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山道长小说:看看民愤有多大-------天心公/安对一起恶劣打砸事件迟迟不立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22: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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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_tree_style{word-break:break-all;width:746px;}a.tags:link {color: #0000FF;font-size:14px;text-decoration: none;}a.tags:visited {color: #990000; font-size:14px;text-decoration: none;}a.tags:hover {color: #FF0000; font-size:14px;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楼主 看看民愤有多大-------天心公/安对一起恶劣打砸事件迟迟不立案 [ 旷心冶神 ] 发表时间: 2011-02-21 01:33:39 [ 发短信 ] [ 回复 ] [ 树状 ]

 



在互联网上的帖子中可以看到,老百姓对公/安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是:不该管的拼命管,该管的不管;该抓的不抓;该立案的迟迟不立案。长沙天心分局就冒出这样一桩咄咄怪事:一起法/官、律师都认为性质恶劣、触犯了刑/律的打砸事件,作为案发地的长沙天心公/安分局却迟迟不予立案,让关注此案的人们,即便拿出看美女那种“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的劲头来,也看不明白,最后只能感叹“不知天心公/安分局的闷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各位看官:请你们评评这起打砸事件究竟是否触犯了刑-法?究竟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究竟是否该依法惩处犯-罪嫌疑人?


时间:2010年11月4日。
地点:天心公/安分局管辖范围内的新时空大厦。


这天上午,新时空大厦8楼,涌来一帮手持铁锤、钢钎的社会闲杂人员,他们气势汹汹地径直冲进名为“千般秀新概念养生会所”(以下简称‘千般秀’)”的经营场地。这帮人的幕后指挥者是长沙市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阳”公司)的薛琼;带队的是由“明阳”开发的新时空大厦物业公司负责人谢耀星。只闻谢耀星一声令下,手下的“喽啰”们便挥舞着铁锤、钢钎,对着“千般秀”经营场地一顿乱砸,直砸得火星四溅,吆喝声和打砸声震动整个楼宇!不过,由于“千般秀”对装修花了功夫、舍得投入,谢耀星一伙人要“破坏一个‘千般秀’”,也得花点蛮劲和“牛力”的,这伙人连续砸了一个星期才算“大功告成!”


谢耀星率领的这帮人的野蛮行径,使装修高雅考究、时尚美观的“千般秀”经营场地,瞬间变得乱七八糟、一片狼藉! “千般秀”蒙受了1000多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而由此毁掉一个经营状况势头日趋向好、订单源源而来的公司,其间接损失更是难以估量!


让人看不懂的事情也正是从“千般秀”被砸的那一天开始——


当“千般秀”员工黎建明发现公司被砸,便立即向1-10报警,1-10报警服务台将其报警电话转到了当地金盆岭派出所,接警的该所民警竟以这是“经济纠纷”为由,横横直直不同意出警,当黎建明再一次报警时,该民警竟然恶狠狠地丢了一句:“公安肯定不会出警,你再报警就拘留你(附录音电话证据)!”


金盆岭派-出所的直接上级是天心区公-安分局,派-出所态度消极,“千般秀”董事长林昔珍便只好找天心分局了,她满以为天心分局会秉公执法、依法办事,谁知在天心分局只差没碰得头破血流!四个多月来,林昔珍一次又一次地找天心分局的领导,请求对“11.4”事件予以立案,但天心分局的领导像对了书似的一个口径:你们之间“有过节”,属于“经济纠纷”,“不够立案条件”。晕啊!且不说这场纠纷的始作俑者是新时空物业谢耀星及其后台老板——长沙市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薛琼。退一万步讲,就算是“纠纷”,但当薛琼和谢耀星等人公然使用打砸手段彻底摧毁一家公司时,这还能用“纠纷”来搪塞吗?如果说“真理向前迈出一小步就会变成谬误”,那么可以说,纠纷向前迈出一小步就变成了犯罪。“明阳”公司薛琼和物业公司谢耀星的打砸毁损行为,已将“过节”和“纠纷”演变成了犯罪行为,怎能因为过去是纠纷,就将现在的犯罪行为也说成是“纠纷”?更何况他们的打砸事件,湖南都视、湖南公共频道,长沙政法频道等媒体均作了客观公正的报道。


事件发生后,至今已四个月有余。作为“千般秀”董事长的林昔珍,数月来一次又一次地奔走于天心区公安分局、金盆岭派出所及天心区相关部门,泣血呼唤天心区公安分局尽快立案,将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和损坏公私财物罪的薛琼和谢耀星绳之以法,但从金盆岭派出所到天心区公安分局,均将这宗案子当做皮球踢来踢去,这里告诉她“你的案子得由派出所立案”;那里指点她“得找分局领导批字;还有人提醒她去“找天心区政法委领导”等等,互相推诿的结果是谁也没人理、谁也没人管。


近年来,全国先后出现了多位“牛警察”、“牛所长”、“牛局长”,但这“牛”那“牛”,恐怕谁也没有天心区公安分局“牛”!那股“牛气”直冲云霄,比市长、厅长还要“牛”若干倍!何以见得?就在天心区公安分局和金盆岭派出所对此案采取推诿敷衍态度的情况下,长沙市委主要领导和省公安厅主要领导,都对此案作了批示。省公安厅领导明确批示:“请依法查办”。按理说,先前拖着不立案的天心分局,这回该不得不遵照“上令”立案了。但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天心区公安分局对待市委领导和省厅领导的批示,竟也采取“太极”手法让其“软着陆”,有民警在闲聊时半开玩笑半顶真地说:厅领导批示算什么,就是中央领导批示了,下面随便看一下就放到一边了!看来,这天心公安分局的领导,不只是“牛气”非凡,而且是“功夫”了得的太极高手!


明摆着的犯罪行为,天心区公安分局的领导口口声声说:“薛琼和谢耀星打砸行为“不够立案条件”,这使人不得不怀疑:莫非天心区公安分局的领导被实力雄厚的房产商老板薛琼的“糖衣炮弹”所击中!?莫非天心公安分局法外有法、规外有规,是一个谁也管不着的独立王国!?乃至该分局内部制定了一套有别于国家法律的立案标准?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明明白白地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明阳”公司薛琼和谢耀星为达到报复“千般秀”,并让“千般秀”无法经营的目的,强行搬空“千般秀”的经营设备及纠集社会闲杂人员对“千般秀”进行打砸,导致“千般秀”的生产经营遭到彻底的破坏,给“千般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便达上千万元。假如不带主观偏袒意识,谁都会认为他们的打砸行为符合刑法关于破坏生产经营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全部要件,理应追究“明阳”公司薛琼和新时空物业负责人谢耀星的刑事责任,只有刻意袒护包庇犯罪嫌疑人的天心公安分局的领导,才会故意用“纠纷”、“过节”来和刑事犯罪混为一谈。


人们不竟要问:对薛琼和谢耀星的打砸行为,天心区公安分局为何要死死地板着不予立案呢?为何该局的领导竟敢和市委及省厅主要领导叫板呢?为何该局的领导“牛”到胆敢公然挑战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呢?原来,犯罪嫌疑人薛琼和谢耀星的后面,还立着一位神通广大的人物——薛琼的丈夫、郴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周江(2008年周江被借调到郴州任职,其编制仍在长沙市),而周江的身后,还立着一位十分赏识他的某某市长。薛琼和谢耀星正是躲在周江和某某市长撑起的保护伞下,至今安然无恙,毫发无伤!正是从这点出发,本网民也理解天心分局局长的苦衷:那边周江或周江的“死铁”打招呼,这边受害人不停地要求立案,这压力、这尴尬、这苦楚,用换位意识还是可以体会得到的。不过,在情与法的天平上,本网友还是觉得局长应该选择后者,因为你毕竟是个执法者、是个执法单位的领头人啊!


天心区公安分局对薛琼和谢耀星打砸案刻意袒护和推诿敷衍、迟迟不予立案的“不作为”行为,不但引起了全国媒体的关注,也引起知情政协委员的愤怒。长沙市“两会”期间,十几位政协委员联名给天心区检察院写信,强烈要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立案。但“牛气”十足的天心区公安分局,不管是领导的批示也好,媒体的关注也好,政协委员的强烈要求也好,检察机关监督均不予置理,试图以“一‘牛到底’”的“牛劲”,打造出一个公安战线的“牛品牌”。面对如此之“牛”的公安分局,作为一名普通网民,我希望全国网民和我一道共同呐喊:一定要让金盆岭派出所民警那种亵渎职守的行为;薛琼和物业公司谢耀星践踏法律的行为;天心公安局“不作为”的行为,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和法律的惩处!一切富有正义感的网民,均盼望和等待着天心分局领导良知的复苏,最终还“千般秀”一个公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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