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附属第一医院赵军:政府办公室工作流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20:23:16
政府办公室工作流程政府办公室工作流程

 

一、上级公文办理流程

(中央、省、市及上级部门下发的意见、方案、通知、明传等)

1、文秘科收文登记并提出拟办意见;

2、呈办公室主任提出意见;

3、呈县政府领导阅示(先主要领导、后分管领导);

4、分口秘书根据县领导批示办理(或转有关部门办理),分管副主任督促落实;

5、办结公文送办公室副主任传阅;

6、传阅结束由文秘科归档。

二、值班(节假日)收文办理流程

1、值班人员收文并提出拟办意见;

2、送带班副主任提出意见并向主任报告,重大事项呈主任提出意见;

3、按县政府领导指示办理(或转有关部门办理),分管副主任督促落实;

4、正常工作日再按正常流程呈阅、办理和归档。

三、本级公文处理流程

(县直部门布置县内工作)

1、文秘科收文登记并提出拟办意见;

2、呈办公室主任提出意见;

3、分口秘书根据主任批示办理,分管副主任督促落实;

4、办结公文送办公室副主任、文秘人员传阅;

5、传阅结束由文秘科归档。

四、下级公文处理流程

(乡镇场、园区和县直部门向县政府汇报工作、请示事项)

1、文秘科收文登记并提出拟办意见;

2、呈办公室主任提出意见;

3、呈县政府领导阅示(先分管领导、后主要领导);

4、对口秘书根据领导批示跟踪办理,重大事项提交县政府会议研究后按会议决定办理,分管副主任督促落实。

原则上对乡镇场、园区和党群部门请示事项由分管该事项的县政府领导所对口的秘书跟踪办理,对县政府各部门请示事项由分管该部门的县政府领导所对口的秘书跟踪办理。

5、办结公文由文秘科归档。

五、公文制发流程

1、分口秘书拟文;

2、送分管副主任审核;

3、呈领导签发

(1)办公室主任签发资府办秘(字)等文件;

(2)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发资府办发(字)等文件,会签资府发(字)等文件;

(3)县政府主要领导签发资府发(文、字、令)等文件;

(4)以县委、政府两办名义发文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会签后呈县委分管领导签发;

(5)以县委名义发文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会签后呈县委主要领导签发。

4、分口秘书按领导签发稿核稿;

5、送文秘科进行格式把关后登记文号;

6、送分管文秘工作副主任复核;

7、分口秘书校对文件清样后印制文件;

8、文秘科校核后用印;

9、分口秘书分发文件,机要秘书分发存档。

六、接听群众来电流程

1、值班人员做好值班电话接听登记;

2、一般事项送分管副主任提出意见,重大事项呈主任提出意见;

3、一般事项呈县政府分管领导阅示,重大事项呈县政府主要领导阅示;

4、分口秘书按领导批示办理(或转有关部门办理)并回复致电人;

5、分管副主任督促落实;

6、应急办存档备查。

七、接待群众来访流程

1、分口秘书负责接待并做好群众诉求登记;

2、一般事项送分管副主任提出意见,重大事项呈主任提出意见;

3、一般事项呈县政府分管领导阅示,重大事项呈县政府主要领导阅示;

4、分口秘书按领导批示办理(或转有关部门办理)并回复来访者;

5、分管副主任督促落实。

八、突发事件处理流程

1、值班人员接报后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应急办领导;

2、一般事件送分管副主任提出意见,重大事件呈主任提出意见;

3、专项事件由县专项指挥部决定启动专项预案,重大事件由县应急委决定启动总体预案;

4、应急办负责具体协调和衔接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和上级应急办报告动态;

5、处置结束由应急办牵头总结,并上报总结和存档。

九、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流程

1、提案科接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转交建议(提案)后分类提出拟办意见;

2、一般建议(提案)送分管提案副主任审核,重要建议(提案)呈主任审核;

3、一般建议(提案)呈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重要建议(提案)呈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4、组织召开全县建议(提案)交办会进行交办;

5、分管提案副主任负责协调、督促县政府有关部门按时办理;

6、办结后由办公室向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总结汇报办理情况。

十、政府信息公开流程

(一)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分口秘书填写信息公开登记表;

2、自动化科提出拟办意见;

3、一般信息送分管信息公开副主任审定,重要信息呈主任审定;

4、自动化科将可以公开的信息上传至信息公开平台。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1、自动化科接公民或其他组织申请后登记编号;

2、能当场答复的,给予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提出拟办意见;

3、一般信息由分管信息公开副主任审定,重要信息呈主任审定;

4、分口秘书按副主任或主任审定的意见落实并答复申请人;

5、自动化科将资料存档。

十一、承办会议(活动)工作流程

1、分口秘书根据领导指示拟定初步会议(活动)方案;

2、分口性会议(活动)由分管副主任审核,综合性会议(活动)呈主任审核;

3、分口性会议(活动)呈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综合性会议(活动)呈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4、分管副主任负责牵头做好起草领导讲话(致辞)、下发会议(活动)通知、印制会议材料(活动须知)、布置会场(活动现场)等准备工作;

5、分口秘书负责会中记录(活动中衔接)、会后纪要整理(活动后总结)等,分管副主任审核把关;

6、分口秘书按会议决定落实,分管副主任督促落实。

十二、承办接待工作流程

1、接待科根据领导指示拟定初步接待方案;

2、一般接待由分管接待副主任审核,重要接待呈主任审核;

3、一般接待呈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重要接待呈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4、分管接待副主任负责衔接县接待办和其他有关部门分头落实,重要接待由主任负责牵头落实。

5、接待(活动)结束由接待科登记结算 

区政府部分工作流程安排

 

 

一、会务组织

(一)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及协调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牵头组织,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办公室内部另行制定具体流程)。

(二)以区政府名义召开的专业会议,由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办公室协助,具体会务组织工作流程如下:

1.会前工作

(1)主管部门提前向区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主要内容包括:会议内容、时间、地点、议程、出席领导、参加人员等事宜,后附出席会议领导的讲话及其他会议材料,报主管区长审定;需区政府主要领导出席的会议,经主管区长同意后,报区长审定;需要区政府各部门及乡镇、街道行政一把手参加的会议,应提前与区政府主要领导沟通。

(2)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有关事项确定后,主管部门责成专人负责会务组织工作(一般为单位的主管领导),并提前将需要办公室协助的事项以书面形式送办公室。

办公室协助事项主要包括:通知区直部门及乡镇、街道的参会人员,会场布置,通知录相,领导讲话的文字把关。

(3)会议签到由主管部门负责,大型专业会议办公室协助签到。签到人员应提前40分钟到达会场,认真核对与会人员,对没有到会的单位要问清原因。

(4)安排典型发言的会议,由主管部门负责发言材料的把关,并通知发言人员提前20分钟到会,在指定位置就座。

(5)安排现场发奖的会议,由主管部门提前安排好服务人员,并做好服务员培训、排练和其它组织工作,确保发奖时井然有序。

2.会中工作

(1)签到人员要在开会前5分钟向会议主持人报告签到情况。

(2)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在会场门口和领导休息室值班,处理临时事项,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3)办公室协助做好领导讲话的记录(录音)工作,以便根据领导要求整理下发。

3.会后工作

(1)检查会场有无遗留文件、物品。

(2)根据领导意见,整理并下发领导讲话。

(3)办公室协助主管部门做好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接待安排

(一)分工

1.由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市农委领导带队来宝坻调研或检查工作的,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接待,有关部门配合。

2.由市其他机关、部门领导带队来宝坻调研或检查、接洽有关工作的,由区对应部门负责组织接待。

3.由国家部委局、外省市领导(副部级以上)带队来宝坻调研或检查工作的,有市政府领导陪同的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接待,对应部门积极配合;没有市政府领导陪同的由区对应(联系)部门牵头组织接待,办公室配合。

4.由国家部委局、外省市厅级以下(含厅级)领导带队来宝坻调研或检查、接洽工作的,由区对应(联系)部门负责组织接待。

(二)办公室牵头的接待工作流程由办公室内部另行制定。

(三)区对应(联系)部门牵头组织,办公室协助安排的接待工作流程

1.对应(联系)部门要提前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来宝坻的具体时间、人员、目的、活动安排等,同时,拟好接待方案送区政府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定。

2.接待方案内容包括:接待时间、接待地点、出席领导、参加部门、日程及餐饮住宿安排等,同时列清需办公室协助的事项。

3.对应(联系)部门应提前安排好路线、参观点,确定好会议、用餐地点,准备好有关接待材料。

4.办公室根据接待方案主要做好以下协助工作:会场布置、用餐安排、通知新闻单位、文字材料把关等,不参与具体工作安排。

5.办公室安排专人听会、录音,并在事后进行整理、保存。

(四)庆典活动安排

企业举办的大型活动原则上办公室不予协助。一些带有政府性的庆典活动(如道路通车剪彩等),由区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办公室可协助安排。协助安排的事项主要包括:通知公安部门现场维持秩序、疏导交通,通知有关领导、部门参加活动及安排录相等。办公室不参与具体组织工作。

三、信访工作办理

区政府信访工作主要包括区长信箱、区长热线、专线电话、人民来信、群众来访五项内容。具体工作流程及规范如下:

(一)上述信访工作由区政府督查室(以下简称督查室)负责。督查室记录、阅信、登记、整理后,根据反映的具体问题,提出初步拟办意见,呈报区长或主管区长阅批。

(二)根据领导的批示意见,督查室当日将反映事项、领导批示意见并附《信访事项办理结果反馈卡》转相关责任部门办理。

(三)各责任部门要对转办的信访问题认真办理,限期办结,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督查室(一般性问题5天内反馈,比较重要或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问题10天内反馈)。

四、督查工作

(一)重点工作的督查。

1.每年年初,由督查室根据区工作会和人代会精神拟定《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意见》,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以区政府的名义下发。

2.对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明确目标要求、责任单位、责任人。各责任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并做好与督查室的联系、沟通工作。

3.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督查室每2个月进行一次督查,并将结果汇总,以《督查专报》的形式,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汇报并通报全区各部门及乡镇、街道。

4.在进行全面督查的同时,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工程,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督查室将随时深入现场进行督查,在查进度的同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及时将情况向领导反馈。

5.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督查工作,对所督查的内容,如期、如实地提供情况、反映问题、提出建议。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方面工作的情况可以随时以政务信息的形式送督查室。

(二)各种会议安排事项的督查。

区政府各项专业会议的落实情况,由督查室会同相关委、办、局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督查。主管委办将所属系统落实会议的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督查室,督查室整理后以《督查专报》的形式上报区政府领导,同时向各系统主管委办进行通报。

(三)大项目的督查。

1.督查室建立大项目档案,各乡镇、街道和项目主管部门要明确大项目负责人,与督查室做好工作上的沟通与联系。

2.督查室每2个月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以《督查专报》的形式上报区政府领导,同时下发全区各部门及乡镇、街道。

(四)区政府领导批示和特别交办事项的督查。

1.区政府领导要求落实并反馈结果的批示件,由督查室及时转交相关部门抓好落实。

2.根据批示内容的轻重缓急程度,由督查室采取不同形式进行督查。

五、提案办理工作

(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1.区“两会”闭会后,督查室对区人大、政协转交区政府办理的建议、提案进行收集、整理、归类、登记,并下发到各承办单位,提出办理工作要求。

2.各承办单位对建议、提案内容进行认真调查核实,依据相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办理意见后报督查室。督查室对各部门拟定的答复意见逐一审核,并报区政府主管领导阅批。

3.对审核后的答复意见,由承办单位按规定要求打印后统一送督查室,督查室在规定的期限内寄送代表。

4.代表和委员对答复意见不满意的,督查室将责成承办单位及时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重新进行答复。

5.对答复代表、委员可以解决的问题,承办单位要尽快落实;对予以采纳的工作性建议,要切实反映在具体工作中。

6.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督查室会同人大代表联络室、政协专委办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督促落实。

(二)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区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组织工作

1.根据人大《关于拟听取和审议区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有关事项的函》的安排,由督查室负责,确定并通知专项工作报告的部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由报告部门及时与区人大相关委室沟通,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工作报告,督查室初审后呈区政府主管领导阅批。同意后印送区人大。

3.被委托报告人要准时参加会议并作报告。

4.对人大常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部门要按规定期限将研究处理情况报督查室,督查室把关后报区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