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无锡自驾游:肖建章委员:建议在全国推广石家庄市流浪儿童保护教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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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建章委员:建议在全国推广石家庄市流浪儿童保护教育模式 中国网 | 时间: 2006-03-13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流浪儿童是个世界性的社会问题,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流浪儿童及青少年犯罪现象也日趋增多。据民政部门统计,全国每年约有15万名流浪儿童。这一“特殊群体”不同于一般正常生活、学习的少年儿童,他们或离家出走,或被拐卖后出逃,或走失后流浪,或在流浪中被人控制。有的沿街乞讨、偷盗扒窃,有的抢夺抢劫、打架斗殴,有的结成帮派、逐渐形成犯罪团伙,对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影响。

如何保护、教育流浪儿童走上正路,如何挽救、帮助失足青少年迷途知返,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重要课题。河北省石家庄市司法局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经过3年多的积极实践,探索出了一种对这一“特殊群体”进行有效保护和教育的成功模式。其具体做法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流浪儿童救助工作。2001年,石家庄市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共进行了19次大规模的社会面清查,每次都发现不少正在实施违法犯罪的流浪儿童。由于这些儿童没有达到责任年龄,公安机关只能捉了放,放了捉。经过深入调研了解到,河北省少年犯管教所的少年犯有过流浪经历的占 66.7%。流浪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前奏曲,流浪儿童是违法犯罪的后备军、黑社会团伙的重要人力资源、危害社会治安的定时炸弹。而收容遣送站(现在的救助站)将流浪儿童与成年人混在一起,形成交叉感染,不利于对流浪儿童的保护教育。因此,建立专门的流浪儿童保护教育机构非常必要,势在必行。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石家庄市委领导亲自选址,市政府先后拨款800多万元,在短时间内建成了全国第一家具有保护教育双重功能的流浪儿童救助机构。石家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说:如果现在救助流浪儿童舍不得花钱,那么将来就要在建监狱上花更多的钱,建少保中心这笔钱花得值。

二、建立救助流浪儿童的长效机制。石家庄市采取了综治委领导,政法部门主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的机制。把救助流浪儿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之中,司法、民政、公安、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各负其责,形成了救助流浪儿童的合力。同时,实行儿童救助与成年人救助相分离。石家庄市原来将流浪儿童的救助与成年流浪人员的救助放在收容遣送站,流浪儿童与成年流浪人员一起吃住,经常发生流浪汉欺负流浪儿童和教唆流浪儿童学坏的事情。少保中心成立以后,为流浪儿童提供了适宜其身心成长的专门救助场所。少保中心还建立了一支热心流浪儿童救助事业的队伍。少保中心定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8名工作人员怀着深厚感情积极做好对流浪儿童的教育引导工作。石家庄市司法局局长张双全情系流浪儿童,亲自过问、安排流浪儿童的食宿冷暖,还经常带一些年龄小的孩子到他家吃住,给少保中心的工作人员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

三、延长救助期限,拓宽儿童出路,尽量减少重复流浪。为流浪儿童找家是少保中心的一项重要任务,但这些孩子有的是离家出走、有家不归,不少孩子说假姓名、假地址、假父母。查清这些流浪儿童的家庭地址、与家长取得联系的难度很大,一般在3到5个月才能真正弄清家庭住址或找到监护人。对于这些短期内找不到家的孩子,少保中心适当延长了救助期限,不轻易把他们推向社会。

对确实无家可归的儿童,在矫治好不良品行后,少保中心努力为他们寻找出路,使他们能够正常地回归家庭、学校和社会。对于学习成绩优异的,送到社会上的学校读书。目前少保中心已经送7名同学到普通中学。1名同学到石家庄艺术中专学校学习。对于年满16周岁,长期找不到家的儿童,经过职业培训使他们拥有了一技之长。少保中心已有21名孩子经培训走上厨师、汽车修理、理发、电信维修、保安等工作岗位。对于长期找不到家,年龄又小的孩子,少保中心正在探索试行家庭寄养的方式,让他们回到家庭环境生活。少保中心通过多种措施,坚决不让一名流浪儿童重新流落街头。

四、生活性救助与心理品行矫治相结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少保中心不仅为流浪儿童提供吃饭、穿衣、住宿、安全保障和亲情关爱等方面的生活救助,努力使他们感受到家庭般的温暖,还重点对流浪儿童进行心理、品行矫治。流浪儿童多数心理不健康并沾染了各种不良习惯,如打架斗殴、盗窃成性、抽烟喝酒等。少保中心采取多种方法进行矫治:一是进行心理测试,制订一人一策的矫治方案。少保中心专门聘请心理老师对流浪儿童进行心理测试,建立心理档案,针对每个儿童的心理特点制定矫治方案。二是日常管理做到“六重”:严格管理,重养成;强化教育,重学习;播撒亲情,重感化;关注心理,重矫治;发现优点,重激励;寓教于乐,重陶冶。三是进行法制教育。少保中心针对流浪儿童的特点,编写了专门的法制教材,把法制教育作为重点课程。四是进行文化知识教育。少保中心开设了一年级到初二共八个年级的文化课程,聘请老师进行授课,许多不识字的孩子现在都能写信了。五是劳动技能培训,改变好逸恶劳的习惯。

五、发挥少保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预防流浪儿童的产生。石家庄市共有20多所学校与少保中心结为“手拉手”联谊学校,先后有1000多名学生到中心参观,使有不良品行的学生深受教育。少保中心还组成了流浪儿童报告团,到学校进行宣讲,在学生中引起强烈反响,对具有离家流浪倾向的学生产生了强烈震撼。为了预防流浪儿童的产生,石家庄市还在五个县、市建立了少保中心,负责本县(市)范围内的孤儿和因多种原因无人照管儿童的救助和保护教育工作。其他各县(市)也以各种方式开展大规模的救助贫困儿童活动,仅石家庄市政法机关就结对帮扶了1655名贫困失学儿童。

六、救助实践与理论研究相结合,促进救助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为促进流浪儿童救助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 2002年11月,石家庄市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与石家庄师范学院联手建立了保护流浪儿童研究中心,并创办了《流浪儿童研究》杂志,研究中心还聘请了国内20余名专家学者担任顾问和研究员。2003年初,研究中心起草的《流浪儿童保护条例》专家建议稿,经 23名石家庄市人大代表联名提案,现已列入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五年立法计划。

3年多来,石家庄市在救助流浪儿童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挽救了一批流浪儿童。少保中心自2002年3月建成以来,共保护教育流浪儿童353名,其中281名回归了家庭。在少保中心,流浪儿童的不良品行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矫治,精神面貌在短时间内发生了明显变化。据追踪调查,少保中心救助的流浪儿童中无一人重新流浪。一位到中心参观的河北省政协委员说:少保中心把一批孩子从犯罪的边缘拉了回来,真是功德无量。

(二)流浪儿童明显减少,促进了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设。现在,石家庄市内沿街乞讨的儿童明显减少,抢包偷包等街头违法现象大幅下降,城市精神文明得到了有力提升。不少流浪儿童过去曾在街头墙壁上写小广告,现在少保中心经常组织他们上街清洗“牛皮癣”。

(三)青少年违法犯罪大幅度减少,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对流浪儿童的有效控制使石家庄市青少年违法犯罪明显下降。据公安部门统计,石家庄市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人员在2002年少保中心成立后一年内同比下降13.4%,2003年又同比下降19.2%。

石家庄市少保中心的探索为我们如何加强对流浪儿童这一“特殊群体”的保护和教育提供了一种成功模式。总结其经验和做法,我们建议:

一、要在全国大中城市的司法行政系统大力推广石家庄市司法局少保中心的成功模式。进一步延伸司法行政系统的职能,为保护教育好流浪儿童这一“特殊群体”,从根本上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出司法行政部门的重要作用。

二、要尽快制订出一部保护流浪儿童权益的法律。使救助工作逐步驶入法制化轨道,以有效地保护好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应尽早设立全国流浪儿童基金。为了确保流浪儿童保护教育工作的有效运转,其资金来源在以政府财政支持为主的前提下,还要大力提倡向社会募捐。为此建议成立全国流浪儿童基金会,由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基金会领导,负责向社会各界募集救助资金,为全国范围内的流浪儿童保护教育工作的大力开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四、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对这项“阳光事业”的宣传力度,以引起全社会对流浪儿童保护教育的重视和关注。(肖建章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司法部原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