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木高子:农民工,你这歧视人的称呼!(原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2:58:38

刚刚过去的中央电视台2011年春节联欢晚会上,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一群小伙子表演的街舞《咱们工人有力量》,生动活泼地展现了他们在当代城市建设的各种工作情态,受到广大电视观众的热情赞赏。然而,电视主持人在感谢他们表演了精湛的街舞之际,意有所指地说,感谢这些农民工,,,我当时就想他们是否真的全部来自农村还很难说清楚,但好奇心驱使我观察一下各电视台的节目和一些平面报刊,却发现农民工一词出现频率现在简直是铺天盖地,被广泛地运用着。其称呼后面泛出的酸楚,俨然象汪峰那首《春天里》唱出的些许感伤那样,我无奈地发现这又是一个大潮袭来,繁花乱象,而且似乎有点说不过去的新社会现象。

从本来的意义上说,农民一词是指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劳动者;工人则指从事工业生产的劳动者;两者是第一产业与第二产业形成的特定行业下岗位劳动者的称谓,泾渭分明,大体全世界都是这样划分的。现在中国报刊网站音像电视台媒体漫天飞舞地说农民工,语意上似乎说的是你只是农民工人而已,特意要区别原来的工人或城市青年工人。这就混淆了工人与农民这个本来很清楚的劳动岗位界定。在工人前面设定一个前置定语,本来无可厚非,但用一个职业岗位的名词来套在工人这个名词前面,既表明了你的来源,又表明你从今以后不可能与我们一模一样,因而也不可能与我们享受同样的收入待遇,社会福利,教育参政机会,等等,这些却叫我闻所未闻!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就全国而言,有些工人需要季节性回到农村去帮忙家里春种秋收,我们该如何称呼呢?依这个称谓逻辑,该叫工人农?工人民?工人农工?这样叫法,咋看都象牛头马面,猪鼻子插葱,象也不像!如果全国各行业都可以在自己的正式称谓前加上另外几个行业的固定称呼,以示区别谁正统,谁次之,谁山寨,行业前面叠加行业,岗位前面复加岗位,那又是怎样一番景象呢?!

再想多一层,这话的另一层意思是,农民工特指来自农村,原来身份是农民的工人?这也不对呀,历史上哪个国家的工人阶级最初不是来自农村呢?英国是这样,法国同样,俄国也是。中国早期的民族资产阶级开始办工场时,哪个不是这样招农民进厂做工人,难道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上海兴办的一些轻纺工业,不是来自江苏,浙江与华东各省的农民形成他们工厂,作坊劳动者的主要生源力量吗??

有人或许要辩解说,这不光是从历史考虑,而是从现状来区分原来的工人,二者无论怎么说都是有差别的,也就是城市工人与他们有很多很大的不同的。果真这样,那就是你对“英雄不问出路,不问来源,只看自己的奋斗业绩”的平权观念做否定了。也许你很伟大,创造了这个所谓的先后区别,破旧立新。那么请你把社会其它行业都如此变法看看。以此类推,试问农村的孩子考入国家高等院校是否也因与城市孩子有很大很多的不同,而应该被称为:农民大学生?农民研究生?农民博士生??推而广之,学医的要称农民医生,搞田径的要叫农民运动员??假设我国航天英雄杨利伟先生参军前也来自农村,是否他也应该叫农民军人杨利伟??现在当了少将,也应该或只能改叫农民将军杨利伟呢???这样一推,似乎看不出有什么妥善之处,倒是荒唐,荒诞之腔,分外鲜明。从农村进城的青年数以亿计,分布在各种行业。就算人们哑然老天也会问:我们来自农村的青年如果做了商业买卖,做了矿老板,做了国家干部,是否都应该循此定见,象农民工一样,在自己的职业之前加上农民二字来反映他的出身,他的过去,他的不如城市工人,低人一等的历史承载呢??

这样想来,强行地要在数以亿计的新旧工人面前加上农民这个强制性的限定用语,不仅是荒唐的,恐怕也是歧视性的,是对我们如今大力建设公民社会过程的一种实质性伤害。因为,从国家组成来看,工人,农民,商人,企业家,电视台主持人,军人,等等,各省政府首长,国家内阁部长,总理,甚至国家主席,职业可以有不同,但他们无一例外地有一个伟大光荣的标志:那就是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也就是说中南海的官员与唐古拉山的边民之人格一模一样,是完全平等的。而公民在宪法的保护下,任何人的人生权利机会与任何一个城市工人一样,是平等的。然而,有心发明那个词的你,为什么就要那样刻意地要在农民做了工人后强行打上来源或出生的烙印,而有意无意地置人于二等地位呢??!

实际上,农村青年进城劳动后,在社会待遇和其它方面低人一等,这个现象在改革开放前后都存在,也是长期的不平等的国情,社情。农民工,不仅在称呼上要比工人矮半截,而且在劳动待遇上是有意压低的。我曾在一个省级钢铁厂看到,清理炉渣,抬铁水等活,原来都是城市工人干的,后来交给了农民做,工人在旁边玩,还戏称我哪里该做这样笨重的劳动呢?我心想,你虽不做就是玩,但钱是一分也不能少给你的。农民在厂工作,计划经济体制下,是把他们归为辅助用工,临时工,因而在收入上只能拿正式工人的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那当时的政策就是如此,是严重的同工不同酬,也是对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事实上的嘲弄,更深刻的嘲讽是那基本的依据来自于国家的劳动用工管理部门,也就是农民的若干儿孙们及其后代做的政策。现在涛声依旧,提法称谓变化了而已,但歧视的根子没有变。因为你是农民工,你就不能与正式工有同样的劳动报酬,同样的社会福利待遇,在我国的大中城市,这也是普遍存在的现象。

深圳最大的劳动密集性工厂,台湾老板郭台铭先生开的富士康龙华科技园公司,是世界最大的加工代工电器制造公司,工人多达三十余万人。这些人长期在深圳工作,为富士康公司创造了世界称奇的巨额财富,多年来,富士康也成为深圳纳税的大户。按理说,深圳市应该特别感谢他们创造的财富,给城市的财政收入做了大贡献。理应在他们的生活待遇上礼遇一些,优惠一点。然而,事实却完全相反。他们在居住,小孩就学,入托,医疗与养老保险等方面都与深户居民鲜明地不同,该缴费的他们得比城市人多缴,(例如入托入学,缴纳水电气费等)医保养老却因户口不在深圳而只能保较低的额。这种城市中经济社会对他们的深刻歧视,可以说强烈地浸入他们的灵魂里面。更别说他们在政治上,在人大政协的代表长期缺位,没有人站出来说本来应该公平的话,比如应该同工同酬,应该有等比例的人大代表,应该有正常的居住权利,一样的社会福利待遇等等。这些现象,想来全国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客观上造成了族群社会深刻的经济差别,社会差别与形象差别,有意引起城乡对立。一些地方甚至也是族群对立,社会不稳的来源之一。过去说农业真难,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在当下还得加上一个:农民进城更受罪,做平等的人难上加难。

对农民工这样的称谓提起关注,从根本上说,是因为它违背基本常识,制造高低等级差异,显现歧视,有意破坏我国各团体公民之间的平等地位。说到底,农民工这种说法,是一个文法上不通,经济上歧视农村人,心理上矮化农村人士的称呼。任由它长期泛滥,不仅我国社会经济上因此将受到巨大损失,而且政治上也破坏了公民社会,和谐社会的建设质量,无论是否有意无意地给农村青年带上这个农民工帽子,其实质都在有意降低,贬损中国最多人口的农村族群,加大形成我国城乡社会危机的风险。所以,我们要十分警惕,坚决抛弃,不用这个带歧视性的所谓特定的称谓。有的人打圆场说,可以改为外来工,劳务工,外来劳务工等称呼,似乎希望和缓一点。但我看来,这些都大大小小地存在主次尊卑或区别对待的一些痕迹,才有以上这些有意区别非城市人,非城市工人的标记,因而从中都可以找到不平等的起源,与有意区别对待,或者矮化他人的依据,所以,我认为也是不恰当,不准确的,当然也是不温暖,不和谐的。

我认为,在和谐社会里,正确的称呼应该是:不问身世,不问来源,只要是在工业生产上从事劳动的,一律叫工人;只要在农业生产上从事劳动的,一律叫农民。同样,在什么行业,做什么岗位就称这个岗位的正式名称。解放军就是解放军,运动员就是运动员,国家主席就是国家主席,而不是什么农民工,农民解放军,农民国家主席这种文理不通的称谓。这样才会给人以尊严,自信,才体会得到国家下面人人对职业的热爱。

说到过去对不同阶层人群的习惯看法,之所以占全国人口四分之三的农民会在大家心目中,排到“老二”地位,是以我们曾经广泛宣传的,那种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绝对化思维相关的。过去我们说工人阶级是无产者,农民是小生产有产者,前者革命,后者次之,那是阶级分析方法。但六十年来,这种阶级分析方法所依据的经济状况与阶级对象在中国已经深刻地变化了,工人阶级成员无一例外的个人有产了,他们的先锋队组织——共产党的各级官员也无一例外的个人有产了,所以,再用“有无资产”去判别哪个族群更革命一些,已经没有原来的特定含义。现在我们大力提倡建设公民社会,就应该换一种思维,从公民人人平等的基本权利取向入手,去解决社会上存在的具体的不平等对待公民的问题。一方面,宪法保障公民私有财产合法性,农民有宅基与小产,这是事实,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工人同样有自有住宅等资产与资本证券投资,也是事实,也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大家在事实面前,平等相待,尊重他人的各种权利,友好相处;另一方面,农民进城有了工作后,按一代人二十五年左右计算,如果工作继续,他必然选择在城市长住下去,这是自然的,合理的迁徙抉择。我们的工人,城市公民对此不应该有什么意见,相反,应该将心比己,支持他们的合理愿望与选择。各级政府更应该满腔热情,在儿女成长,社会福利,就业居住,廉租房分配等多个方面将他们与城市公民一视同仁。当然,具体的城市存在具体的复杂问题,有可能使他们的愿望不能全部实现,也是事之常情。我曾说过,政府要有以天下为己任的包容心。今天我们各级领导人的家庭上溯五代,哪家不是从农村走出来的呢?哪家儿女的身上不流着农村土地哺育的血脉?再发达再显耀的家族哪家不是从农村起步传承至今的呢?!既然如此,你们为官一任,政策的设计与实施,为什么不可以多想想农民与你的切身关系,切身利益?你今天哪怕只做一件好事其实就是在为自己的列祖列宗做好事。所以,应该诚心欢迎农民朋友加入城市大家庭,同时积极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而不是抱怨城镇这不够那不行,主观上不接受人家入城居住和担心害怕他人与你一样享受到城市的各种福利待遇。

农民工一词我不知最初源起哪儿,始作俑者是哪一级政府行政文件还是媒体一时兴起这样有意称呼起来的,现在就连国务院都有农民工办公室。不过,我知道世界各国在现代化进程中,大量吸收农村青年进城做工是一个常见的经济社会现象。在日本,无论工人是来自农村还是城市,还是来自国外,只要签订工作合同了,就有了终身的工作和福利,以公司为家。这种方式,使许多农村青年直接完成了从“农民变市民”的转变过程,使城市化进程明显加速。在美国,有很多外来打工的人,表现为各国青年,但是他们没有被称为农民工的,他们的孩子与城市的孩子一样,可以享受义务教育,免费读书。家庭困难的,还可以寻求正当途径,免费获得各种食物。但他们没有一个国家用我们这种农民工的称谓来界定这些入城做工的年青人。今天,在科学昌明,互联网的作用下,我们国家已经成为一个开放,爱好和平,平等待人的社会。我们的各种新闻媒体,互联网站,传媒人,有责任去抵制,杜绝带有歧视性的“农民工”称谓,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见到工人叫工人,见到农民称大爷。就象我见到你,微笑打招呼,尊称你的姓名一样,让人们舒服,愉悦,是对一个人表示尊重的基本道德。那种想老是戏称人家来自农村,等于落后,保守,不懂城市一些生活习惯而惯以农民工称呼别人的人;那种从心理上想象你来自农村,天生就该多付出劳动力,天生就应该少拿或低于城市人收入的人,本身就是不健康的心理,是自我人格扭曲的变态,是我们建设公民社会的思想顽敌,值得我们加倍警惕,并防止他们时刻谋算破坏我们一直奋力为之的和谐社会建设。

至于政府公共管理部门或制定政策的人士,无论在政府行文还是在公众场合的演说中,更应该对此说法加倍小心,摒弃各种不正确的称谓,充分认识上下五千年中国农民的伟大历史作用,充分认识他们对改革开放做出的巨大贡献;对当下公民社会建设过程中的农民各种行为和内心向上的动力,给予更多地理解和尊重,以己之心度他人之心,度他人之利,让平等,平权,平民的思想认识贯穿于自己的工作行动中,主动积极解决农民青年进城产生的各种问题,则诸事善莫大焉!

当然,还有各位看官,我也希望你们不再叫城市中正在做工的农村青年为农民工,因为这称呼本身就文理不通,还有辱他人。你老是说,不仅不好听,而且也显得你素质好不到哪里去。我希望大家都是明白是非的人,热爱公民社会,热爱他人的人,从而也是快乐,高尚和自觉捍卫平等权利思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