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尺符号是什么:陌生城市里的寂寞玫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2 09:44:08
        看多了花开花落,冬去春来,却始终没抓住生命中让人感动的那一刻。也终于明白,有些事情,还是得自己说给自己听。

  第一次看见菁,我觉得她是一个很有女人味的女人,走在街上,她的回头率肯定不会低。漂亮的女人很多,但像她这样又兼具风趣且善解人意的女人实在不多。我记得我曾笑着对她说,她这种极品应该是有个人用心来疼的。她却笑笑说:爱情对我来说是一个奢侈品。事实上,她身边不乏追求者,可她总是与他们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一个晚上,在这座城市的小酒库酒吧里,菁喝着薄荷香茶,给我讲起了她的故事……

  那一年我23岁,正是一个女人最光鲜的时候。在许多人眼里,我是过得幸福的。大学刚毕业就分配到一家名气不小的杂志社搞美术编辑,工作轻松,薪水也还过得去。一个相爱3年,事业有成的男友,已经布置好了一个家,等我嫁过去。两边的老人都对我疼爱有加,一切似乎都该水到渠成了。

  我总在潜意识中觉得我的人生不该这么波澜不兴,我的单身生活不该就这么草草收场。现在想起来,或许真的是“熟悉的地方看不见风景”,只是惊喜已变成了习惯,一切不再新鲜。我一直以刚工作要挣表现为由,无限期地向后拖延着婚期。男友对我很迁就,虽然我知道他心里是真真切切地盼着我一毕业就嫁给他的。

  由于工作的关系,我经常在网上遨游,但一般不上OICQ,也不进聊天室,因为我总觉得那是小孩子的游戏。可有一天,我闯进了5460同学网,找到我的高中班级,留下了联系方式。那之后,我就完全忘了这码事,毕竟当时只是出于好玩。

  半个月后的一天,我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声音:“知道我是谁吗,老同学?”虽然是在话筒里,虽然已隔了许多年,可我一下子就辨出了那个熟悉的声音,我冲口而出:“同桌的你哪能忘记?”然后就是两人的会心大笑。那天,我们在电话里谈了很多,后来他给了我他的QQ号,约好晚上在网上再聊。放下电话,我立刻就上网去注册了一个QQ号,一个专门为他而设的QQ号。

  他名叫波,是我高中时的同桌,如果不是那次意外,我们或许会走到一起的。那时我刚到一个陌生的学校,因为平时安安静静,不喜欢说话,被老师安排到他这个“话包子”旁边坐。开始,波每天都有说不完的话,有搞不完的小恶作剧,文具盒里的知了,抽屉里的一堆废纸屑,凳子底下的“甩炮”(一种一压就会爆的炮仗)……可我总是对他的这些伎俩报以安然一笑,直到有一天他将一把烧红的钥匙烙在了我的手上。那一刻,我的泪扑簌簌地跟着脸庞滑下来。我一言不发地将我的书包收拾好,看也没看他一眼就向老师告病假回家了。但我能分明感受到背后一直都有一双忐忑不安的眼睛跟着我。

  手上的伤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是怎么来的,我只对关心我的妈妈说是自己不小心被开水烫了。小题大做的妈妈第二天带我到医院去消了毒,第三天,我才又回到学校。坐到位置上,我没有瞅他,也没有理他,习惯性地先往抽屉里看看,怕他又弄什么花样。我突然发现抽屉里有一个小盒子,下面还压了一张纸条。我疑惑地朝他看看,波正故作正经地在看书。我拿出小盒子,发现那是一盒专治烫伤的油膏,那张纸上写着“我发誓,我再也不欺负你,也不让别人欺负你。”我扑哧一声笑了起来,看见他正不好意思地盯着我。

  自那以后,波就像变了个人似的。我理科不好,而他文科特差,我们俩经常在一起讨论作业;每天,我总是习惯性地帮他收拾好他那乱七八糟的课桌;有别人说我坏话,波总是挡在我前面,叫我别听别听,然后他自己去跟人家唇枪舌剑;冬天,他悄悄地在课桌里点蜡烛,让我的手在里面暖和……更奇怪的是,手上的烫伤竟留下了一个心形的烙印,波常常开玩笑地说,那是让我别忘了他的烙印。我们似乎都习惯着这样互相关心的学生时代,虽然那时的我们根本不懂爱情。

  日子就这样快快乐乐地过着,一转眼就是一年多了。一天,我又像往常一样在课间时出去加餐。我一个人埋头走在教学楼前的石阶上,隐隐约约我感到周围的人都突然散去,我抬起头来,只见眼前竟悬着一条小蛇,是那个全校出名的痞子正拿着它在我面前晃悠。我心一慌,夺路而逃,没想到脚下一滑,竟顺着石阶滚了下去。在一片惊呼声中,我看见波从大楼里冲出来,跟那个痞子厮打起来。突然,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我看到那个痞子竟摸出了一把小刀,可最后,那把小刀竟扎进了痞子的屁股。后来,我和痞子都被送进了医院,而波却被请进了校长办公室。

  再回到学校,已是半个月之后了,波已经转学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我在怅然若失中度过了我的高中生涯……

  思绪被拉回到现实,我开始了与波天天在网上相见的习惯。慢慢地,我知道在那件事之后,他家人将他送到了外地上学,后来就到了当地一家银行工作,数理化特好的他开始了与数字打交道的工作。波问我,交男朋友了吗?鬼使神差,一刹那,我的脑子在转了无数个弯后告诉他,还没有。那一刻,我只是想,反正相隔那么远,他也不知道。而且,我怕他知道我有男友后,就不像以前那么关心我了。

  自那以后,波开始每天给我打一个电话。而我,也会常看着手上那个仍未褪逝的烙印发呆。因为相隔两地,上网成了我俩每天的必修课,就像痞子蔡与轻舞飞扬一样,没有约定,我们也能彼此在网上找到对方。即使这样,冷静下来,我还是会理智地告诉自己,不能再这样,我已是“花有主”的人了,我不应伤害另一个同样深深爱着我的人。直到有一天,我打开OICQ,发现波给我的留言,竟是那段要命的大话西游版情话。“曾经有一段真挚的感情摆在我的面前,我不知道珍惜。……如果上天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我愿意对那个女孩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一定要在前面加上一个期限,我愿意是—— 一万年!”我相信,没有哪一个在感情旋涡中的女孩能逃得过这段精典告白,我被彻底击中了,我发疯似地给他发了12封电子邮件,每封邮件的内容都一样,都是相同的4个字,“我要见你!”

  我向家人和男友撒谎说我要出差几天,就飞到了他那个城市。正是深秋,恋爱的季节。远远地,我就在人群中发现了波。我向他挥挥手,他朝我跑过来,手里竟捧着一束玫瑰。女人可能天生对玫瑰有一种潜意识的渴望,哪怕有时这种花看起来是那么媚俗。我忘情地扑入波的怀里,他也把我紧紧地抱住,仿佛要抱住整个世界。他请了三天的假,每时每刻都陪着我,熟悉的感觉一如从前。在一起的日子,他每天都会送我一支玫瑰,我突然发现自己原本是个普通的女人,我一直认为俗不可耐的玫瑰竟也轻易将我的心深深打动。我关掉了手机,让自己从西南的那个城市消失,虽然隐隐地,我对我远方的男友感到深深的内疚,但一时遭遇的激情已让我无法回头。

  我永远记得,波住地附近的那片小树林,满地厚厚的落叶,踩在上面像踩在软软的棉絮上;风很温柔,轻风拂脸就像情人的手。那一天,就在那层层的落叶上面,就在那撩人的秋风里,听着波在我耳边的呢喃,我彻底放纵了自己。

  那天以后,我突然产生了非常大的罪恶感。不知为什么,我眼前老是出现远方男友的身影,和男友交往三年中的点滴小事,还有那个等待我住进去的家。原来,我一直认为无足轻重的男友在我心里竟已根深蒂固地占据着一隅;原来,3年的感情拿是拿得起,放却放不下。我决定回到那个我已经背叛的城市。

  回到家,男友没有问我这几天为何失踪?但却更加倍地对我好。但我发现他却常常望着我,一言不发。我知道,虽然回到这个城市,但我却再也回不到过去了。

  波依然每天打电话给我,可我已决定和他结束这段不该发生的感情。男友终于拿着一颗钻戒和一大把玫瑰向我求婚,他对我说,我知道你不喜欢玫瑰,可人们都说只有玫瑰才能代表爱情。望着眼前这个本可以让我依靠一生的男人,我觉得自己是如此肮脏。我默默地褪下他已经替我戴上的戒指,要他送给一个真正值得他疼爱一生的人。

  我终于离开了那个生我养我的城市,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我的人生便只剩了平平淡淡的现实,每天循环往复的上班、下班、睡觉、吃饭,任所有的韶华随红颜逝去,任所有的美丽经现实的磨砺。没有人明白是怎么一回事,波不明白,男友不明白,我的家人、朋友都不明白。
 
  我的一时冲动伤害了许多人。我想,如果我能拒绝那心底滋生的诱惑,或许我正过着平静而安详的生活,而不会是这个陌生城市里的寂寞玫瑰。

  只是现在的我,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总喜欢一个人躲在房间里,看着床头那个插满了花的花瓶,凄艳的红玫瑰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起某些事某些人,房间里隐隐地流淌着那首那英的歌,“你给我一个到那片天空的地址,却因为太高摔得我血流不止,带着伤口回到当初背叛的城市,惟一收容我的却是自己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