚的第一批人。
  此事一经传出,众说纷纭。有观点认为惩罚过重,也有人披露中国新闻周刊2010年11月15日还发布了一则夸大事实的NASA新闻,短短20天内就发布了2条不实消息,这对于在国内具有很高知名度的国家级媒体而言,责任感全无,应该严厉处罚。平心而论,在这一事件中,中国新闻周刊并不是唯一转发该虚假消息的媒体,其他媒体及名人也在谣言传播过程中或多或少地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一事件只是一个开始,微博传播谣言与辟谣的战争仍将继续。

  二、微博时代的假新闻现象解析
  
  2010年被称为中国微博元年,微博在中国出现了爆炸式的增长。截至2010年10月,中国微博服务的访问用户规模已达到12521.7万人,用户渗透率达到36.9%。但与此同时,微博上的假新闻也层出不穷,其中有明星八卦、天灾人祸、国际热点,也有国内社会民生、食品安全问题等,谣言可谓无孔不入。
  微博假新闻的野蛮生长,一方面与互联网本身的特性及发展水平有关。在互联网时代,信息以爆炸方式激增,信息冗余,注意力已成为一种稀缺资源,许多网站,尤其是商业网站都深知:只有在赚取注意力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发挥其影响力,媒介所凝聚的注意力资源是传媒经济的真正价值所在。因此,为了最大程度地获取眼球效应,企业、个人为吸引观众的关注,无所不用其极,炮制假新闻是其最重要的手段之一。
  另一方面,微博的诸多传播特性很容易导致传播话语权滥用,助长谣言的产生:
  1.微博话语权的下放及把关人的缺失
  微博以其低准入门槛、发布方式简单快捷等特性,使得任何人都可以在网上注册一个微博号,只要轻敲键盘,一点鼠标,就可以将信息发布出去,每一个“脖友”都可以成为新闻“第一发言人”。由于把关人的缺失,使得信息不需层层审批就能发布,制造谣言变得轻而易举,任何人都有发布信息的渠道,任何人也都有发布虚假信息的可能。
  2.微博的自媒体特性易使公众成为谣言的二传手
  DCCI发布的《2010年中国互联网微博与社区调查研究报告》指出,从微博用户最喜欢的应用来看,占据前四位的功能分别是评论、关注、热门话题、转发。由此可见,与SNS社交网站相比,微博更倾向于关注热门信息、即时信息,并对感兴趣的信息进行转发,更多的是扮演一种资讯传播、以人为中心的自媒体类型角色。因而,虚假信息一经传播极容易在微博中受到关注,并被大范围转发,很多网民不知不觉就成了谣言传播的二传手。在“金庸去世”假新闻事件中,网友本来是以求证口吻转发的帖子却被误传为新闻,甚至不少加V字(即经新浪实名认证)的名人也充当了传递者的角色,这些名人因有数量庞大的粉丝群,进而使谣言的影响范围进一步扩大,形成强大的舆论波。
  3.微博具有强大的媒介融合功能,加大了假新闻传播的可能性
  微博传播渠道更加多元,它能将手机短信、社交网站、博客等传媒捆绑起来,强化了微博与各媒介之间的纽带关系,使得信息能在更大范围内得以共享,也使得虚假信息在更大范围内得到传播。在“金庸去世”假新闻事件中,这则消息起初在百度贴吧、人人网等平台上流传,后被转到微博,才引起了广泛关注。
  4.碎片化文本及碎片化的表达方式,易成为假新闻滋生的温床
  与传统的写作习惯不同,微博以140个字符左右的文字更新信息。微博上援引的大量信息没有出处来源,却被当作新闻来处理,被大量转载传播出去,大量掺假信息就这样不胫而走,产生谣言。由于字符所限,信息获取量有限,微博信息的完整度很难保证,同样也容易使信息失真,且一旦传播开来,因其短小、简练的写作模式使信息能在短时间内快速传播,或令假新闻辐射的人群范围更广。
  5.名人效应使舆论中心化重组,加速谣言扩散
  新浪微博利用“名人效应”通过实名认证的方式吸引各领域的领袖、精英加入,这些意见领袖式人物可以在短时间内吸引大量粉丝的关注。面对微博上的海量信息,人们会显得无所适从,只能进行选择性注意和接收,这些名人的偶像作用及社会地位,使得人们更易于选择他们所发出的信息,因此某一意见领袖的一句博文往往能在网络中一石激起千层浪,引来大量网友围观。每一个微博上的名人都可以以自己为中心信源,形成局部的舆论中心。同时,在整个微博舆论场中,各意见领袖之间相互碰撞,形成多个舆论中心重组的格局。这种网状传播模式打破了报媒的线性传播模式,它可以汇聚不同的舆论中心,形成一种几何级数裂变的立体传播效果。若意见领袖不慎将某一虚假消息当作事实加以传播,那此谣言的传播速度是十分惊人的,不仅有动辄成千上万的粉丝关注,还可能在与其他意见领袖的碰撞中被再次传播,多极传播之后,谣言的影响被迅速放大。

  三、如何遏制微博假新闻的产生
  
  微博作为一个成长迅速的新媒体,影响巨大。在一些重大的危机性事件中,虚假信息具有很强的破坏性作用,如不及时辟谣,其所引起的消极影响或将比假新闻本身更可怕。因此有必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从源头遏制微博假新闻的产生。
  1.应加强微博虚假信息监测及预警机制
  谣言一旦产生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定的消极作用,因此有效应对谣言的策略是从根源做起,第一时间发现谣言,做好预警,组织辟谣,只有这一系列环节都发挥作用,谣言才能止步。发现虚假信息作为首要环节尤其重要,其对虚假信息是否会被传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就要求加强对微博的监测机制,广泛地分析、采集来自网络、媒体及公众等多方的信息,从技术上增强虚假信息识别能力,为及时破解虚假信息奠定基础。另外,虚假信息对受众越重要越有可能被传播,这是谣言的传播规律之一,可见,除了及时发现虚假信息外,还要做好研判、预警工作。依重要性程度、结合公众当前的社会心态,准确把握虚假信息之于公众的重要性程度及敏感度,有效预警,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澄清谣言。
  2.主流媒体应担当起引导舆论的责任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社会影响力仍有上升的趋势,但主流媒体以其权威性、可信性、真实性的优势,在国家的社会生活中仍扮演着引导舆论的重要作用。
  随着微博的影响日益强大,许多传统媒体纷纷开通了官方微博,脱离了传统媒体生产新闻的一系列把关过滤环节,操作流程通常由一般个体编辑管理微博,这就出现了一个人代表一个机构发言的情况,有些网络编辑未做好二级把关人作用,消息未经核实便草率发表。普通公众把传统媒体发布的微博信息等同于现实中媒体机构所发布的信息,以为其具有权威性,致使假新闻被广泛传播。传统媒体若有不慎,便是在客观上为谣言镀了一层金。
  在新媒体环境下,传统媒体需要规范微博新闻的发布流程、提高信息过滤功能,从源头上减少谣言产生的可能性,一如继往地保持其被赋予的权威性、可信性及真实性的光环,而不应在自由、随意的网络表达空间中随波逐流,丧失其新闻求真、求实精神。
  其次,主流媒体还担当着引导舆论的重责,面对各种模糊不清的信息,应多一些批判,少一些盲从,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公众理性思考,对谣言这样才能有效地遏制谣言。
  3.网友需理性分析,提高自身媒介素养,不传谣,不信谣
  面对网络上的公共舆论空间,每一个网民既可能是虚假信息的传播者,也可能是阻止虚假信息传播的主力军。网民应提高自己的媒介素养及道德自律,谨防成为谣言传播的助推者。对网络信息平台发布的新闻不能盲听盲从,面对没有事实根据或不确切的信息,应该不随便转发和评论。
  4.除法律监督外,还需要媒体自律及政府引导
  对于网络的管理,我国还存在很多立法盲区。但对谣言的传播在中国现存法规条例中也有适用之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中第一款就是“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但法律手段并不是万能的,微博还需要一套自治性机制作为谣言的应对机制。目前国内已出现这类组织,如“果壳网”专门开设了“谣言粉碎机”专题板块,由20多位高学历的成员组成,曾破获了多起谣言。新浪微博也可借鉴其做法,在微博上成立一些专门辟谣的自治性组织,由专业成员对微博谣言进行自纠,及时发现虚假信息并予以澄清,此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微博的信息“自净”系统。这类机构的组织成员要求具有相对较强的辨别虚假信息的能力,可以是来自各行各业的专家、专职采编媒体及其他名人,对重大信息进行严格的真假调查,验证真伪。同时他们之间也可以互相沟通、合作,产生更大的合力,以期更好、更快地揭露、批判网络滥用行为,规范网络秩序。当然民间组织的力量毕竟有限,许多信息因其事件本身的复杂性程度而使谣言的调查、验证工作较难开展,必须借助于政府的力量,虚假信息才能得以被迅速、有效、及时地击破,因此政府相关机构仍将承担着辟谣的重要职责。■
  (作者分别为上海交通大学人文艺术研究院新媒体与社会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研究生。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新媒体环境下的突发事件传播管理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号:09YJA86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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