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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15:30:29

上饶方志敏纪念馆布展工程设计及施工

【第三次招标公告】

 

饶市告公字[2010 ] 22-2 

  1、上饶方志敏纪念馆布展工程,第二次招标失败,现决定对该项目的陈列布展工程进行第三次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与施工单位。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性质:陈列布展工程;工程规模:面积约为2160㎡;招标范围:陈列布展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服务)及工程施工;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本项目工程投资:约500万元;资金来源及性质:财政拨款;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80%;工期要求:设计方案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8月5日,竣工日期为2010年8月30日,工期25日历天。施工布展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8月31日,竣工日期为2010年12月15日竣工,工期为107日历天;工程建设地点:弋阳县;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标准合格。

  3、投标报名人资格要求:

同时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与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企业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并按要求接受招标单位的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后审(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应提供证件(书):

投标报名人在报名时须提交有关原始证件:(1)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2)主持设计的室内装修设计师证与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3)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证与五大员岗位证原件。(4)外埠来赣投标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5)近60个月内所承担的2000平方以上的博物馆布展工程设计与施工业绩(要求提供加盖与投标单位相同公章的合同原件及获奖证书原件)。(6)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未到期的劳动聘用合同及正常缴纳的社保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同时提供以上证照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2)报名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07月19日至2010年07月28 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时。

(3)开标时间: 2010年07月29日上午9:00时,在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

   5、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010年07月29日上午9:00,在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1)本次招标采用以方案设计为主确定设计与施工中标企业,要求中标企业的技术标(方案设计)分必须在42分以上。

(2)设计方案补偿:开标由专家评委评定并推出三名中标排序人,第二、三名的技术标需留给业主单位,业主有权在其设计方案中选取部分创意及其设计等,招标单位仅对中标排序第二名与第三名给予设计方案补偿费(具体为第二名10000元,第三名8000元),其余投标人均不予补偿。各投标企业委托人在报名时必须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招 标 人:上饶方志敏纪念馆·闽浙赣革命根据地旧址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   程小波                        联系电话:13576370687

   招标代理机构:鹰潭市欣信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兰      联系电话:15070381855   13803591598

 招标人:上饶方志敏纪念馆·闽浙赣革命根据地旧址管理委员会

(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招标监管机构签收: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交易中心签收: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本公告一式四份,招标人、代理机构、监督机构、交易中心各一份。

注: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