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晓萱跟刘维什么关系: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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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缠足的起源,可谓是众说纷纭,说法不一。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而按《五代十国风云录》的说法始于南唐李煜。

书云:南唐后主李煜“命人用金子打造了一朵六尺高的“莲花”,让他宠爱的宫女杳娘用锦帛裹起小脚在金莲花上翘起脚尖起舞,类似于现代的芭蕾。”不过这只是作者姜狼豺尽一家之言,是否是史实另当别论。

说始于五代之前的主要依据是神话传说,中国古代的神话中确有诸多传说。

一是传说大禹治水时,曾娶涂山氏女为后,生子启。而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

二是传说殷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变的,或说是雉精变的,但是她的脚没有变好,于是就用布帛裹了起来。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便纷纷学她,把脚裹起来。

三是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

而一些学者经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确有文字记载的是宋代诗人苏东坡,他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这首词说明,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到南宋时,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但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局限于上层社会,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而且,缠足的风俗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大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

宋代的缠足与后世的三寸金莲有所区别。据史籍记载,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当时称为“快上马”。所用鞋子被称为“错到底”,其鞋底尖锐,由二色合成。目前这种缠足鞋的实物已在考古中有所发现。从考古发现的实物推测,穿这种鞋所缠裹出来的小脚要比后来的大。

到了元代,蒙古贵族本来不缠足,但并不反对汉人的缠足习惯,相反还持赞赏的态度。这样,使得元代的缠足之风继续发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元代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但这时不缠足者仍很多,特别是南方江浙、岭南地区。

到了明代,虽朱元璋的原配被称为“马大脚”,但妇女缠足之风却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这时期,对裹足的形状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脚不但要小,要缩至三寸,而且还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

满清统治者入主中原后,于元朝蒙古族不同,极力反对汉人的缠足风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罢禁。由此看来,女的比男的厉害,男的没拗过去,剃了发。女的楞扛住了,没放了脚。

直到清末,海禁大开,在外来的文化和先进的知识分子不断呼吁声中,缠足的风气才非常缓慢地走向灭亡。特别是辛亥革命后,发布缠足禁令,从城市到乡村缠足才逐渐被废除。今天,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些有一双被称为“解放脚”或“半裹脚”的妇女,而那些真正的“三寸金莲”已越来越少见了。

小脚迷们往往根据大小细分贵贱美丑,以三寸之内者为金莲,以四寸之内者为银莲,以大于四寸者为铁莲。于是言及金莲势必三寸,即所谓三寸金莲。后来金莲也被用来泛指缠足鞋,金莲成了小脚的代名词。

缠足作为一种习俗,也造成了另外一些习俗的形成,过去,山西大同的赛脚会,就是女人们在农历六月初六这天,向人们展示自己的小脚,以博得好评为荣。但无论观念如何变化,缠足都是对妇女的一种摧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