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之战:早婚的原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4:10:23

早婚的原因 
 作者:夏柱智       在农村观察,这几年结婚的许多青年,年龄都比较小,男子到了20岁父母就开始物色一个合适的女子与他婚配,而女子要是不读书,到了十八九岁就有许多家来撮合说媒。可能是笔者生活的群体大多是晚婚,因此农村的这些男女青年才早婚吧。不过也不是简单地如此。
    
这几年结婚主要是80年代后半期的男孩和90年代初的女孩,而在村落里,这样一批男孩特别多,女孩因此就显得特别少,因此一家女百家求,在这个时候特别激烈。村里人大概也知道,计划生育政策强化了性别偏好的表达的后果是女孩相对于男孩进一步减少,尤其在90年代之后。因此90年代初的男孩和80年代末的男孩的家长不得不感觉到婚姻市场上女孩的稀缺,因此不那么挑拣,能为儿子找一个媳妇就成,婚姻一谈就成。倒是女孩方面,由于不担心嫁不出去—除非是女孩家里或者她自己挑花了眼,一年一度,把年龄挑大了,反而在乡村找不到合适的男子,高不成低不就,不过这是少数,大多数女孩子在媒人介绍时很快答应婚事,并且有可能在一个月之内把婚姻的所有程序—见面、对象和认亲、结婚全部走完。
90年代初的男子在习俗上,通过介绍婚姻,得娶上比她小几岁的女子,这样就更加导致了90年代男子的婚配困难。父母通常是比儿子更加操心他们的婚事,因为人人都担心年龄大了,有成为光棍的可能,除了很能挣钱或有其他非常吸引人的优点。光棍的例子在乡村到处都是,有的是身体残废、家里太穷没有办法,有的则是错过了年龄。为了在婚姻市场上较容易找到女子,各方家长不得不提前为儿子做好打算
其首要就是在儿子十几岁时,给儿子修一栋房子,假如有二个儿子,则修建二栋。这是有媒人往家里介绍女子的前提。修建新房需要花钱,结婚时彩礼和装修也需要花钱。如果在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生了多个儿子的家庭,在婚姻市场上就很难有竞争力。只有一个儿子的家庭是最受人欢迎的,二个儿子还是合理的,如果有三个四个,就很难娶到媳妇,在乡土社会里,多个儿子就意味着穷,普通的农村父母是无法按照一般标准(建房到娶亲至少花10万元)为儿子们娶亲,而熟人社会里介绍婚姻是不可能蒙混过关的,你家有多少家底谁都知道。亲戚朋友和熟人不敢为这样的家庭提亲,因为太穷,女方可能不会答应
现在的女方一般要求是一套新楼房,否则很难嫁过来,四个儿子的家庭是无法建四套楼房的,邻村的一个农民有四个儿子,最大的83年,还未结婚,其后三个儿子也一个未结婚。这位农民很着急,难道四个儿子都要打光棍?—在乡村里,四个兄弟一般会合作给一个儿子娶回一个媳妇。再就是去“骗”或者“带”一个外面的女人,她就可以不按照乡土的礼俗来办事,就可以省很多钱。姜村一个小青年带了一个贵州的媳妇,只花了2万元就全部办完,就此许多贫穷的家庭都期望儿子在外面打工能够带一个回来,省钱省事,尽管她们以后可能会跑—村里已经有许多跑掉的,生了孩子还依然决绝跑掉的。
婚姻是缘分,但是一个村落里必然有人不能找到媳妇,打光棍一生,每一家长都很担心。在儿子20岁的时候,能够倾全力为儿子找到媳妇,是一件异常重要的任务。盖房子已经盖了,等一下就是为儿子找媳妇。村落里有一种观点,要热闹就要找本地的,亲戚还是要的,不仅是热闹而且在村落中亲戚有钱有实力还是一把很牢靠的椅子,紧急时可以靠一靠。娶本地媳妇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按照习俗办事,就需要花钱,走冗繁的程序。而且村落有一个共识,虽然娶外地媳妇总比打光棍号,但是如何可以娶本地媳妇,为何不在本地找,尤其是家长更加不愿意把女人嫁到很远的地方。
“找本地的”这一逻辑导致两个结果:第一男子为了找本地的,很早就下手,而且在定了之后,不再漫长地等待,而是尽快完成婚事,20岁就可能完成婚事,免得以等待就是一年;第二女子的家长为了不让女子嫁到外地,而且在本地找一个好人家,也比较早地把她嫁掉,而很少有养着闺女让她给家里挣钱的情况—做父母是总是不能害女儿,要为女儿及早找一个号归宿。因为早找媳妇的婆家一定还不赖,要是很晚还不找媳妇的男子家里,肯定有一定原因,要么男方自己有问题,要么家长有问题。
先下手为强!男子娶了媳妇之后,父母就不担心其打光棍,可以安心下来,越早下手,越早完成任务,越早地可以抱到孙子。儿子早结婚还可以推测另外有利于婚姻的事项来:
一是父母尚还年轻:可以帮衬孩子,例如盖房子结婚的债务,至少可以分一大半,这样小家庭压力不大,也是是女方愿意嫁给年轻家庭的原因,所以女方家长一般都要问男方家长如何,是否身体好,年纪又多少,兄弟几个,这是为未来小家庭经济考虑;
反过来看,假如父母50多岁儿子还未成婚,那么这种来自父母的财富代际传递就少了很多。在红村,很少是由于儿子自己赚钱来为自己娶亲,绝大多数是父母动用存款和到处借钱来为儿子娶亲。父母认为这是应该,而儿子也认为父母为自己娶亲非常合理,年纪轻轻到哪里去挣钱呢?
打工造成了一种情况,也造成年轻人必须早婚。笔者堂弟就是在20岁还未满就结婚的,他和他媳妇是不得不结婚,去年夏天谈的恋爱,不久便怀上了孩子,这不得不让男女双方都着急,只有结婚。在村落里,许多是这样的情况,未婚先孕例子非常多,统计的比例不得而知,但是最近见到的例子都是如此。其实男方的心理虽然着急,婚事很紧急,但是是高兴的,儿子还不错,脑子灵活,会交朋友,但是女方可就没有办法,闺女怀上了孩子不得不快点嫁出去,否则不是看笑话。
红村的很多90后的女孩都是如此,才被父母从城市找回再给她介绍人家的。红夏村2009年一个叫娇的女孩就给我说这种事情,在外面很多男孩要追她,她很害怕,但又很期望被追求的感觉。工厂生活里和城市的闲暇生活里经常男男女女在一起,他们很容易堕入情网,并因此发生同居,由此导致了怀孕,要么是打掉孩子要么是回家结婚。由于发生了多起这样的事件,女大了就管不住了,因此红村的许多父母都采取了措施,要么把十几岁的女儿留在身边,每天看着,要么给她找个人家,把她栓住。父母还有一个担心就是,女儿在外面自由恋爱会嫁到外省,这样女儿就会真正是白养的。
因此早婚可以解释为:一个挤压男方的婚姻市场和一个容易产生自由恋爱的现代打工生活。
男方父母为了更容易找到一个好媳妇和女方父母更为了容易找到一个好女婿,在一个挤压男方的婚姻市场中,男方迫切需要寻找一个媳妇导致父母不顾一切为他起屋娶亲,结果更多的倾向于早婚。再一个就是在打工女孩频频发生自由恋爱的情况,导致了其父母很早就把她嫁给别人,以免以后真正白养了女儿,后悔莫急!
附:婚姻与爱情的逻辑
腊月和春节是相亲的好时候,也只有这个时间可以回来相亲,不过笔者发现农村青年竟然有人十分讲求自由恋爱的逻辑,以为经过介绍之后,可以在培养感觉方面耗费数月甚至一年时间,这非常不可思议。在现在这个打工的时代,要是一次不相中,就得相第二次,间隔一年以上,相几次之后就把人相老了。
笔者的体会是,农村经过媒人的介绍婚姻没有那么自由的空间,虽然也是先介绍后恋爱,不比过去结婚之后才慢慢培养感情,但是农村相亲的规矩是先双方父母合意,才会让子女开始后面的恋爱。
农村不要自由恋爱的双向选择,这是飘忽不定的,即不允许过长“试婚”,看对了就交往,看不对就拉倒,时间很短。事实我笔者所了解的大多数相亲只在一个小时的时间完成,有人介绍让男女双方共处一段时间,然后询问对方,看同不同意。同意就给看亲的钱,女方若手下,则证明女方也是应允,那么这门亲事就正式开始了。介绍婚姻是必须符合习俗的要求的,习俗并不是因为其正确才被人遵循,而是习俗背后的传统和社会力量迫使家长们这么去做,而男女方的自由恋爱也是必须服从这一习俗的,不然很难走下去
两个人的感觉必然很快断定,凭借直觉来断定对方是不是自己的合意对象。介绍婚姻因为首先涉及到媒人和双方父母三方,而不是男女双方,因为感情这个事项只是做参考,决不能主导整个婚姻进程。是的,男女在城市了自由恋爱是须有自由,一方不同意就可能分掉,但是这农村这个自由是万万不可夸大的。在过去婚姻是合两姓之好,而不是合两性之好,婚姻的功能除了满足男女双方的性,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目的是创造两个家族的关系,以及为男方家族延续香火。由婚姻而成家庭,由爱情无法必然导致一个家庭的产生。
当男子一方要求过长的试婚,而迟迟不决断时,这门亲事就完蛋了,因为它不是按照习俗来,而是按照一己的标准来,这是对女子和女方家长、家族的冒犯,这是不给面子和无礼的行为。看亲,如果当时不能决定,是不能拖延过长时间的,而笔者所观察的一个例子里的男子竟然说,他父母也竟然说要“交往”几个月甚至半年,男女交往在农村里是非常讲究规范的,男女授手不亲虽然已经成为过去,但是特别是女方家长是万万不能让自己的女儿和另一个还未结亲(双方都不确定)男子走在一起的。
男子一方说,不能这么快,要培养感觉,万一以后觉得不合适怎么办?所谓的自由恋爱的逻辑,可能就是他所谓的感觉的逻辑,不合适,难道女方家长要看男子的眼色行事,要就要,不要还不能左右吗?对于一个由熟人介绍而成的婚姻说来,这是犯了禁忌。你们互相看对之后,大可自由恋爱,但是连家长面都不见,还在犹豫的时候,还谈什么?
传统的介绍婚姻程序,经过见面、对象和定亲好几个环节,这些仪礼的一个重要的方面是让女方家族和亲戚对这个女婿都来一番考量,见面是双方都参与的事情,而对象则是双方家长都参与的事情,定亲就更加隆重了,双方的家族和亲戚都坐在一起,庆祝这门新的亲戚诞生。两姓之好就此合起来。自由恋爱可以免去这些程序,但是有些地方还不能免,即使自由恋爱这些程序也要走足够。关键是男子和男方家长在婚姻前的这些仪礼中有没有显示出足够的诚意和给足女方足够的面子: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缔结婚姻则是两个家庭和家族的事情,特别是婚前,男子怎能不大方一点,反而扭扭捏捏呢?
对象、定亲都要男方给女方送礼物和金钱,礼物是散发给房头各家的,金钱作为结婚用的彩礼,是女方为女儿定做的家具、电器和摩托车等等。结婚是必须要花钱的,就连自由恋爱也需要男子舍得才能“套得住狼”,一个老母亲说,结婚的花费要10万元以上,这并不假—假如不想花钱,就只有打光棍或带外省媳妇了(会自由恋爱的可以)。谁家不想风风光光地把女儿嫁出去,用一辆大卡车托运崭新的家具、电器和车子,用数辆轿车迎接新娘。这些都是女方父母必须做到的,男方父母必须配合的,哪能有爱情让人自由恋爱,让人自由定规矩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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