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千骨北京庆功会直播:反思:土地腐败案人均敛财超870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5:14:16
 

反思:土地腐败案人均敛财超87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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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叟

 

    根据《法制晚报》统计整理的2009-2010年30个发生在土地、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涉案人员平均敛财竟然超过870万元!


    专家们分析说,土地资源稀缺,房地产本身又有巨大的利润,开发商为了能拿到土地,不惜一切代价行贿。“拿了土地以后盖楼盘盈利能达到几十亿,几十亿的钱拿出百分之几——几千万的费用来收买一些干部,对于开发商来说并不算什么。” 开发商是不需要为行贿买单的,精明的商人早就把行贿支出列入了开发成本中,转嫁给了购房者,最后使得房价里已经包含了腐败成本。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高房价、强拆、农民“被上楼”等现象的背后,隐藏的是这样的一只黑手!


    自从土地资源被作为“资本”跻身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以来,充分展示了它的“魔力”:


    一方面,它拉着GDP狂奔,形成政府财政的重要来源和官员晋升的垫脚石。土地收益在一些地方已成为典型的“第二财政”,在个别地方,土地收益占本级财政收入高达80%,甚至有变成“第一财政”的趋势。在地方利益的驱动下,权商勾结狂圈土地成为屡禁不绝的问题。与此同时,对官员政绩考察偏重于GDP指标,使得官员不得不拼命追赶着这驾失控的马车。


    另一方面,土地出让、拆迁安置、工程发包,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审批、规划、工程建设、工程监管、验收、工程款支付及贷款、销售等诸多环节,都离不开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开发商对每个环节的“打点”已成为公开的“规则”。一些地方政府的“土地行为”既不向人大汇报,更不向社会发布,根本无意让舆论、人大和社会监督。因此,既可让人“升官”,又能使人“发财”的土地“神”,必然会在绑架社会经济的同时形成大“染缸”。


    在震惊于“土地腐败案”的疯狂时,我们理所当然地会想到制度建设、打击犯罪、加强监督等等。但是,能不能从根本上认真审视、反思一下我们对待“土地”的政策和行为呢?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根本的条件之一。从古代的“开阡陌、废井田”,到孙中山的“耕者有其田”,从我们党的“土地革命”到“土地改革运动”,一切的社会革命和变法运动无一不是围绕土地这个主题的。建国初期,我们党深明土地的“切肤之痛”,坚决禁止土地的买卖,以防止土地再次向少数人集中。可以想象,如果那时准许土地出让,国民经济会是什么状态?


    有人说,我们现在出让的是土地的使用权,而并没有出卖所有权。其实这是一个经不起推敲的命题。试问:当土地的“使用权”都“出让”给了开发商,开发商建成楼盘又“出让”给了老百姓以后,这个“使用权”是永久的还是有期限的?如果是永久的,与所有权有什么区别?如果是有期限的,到期后,是向开发商追缴还是向住户讨要?是否预示着几十年以后中国还会出现一次比现今更可怕的强拆?更何况,在出让“使用权”的旗号下,进一步助长着一些地方政府的腐败。有刚盖好的房子又要面临强拆,因为土地使用权再次出让了!


    我们不能只为一代人考虑“发展”,科学发展观既要现阶段的“健康”,也要华夏民族的繁盛,不能将所有的棘手问题留给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