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氏家族现在有多少钱:男子为报复女友雇凶杀死其新男友焚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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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报复女友雇凶杀死其新男友焚尸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24日17:4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桂林2月24日电 (欧惠兰)广西桂林警方24日向媒体透露,兴安县“1•23”绑架杀人案已成功破获,8名主要嫌疑人已抓获7人。

  桂林市公安局“1•23”绑架杀人案案情通报会称,这是一起单方面因情而产生仇恨,进而预谋、雇凶、绑架,再到毁尸灭迹进行掩埋的一起恶性杀人案。

  桂林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六大队介绍,今年1月23日晚22点30分左右,兴安县县城居民31岁的唐某当天晚上接女友谢某回家过程中,在家门口遭到4名男子拦截,其中1名男子把谢某推到一边,说唐某欠了他们的货款,另外3名男子把唐某拉上微型汽车,驾车逃离现场。

  案件发生后,谢某向兴安县公安局报案,当地公安部门立即立案侦查。

  据谢某反映,在与唐某谈恋爱之前,她曾和临桂县会仙镇男子秦某有两年恋爱关系,并在去年向秦某借钱投资回兴安开店。去年11月,谢某经人介绍认识唐某,并确立了恋爱关系。在这之前谢某没有和秦某明确提出分手。案发之前谢某让妹妹还了一半的资金给秦某。

  2月10日,受害人唐某家属将案情反馈到桂林市公安局,公安局长黄济贤非常重视,亲自接待了受害人家属,并指令侦察部门快速破案。桂林市公安局副局长孔力军带领刑警和侦查员于10日下午赶到兴安县对受害者家属回访。

  孔力军副局长在听取了兴安县公安局的汇报后,认为秦某有重大嫌疑。2月11日,孔副局长带领刑侦支队侦查员前往临桂会仙镇对秦某的职业和家庭情况进行详细了解,侦查员了解到没人能证实他在1月23日、24日的活动,有重大嫌疑。

  2月15日桂林市公安机关在其住所对他进行了拘传,并于当天对秦某的3名亲属进行传唤询问。据其亲属交代,案发前秦某多次表示要报复前女友谢某与男友,家人反复劝说无果,出事后他们并未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是隐瞒。公安机关立即对三人进行刑事拘留。

  2月16日凌晨,公安机关传唤秦某的堂弟秦某某,经审讯得知,秦某要报复前女友,叫堂弟帮租车,找几个打手。堂弟拒绝了他的要求。侦察员随即排查租车公司,掌握了秦某在1月23日到1月25日租车的证据。

  案情出现重大变化,专案组果断决定,2月16日晚到临桂县抓获了秦某的表弟廖某某,经过16个小时的讯问,廖某交代,1月24日下午他接到秦某电话叫帮他一个忙。回到会仙镇后,廖某才发现秦某请他去帮助处理一具尸体。他们一同购买了汽油,两把铲子,随后他们将尸体放到一个空墓穴里面,焚烧并掩埋了尸体。

  在证据面前,2月17日,秦某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对杀人供认不讳,并交代作案过程和另外5名同伙。原来,秦某为报复唐某和女友,叫上同学刘某,于1月23日下午租了一辆柳微车,并开车接上从南宁雇来的4个帮凶,一行6人到达兴安县唐某回家的必经之路守候,实施绑架。绑架了唐某后,秦某开车到桂林市区,付了6千元给4名帮凶,而后4名帮凶和刘某同时离开了。

  1月24日,秦某一个人独自开车,带着受害人唐某从桂林市回到临桂县会仙镇,期间他将唐某杀害,随后打电话叫表弟廖某过来销毁尸体灭迹。

  目前,桂林警方已抓获涉案的7名犯罪嫌疑人,正全力抓捕1名在逃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