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千骨歌曲:周刚:上海重庆房产税很可能违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8:40:38
周刚

  中国的改革已进入深水区,产权、体制、法律内在的抵触和矛盾,已然逐渐浮出,而且不可回避,更无法绕着走。社会现实与制度的这种不兼容,呼唤着执政党进行强而有力的深度改革。上海重庆此次试点征收房产税,只不过令此矛盾更加突兀,如真的引发一场诉讼,对促进法治建设和改革提速倒也有益。

  上海重庆开征房产税,是上周中国最热的话题。一般解读,房产税是冲着高房价和炒房现象去的,多少能起到点敲山震虎的作用;往深里说,房产税是要为地方政府培育稳定的新税种,是解决收入差距拉大、贫富悬殊的突破口。

  愿望都很好。加上此前一天国务院推出的“国八条”,也即第三轮的楼市调控措施,叠加效应既强势也明显,从次日上海和重庆市场的反应看,上述两重目的前者(敲山震虎),至少目前看来是初步达到了。

征税未经人大批准 

  但是,房产税极有可能引发史上令人关注的一场诉讼。因为开征此税,缺少法律基础,缺少全国人大的授权,在一定意义上,开征此税还与宪法精神相抵触。征收房产税,是在保有环节向产权人征收的税种,属于财产税的范畴。据《立法法》规定,任何向公民财产征税的行为,必须经全国人大批准。但沪渝两地显然只是得到了国务院的批准,欠缺人大方面的立法程序。

  国务院所以能批准,依据的是1986年通过的《房产税暂行条例》。这部条例颁行已有25年,早已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于是,今年的1月17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其中的第76条为:将《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中的“《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修改为“《税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修改前后的不同,只是对其中相应的名称作出更新,但这一步很关键,因为《税收征收管理法》能赋予国务院更多的权限。

  表面看来,国务院此决定像是理顺了依据,开收房产税也有了合法性。但国务院忽略了一点,即2009年的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废止了对国务院改革工商税制、发布有关税收条例草案试行的授权,国务院同时被要求尽快依据此前经授权决定制定的税收法规提交审议并制定为法律。这项决定更加体现了《立法法》的精神,在《立法法》的基础上,再次约束国务院不得对暂行条例自行修改,最多只能维持法规现状。而最重要的一点,则是提醒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制定新税法。

  很明显,国务院并没有走相应的立法程序,上海重庆获准开征房产税,国务院明言只是“试点”,而在中国,只要是试点的事情,法律法规则大可以绕着走。所以,缺少法理基础的房产税,将来能否推行全国,现在看来还是个大大的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