茜茜公主英文名:酒驾男子撞车后再撞人并弃车逃窜 获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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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男子撞车后再撞人并弃车逃窜 获刑11年

2011年02月22日06:18重庆晨报杨野     撞车,逃,撞人再逃,弃车还逃

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这名万州酒驾司机有期徒刑11年

杨野 通讯员赵华

本报讯 (记者杨野 通讯员赵华)这个司机很“牛”,喝了酒驾车做出一系列荒唐事:违规超车、撞路边护栏、再撞翻摩托车、驾车逃逸、连闯两个红灯、再撞两位行人、再次逃逸。其行为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昨日,记者从市二中院获悉,法院二审对其八个违法行为以一个罪名进行了判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撞了车不停 又撞上两行人

去年5月4日20时许,万州区32岁的吴世飞饮酒后驾驶渝FEC777小客车,搭乘3人从万州区五桥往万州城区方向行驶。

吴世飞驾车行至万州区牌楼鄂渝陶瓷市场门前红绿灯路段时,因违规超车致其所驾车辆撞于路边护栏,车辆反弹后,又与同向行驶的渝FCH166二轮摩托车相撞,致摩托车司机程伯全以及搭乘的程伯会、田壮倒地受伤,吴世飞所驾车辆车门受损及挡风玻璃破裂。

当同车人员叫吴世飞停车查看时,他不予理会,又驾车反方向逃窜,连续闯两处红灯,并将行人胡良珍、姜诗秀撞倒并致其伤。

然而,吴世飞仍然继续驾车行驶,到了一处岔路口路段方才弃车逃离。

案发后,摩托车上的乘客程伯会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

一审判11年 被告不服上诉

经万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巡逻支队认定,吴世飞负事故全部责任,被害人程伯全、程伯会、田壮、胡良珍、姜诗秀不负事故责任。

检方以吴世飞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万州区法院提起公诉。

万州区法院一审认定,吴世飞酒后违规驾驶车辆,在车辆发生事故受损且致一人死亡、二人受伤的情况下,继续驾车在公路上冲撞,再次致二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在犯罪后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据此判决吴世飞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宣判后,吴世飞认为其行为应构成交通肇事罪,一审认定其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定性不准,量刑过重;事发时摩托车超载,被害人程伯会没有戴头盔,具有重大过错,于是提出上诉,请求二审改判。

死者无过错 二审维持原判

市二中院二审认为,上诉人吴世飞违反交通管理法规,明知酒后驾车危及公共安全,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伤亡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经审查,吴世飞饮酒后违规驾驶车辆,其肇事导致他人受伤和车辆受损后,不顾同车人的劝阻,继续驾车冲撞行驶,再次致他人受伤,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公私财产的安全,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

经法院审查认定,程伯会是否戴头盔与死亡结果之间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被害人没有重大过错。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