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伦专卖店:刘志军涉嫌违纪被免铁道部党组书记 盛光祖接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11:27:00



资料图片:刘志军


盛光祖

本报讯经中央纪委有关负责同志证实,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据中组部有关负责同志证实,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党组书记职务。同时,中央已任命盛光祖同志为铁道部党组书记。(新华)

■马上就访

铁道部宣布新党组书记

接近铁道部的知情人士介绍,昨天上午,铁道部发布紧急通知,要求铁路系统局级以上干部当天下午到铁道部开会。昨天下午3点,铁路系统局级以上干部会议在铁道部内召开。在会上,有关人士宣布,海关总署署长盛光祖将调任铁道部党组书记。

该知情人士称,当时,未说明盛光祖调任铁道部的原因。随后,铁路系统人士从中纪委获悉,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盛光祖简历

男,汉族,1949年4月出生,江苏江宁人,中共党员,1968年参加工作,先后任上海铁路局南京分局、杭州分局分局长兼党委书记,济南铁路局局长、党委书记,1994年任铁道部党组成员、总经济师,1996年任铁道部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副部长级),1999年任铁道部副部长、党组成员,2000年任海关总署副署长、党组成员,2002年任海关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2007年任海关总署党组书记、副署长(正部长级),2008年3月任海关总署署长、党组书记。

中共十七届中央委员。

>>刘志军简历

1953年生,湖北鄂州人,研究生学历,工程师。

历任沈阳铁路局局长、铁道部总调度长、副部长,2003年3月任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2008年3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铁道部部长。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

■人物

盛光祖:铁路履历达32年

从海关总署署长调任铁道部党组书记,盛光祖并非寻常的“空降”。

从1968年参加工作开始,他就先后任上海铁路局南京分局、杭州分局分局长兼党委书记,济南铁路局局长、党委书记。

其后,在济铁局长任上升任铁道部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在铁道部期间,担任过政治部主任、副部长等职。直到2000年,调往海关总署,盛光祖在铁路履历长达32年。

一名曾与盛光祖谋面的铁路人士说,盛“没官架,有才,对职工好”。

网友“东篱采菊”在中国铁路博客发表博文,称盛光祖在任济南铁路局局长期间,口碑甚好,“干部职工心气顺”。

“东篱采菊”提到其时广受好评的4个方面:一是提高工资。全局每实现安全百日浮动2档工资,每300天固定。当时,全局齐心协力保安全。二是不搞突击,平时就是按照规章干。三是不搞加班。工作时间充分利用,平时工作完全能够完成。任务量大的时候,干部组成第二梯队,打帮手。四是节假日正常休息。节假日就是正常休息的日子,干部职工盼的就是这一天能与家人团聚。

但是,节假日正常休息的“政策”,盛光祖本人并未遵循。一名铁路内部人士说,盛光祖到任铁道部后,经常加班。铁路系统内部曾流传,盛调任海关总署初期,周末还去上班。因为在铁道部加班加习惯了。

昨天,盛光祖调任铁道部党组书记的消息在各大铁路车迷论坛传开,跟帖者甚众。

一名铁路车迷跟帖称,“支持盛光祖部长,欢迎您回到铁路,全路职工期待您维护职工利益,提高职工收入”。

继续注重维护铁路职工利益,是很多铁路车迷对新书记盛光祖的期待。 

新华网2月12日下午发布消息称:经中央纪委有关负责同志证实,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中央已任命盛光祖接任铁道部党组书记。

刘志军“落马”事前已有征兆。2011年年初,山西晋城女企业家丁书苗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知情人士称,刘志军案与丁书苗案有直接关联。

以煤炭运输起家的丁书苗,是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该集团旗下企业涉足高铁设备、影视广告、酒店等多个领域。

丁书苗被视为中国高铁及衍生项目重要既得利益者之一。由该集团实际控制的山西金汉德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在武广高铁、郑西高铁及广深港高铁工程中均有中标项目。在北京南站拥有大型LED显示屏的高铁传媒广告公司,亦由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有。

记者多方证实:丁在北京被有关部门调查一事,主要涉及铁路投资领域。

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尚未披露刘志军违纪细节,但铁道部在刘志军治下政企不分、改革滞后等沉疴积弊早已为中国公众诟病多年。此案或可成为中国铁路改革的切入口。

新一轮机构改革,备受瞩目的铁道部继续保留。新一轮人事任命,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今天继续留任。

今年五十五岁的刘志军与铁路有着不解之缘:十九岁到武汉铁路分局,从养路工干起,直至团委书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先后被选拔到华东、西南交通大学培训三年,随后,此后又辗转郑州铁路局任职,二00二年在沈铁局长任上调到铁道部任副部长。

二00三年三月,刘志军被任命为铁道部部长,开始为中国百姓最头痛的春运高峰、一票难求寻找“处方”。他提出铁路要实现“跨越式发展”,积极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使中国铁路走向高速时代;他自称是“农民的儿子”,不能让票贩子盘剥他们的血汗钱。   

神马都是吃快餐 看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落马前(图)

时间:2011-02-13   来源:新浪微博   我要发言(0)   我要分享

现在神马都是吃快餐,河东河西不需要三十年,只需要一个月。

 

据中纪委和中组部有关负责人证实,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党组书记职务,同时,中央已任命盛光祖为铁道部党组书记。至此,担任铁道部部长达8年的刘志军终于结束了自己的辉煌仕途。(2月12日新华网)

在新华网的报道中,刘志军并未以同志相称,和以前部分落马高官明显不同。这个细节也说明刘志军的问题非常严重,中纪委和中组部官员都耻于和他为伍。刘志军作为一个原本只有初中文化的人,却能在年至半百之际成为新一代的铁老大,这在中国的政坛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他在仕途上青云直上,直到其胞弟刘志祥因为涉黑而翻身落马,才逐渐映入了人们的眼帘。

刘志军的官方简历中称:刘志军,汉族,1953年1月出生于湖北鄂州。研究生文化程度。1972年2月参加工作,历任武汉铁路分局党委书记,广州铁路局政治部副主任,武汉铁路分局分局长、党委副书记,郑州铁路局副局长,湖北省国防工办党组书记,沈阳铁路局局长、党委副书记。1994年11月任铁道部党组成员、总调度长,1996年8月任铁道部副部长,2002年9月任铁道部党组书记、副部长,2003年3月任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

媒体对官员的经历描述一般都会有文化程度或者学历的介绍,如果是名牌学校毕业的,也往往会作为一种荣耀直言不讳地写入简历。但诸如刘志军这样的简历,明眼人一看便知道,这种文凭是后来因为升迁的需要而走过场弄的。笔者和刘志军是同乡,刘志军只有初中文化在家乡是尽人皆知的,他的仕途通达主要是因为其前妻家的良好政治背景。

刘志军从小受过不少的苦,直到改革开放之前,他的人生处境都未能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后来,他在铁道部门工作的时候,上级看他做事认真,而且写得一手好字,口才也不错,所以在有更上级的人下来视察时,安排他一起招待。颇具有戏剧色彩的是,刘志军终于因为有了和铁道部门高官接触的机会,而得到上级的器重和提拔,并被某级别较高的铁道官员招为乘龙快婿。从此,他便官运亨通,在短短的时间内就成为了武汉铁道系统的权力巨头,并最终取代了其岳父的位置。

刘志军和他前任妻子的婚姻并非是基于真正的感情,而是基于对权力的欲望,自然而然,他对其岳父的应允也就成了一种赤裸裸的媚上行为,甚至于是一种特殊交易。“爱江山更爱美人”,刘志军在享受岳父荫蔽的同时,更难免对真爱的渴望。等到自己的权力关系网建立之后,刘志军便提出了和前妻离婚的要求,岳父自知已经失去了利用的价值,无奈年迈气衰,只得听之任之。虽然一度换妻,据说,他仍然人心不满,在和第二任妻子离婚后,又再次走进了结婚的礼堂。据说,刘志军第二次离婚的原因竟然是老婆“没有生儿子”。

在一些地方官场上流行这样一句话:“一朝有权在手,不用过期作废”,在官场里面?经摸爬滚打多年的刘志军也不可避免地沾染上了这种坏思想。用中国的一句熟语“一人得道,鸡犬飞升”来形容刘志军的家族可以说毫不过分。刘志军凭藉他在铁道系统一言九鼎的“威望”,不断地提拔自己的亲戚在铁道部门担任重要职务,刘志祥便是其中之一。

2006年3月16,曾先后担任汉口火车站站长、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的刘志祥,因涉嫌故意伤害、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审,后被判死缓。按照中国的法律,贪污受贿金额高达4000万元的刘志祥不知道可以被判多少回死刑,但是,就因为有刘志军在当铁道部部长,刘志祥最终得以免死。

原以为提拔自己的亲人可以让全家共享荣华富贵,殊不知,不安分的弟弟却是掣肘自己权力升级的拦路虎,引发自己权力危机的导火线。面对这种严峻的现实,刘志军也许是彻夜难眠,悔恨交加。他万万没有想到,他对弟弟刘志祥的“关心”会出现这种可悲的结局。刘志军在铁道系统任职的亲戚朋友还有很多,一个个都是有权有势的人物,即使有人比这些人的官大,因为他们和刘志军的关系,凡事别人都得让他们三分。

自从刘志祥东窗事发,有关刘志军的不利传言便不绝于耳,其中不乏和他关系亲密的同事和同乡,以及铁道系统内部传出来的。铁路交通已经是十分发达的中国,在每一年的春节期间,民工返乡都成为一个问题,因为火车票的贩卖已经异常猖獗,一些票贩子和铁道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客户”关系,所以在春运期间对火车票的经营形成了垄断,民众对此民愤极大。

当看到刘志军被中纪委调查并被中组部免去铁道部党组书记职务的消息时,互联网上可谓是一片欢呼。早已四面楚歌的刘志军终于因为涉嫌严重违纪而走到了权力的尽头,虽然可喜可贺,但是,对于其他尚在任的官员而言,他应该成为一面镜子,更应该成为一挂警钟!

    刘志祥,百年老站新站长(普通人的故事)
  坐落在九省通衢武汉的汉口车站,是一个百年老站。1997
年4月,这个老站迎来了一位新站长,他就是41岁的刘志祥。
  刘志祥当过火车司机、人事干事、纪委书记、副站长,对
火车站的业务精熟于心,对汉口站的历史和现实也了如指掌。
他知道,这个投资3亿元改造的车站,虽大方气派,但服务跟不
上旅客要求,路风屡有投诉;经济效益上不去,已负债1380万
元,每年工资、成本等缺口超过500万元。这是多么沉重的包袱,
但更是一副重担、一份责任。因此,上任伊始,刘志祥想的更
多的是,尽快扭转局面,让汉口这个百年老站重新站起来。
  1997年,中国铁路大提速,“客运营销战略”同时在全路
展开。刘志祥看准了这个机遇。他敏感地意识到,营销是一个
系统工程,首要的是领导层的思想观念转变和更新,其次是干
部职工对营销技巧的掌握,从领导决策层到干部职工的实际操
作是要环环紧扣的,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营销都不会成功。
  当过火车司机的刘志祥深知“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的
意义。要搞好营销,先要从领导干部开刀。1997年7月,车站1
200多名职工推出100多名代表组成了考核小组,对全站180多名
干部就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打分。通过考核,汉口车
站首次解聘了两名干部,通报批评了9名干部,降职1名干部,
表扬奖励了19名干部,沿袭多年的干部终身制被打破了。
  刘志祥找到两位被解聘的干部交心谈心,帮助他们分析原
因,找差距,鼓励他们。两位被解聘干部感动了,诚恳地说:
“刘站长,我们感谢你。车站要是早点动真的,我们不会有今
天。”刘志祥也感叹万分:我们的个别干部涣散,没有干劲,
主要是机制问题,没有竞争,又何求提高、何以发展呢?
  干部考核成功了,干部们的积极性、主动性,还有创造性
调动起来了,汉口车站营销的步子也迈开了。仅是售票这一环
节,先是开通了流动售票车,接着搞起了电话订票,上门售票,
上车售票,异地售票。异地售票点已辐射到湖北省各个县,最
远的到了深圳、北京、重庆等地,实行了跨地区、24小时连续
服务的售票新模式。这一年,汉口车站在新运行图实施后运能
减少的情况下,运输收入超额完成任务。
  减员增效,如何减员?百年老站汉口车站动作起来似乎更
难。刘志祥一笔笔算账,仔仔细细地寻找着每一个减员的突破
口。他决定先从最要害的运转车间突破。运转车间有干部职工
140人,使用新型的6502电气集中闭塞系统后,冗员一下增多了。
但运转车间有一张最硬的“挡箭牌”:“减人会影响行车安全。
”刘志祥也审慎了,他下到车间和有关部门认真对运转车间的
工作量进行了核定,科学地把运转车间的人员定为102人。这样,
一年下来仅工资支出就节省了36万多元,不仅没有影响行车安
全,反而使行车组织和安全工作更加扎实有序了。
  汉口车站候车大厅的入口有四个岗亭,四班倒,定员就是
16人。为阻止无票人员进入候车大厅,这16个人的作用无疑是
重要的。刘志祥经过一番调查,在班子会上提出了建议。他说:
“汉口车站本身就是武汉的一个景观,候车大厅里为方便旅客,
设立了服饰店、快餐厅、录像厅等一系列经营服务项目。我们
为什么要自我限制?现在的候车大厅宽敞明亮,又有空调,各
种设施都较齐全,即使没票或者不候车的人为散步而来,也不
会影响旅客的休息和候车,而且来的人多了对大厅内的服务项
目的经营效益也是一种促进。”班子成员们听着刘志祥一笔笔
细账算得有根有据,叹服之余,同意了他的方案。四个岗亭撤
了,不仅省了16个人,而且搞活了车站的第三产业。
  下岗的确是件难以让人愉快的事。刘志祥主张“无情下岗,
有情操作”。下了岗,给出路,给后路,仍可竞争上岗。运转
车间两名职工下岗后,愿意到行包车间当装卸工,刘志祥就到
行包车间落实,行包车间立即辞退了临时工。劳资人事科的一
名干部下岗后当了营销员,一个月给车站拉了10多车货源,个
人收入大大提高。此外,还有20名售票员、35名行李员甩掉“
皇粮”,走出车站推销铁路产品,上门办理票务和托运业务。
为多售票、多揽货,汉口车站职工已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面
对此情此景,刘志祥感叹不已:“多好的职工啊,我不给他们
办实事,就是罪人。”
   职工们说:“刘志祥是用他一身正气为人、两袖清风处
事的人格魅力感染我们,激励我们的。”正是如此,汉口车站
上下一心迎来了经济效益创百年之最的好光景:与上年相比,
发送旅客量增长29%,客运进款增长38.5%,行包运输收入增
长23.1%,全站运输收入达2.1亿元,真正实现了减员增效双
推进。

  本报记者 龚金星
《人民日报 》1998-08-26 第12版 注明:刘志祥是刘志军的弟弟 

人物简介

  刘志祥,男,1956年出生,湖北鄂州人,历任工人、轧土工、火车司机,人事科长、纪委书记、汉口火车站副站长、武东车站党委书记,1997年4月,刘志祥升任为汉口火车站站长。2002年3月,刘志祥升任为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3]?

涉嫌贪污

  2010年3月16日,曾先后任湖北省汉口火车站站长、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的刘志祥,因涉嫌故意伤害、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指控罪名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7年10月以来,被害人高铁柱因承包经营汉口火车站招待所未到期却被汉口火车站单方废除合同,多次找时任汉口火车站站长的刘志祥索要赔款,该站未予解决。后刘志祥得知高铁柱准备与他人到有关部门举报其违法犯罪问题,便指使无业人员彭支红(已判刑)对高铁柱进行报复。2002年12月8日,彭支红邀约冯立海(已判刑)携带凶器窜入高的租住处,对其进行殴打,冯立海持刀刺破高铁柱右股动脉致其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公诉机关同时指控,1995年至2005年1月,被告人刘志祥利用其担任汉口火车站站长和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采取无条据和“打白条”等手段,伙同他人贪污公款,计人民币1227万元、美元58万元、欧元13.5万元。其中刘志祥个人实得人民币1143万元、美元52万元、欧元3.5万元。刘志祥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计人民币1439.8万余元。 公诉机关还指控,侦查机关依法扣押、冻结被告人刘志祥财产的数额特别巨大,扣除其个人及家庭成员合法收入、个人贪污受贿所得、违纪物品资金外,还有1000多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应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依法出庭参与诉讼,并充分表达了控辩各方的意见。整个庭审过程持续近一天时间。由于本案涉及罪名较多,法庭将择日宣判。  武汉铁路分局原副局长刘志祥一审被判死缓 作者: 宜中法    发布时间: 2006-05-01 11:15:03



     中国法院网讯   4月30日,宜昌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刘志祥故意伤害、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刘志祥原系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判决认定被告人刘志祥犯故意伤害罪、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宜昌中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志祥在任汉口火车站站长期间,被害人高铁柱(殁年42岁)因汉口火车站招待所转租一事,多次找刘志祥索要赔款,刘未予解决,后刘志祥得知高铁柱准备与他人一起到有关部门举报其违法犯罪问题,便指使无业人员彭支红去“修理”高铁柱。在刘志祥的多次催促下,彭支红邀约并指使冯立海(已判刑)殴打高铁柱。2002年12月8日,冯立海又邀约“长毛”(姓名不详,在逃)等人携带弹簧刀、铁管等凶器窜入高的租住处,对其进行殴打,冯立海向其连刺三刀,刺破右股动静脉,致其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同时查明,1995年至2004年,被告人刘志祥在担任汉口火车站站长和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指使财务人员、工作人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等从汉口站“小金库”中取出巨额款项,以外出学习、考察、办事、旅游、需要用钱、“感谢”有关方面等名义,采取无条和白条领款等手段,单独侵吞或伙同他人私分公款,贪污公款及公物折款共计人民币1227万余元、美元58万元、欧元13.5万元。其中刘志祥个人实得现金及物资折款共计人民币1144万余元、美元52万元、欧元3.5万元。

    在此期间,刘志祥利用职权,先后160余次收受工程建筑商、车票代售点负责人和所属工作人员等的巨额款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所得现金及物资折款共计人民币1435.4万余元。

    法院同时还查明,有关机关依法扣押、冻结被告人刘志祥财产的数额特别巨大,扣除其个人及家庭成员合法收入、个人贪污受贿所得、违纪款物等外,还有共计人民币527.5万余元、美元88.744万元、欧元5.8万元、港币120.473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基于上述事实,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志祥犯故意伤害罪、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罪名成立,且犯罪金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但法院同时认定,被告人刘志祥在本案中能主动交代自己贪污、受贿的犯罪事实,并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赃款赃物全部追回,具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对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要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由于被告人刘志祥贪污、受贿的罪行特别严重,对其要求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不予采信。

    据此,根据被告人刘志祥的犯罪事实、性质和情节、悔罪表现及其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刘志祥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同时判决对被告人刘志祥4000余万元的非法所得予以追缴。

    宣判前,在法院主持下,被告人刘志祥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已就故意伤害附带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刘志祥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