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通网中药材信息党参:真理并不存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3:38:41

作者/烈火 巴图鲁 索南雍仲


【注】本文是最早发表于国学论坛的两个帖子「真理是否存在?真理是否永恒?」与「真理是否存在?真理是否永恒?」续「无常观的正确性」合并而成,原文发表于我的搜狐博客。是我在学习中观以前独立完成的。其中所涉及的内容并不成熟,但已经具备了与中观中存在问题在相似部分一样的结论。因为是用通俗性的哲学语言所写,所以作为哲学文字保留,以备参考。
  
【一】任何具体事物只包括「本体、属性、作用」
  
 1.1 【本体】一个具体事物所独自具有的,完全区别、不同于其他事物的部分。或称本性、本质等,也就是所谓这个事物的本身。
 1.2 【属性】具体事物的「存在与运动方式」,如颜色、长短、重量、质量、体积等等,属性是事物的表现,也可称为相或表相。
 1.3 【作用】某一个具体事物的属性,与其他具体事物的属性,发生的任何关系或关联,就是作用。作用不存在于具体事物自身的某一属性内,只存在于具体事物之间,而且一定是属性与属性之间。
  (1.3.1) 事物的本体都是通过属性表现的,不存在没有属性的事物,因为没有属性的事物,人就没有可以观察到的内容。只要有表现,就一定表现的是该事物的属性,没有表现的事物是不存在的。
  (1.3.2) 属性本身只随具体事物的本体的存在而存在,不存在脱离本体而单独存在的属性,例如我问「多长」这是个不可能回答的问题,因为这是个没有本体的长度属性,任何人都不可能抛开本体而讨论属性。
  (1.3.3) 不存在没有作用的属性,也不存在没有属性的作用。属性被定义、被认识、被发现,都是基于属性的作用表现出来的。没有作用的属性与不存在没有任何区别。
 1.4 只有属性才能被感知
  (1.4.1) 本体与属性的关系:很多概念化的属性似乎可以不涉及本体而存在,例如,我说「黄色好看」,这里的黄色似乎不存在本体,但实际上,这仍是有本体的,这个「黄色」概念依附于具体人的头脑而存在,这个看似没有本体的黄色只是人的头脑中的影像,是头脑中以虚假的方式从具体事物中分离出的、但其实在意识以外的现实中,并不存在单独的、不依于具体事物的黄色。所以没有本体的属性不存在。当有人问「世界上存在永恒吗」本身就是一个病句,因为这里的永恒没有涉及所问的这个永恒的本体。
  (1.4.2) 属性不能成为本体:属性不能成为本体,属性不再存在属性,也就是说,表现的现象不再存在表现自己的其他现象。例如,黄色不存在多重的问题,长度不存在体积的问题,你不可能问「数字5有多少个」,属性只针对本体,不针对属性。所以,「永恒存在吗」这样的问句不成立。
  (1.4.3) 属性不是事物本身:一个具体事物的本体是与其他事物完全区别的本质部分。任何具体事物的属性,在其他具体事物中,都可以找到相同的表现,所以不能作用区别事物的本质。任何事物都有颜色、都有长度、都有重量、……。例如:黄色,加五十毫米的高度,再加一千千克的质量,再加任何具体的表现描述,最后得不出任何具体的事物。那么这个事物本身是什么?不是表现,所以具体事物本身就是这个事物的本体,而不可能是它的任何表现的积累。
  
【二】人所感知的是事物本身还是意识的内容
  
 2.1 人能感知的只有意识的内容:事物通过人的感官「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转化成电的讯号,经过神经传入人的意识,在意识中形成一个影像,这个时候,人才意识到自己看到了、听到了或其他的感知到了,此时人并没有直接涉及到意识以外的任何事物,所感知的只是意识中的这个影像。【影像的本体是意识】影像是意识的属性,不是事物的属性。影像的本体是意识,脱离意识的影像不存在。
 2.2 人的感知是否来源于意识以外
  (2.2.1) 当我们说任何自己感觉到了的时候,这意味着感知已经发生完毕,任何所谓的意识到了,不能和所谓的感知来源同时产生,外界的感官产生的刺激,必然要经过一个传输过程以后,才能产生意识的内容。所以,当人们意识到自己感觉到的时候,实际对应的这个感知的过程已经完毕。
  (2.2.2) 影像是意识的属性,不是事物的属性。影像的本体是意识,脱离意识的影像不存在。感知的刺激,是否源于外境,并没有人能够确定,因为通过人为手段刺激人的视觉神经或触觉神经,完全可以让人产生看到或感觉到真实事物的感觉,但其实在旁边的观察者眼里,这些事物并不存在。我们平时也会产生类似的感觉,例如突然感觉手指或身体某一部位象被针扎一样,而事实上,找不到任何外界的刺激事物。此类现象也发生于所谓的集体幻觉中。
  (2.2.3) 综合以上,可以知道,因为意识的来源无法确定,人只能似乎性的确定自己当前意识中的内容,而意识中的内容随人的不同而互相存在区别。不只个人之间存在区别,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里、不同的心情下,对同一事物的观察结果是不同的,这只能说明事物本身的样子只存在于意识中,是被意识所加工的,如果事物原本的样子是否如意识中反应的,任何人也不知道。例如心情好时看天感觉是清透的;而心情不好时,天在意识中的反映不那么清透。人的眼睛可以看见五色,蛇的眼睛只能看见黑白灰,但有的蛇可以看见红外成像,而人看不到红外与紫外,完全可以设想,事物本身不存在任何颜色,具体的颜色是由不同的意识添加上的。而不同的种群,如果群体幻觉一样,产生同一颜色的添加效果。不管这种设想是否成立,有一点可以肯定,我们意识中的影像,与事物的事实完全不是一回事。
 2.3 【意识的来源本身就是意识内容】任何人说到意识的来源时,本身就是意识的内容,因为不存在所谓脱离意识的、单独意识内容。所以意识的来源本身,只是意识中认为的意识的来源,是意识假设这个意识中的内容,存在于意识之外。既然是意识的内容,就符合上边所说的意识的内容的特点,即无法确定其真实性,唯一能确定的是,它们是意识的内容。
  (2.3.1) 综合前述,意识以外无法确定任何存在。除非有人能在意识以外确定如前所说的事物的本体、属性、作用,否则,意识以外的存在无法成立,既然假设意识以外的存在,那么不存在与意识关系性,一个没有本体、属性与作用的意识以外的存在,完全可以等同于不存在,没有任何讨论的价值与必要。
  (2.3.2) 意识涉及不到意识自身:当我们说意识自身时,我们所说的是意识的内容,而不是意识的自身,是意识的表现,不是意识的本体,所以任何想要讨论意识自身的言行,都只是意识的内容,永远涉及到意识的自身。所以「意识本身存在吗」这句话是意识的内容,确切的表述是「意识内容中假设的意识,是在意识以外的存在吗」这本身不成立,如果你问「我意识中假设一个怪物,在现实中存在吗」一样。只能说存在于意识中,是意识中的内容,现实存在与否,与这个问句不相关。【被感知的意识只有意识的属性,无法找到感知的本体,只要涉及表现,就必然只是意识的属于,即内容】,那么什么是意识的本体?当你在剥离所有意识的属性的时候,就是【意识的本体——不存在】,逻辑上是这样,任何角度的现实中,也找不到。所以【注意】本文中所有使用到所谓「意识」,没有特别说明时,都是针对意识的属性。
  
【三】概念是本体还是属性
  
 3.1 概念是人的意识思维所得到的。其方式是通过对多个具体事物的属性和作用的观察与认知以后,将其中类似的内容综合而得出的定义或总结。
 3.2 概念本身是不存在于客观世界的,它只是一个影像,一个在人的意识中以具体属性为基础而再造出的一个「虚幻的影像」,但由于是以客观世界的具体事物的属性为基础,所以具有一定的真实性的反映——注意:是反映,而不是意识中再造出一个实际存在的实体。
 3.3 概念所反映的都是事物的属性,因为其本身就是具体事物的类似属性的综合。所以概念本身是属性范畴,而不是本体。【概念是属性,从几个方面可以说明】
  (3.2.1) 概念必然来源于具体的事物的属性。一个天生没有见过或听人讲解过黄色的事物的人,意识中不存在黄色的概念。
  (3.2.2) 概念必须是人的认知范围之内的。原始人的认知中不存在系统理论,所以原始社会的人(甚至现代生活在原始水平的人)意识中不存在「系统」的概念。
  (3.2.3) 概念的表述一定是以具体事物来表述的。例如,你想说明黄色的存在,必然要以具有黄色属性的具体事物证明,而这时所说的黄色只是这个具体事物的黄色,如一朵黄色的花,这个黄色是花的属性,它只随花的存在而存在,当你又举一个黄色的桌子来说明黄色的存在时,这黄色则是桌子的属性,它随便桌子的存在而存在,花的黄色与桌子的黄色并不同一,它们的同一只是你的意识中通过幻想的方式归为一类而同一,这种同一性只存在于你的意识或某些认为同一的人的意识中。
  (3.2.4) 不存在不涉及具体事物的概念。就如同前面所说,我问「什么颜色」、「有多高」、「质量是多少」这些都是无法回答的问题,因为这些所问的概念没涉及具体的事物。所以概念要发挥作用,必然要与具体事物相关联,不与具体事物相关联的概念和属性是一样的——不存在,即使在人的意识中,这些概念也是要与具体事物相联的,否则你既无法表达,别人也不可能知道。
  
【四】真理是概念还是本体
  
 4.1 【不存在任何本体】我们所能观察的、感知的、意识的、……,都是表现,即属性,剥离这些属性,任何具体的事物,找不到任何所谓的本体。逻辑上没有,现实中也同样找不到。本体的来源是个想象,本身就是意识的属性,在人的意识中:1、先想象出一个模型:任何事物应该有个本身;2、观察事物时,找到的一切都是属性;3、不能理解没有本体的属性怎么可能存在;4、在意识中虚构出一个具体事物的本体;5、感觉自己先验式的、虚构出的所谓「合理」的「本体-属性」的模型成立了。【只有属性,没有本体——任何具体事物本身是不存在的】不管你的主观上是否接受,也不管你的主观上是否认为合理,这就是事实,事实不依人自己认为合理不合理而合理,事实是本然的,没有必要考虑符合不符合人事先固定好的思维模式,任何人感觉不能理解的,理解不了的事实,不是因为事实本身存在问题,问题出在——你不愿意自己事先虚构的思维模型接受事实。所以【注意】本文中所有使用到所谓「事物」,没有特别说明时,都是针对事物的属性。
 4.2 【真理是什么】真理是人对具体事物的属性进行观察、分析、总结出的意识中创造和假设的所谓的知识体系,而且这个知识体系是以所谓比较正确内容与关系,用所谓反映的方式,反映了所谓的现实客观事物。因为客观事物本身是不存在的,所以只能叫所谓,因为这引起内容,都只是意识的属性,所以,也只能叫所谓,因为这些属性是不存在自己本身的。既然真理是通过观察为基础,那么观察的必然是属性,既然是意识中总结出的,就必然是概念。所以真理不是本体,甚至连所谓假设是本体的可能也没有。
  (3.2.1) 【真理只存在于认同这个真理的人的意识中】不存在不涉及具体事物的真理。不管你怎样表述你认为的真理,都必然要通过具体的内容,只要你说,就涉及了具体事物,除非你不说。所以真理只随这些具体事物而存在。真理本身是不存在的,如同概念一样。
  (3.2.1) 【真理本身是没有属性的属性】真理既然是概念,就一样属于属性的范围。所以真理不可能再具有属性。所以「真理是否存在」「真理是否永恒」这些问题本身是不成立的问题。就如同问「一千克的重量是什么颜色」、「五米的长度是什么形状」这样的问题一样。「真理是否存在」相当于问「不存在是不是一种存在」,实际是在说——不存在本体的属性,是不是本体;然后再问有没有这个本体的时间属性。前半句已经不成立,后半句无所谓有没有。
  
【五】总结
  
  从以上可知:被不存在的人的不存在的意识所假设存在的真理,不存在;也谈不上存在不存在,更谈不上永恒不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