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木兰1998美国版电影: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1982年9月~198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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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1982年9月~1987年11月)

总书记:胡耀邦

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 叶剑英 邓小平 赵紫阳 李先念 陈 云

中央政治局委员:
    万 里 习仲勋 王 震 韦国清(壮族) 乌兰夫(蒙古族) 方 毅 邓小平 邓颖超(女) 叶剑英
    李先念 李德生 杨尚昆 杨得志 余秋里 宋任穷    张廷发 陈 云 赵紫阳  胡乔木        胡耀邦
    聂荣臻 倪志福 徐向前 彭 真 廖承志
    (1982年9月中共十二届一中全会选举)
    田纪云 乔 石 李 鹏 吴学谦 胡启立 姚依林
    (1985年9月24日中共十二届五中全会增选)

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姚依林 秦基伟 陈慕华(女)

1985年9月24日中共十二届五中全会增选和调整后的中央政治局:

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 邓小平 赵紫阳 李先念 陈 云

中央政治局委员:
    万 里 习仲勋 方 毅 邓小平 田纪云 乔 石 李 鹏 李先念 杨尚昆 杨得志 吴学谦 余秋里
    陈 云 赵紫阳 胡乔木 胡耀邦 胡启立 姚依林 倪志福 彭 真

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秦基伟 陈慕华

中央书记处书记:
    万 里 习仲勋 邓力群 杨 勇 余秋里 谷 牧 陈丕显 胡启立 姚依林
    (1982年9月12日中共十二届一中全会选举)
    乔 石 田纪云 李 鹏 郝建秀 王兆国
    (1985年9月24日中共十二届五中全会增选)
    (1985年9月24日中共十二届五中全会根据习仲勋、谷牧、姚依林同志的请求,同意他们不再担任中央书记处书记)

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乔 石 郝建秀(女)(1985年9月24日中共十二届一中全会选举)

1985年9月中共十二届五中全会增选和调整后的中央书记处:

总书记:胡耀邦

书记:胡启立 万 里 余秋里 乔 石 田纪云 李 鹏  陈丕显 邓力群 郝建秀 王兆国

中央委员会委员(共210人,按姓氏笔划为序):
    于明涛 于洪恩 万 达 万 里 万海峰 马文瑞 马兴元 习仲勋 王 芳 王 猛 王 震 王丙乾
    王汉斌 王光中 王光宇 王兆国 王全国 王任重 王克文 王诚汉 王恩茂 王崇伦 王朝文(苗族)
    王鹤寿 韦国清(壮族) 尤太忠 毛致用 乌兰夫(蒙古族)方 毅 巴 桑(女,藏族)     邓力群
    邓小平 邓颖超(女)    邓稼先 布 赫(蒙古族)叶 飞 叶剑英 田纪云 白栋材
    司马义·艾买提(维吾尔族)     邢燕子(女)    吕培俭 朱云谦 朱光亚 朱穆之 乔 石 乔晓光
    伍精华(彝族) 任仲夷 华国锋 向守志 刘 震 刘正威 刘华清 刘志坚 刘复之 刘振华 江泽民
    江拥辉 池必卿 安平生 许家屯 孙大光 阴法唐 严东生 苏 钢 苏毅然 李 锐 李 鹏 李力安
    李子奇 李立功 李东冶 李先念 李启明 李学智 李梦华 李绪鄂 李森茂 李瑞环 李锡铭 李溪溥
    李德生 李耀文 杨 波 杨 勇 杨 堤 杨成武 杨汝岱 杨易辰 杨尚昆 杨得志 杨静仁(回族)
    杨德中 肖 华 肖 寒 肖全夫 吴全清 吴学谦 何 康 何东昌 余秋里 谷 牧 沈 图 沈因洛
    宋 平 宋任穷 张 寿 张 震 张廷发 张再旺 张劲夫 张爱萍 张銍秀 张曙光 陈 云 陈 彬
    陈 雷 陈仁洪 陈丕显 陈伟达 陈希同 陈国栋 陈福汉 陈慕华(女)    陈璞如 林 若 林乎加
    林丽韫(女)    罗青长 周 惠 周子健 周世忠 周建南 郑三生 郑拓彬 项 南 赵守一 赵兴元
    赵志坚 赵苍璧 赵南起(朝鲜族)赵海峰 赵紫阳 郝建秀(女)    胡 宏 胡 绳 胡立教 胡乔木
    胡启立 胡耀邦 柳 林 饶兴礼 洪学智 姚 广 姚依林 贺进恒 贺敬之 秦 川 秦仲达 秦基伟
    袁宝华 聂荣臻 莫文祥 热 地(藏族) 顾秀莲(女)    钱正英(女)    钱永昌 铁 瑛
    铁木尔·达瓦买提(维吾尔族)    傀志福 徐少甫 徐向前 殷 渊 高扬文 郭力文(女)    唐 克
    黄 华 黄知真 黄新廷 崔乃夫 崔月犁 康世恩 康克清(女)    章 泽 梁必业 梁灵光 梁步庭
    彭 冲 彭 真 蒋南翔 韩先楚 韩培信 覃应机(壮族) 傅奎清 焦林义 鲁大东 谢希德(女)
    谢振华 强晓初 解 峰 廖汉生 廖承志 赛福鼎(维吾尔族)     谭友林 谭启龙 谭善和 薛 驹
    穆 青(回族) 戴苏理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增选的中央委员(共56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据新华社北京1985年9月22日电):
    丁关根 万绍芬(女)    王 涛 王 海 王 蒙 王忍之 王森浩 尹克升 叶选平 白纪年 邢崇智
    朱 训 朱厚泽 伍绍祖 刘精松 关广富(满族) 阮崇武 孙维本 芮杏文 李九龙 李际均 李昌安
    李贵鲜 李铁映 杨正午(土家族)        杨析综 吴文英(女)    吴蔚然 何竹康 邹家华 宋 健
    迟浩田 张帼英(女)    陈光毅 陈辉光 周光召 周克玉 赵先顺 胡 平 胡锦涛 侯 捷 贾春旺
    钱李仁 钱其琛 徐惠滋 高 狄 黄 璜 尉健行 蒋心雄 蒋民宽 傅全有 普朝柱 廖 晖 熊清泉
    黎 明 魏金山
    
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共138人;按得票多少为序):
    杨泰芳 郎大忠(傣族) 尉健行 蒋民宽 尹长民(女)    尚 才(布依族) 周光召 郑光迪(女)
    姜燮生 彭士禄         尹 俊(白族) 年得祥(回族) 李 刚 陈素芝(女,满族)胡 平 胡锦涛
    袁芳烈 格桑多杰(藏族)蒋心雄 杨析综 金宝生(瑶族) 赵宗鼐 唐仲文    潘荣文(女)    朱 训
    刘树生(回族) 李 冰(女)   吴文英(女)            张序登 陆懋曾    陈yīng(火+英)
    林殷才 梁栋材 熊清泉 魏鸣一 于振武 于鸿礼 卢良恕 朱厚泽 乔学亭    邹竞蒙 张辛泰 宫本言
    黎 明 王 群 李慧芬(女)    杨岭多吉(藏族)周阿庆 黄德懋 刘贵谦    孙维本 栗寿山 钱其琛
    董继昌 马思忠(回族) 王越丰(黎族)巴图巴根(蒙古族)卢功勋 田世兴    刘鸿儒 张万年
    梁成业(壮族) 王忍之 王林鹤 刘玉洁(女) 刘国光     许 勤 贾那布尔(哈萨克族)黑伯理(回族)
    丁凤英(女)    韩 叙 谢 非 魏金山 孙国治 李铁映 李淑铮(女)    吴祖强 何光远 张 祥
    聂奎聚 高德占 黄 枢 马忠臣 王学珍 邢崇智 刘友法 刘明辉 汪家鏐(女)     张伯祥 韩瑞阶
    邢至康(女)    刘 毅 董占林 王建功 张万欣 安志文 李 锋 吴蔚然    何竹康 陈作霖 宋 健
    林涧青 邹家华 罗 干 马卫华 李化民 黄甘英(女)   赵东宛 吴向必(苗族)    高厚良
    杨正午(土家族)严 政 刘维明 钱学森 杨海波 马 洪 房维中 王 蒙    李际均 徐 信 高占祥
    叶选平 刘海清 马 明 王六生 李昌安 张健民 任 荣 杨永良 王扶之    张根生 吴冷西 袁 俊
    王金山 李瑞山 王 谦 于 桑 汪东兴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增选的中央候补委员(共35人,按得票多少为序,据新华社北京1985年9月22日电):
    丹 增(藏族) 刘国范 丁廷模 全树仁 孙文盛 李德洙(朝鲜族)        杨国梁 宋汉良 郑 华
    徐世群 丁衡高 克尤木·巴吾东(维吾尔族)     陈明义 袁伟民 戚元靖 路甫祥 王宗春 孙同川
    孙家正 李长春 吴邦国 宋德福 张立昌 张仲先 贺国强 杨 钟 姜洪泉 艾知生 吴官正 乔宗淮
    刘云山 刘荣惠 赵 地(女)    金 鉴(满族) 王郁昭

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共172人):
    主任:邓小平

    副主任:薄一波 许世友 谭震林  李维汉

    常务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王 平 王首道 邓小平 伍修权 刘澜涛 江 华 许世友 李井泉 李维汉 肖 克 肖劲光 何长工
        宋时轮 陆定一 陈锡联 段君毅 耿 飚 姬鹏飞 黄火青 粟 裕 程子华 傅 钟 谭震林 薄一波

    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于光远 万 毅(满族) 王 平 王一平 王子纲 王世泰 王幼平 王必成 王尚荣 王首道 王新亭
        天 宝(藏族) 韦 杰(壮族) 区梦觉(女)    方 强 方志纯 尹林平 孔 原 孔石泉 邓小平
        甘渭汉 平杰三 帅孟奇(女)    白如冰 冯 铉 冯文彬 冯纪新 冯基平 成 钧 成仿吾 吕正操
        廷 懋(蒙古族)伍修权 任白戈 任质斌 刘 杰 刘 晓 刘田夫 刘转连 刘建章 刘顺元 刘俊秀
        刘道生 刘景范 刘澜涛 江 华(瑶族) 江一真 江渭清 许世友 孙冶方 杜 平 杜义德 李 达
        李 贞(女)    李 强 李一氓 李丰平 李井泉 李任之 李成芳 李志民 李运昌 李坚真(女)
        李卓然 李维汉 李葆华 李颉伯 李楚离 李聚奎 杨尚奎 杨献珍 肖 克 肖劲光 肖望东 吴 德
        吴克华 吴亮平 吴富善 旷伏兆 何长工 汪 锋 宋 黎 宋时轮 宋侃夫 张 策 张才千 张平化
        张令彬 张达志 张光年 张仲良 张邦英 张秀山 张启龙 张维桢 张稼夫 陆定一 陈再道 陈野苹
        陈锡联 陈漫远 武新宇 范式人 林 铁 欧阳山 罗玉川 罗贵波 金 明 周 扬 周 里 周 林
        周仁杰 郑天翔 赵 林 赵辛初 赵武成 赵健民 赵毅敏 钟子云 钟汉华 钟期光 段君毅 贺 彪
        贺晋年 袁升平 袁任远 耿 飚 聂凤智 栗又文 夏 衍 夏之栩(女)    夏世厚 夏征农 顾卓新
        钱之光 徐立清 高 扬 高克林 郭 峰 郭化若 郭述申 郭洪涛 唐 亮 姬鹏飞 黄 镇 黄火青
        黄欧东 曹 瑛 曹里怀 常黎夫 章 蕴(女)    阎达开 阎揆要 彭嘉庆 彭德清 韩念龙 惠浴宇
        粟 裕 程子华 程世才 傅 钟 舒 同 曾 三 曾 生 曾 志(女)    詹才芳 雍文涛 廖志高
        谭震林 薄一波 霍士廉 魏金水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共132人):

    第一书记:陈  云

    第二书记:黄克诚

    常务书记:王鹤寿

    书记:王从吾 韩 光 李 昌 马国瑞 韩天石

    常务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马国瑞 王从吾 王鹤寿 李 昌 李之琏 李正亭 陈 云 黄克诚 韩 光 韩天石 蔡顺礼

 

    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马国瑞 王 凌(女) 王 铁 王 焰 王又新 王从吾 王尧山 王众音 王秉祥 王宗槐  王战平
        王晓光 王福庆        王鹤寿 王鹤峰 云世英(蒙古族)毛 铎 文 力(回族) 文正一(朝鲜族)
        石生荣 石新山        史 敏 白治民 包玉山(蒙古族)朱绍清 乔 青 任志恒 多吉才让(藏族)
        刘 英(女)         刘 昆 刘汉生 刘自德 刘丽英(女)    刘鸣九 刘家栋 刘茹影(女)
        刘新权 刘鹤孔        许梦侠 孙彤辉(女)    严佑民 严克伦 李 庄 李 坚 李 昌
        李 涛(满族)        李 耀 李之琏 李正亭 李兴旺 李君彦 李哲夫 李健民 李振海 杨 克
        杨 珏 杨子谦        杨西林 杨攸箴 杨蕴玉(女)    吴信泉 余达佳(壮族) 余述生 余建亭
        狄子才 邹 衍        宋 诚 宋洁涵 张 矛(女)    张 凯 张 顺 张力行 张传栋 张海峰
        阿木冬·尼牙孜(维吾尔族)    陈 云 陈 坦 陈达之 陈如龙 邵井蛙 范希贤 范朝利 林 晓
        林一心 林维先        金 风 金 石 金昭典 庞 然 赵重德 赵起扬 段 云 饶正锡 徐其孝
        徐深吉 高 峻        高新华 郭 建(女)    郭春原 唐延杰 浦安修(女)    晏福生 黄 中
        黄 凯 黄乃一        黄民伟 黄立清 黄克诚 曹广化 曹幼民 曹冠群(女)
        曹达诺夫(维吾尔族) 戚元靖 崔 健 康 迪 章 林 梁茂成 彭 儒(女)    彭清云 韩 光
        韩天石 焦若愚        焦善民 谢邦治 詹大南 蔡顺礼 谭开云 谭申平 薛 坦 薛凤霄
        蹇先任(女)         蹇先佛(女) 中共十二届一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1982年9月12日—13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中央委员210人,候补中央委员138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49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28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胡耀邦、赵紫阳同志主持。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委员25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3人,中央政治局常委6人。全会选举了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和候补书记,决定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胡耀邦当选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邓小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全会批准了中央顾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主任、副主任和常务委员会委员人选,邓小平任主任。批准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和常务委员会委员,陈云任第一书记。    会议结束时,胡耀邦同志代表新产生的中央书记处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今后四项工作:第一、要认真组织全党学习十二大文件;第二、要抓好机构改革工作;第三、要认真考虑如何抓好整党;第四、经济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 
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公报(第一号)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1982年9月12日起在北京举行。会议由胡耀邦、赵紫阳同志主持。到会的中央委员210人,中央候补委员138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49人和黄克诚同志列席了会议。全会第一天选举产生了中央政治局委员和中央政治局 候补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和候补书记,决定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名单如下:

    (一)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

    一、中央政治局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万里 习仲勋 王震 韦国清(壮族)

    乌兰夫(蒙古族) 方毅 邓小平 邓颖超(女)

    叶剑英 李先念 李德生 杨尚昆

    杨得志 余秋里 宋任穷 张廷发

    陈云 赵紫阳 胡乔木 胡耀邦

    聂荣臻 倪志福 徐向前 彭真

    廖承志

    二、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按得票多少为序)

    姚依林 秦基伟 陈慕华(女)

    (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胡耀邦 叶剑英 邓小平 赵紫阳 李先念 陈云

    (三)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胡耀邦

    (四)中央书记处书记、候补书记

    一、书记(按姓氏笔划为序)

    万里 习仲勋 邓力群 杨勇

    余秋里 谷牧 陈丕显 胡启立

    姚依林

    二、候补书记(按得票多少为序)

    乔石 郝建秀(女)

    (五)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主席:邓小平    副主席:叶剑英 徐向前 聂荣臻 杨尚昆(常务副主席)
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公报(第二号)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1982年9月13日在北京继续举行。到会中央委员209人,中央候补委员138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56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28人,列席了会议。

    全会批准了中央顾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主任、副主任和常务委员会委员人选,批准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和常务委员会委员人选。

    在会议结束前,胡耀邦同志代表新产生的中央书记处,对党的当前和明年的工作部署作了重要讲话。


 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1983年10月11日—12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中央委员201人,候补中央委员136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50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24人,中央机关和地方党委的负责人11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叶剑英、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主持。全会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这个决定,体现了党的十二大精神,明确规定了这次整党的基本方针、基本任务、基本政策和基本方法。《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分9个部分:(一)整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二)整党任务;(三)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四)整党的步骤和基本方法;(五)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六)必须防止走过场;(七)整党工作的领导;(八)巩固和发展整党的成果;(九)各级党组织要坚决地、创造性地执行本决定。这次整党的任务是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

    为了保证整党工作的日常领导,全会选举产生了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为:主任胡耀邦;副主任万里、余秋里、薄一波、胡启立、王鹤寿;委员邓力群、陈野苹、王从吾、韩光、康克清、伍修权、洪学智、甘渭汉、郑天翔、蒋南翔、顾大椿、黄镇、雍文涛、王兆国、郭建、张秀山;顾问王震、杨尚昆、胡乔木、习仲勋、宋任穷。

    全会上,邓小平、陈云就整党问题分别作了重要讲话。邓小平提出了加强思想战线工作的问题。全会决定中央于今冬明春召开会议,专门讨论这个问题。

    全会依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候补中央委员杨泰芳、朗大忠(傣族)为中央委员,增补魏文伯、奎璧(蒙古族)、张苏、杜星垣、贾庭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以后提请下届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追认。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1983年10月12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1983年10月11、12日在北京举行。在此之前,举行了预备会议。

    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叶剑英、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出席并主持会议。到会的中央委员201人,中央候补委员136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50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24人,中央机关和地方党委的负责同志11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经过认真热烈的讨论,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这个决定,体现了党的十二大的精神,明确规定了这次整党的基本方针、基本任务、基本政策和基本方法。全会认为,这个决定的贯彻执行,必将保证整党工作正确地顺利地进行。

    为了保证整党工作的日常领导,这次全会经过充分酝酿,选举产生了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

    在这次全会上,邓小平同志、陈云同志就整党问题分别作了重要讲话。邓小平同志在讲话中,还提出了加强思想战线工作的问题。全会决定中央于今冬明春召开会议,专门讨论这个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全会依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候补委员杨泰芳、郎大忠(傣族)为中央委员。

    全会决定增补魏文伯、奎璧(蒙古族)、张苏、杜星垣、贾庭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以后提请下届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追认。

    全会号召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积极参加整党。全会相信,经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胜利地完成这次整党的伟大任务,一定能够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一定能够把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推向前进。

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1984年10月20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全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321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以及地方、中央各有关方面的主要负责同志共297人列席了会议。叶剑英同志因病未出席会议。

    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同志主持。全会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个决定,根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阐明了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规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质、任务和各项基本方针政策,是指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决定》共分10个部分:(一)改革是当前我国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二)改革是为了建立充满生机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三)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四)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五)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充分重视经济杠杆的作用;(六)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正确发挥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职能;(七)建立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认真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八)积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进一步扩大对外和国内的经济技术交流;(九)起用一代新人,造就一支社会主义经济管理干部的宏大队伍;(十)加强党的领导,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全会还一致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决定》。决定于1985年9月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会议议题是:(一)讨论和通过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纲要的建议;(二)增选中央委员会成员等组织事项。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一九八四年十月二十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一九八四年十月二十日在北京召开。

    全会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个决定,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阐明了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规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质、任务和各项基本方针政策,是指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全会还一致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决定》。全会决定于明年九月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会议的议题是:(一)讨论和通过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纲要的建议;(二)增选中央委员会成员等组织事项。

    出席这次全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三百二十一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以及地方、中央各有关方面的主要负责同志共二百九十七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党委胡耀邦、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同志主持。叶剑英同志因病未出席会议。

    全会之前,举行了六天的预备会议。

    全会号召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充分的信心和勇气,切实有效地进行工作,努力夺取改革的全面胜利,为更好地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而奋斗!


 中共十二届四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985年9月16日在北京召开。出席这次会议的有中央委员188人,候补中央委员129人;列席会议的有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30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21人,还有中央党政机关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的主要负责同志40人。叶剑英同志因病未出席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同志主持。

    全会决定,1985年9月18日召开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全会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草案)》,决定将这个文件提请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审议。

    全会讨论确定了关于进一步实现中央领导机构成员新老交替的原则。全会收到了叶剑英、邓颖超、徐向前、聂荣臻、乌兰夫、王震、韦国清、李德生、宋任穷、张廷发等64位同志不再担任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或候补委员,李井泉、肖劲光、何长工等37位同志请求不再担任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黄克诚、王从吾、李昌等30位同志请求不再担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信。全会高度评价这些老同志从党和人民利益出发,积极促进中央领导机构成员新老交替的表率行动,同意他们不再担任中央三个委员会成员的请求,并向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报告。    全会给叶剑英同志和黄克诚同志写了致敬信,在他们由于健康原因请求不再担任中央领导职务的时候,以全会的名义表达全党同志对他们的崇高敬意和亲切问候。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1985年9月16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1985年9月16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会议的,有中央委员一百八十八人,候补中央委员一百二十九人;列席会议的,有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一百三十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一百二十一人,不是上述三个委员会成员的中央党政军机关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的主要负责同志四十人。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同志主持。叶剑英同志因病未出席会议。

    全会决定,今年9月18日召开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

    全会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草案)》,决定将这个文件提请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审议。

    全会讨论确定了关于进一步实现中央领导机构成员新老交替的原则。全会收到了一批老同志分别请求不再担任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信。全会高度评价这些老同志从党和人民利益出发,积极促进中央领导机构成员新老交替的表率行动,同意他们不再担任中央三个委员会成员的请求,并向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报告。

    全会给叶剑英同志和黄克诚同志写了致敬信,在他们由于健康原因请求不再担任中央领导职务的时候,以全会的名义表达全党同志对他们的崇高敬意和亲切问候。

    全体会议之前,开了四天预备会议,就上述议题进行了充分的酝酿和认真的讨论。

    这次会议开得生动活泼,是一次团结的会议,成功的会议。


 中共十二届五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1985年9月24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202人,候补中央委员128人;列席会议的有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72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27人。不再担任中央三个委员会成员的老同志也列席了会议。

    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同志主持了这次会议。

    为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按照进一步实现中央领导机构成员新老交替的原则,这次全会对中央政治局常委提出的、经中央政治局反复酝酿的候选人名单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对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的成员进行了局部的调整。

    全会增选了田纪云、乔石、李鹏、吴学谦、胡启立、姚依林同志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全会根椐习仲勋、谷牧、姚依林同志的请求,同意他们不再担任中央书记处书记;增选了乔石、田纪云、李鹏、郝建秀、王兆国同志为中央书记处书记。

    这次全会还批准了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增选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副主任人选;批准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增选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第二书记、常务书记、书记人选。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1985年9月24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1985年9月24日于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会议的,有中央委员二百零二人,中央候补委员一百二十八人;列席会议的,有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一百七十二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一百二十七人。经过这次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同意不再担任中央三个委员会成员的老同志也列席了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同志主持了这次会议。

    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并按照进一步实现中央领导机构成员新老交替的原则,这次全会对中央政治局常委提出的、中央政治局反复酝酿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充分的认真的讨论,对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的成员,进行了局部的调整。

    全会增选了田纪云、乔石、李鹏、吴学谦、胡启立、姚依林同志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增选和调整后的中央政治局由二十二位同志组成。他们是: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胡耀邦、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政治局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万里、习仲勋、方毅、田纪云、乔石、李鹏、杨尚昆、杨德志、吴学谦、余秋里、胡乔木、胡启立、姚依林、倪志福、彭真;政治局候补委员秦基伟、陈慕华。

    全会根据习仲勋、谷牧、姚依林同志的请求,同意他们不再担任中央书记处书记;全会增选了乔石、田纪云、李鹏、郝建秀、王兆国同志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增选和调整后的中央书记处由十一位同志组成。他们是:总书记胡耀邦,书记胡启立、万里、余秋里、乔石、田纪云、李鹏、陈丕显、邓力群、郝建秀、王兆国。

    全会认为,经过部分调整和增选后的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将更富有朝气和活力,对于确保党的方针政策的连续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当前我国大好的政治、经济形势,更加有力地推进我国的全面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这次全会还批准了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增选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副主任人选;批准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增选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第二书记、常务书记、书记人选。

    这次全会在充满团结民主的气氛中完成了预定的任务。

  中共十二届六中会全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1986年9月2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199人,候补中央委员126人。列席会议的有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61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22人,有关负责同志25人。

    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同志主持了会议。

    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全会认为,这个决议,根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阐明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根本任务和基本指导方针,是新的历史时期加强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这个决议对于推动我国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全面改革和对外开放,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产生深远的影响。

    《决议》共分八个部分:(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三)用共同理想动员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四)树立和发扬社会主义的道德和风尚;(五)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纪律的教育;(六)普及和提高教育科学文化;(七)马克思主义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指导作用;(八)党组织和党员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责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全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

    全会同意按照党章的规定递补尹长民同志为中央委员。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1986年9月28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1986年9月28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会议的,有中央委员一百九十九人,候补中央委员一百二十六人;列席会议的,有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一百六十一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一百二十二人,有关负责同志二十五人。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同志主持了这次会议。

    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全会认为,这个决议,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阐明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根本任务和基本指导方针,是新的历史时期加强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全会相信,这个决议,对于推动我国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全面改革和对外开放,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必将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全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1987年10月在北京召开。

    全会同意按照党章的规定递补尹长民同志为中央委员。

    全体会议之前,举行了五天预备会议,在民主、团结和生动活泼的气氛中,就上述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预备会议期间,还听取和讨论了姚依林同志代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作的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的情况通报。

    全会号召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以现代化建设和全面改革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

 中共十二届七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1987年10月20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202人,候补中央委员122人。列席会议的有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61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21人,有关负责同志39人。

    中央政治局常委赵紫阳、邓小平、李先念、陈云、胡耀邦同志主持了会议。

    会议决定1987年10月25日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了中央委员会向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一致决定将这两个文件提请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

    全会讨论并原则同意《政治体制改革总体设想》,决定将这个文件主要内容写入中央委员会向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所作的报告。    全会确认1987年1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关于接受胡耀邦同志辞去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和推选赵紫阳同志代理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的决定,还确认1987年7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撤销沈图同志中央委员职务的决定。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一九八七年十月二十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一九八七年十月二十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会议的,有中央委员二百零二人,候补中央委员一百二十二人。列席会议的,有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一百六十一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一百二十一人,有关负责同志三十九人。中央政治局常委赵紫阳同志、邓小平同志、李先念同志、陈云同志、胡耀邦同志,主持了这次会议。

    全会决定,一九八七年十月二十五日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全会讨论并通过了中央委员会向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讨论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一致决定将这两个文件提请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

    全会讨论并原则同意《政治体制改革总体设想》,决定将这个文件的主要内容写入中央委员会向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

    全会确认一九八七年一月十六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关于接受胡耀邦同志辞去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和推选赵紫阳同志代理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的决定。

    全会还确认一九八七年七月十四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撤销沈图同志中央委员职务的决定。

    全体会议之前,举行了五天预备会议。与会同志在民主、团结和生动活泼的气氛中,就上述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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