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区人民政府网站:罐头肉制品的加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5:32:41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明确罐头的定义、分类;了解罐藏容器的种类、特点及加工材料;掌握罐头肉制品加工的一般工艺过程;掌握各类罐头肉制品中常见品种的加工方法。

罐头肉制品通常称为肉类罐头,是肉制品中非常重要的一类。它以其携带方便,营养价值高,能较好地保存食物的色、香、味以及贮存期长而深受人们的喜爱。罐头食品从产生到现在,经历了二百多年的历史,其加工技术日趋成熟,机械化、自动化程度也日趋提高,罐头食品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第一节清蒸类罐头


清蒸类罐头是肉类罐头中生产过程比较简单的一类罐头。它的基本特点是最大限度地保持各种肉类的风味。原料经初步加工后,直接装罐,再在罐内加入食盐、胡椒、洋葱、月桂叶、及猪皮等配料;或先将肉和食盐拌合,再加入胡椒、洋葱、月桂叶等后装罐,经过排气、密封、杀菌后制成。
这类产品有原汁猪肉、清蒸猪肉、清蒸羊肉、白烧鸡、白烧鸭、去骨鸡等。
下面以清蒸猪肉罐头为例介绍清蒸类罐头的加工方法。
1.工艺流程
原料解冻→去毛污、杂质→预处理(分段、剔骨、去皮、整理)→切块→复检→装罐→排气、密封→杀菌、冷却→清洗、烘干→保温检验→成品。
2.操作要点
(1)原料
① 解冻: 冻片猪肉解冻前可用自来水冲淋。解冻温度16~18℃,时间20h左右。解冻结束最高室温应≤20℃。解冻后肉中心温度≤10℃,但不允许有冰结晶。
②去毛污、修割: 猪片解冻后除去毛、污物、血污肉、碎油等。
③拆骨、除肥膘: 拆骨时须保证肋条和腿肉的完整。要求骨不带肉,肉上无骨,肉不带皮,皮不带肉。过厚的肥膘应去除,控制膘厚1.0~1.5cm
④整理: 除去褐黑色肉、伤肉、碎骨、并刮除毛根。
⑤切块: 按部位切成长宽各约5~7cm的小块,每块重约110~180g。颈肉和腱子肉可切成4cm左右的肉块,分别放置。切块时应注意大小均匀。
⑥复检: 切好的肉块,必须进行复检。较小的肉块应分别放置,供装罐搭配使用。复检后按肥瘦分开(肋条、带膘较厚的瘦肉均作肥肉),以便搭配装罐。
(2)装罐 装罐量(g)见表4-1
         表4-1  清蒸猪肉装罐量

罐号 净重 肉重 精盐 洋葱末 胡椒 月桂叶
8117 550 533 7 8~10 2~3粒 0.5~1片
10 124 1000 970 13 17 3~4粒 1~2片
装罐时应注意两点:一是月桂叶不能放在罐内底部,应夹在肉层中间,否则月桂叶和底盖接触易产生硫化铁;二是精盐和洋葱应定量装罐,不能采用拌料装罐的方法,否则会产生腌肉味和配料拌和不均的现象。
(3)排气及密封  加热排气,先经预封,罐头中心温度不低于65℃,真空密封时其真空度6×104Pa。
(4)杀菌及冷却  
净重550g杀菌公式:


净重1000g杀菌公式:

反压冷却压强120kPa,冷却至40℃以下。
3.成品质量标准
(1)感官指标  色泽:肉色正常。在加热状态下汤汁呈淡黄色或淡褐色,过3min后稍有沉淀,允许汤汁略有浑浊。
滋味、气味:具有本品种加入各种配料后应有的滋味及气味,无异味。
组织形态:肉质软硬适度。在汤汁溶化后小心自罐内取出肉块时,不允许破碎,要求肉不带骨、皮、内脏、淋巴结、粗血管、筋膜、伤肉、黑色素肉、颈部刀口肉与奶哺肉。块形大小大致均匀,允许有不超过两块的添称小块。
(2)理化指标 净重(g):550g及1000g两种,每罐允许公差±3%,每批平均不低于净重。
固形物:肉加油不低于净重的70%,其中油不低于净重的10%。
氯化钠:为净重的1.0%~1.5%。
重金属含量(mg):每千克制品中:锡≤200;铜≤5;铅≤1
(3)微生物指标 无致病菌及微生物作用引起的腐败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