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秦和燕易后私通:汪峰:关于<<春天里>>不得不说的故事 (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4 13:53:09

2010年到2011年对于我来说,是不同寻常的一年.欣慰的是发表了<<信仰在空中飘扬>>这张不错的专辑得到了很多熟悉以及陌生的,热爱音乐,热爱生活的正直善良的人们的肯定和支持.并且专辑中的重要歌曲<<春天里>>更是获得了更广泛意义上的社会认同以及许多人的喜爱,在此,我也感谢所有支持和帮助我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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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关于<<春天里>>这首歌曲,到今天我也要告诉大家一个不得不说的故事!


一小时前,我接到朋友的电话,焦急地告诉我,今天的某个报纸媒体上,由旭日阳刚方面透露并发表了对我很不利的,歪曲事实的报道.随后,我看了一下,我想有些事实今天不得不说!


事实一: 2010年的某一天,朋友推荐我看一个网上的视频.是由两个称之为民工的人在宿舍里翻唱的我的<<春天里>>.他们的名字一个叫王旭,一个叫刘刚..看完后,我和许许多多的老百姓一样深受感动.并且和自己的朋友和家人推荐和分享来自于他们的翻唱带来的感动.之后,在即将上演的上海<<怒放>>演唱会上,我决定让他们和我一起演唱这首歌.记得当时还有不少朋友对次此提出疑义,但我坚持了这个想法.我知道,我也有过,许多追逐梦想的人都有过和他们当时一样,身处社会底层,怀揣梦想但无人问津的时候,这种时候需要的就是无私的,诚恳的帮助,和给予难得的重要的,不求回报的机会.最后,正如大家已经看到的, 我们成功的演绎了这首歌,反响也很热烈!演出结束,我就和旭日阳刚以及当时还不是,现在扮演他们经纪人的名叫黎冬的人说:这一次的帮助一定会给你们带来很好的反响和作用,真心的希望你们能继续努力,为草根阶层以及所有老百姓作出一个榜样,甚至是他们的一个楷模或梦想.更希望你们能创作或拥有属于自己的作品,因为那样的成功是真正的成功,而且你们自己也会自豪.虽然现在还早,但如果永远翻唱别人的作品,最终是不会长久的,而且更多的荣誉与赞美还是会属于歌曲作者和原唱. 并且我也向他们表示,之后我不会继续很多这样的合作,因为我自己的公司和团队对于我的规划路线不是这样的方式.我们不要形成一种互相炒作的趋势.我自己的发展道路从来都不是这样的,而且也不希望他们依靠炒作生存,那样他们会走得更远. 事实上从很早我就已经关注和提醒他们了!



事实二:在此合作之后,耳边还残留着许多来自于王旭和刘刚的赞美,感谢之余,我继续我的新专辑的创作及演出.也再也没有来自于他们方面任何人的联系,电话以及信.有意思的是,终于有一天,中央台<<星光大道>>的制作人打来电话,说希望我参加旭日阳刚的冲击年度冠军的决赛,我再一次表达了我对这事的观点,重申了不希望炒作以及凭他们自己实力获得成绩的重要性,当然还因为录制当天我已有签定合同的演出了.基于这些原因,我不能去.也恰好在这个电话之后,这两为许久没音信的朋友分别都打来了电话,两人分别再一次在电话里表达了几个月前合作时说过的感激和赞美之词.我反复问了是否有其它重要事情,他们都说没有,我因为正在工作,所以结束了通话.但此时,我对整件事已经有了不一样的感觉.我相信大家明白是因为什么!



事实三:随着时间的推进,也随着更多人的关注,旭日阳刚越来越受欢迎,也越来越多的参加了各种晚会,活动,以及商业演出,当然,也越来越频繁的未经我和版权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并演唱我的<<春天里>>以及我的其它作品.其实,这让我觉得欣慰,因为曾经对他们的帮助真的起了很大作用,我为他们高兴!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此刻,他们再也不是两个住在狭小屋子里,在生活最底层为梦想和音乐努力,忍受贫苦和非议,忍受生活的压力以及不公的年轻人,而是两个存在于这个追名逐利,为成功不择手段的娱乐圈名利场中的两个做翻唱的,努力的歌手.与此同时,我的唱片公司,我的经济人以及家人,朋友都不断的提出疑意和不同观点,这样的行为和现象合理和正确吗?也希望我对这样未经许可的大规模翻唱采取措施.试想一下,任何一个唱片公司投资签约一个比较成功的艺人,而他的作品及权利长期的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用于包括纯商业演出的所有活动.有哪家投资公司和经济人可以允许和视而不见!但我依然和公司及朋友商量,希望在事情没有发展到不可控制以及往恶劣的方向走之前,不要阻止或伤害到对方.(事实上这完全不能称之为伤害).之后,公司以及家人,朋友都将此事包容下来,从某种程度上是忍耐下来.因为我们也有我们的无奈和委屈!


事实四:在此,我无权指责,也没有资格评判中国现存的版权法律及相关规定.但那实在令所有创作者无奈和心痛.根据相关规定:当创作者身为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员的情况下,他(她)所创作的作品被允许任何人在任何形式的演出,活动(包括商业行为)中,在没有任何监督的情况下任意使用,如果自觉申报商业收入,有邀请方付相关费用给协会,再有协会分配给创作者.换言之,如果没有任何监督,核查和自觉性,无论次数以及价值都无从考证,任何人可以随意使用.而此规定对于创作者没有任何保护和尊重.创作者(这本应受到尊重和爱护的职业身份)是如此的无力,悲哀和不受保护.另外,事实上包括我在内的不少创作者关注的并不只是钱,我们更看中的是我们对自己作品的权利和保护.因为创作作品,创作优秀作品背后所付出的艰辛和心血不是常人能真正体会和理解的.所有真心热爱创作的人是多么珍视自己的作品,他们对于作品是有责任和权利的.我相信所有的创作者对此一定会感同身受.!因为作品就象是我们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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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五:随着事态的发展,作品的权利显得越来越重要.而在更多的场合,采访和演出,以及专题节目中,除了必需要提及和感谢的<<春天里>>的作者及原唱汪峰之外,更多的出现了一些非常混乱,不负责任,甚至巧妙利用大家版权意识淡漠的观点及说法.<<春天里>>堂而皇之的,理所当然的成为旭日阳刚的成名曲,汪峰不温不火的作品被旭日阳刚唱火了.旭日阳刚唱出了<<春天里>>真正的灵魂,汪峰借助旭日阳刚人气回升种种的无聊,可笑的言论.在此,我想澄清几点1..<<春天里>>一经问世,就已引起巨大的轰动,也受到很多人的喜爱,而绝不是因为旭日阳刚的演唱才体现它和我的价值.2.我需要这样的提携和炒作吗?一直以来我本人在歌坛走的是这样的路线吗?3.翻唱终究是翻唱.我喜爱他们的翻唱.但请问为何选择翻唱这首作品,难道是想把一首平庸的作品依靠自己的能力唱红吗?4.我的生活已无忧,所有关于音乐的事物都有专业优秀的团队在打理,我的事业也处在高峰的阶段,常人判断这样的一个中国艺人肯定已经写不出最初的真正朴实,感动,震撼的作品了,但<<春天里>>是这样的一首歌,它具有优秀的品质,我没有因为生活的优越和改变而没心没肺,作品空洞矫情.而是更多的将作品指向我的过去和许多人的未来,以及所有人曾经经历的真实生活.这样阶段的汪峰写出这样的作品,不值得大家尊重吗?在此我不想自我吹嘘,只希望大家自己思考.


事实六:这里将要提到整件事情里最为关键的一点,值得所有人深思:作为一个中国人,不了解西方,我不做妄断.但在中国,追溯流行音乐历史,旭日阳刚和我之间在作品使用上的事例绝无仅有,是第一例.历史到了今天,包括港台地区的许多成名的翻唱歌手及团体,都具有广泛的翻唱这一性质,我想大家随便一想就明了.而旭日阳刚走到今天,具有另外一个前无古人的特性,就是:唯一针对性翻唱.他们只选择翻唱我的作品.首先我要感谢他们对我作品的喜爱,欣赏和信任.但长期如此翻唱对于我的唱片公司,我的版权公司,以及演出市场的不良影响在前面我已说到过,不再多言.而我相信也正是因为这唯一针对性的演唱必然会引起争论和必须的调整.开句玩笑,如果我从今天开始,以后的所有包括商业演出中只唱我的好朋友其中任何一人的作品.许巍,或郑钧,或孙楠,甚至是前辈罗大佑,崔健的歌曲,没有理由,也没有约束,对方不能制止,请问:对方不会制止或提出正当的要求,或通过法律解决吗?这里面不光是钱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尊重!至少我是这样的理解的!


事实七:重新回到事情的发展,如果象某些人说的那样,我因为看到旭日阳刚唱我的歌红了,我非常不平衡的,很阴险的决定不允许再唱我的歌这样的心理驱使下,我应该可以预见到他们的发展,因为这是当今中国社会必然发展的一个现象.那我首先不会带他们去<<怒放>>演唱会.如果说之后我后悔了,那就更不应该允许并签署同意<<春天里>>由旭日阳刚在2011央视春晚演唱这一对于他们来说更具有重要帮助意义的事情!第一次央视来找我签署同意函的时候,同时还有使用费.但我没有收取费用,因为和最初的帮助一样,真正的帮助是不需要汇报的.后来因为要出版引向制品这一环节,央视必须伏费给我的版权公司,所以央视很尊重的伏了一笔费用,之后,我打电话给负责春晚歌舞类的导演(在此出于尊重,不透露姓名,但知情人会知道),我告诉他费用一直都不是这件的核心,所以,我会在春节假期后,将这笔费用捐给央视,由央视转交给旭日阳刚,希望他们给自己买把好一点的木吉他,希望这是一个微小的帮助.此事,相关人士可以与这位导演求证.事情,至此,我相信我已尽了最大力量来帮助旭日阳刚!但所有事物的表面都是一种蒙蔽,事实并非这么简单.


事实八:在春晚前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我的公司以及经济人多次与旭日阳刚方面沟通,善意的提醒和建议他们在使用作品上的问题,也多次告知希望使用自己或由专人为他们创作的作品.但事情继续照原样发展下去.对方从未停止过使用我的作品在所有演出和活动中.在此,我想强调一个关键:我猜想也许每天在全国各地的酒吧,小演艺场或校园或民间,都会有不少人在翻唱我的歌曲,但绝不会仅限于我的作品.更重要的是,他们的演唱更多的是属于字发和谋生.据我所知,在酒吧辛苦演唱一晚的报酬只有两三百元人民币.而绝非我们所探讨的几万,甚至是几万的正规大型商业演出.这两者之间是有巨大的差别和不同的!


事实九:春节假期之后,我的公司以及律师都决定对这样的事态要进行制止了(事实上早有这一想法.我一直在劝阻).原本想直接发表官方声明.但我还是觉得应该事先通知到对方,处于尊重,处于来自最初的帮助.之后我的经济人就给黎冬打了电话.我所知道的情况以及看到黎冬给经济人回复的短信表明.他们非常感谢我们之前的帮助,并且非常愿意今后拥有自己的作品,同时表示从即日起,不再使用我的作品.一切看上去都很和谐,也合理.但事情又一次绝非这么简单.今天一早的来自于一个不负责的报纸的这篇文章,让我彻底清醒和愤怒了.面对这样一篇恶意的,歪曲事实的报道,我必须站出来,不再让自己和团队以及公司和朋友们受委屈,不再无原则的忍耐了.有些事必须说清楚! 真诚的帮助和宽容不代表可以利用甚至恶意诽谤!!!!


事实十:在这里我想对旭日阳刚两个人以及经济人黎冬和他们的团队说几句话:王旭,刘刚.我真心的希望你们俩永远都是那两个在最初视频上感动和激励大众的善良,真诚,努力奋斗的年轻人.希望你们能真正成为老百姓的楷模,表里如一!这个世界,这个所谓的娱乐圈充斥着虚伪,利用,不择手段的你争我抢.到最后为的只是名利,而名利是否会真正属于谁先不得而知,随后能留给自己骄傲和自豪吗?头顶的光环是人民赋予你们的,它永远都不属于我们每一个人,随时它都会被摘掉!随时会被唾弃!如果有一天你们可以通过自己的作品得到世人真正的推崇和尊敬,我会感到欣慰,也会为你们自豪.一个善意的忠告:选择真正好的团队来经营自己,他们不一定是最会赚钱的,但他们一定是最有远见,善良,正直,能为你们指明方向的.而不是带领你们进入一个永远无法挣脱的泥潭!黎冬已经你们的团队:请重新调整你们的思路吧!这个时代虽然充斥着各种无耻的炒作和阴险的利用,但永远大多数人的眼睛的雪亮的,事实不会被歪曲,.真相总会被昭然于世.为你们的朋友也是艺人着想吧,做对他们有益的事,不要让他们将来只有悔恨和遗弃.他们是那么朴实的年轻人,他们本应有更光明的未来.无论是为了名还是力,总是有更聪明,智慧,令人信服的方法得到.有时做正确的人比做自以为正确的事更重要!希望你们能真正明白创作者不是赤裸的商贩,他们应该得到保护和尊重.我更希望看到他们再一次唱起<<春天里>>的时候,是他们拥有了真正的自我和成功之后,那时我和所有人都会为你们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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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这篇文章也是我有生以来最长的一篇文章,与其说它是一个事实的表述,或者是一次辛苦的争辩,甚至被理解成另一种炒作.不如说这是一篇不得不说的赤裸的自白!希望大家可以了解真相,也希望大家能真正开始尊重所有创作者.所有美好的事物都包含背后不为人知的无数心血!当然,今后,也希望任何人不在自发娱乐以及艰辛谋生的前提下,不要再以任何方式,包括大型活动,电视晚会以及商业演出和其他商业行为中,在未经创作者允许的情况下使用其作品了!


最后,我也想对旭日阳刚的歌迷的说几句:爱护他们,要懂得怎样真正的支持他们.他们是两个值得我们爱护和学习的好青年.但会有很多东西会毁了他们.我从来都不是他们的敌人,希望你们懂得我给予过的帮助的意义.!任何事不会一日而成,也不会轻易消散.所有成功的人并没有那么多肮脏的想法和不可告人的勾当.而他们的付出却往往会被别人忽略或遗忘.但时间可以验证一切.!但愿美好的事物可以永存!   

汪峰专访

传二人起内讧

记者:就旭日阳刚这件事,现在是不是还很生气?

汪峰:旭日阳刚他们本人刚刚给我打了电话,他们觉得特别后悔和不可思议,他们的解释是他们俩并不知道这事,是经纪人干的。我说如果你们把这句话贴在你们微博上,没有一个人会相信你们。你们的经纪人存在的价值就是为了害你们?你们俩完全不知道他们能干出这事来?我的经纪人昨天(2月10日)对他们的告知完全是善意的,不希望法律上的声明函直接发到媒体上让他们来个措手不及,但是他们居然能利用这一点。

记者:为什么你的经纪人会突然打电话告知他们以后不要再翻唱《春天里》?

汪峰:不是突然,是年前一个月就有这个打算,但是我一直在劝公司。到了春节之后,我们已经决定要发声明了,但是还是我建议,在发声明之前先口头告知他们一下,最后得来的就是这么个结果……真的是宽容和帮助换来的就是利用。

记者:刚才我们也连线了旭日阳刚,他们也感觉很委屈,也觉得自己被利用了,同时他们觉得中间有误会。

汪峰:他们觉得自己也被利用了那就不是我的问题了。如果他们也觉得被利用了那就太可笑了,那就是他们的经纪人在设计他们。虽然我从外面知道他们的内讧已经很大了,两个人有各自不同的经纪人,但是这些事情不是我要管的。

记者:如果有人告诉你他们依旧在演出中唱你的歌,你会采取法律手段吗?

汪峰:我当然会。

记者:你希望这个事最后怎么收场?

汪峰:很简单,就是这件事他们从今天开始,从此刻开始就不再在任何形式下演唱我的歌了。因为他们实在是太特殊,是唯一性翻唱,我相信如果他们的翻唱曲库里有十几个人的话绝不会到今天这个程度。

音协:

汪峰有权这么做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刘平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已经知道汪峰禁止旭日阳刚翻唱其歌曲的消息,但他表示没法评论,谈不上支持也谈不上不支持。刘平认为,从法律上说,汪峰有权这么做。“就跟这辆自行车是你的一样,你有权处置。你怎么处理是你的事,别人无权说三道四。”本报综合 

旭日阳刚原经纪人:他们如今乱得很 瞧不起人

南方都市报2月12日报道 昨天,借一篇“有生以来最长的文章”,歌手汪峰明确宣布:收回《春天里》及他的所有作品版权。靠这首歌成名并登上春晚舞台的流浪歌手组合“旭日阳刚”,瞬间被剥夺了几乎所有的演唱曲目。

目前商演活动甚多的“旭日阳刚”,在昨晚举行的一场演出前临时决定改唱北京民谣歌手川子创作于两年前的《今生缘》,及当年与旭日阳刚一起街头演唱的流浪歌手杨大军创作的《迷失》。但对于今后“旭日阳刚”怎么办?他们尚未有明确方向。

汪峰:收回,不得不说

昨日,四川《天府早报》爆出“汪峰禁止旭日阳刚再唱《春天里》”的消息。该报采访了旭日阳刚的经纪人黎冬,其称前一天,刚刚接到汪峰助理小涛的电话,明确告知:旭日阳刚今后不能以任何形式演唱《春天里》。

报道出街后,引发各界讨论,歌手汪峰也于当日上午10时17分,在自己的博客上发出一篇博文《关于“春天里”不得不说的故事》。

这篇博文被汪峰自己称为“有生以来最长的文章”,长达5000余字。主要表达的观点有:

“试想一下,任何一个唱片公司投资签约一个比较成功的艺人,而他的作品及权利长期地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用于包括纯商业演出的所有活动。有哪家投资公司和经纪人可以允许和视而不见?”

“旭日阳刚走到今天,具有另外一个前无古人的特性,就是:唯一针对性翻唱。他们只选择翻唱我的作品……春节假期之后,我的公司以及律师决定对这样的事态要进行制止。”

除了《春天里》,旭日阳刚组合在公众心中有印象的曲目大都是《硬币》《怒放的生命》《北京北京》等汪峰的作品。因此,汪峰此举无疑会对他们接下来的从艺生涯产生巨大的,也许是致命的影响。

旭日阳刚:会继续争取翻唱权

事实上,接到汪峰通知禁止组合继续翻唱其作品的黎冬,并不是旭日阳刚的经纪人――― 至少其中的一方王旭不认可。王旭的经纪人,用他自己的话说是助理,是他自己的亲妹妹王蓉。也就是说,旭日阳刚目前处于“双经纪人”的状态。

昨日下午接到南都记者电话时,王蓉与哥哥、刘刚正好到达江苏南通市如皋市,参加当天晚间一场名为“辉煌六建”的商业演唱会。“六建”是当地一家建筑公司的名字。

王蓉一边纷乱地安排宾馆房间,一边很惊讶地称:自己尚未看到博文,也是“别人告诉我的”。汪峰的助理小涛最后一次与她联系,是发给她一条短信“13日回京,回去再联系”。

在对汪峰的决定表示“理解”之后,王蓉坦承:目前旭日阳刚组合还没有自己的作品。但有一些各界人士和“钢蹦儿”(粉丝)已经找到他们,愿意提供一些歌曲给他们免费演唱。另外,他们还拥有北京民谣歌手川子创作于两年前的一首歌《今生缘》演唱权。

而刘刚的经纪人黎冬则表示:“汪峰老师永远是我们心中非常非常尊重的一名音乐人”,“感激”“感谢”,继而向南都记者回顾接到汪峰通知的经过:春节前,他们一直在向汪峰一方申请合法拥有《春天里》的翻唱权,对方只说“等年后回来再说”。不料前一天突然接到汪峰助理小涛的电话,称以后收回翻唱权,他们也只能表示“尊重”。今后,旭日阳刚将不再使用这首歌,而改唱一些版权上没有争议的作品。

黎冬说,他们还会继续争取演唱《春天里》的权利,甚至想请汪峰为旭日阳刚量身订做一些音乐。但能否实现“没有把握”。

在昨晚的演唱会即将开幕前,王蓉向南都记者表示:在这场演唱会上,被剥夺了汪峰作品演唱权的旭日阳刚将唱两首歌:《今生缘》和《迷失》。“这是临时决定的”。后一首歌的作者杨大军,也是当年与旭日阳刚一起街头演唱的流浪歌手。

原“经纪人”:他们如今乱得很

昨日下午,南都记者还联系上了《春天里》视频的拍摄者和上传者商海峰,就是这段视频令旭日阳刚一夜成名。

在旭日阳刚成名之初,商海峰曾作为“经纪人”为他们安排记者采访和各类演出,而南都记者向旭日阳刚确认他的经纪人身份时,后者却称“我们没有经纪人”。

“很正常。成名了,人就飘了。他们(旭日阳刚)如今乱得很。”今天,商海峰做了一名房产业务员。他向记者列举了旭日阳刚成名后的一些变化:刘刚还不时给他打电话叙旧,而王旭则再也没打过“有点瞧不起人”。

“汪峰不让他们唱这个歌很正常。我早就跟他们说过:上春晚,不要再唱这首歌。”

商海峰说,2004年左右,他与王旭、刘刚在北京公主坟地铁的地下通道里卖唱相识。上传视频时,他打的招牌是“流浪歌手组合”,“旭日阳刚”这个名字就是他起的。“农民工”是在被人转帖时取的名字,实际上并不属实。

商海峰说:成名后,刘刚曾说“没有海峰就没有咱的今天”,想让他做组合的经纪人;但王旭想让自己做生意的妹妹王蓉当。“王蓉很有钱。王旭给两个儿子在河南各买一套房子,钱不够,是她给拿的”。为了怕“伤和气”,他退了出来。但从目前两人一人一个经纪人的情况来看,显然仍然没有处理好这一问题。成名后,旭日阳刚两名成员的生活差距也已拉开:刘刚仍住在一间由两室隔成三室的房子中一小屋,月租550元;王旭原先那家医药公司的老板则给他租了一间100平方米的楼房,还许诺他:一旦音乐的路走不通,可以随时回去上班。

当南都记者将从商海峰处获得的消息--向王蓉求证时,王蓉反问:“要是说老板给他租个别墅你也信吗?我觉得作为一个老板,能够为他留着回来的路,就已经很厚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