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华士 售后差:欧洲中世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9:08:34
欧洲中世纪——超级详细介绍!想了解中世纪的朋友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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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中世纪”是一个带着不幸意味的名词,因为它出现的时候,它所代表的时代已经过去很久。中世纪的人们是不知道这个名词的--他们不会认为自己生活在“中间”,而是会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所处的年代是人类文明的最高成就。今天,我们使用中世纪这个词的时候,只是把它看作古代文明和现代文明之间的一个过渡。但是未来的历史学家们会怎样认为呢?当现代文明不再“现代”,我们这个时代也成为历史的时候,它或许会被看作是中世纪的延续而被称作“后中世纪”吧。时间在不停地前进,沉积下来的历史也就在不停地倒退,一直退向历史的开端。当我们认定自己是处在时代的顶点的时候,我们确实是太过自负了。欧洲的中世纪是一个延续和重建的时代。说它是延续,是因为它在种族、语言、行政机构、法律以及文学艺术等方面都保留了古罗马的传统。同时,它也吸收了那些来自罗马以外的民族的文化:法兰克人,萨克逊人,希腊人,还有阿拉伯人。西欧的新文明就是来自这些旧文明的贡献,并且几经辗转,被今天的我们继承了下来。我们今天使用的英语形成于中世纪,来源非常复杂——甚至包括梵语和冰岛语。这样一个“混合”式的语言也正是这个“混合”式文明的真实写照。从更深的意义上来说,中世纪所延续的,是一种古老的农业文明的传统,这个传统的源头可以上溯一两万年,一直到石器时代。农业文明的生活方式是通过定居耕作和饲养来获取衣食和有限的一些服务。它需要的工具很少,犁铧即可;它的适应能力却很强,很容易生存并获得温饱。在人类历史上,几千年的时间流逝并没有对这种文明有一丝一毫的触动——甚至在我们今天的社会里,还可以找到这种例子:马其顿高原上的一个农业主,或者是法国奥维涅山地里的一个牧羊人,他们的生活方式与其说是现代的,倒不如说是中世纪式的更为贴切。同样,在本世纪初,一大批人前往美国西部拓荒,他们的交通工具是牛车,他们随身携带的工具是犁铧,斧子和锹子——和中世纪的人们何其相似。他们过的是一种自给自足的生活:用自己的劳作得到衣食,用自己找到的草药为自己看病,用自己做的器具酿酒,等到节日,人们还可以聚到一起热闹的庆祝一番——这样的风俗画卷,在中世纪的民歌里,早已屡见不鲜了。但是中世纪又不仅仅是一个延续,更是把世界塑造成今天这种面貌的一个重要时期。一批当代的历史学家对于传统的“黑暗时代”的说法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这段时期的文明并不是在走下坡路,而是处在上升阶段。在古代文明逐渐凋亡的同时,从它的废墟上生长出一种新的文明。这种文明不断壮大,开花结果——果实就是我们今天正在享受的现代文明。  

中世纪从什么时候开始?是从古罗马帝国灭亡的时候开始。  

那么,古罗马帝国是什么时候灭亡的?准确的日期已经无从知晓。一种目前流行的说法是在公元476年,这一年古罗马皇族的最后一位皇帝罗慕路斯被哥特族首领奥多埃斯废黜。当我们使用这个日期作为标志的时候,我们要记住,从古代向中世纪的转变其实是一个缓慢的渐变过程,在公元4世纪(也许是5世纪,甚至是6世纪),古罗马的整个体系——行政的,行为的,还有思想的——逐渐被外来的体系所代替:古罗马其实就是这样静静地灭亡的。  

罗马帝国为什么会灭亡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手头的解释实在是太多了。知识界的答案以蒙田为代表,他认为罗马人民用他们的共和精神去征服世界,而当他们改变了原则,转而支持帝国制度以后,这套新的原则就毁了他们国家的根基。道德上的解释:浪费、奢侈、懒惰,这些恶劣的社会风气使人民堕落,武备松懈。基督教也通过圣奥古斯丁提出了自己的解释:罗马充满罪恶,因此上帝的国借着它的灭亡得了荣耀。十八世纪的自由思想家们的解释:基督教精神宣扬不抵抗,期待来世,因此人民被麻醉而不能有效的抵御外来的蛮族。政治上的解释:君主集权抛弃了民主,从而使人民对于军队失去了有效的控制。社会学的解释:不同阶层之间的摩擦,还有越来越阻碍创新和发展的奴隶制导致了国家的灭亡。经济学的解释:贸易的萎缩,生产力的低下,以及金银储备的稀缺。环境方面的解释:土壤的退化,盲目滥伐,气候的剧变和严重干旱。病理学的解释:瘟疫和疟疾的蔓延,还有因为使用铅制炊具和水管而导致的铅中毒。遗传学的解释:战争和控制生育导致的罗马血统的人口减少以及相应而来的外族血统的混杂和混血儿的增加。最后,还有一种轮回观点的解释:一个帝国就和一个生命体一样,生老病死是不可避免的规律。

  • 2006-6-2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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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不管原因如何,生活在罗马帝国的最后岁月的人们内心充满了极度的沮丧和恐惧——用一个词来描述就是“精神崩溃”。这个巨大的帝国处在风雨飘摇之中,就和一家行将倒闭的企业一样:经营计划或是收缩,或是撤消,偶尔也会做出一些孤注一掷的赌博,员工们人心惶惶,唯一能期望的就是公司能够撑到自己走后再垮台。很多古罗马的城市建筑在帝国灭亡以后仍然保存了下来:城墙,寺庙,公共 浴池,高架水管,剧院和别墅都还随处可见,但是城市的规模和人口都急剧下降,例如法国的沃腾,占地从500英亩降到不足25英亩。随着城市的衰落,原有的市政服务也被荒废了,没有人来过问诸如路灯和水暖这类事务。供水管的石缝里长出了杂草,房子的屋顶千疮百孔,石砌路面被挖 涌油萃荩芏嘞?置的房子干脆就被推倒,得到的建材被用于加固城墙。整个城市看来残破不堪,了无生气。乡村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人口锐减,原本的奴隶庄园分崩离析,农田也因无人耕作而退化成荒地和沼泽。早在公元前3世纪,意大利和希腊的人口就开始减少,不久高卢人就出现了同样的问题。为了维持罗马军队的人数,征兵时不得不招入许多蛮族士兵——这在后来导致了灾难性的后果。更有甚者,罗马皇帝还邀请边界外的一些民族向意大利本土移民,不久,被邀请的和未被邀请的民族就都一拥而入。在经济上,原有的体制也逐步被取代。这套体制完全仰仗于对外扩张,行省的贡赋和大量的奴隶劳动,它带来的社会风气就是对劳作的极度鄙视。到了帝国后期,城镇居民的挥霍有增无减,但是货物运输风险很大而且成本高昂,对外战争以防御为主,很少有战利品。市场物资的匮乏使货币失去意义,自然经济因此慢慢占据主导地位:人们不得不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准,缩减各种需求,尽量做到自给自足。当然,即使在最混乱的年代里,那些精明而走运的人总还是四面逢源的。军队将领,政府高官,朝廷的佞臣都借这个机会大捞了一票。同时发财的还有头脑精明的叙利亚和犹太商人们。还有值得一提的是那些大片土地的所有者(似乎也可以称为地主,但是其意义和周扒皮之类有些差别——译注)。有些地主用堡垒和私人军队来保护自己的产业,同时还不断的通过朝廷的赏赐和兼并小片土地的方法来不断扩大自己的地盘。小片土地的业主们也乐于被大地主兼并,把自己的土地置于别人的保护之下,不受周围送降窥觑。这些人从此被束缚在土地上,成为所谓的佃农,后来又演变成农奴。不过从他们的角度来看,生活方式并没有多大的变化——他们牺牲自由,换来的是安全,在一个混乱的世界上,这种交易不能不说是划算的。在这里,我们已经可以看到一个个独立的经济单元——它就是未来欧洲封建制的萌芽。 

在罗马帝国消逝的挽歌声中,另一支重要的力量在西方兴起:基督教教会。基督教在当时很受欢迎:它自身的优美,高尚的伦理观,不分贵贱的教义,还有它描绘出的天国的永恒远景,都使得人们对它心生向往。基督教征服整个欧洲是从君士坦丁大帝的皈依开始的。公元312年,在罗马米里维安河畔,一场大战将临。这时君士坦丁大帝看到天空中出现了一个燃烧的十字架,旁边还用 希腊文写着“汝将以此征服”。他于是发誓,如果自己能够取得胜利,赢得整个帝国的话,他就将终身皈依基督教。他果然赢得了这场战争,也遵守诺言变成了一个基督教徒——尽管是一个极端嗜血的基督徒。从此基督教一跃而成了罗马帝国的国教,而其他的宗教被视为异教,只能在偏僻的乡间和嗜好古怪的老古董家里寻得一席之地。信仰上的成功需要在组织上有一个成熟的机构与之相称,教会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早期积极推广宗教的人们以其热情和努力成为了很自然的牧师和主教人选。与帝国的建制相仿,教会的组织也是按照行省划分的,每个行省的最高主管就是当地的主教。当帝国政府一步步衰落的时候,教会则在济贫救苦,担负起了领导和庇护人民的任务,事实上承担起了原本属于政府的职能。在西方最早的一批主教里,罗马主教只是其中之一。直到公元5 世纪,他才被尊称为教皇,而在此之前,所有的主教一概都被称为“神父”(又是一个很难对付的词。原文是papa,含有“父亲”的意思,苦于没有合适的词可用,只能将就着翻成神父了。在意思上和现在的用法也是有区别的。——译注)。罗马主教的突出地位是由几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的:罗马城在全帝国的地位,基督徒们认为圣徒彼 得曾在罗马城居住过并在此殉教,还有几位罗马主教的光辉事迹——例如“大”格里高利,他不但力保罗马免遭蛮族侵犯,大力推行社会公益服务,还热心传教,并且留下了大量的著述。早期的教会是僧侣的天下。苦修制度最早兴起于东方,特别是埃及。长期的流传使得他们的修行带上了很重的表演色彩,僧侣们常常会坐在一根柱子的顶端沉思,或是站在柱子顶端整天注视着太阳。这些现象到了圣本尼狄克 (约480-约 543)那里才有了改观。他制订了一整套关于苦修的制度,鼓励遁世清修,思考来世,同时摒弃了那些夸张做作的成分。在他的诫条里,每天的祈祷、赞美、学习和劳作都占了合理的比重。时至今日,有些修道院仍然遵循着这些诫条。从公元6世纪到10世纪,在罗马帝国灭亡后西欧一片经济和文化 的双重萧条中,僧侣们成为维系整个西方世界的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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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他们仍然热心传教,创建了很多大型的传教所。他们还利用相对安全的修道院图书馆,抄写旧书,写作新书,保存了很多古代文明的典籍。同时他们还利用这些资源,担负起了学校的职责——这也是当时仅存的学校了。对于当时的人们来说,如果他们想要躲开现实,想要寻求真理,或是想要深刻的反思自己,那么他们都可以在修道院里寻得慰籍。当时的修道院经常被比作一方小小的净土,是在邪恶的沙漠里的绿洲。教会的一些规程也形成于这个时期。从公元3世纪开始,就有很多人经常参与朝圣活动了。从东方传来的圣物崇拜也被逐渐接受,不过很快就走向极端,变成了无休止的圣物搜集竞赛。对于不当行为的赎罪和处罚的相关条例也以成文的形式确立下来了。像在大约公元600年的圣克勒班就制订过这些对于僧侣的规定:忘记说“阿门”要被鞭打6下;偷偷用刀在桌上刻划,鞭打10下;唱诗时走调,鞭打6 下……同时,教会确立了礼拜的仪式,编写了大量的赞美诗,组织成立了兄弟会(非神职人员的一个组织)。对圣母玛利亚的崇拜也开始被人重视, 西方第一座纪念她的教堂——罗马的圣玛利亚·马觉利教堂就建于这个时期。然而早期的教会内部充斥着教派和教义之争。最激烈的一次大概要算是公元4 世纪早期由亚利乌所引发的。他的主要观点是耶稣是被上帝创造出来的,因此他的神性就一定在上帝之下,并不具备完全的神性。在亚他拿修的组织下,于公元 325年召开了尼西亚会议,在这次会议上,教会将亚利乌的观点定为异教,并决议放逐亚利乌。然而在此之前,众多的传教士已经把亚利乌的观点传播到了蛮族部落,特别是高卢人,汪达尔人,勃艮第人和伦巴人那里——后世的很多宗教矛盾也就肇端于此。 

这些蛮族部落长期以来居住在罗马帝国的辖区外,并且一直零零 星星的穿过边境迁入帝国境内。在罗马帝国各个城市的大街小巷,遍布了蛮族奴隶、士兵和角斗士的足迹。整个罗马帝国的领土被分出许多块,提供给罗马的“盟邦”部落居住。这无疑是给后来蛮族入侵的燎原之火准备了最后一根干柴。最早的入侵者是原本居住在中欧的日尔曼人。他们的东面是野蛮的斯拉夫人,再往东则是更加野蛮的匈奴人。以四处掠夺为生的匈奴人被中国的长城所阻,掉头进入欧洲,把他们西方的邻居们搅得不得安生,也给罗马帝国的边境带来了越来越大的压力,最终导致了边防的全面崩溃。公元376年,日尔曼部落中的西哥特人渡过多瑙河的下游。他们是一个永远在行军的民族,是一支在马车里带着老幼妇孺的全副武装的部队。他们的骑兵在君士坦丁堡附近歼灭了帝国的步兵,连帝国皇帝也死在战场上。西哥特人在他们的著名领袖阿拉里克的带领下,横扫整个希腊,然后转而向西,于公元410年攻陷了 罗马城。他们很快发现,意大利这块土地过于贫瘠,不足以供养他们整个民族,于是离开意大利,穿过高卢,进入西班牙。在那里,他们建立起了自己的西哥特王国,一直延续到公元8世纪穆斯林占领这个地区为止。然后入侵的是汪达尔人——他们因为恣意的破坏而闻名,也因此成为一个代表 性的名词被保留在我们的语言里。他们一路穿过高卢和西班牙,在古迦太基的遗址上建立起了一个强盗王国。 

公元455年,他们渡过地中海,开始了对罗马本土长达两周的侵掠。他们把朱庇特神庙的屋顶掀了下来,因为他们认为那是黄金做的;他们还掠走了很多雕像,尽管他们看重的可能是做成雕像的青铜而不是这些雕像所体现的艺术。 再后面来的是属于蒙古人种的匈奴人。西方人对他们已经是惊弓之鸟,只要 一想到他们毛发稀疏的黄色面孔,想到他们脸上自幼就有的疤痕,想到他们细小而诡谲的眼睛,就几乎要被吓破了胆。他们的卓越领袖是人称“上帝之鞭”的阿提拉。在他的带领下,匈奴人于公元451年入侵高卢。罗马人,西哥特人和其他的一些日尔曼部落联合起来对抗匈奴人,并且在加泰罗尼亚平原和阿提拉作了一次决定性的会战,遏制了匈奴人的势头。匈奴人于是转向东南,进入意大利本土,兵临罗马城下。最后是教皇“大”利奥出面,才化解了这个危机。不久阿提拉突然去世,匈奴人纷纷散去,离开了意大利。日尔曼人中的法兰克人原本在蚕食罗马帝国的边界地区,也就是今天的比利 时。在其他蛮族部落入侵罗马帝国的时候,他们也开始向南迁移。勃艮第人则渡过茵河的上游,进入的地区也就因他们而得名为勃艮第。兵微将寡的罗马军队为了维持大陆上的局势,不得不从公元5世纪开始,逐步从不列颠群岛上撤军。当地居民对帝国的这一举措极为不满,向皇帝抗议并要求帮助,但是得到的回答却是他们必须自己对付目前的局势。在当时的不列颠岛上,北方的匹克特人越过哈德良长城南下,苏格兰人从他们居住的北爱尔兰出发,不断地骚扰不列颠的西海岸。萨克逊人——或称盎格鲁-萨克逊人——从丹麦和德国的海岸出发,劫掠不列颠 的东海岸。当他们发现这块土地确实肥沃的时候,就干脆在那里开始定居下来。他们很震惊于罗马人留下的建筑,认为那是“巨人的精巧作品”。不列颠的本地居民——一部分是不列颠人,一部分是罗马人——和萨克逊人做了长期和不懈的战斗,前后达两个世纪之久,甚至还在公元571年取得了一场不小的胜利。他们的早期领袖之一就是阿瑟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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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事实上,他是一个不列颠的部落首领,率领自己 的部落抵御外来的侵略者;在民间的传说里,他则是一个高尚而有侠义精神的君主,他的部下就是著名的圆桌武士。不过到了公元6世纪末,萨克逊人已经在不列颠岛上站稳 了脚跟,那些不甘心被异族统治的不列颠人或者撤向西面的威尔士和康沃尔,或者渡过英吉利海峡来到法国的不列颠尼。蛮族的入侵大体上有两种目的:为了战利品和为了定居地。为了战利品而入侵的蛮族——例如匈奴人——只想要那些他们可以用马带走的东西:钱财和珠宝,而这些一般只有在教堂和富人家里才有。他们会一时兴起而纵火,不过以石头为主的城市并不易着火。如果是在乡村一个小农业主那里,这些掠夺者会一把火烧掉他的谷仓,把他饲养的家禽家畜抓来果腹,他们还会毫不犹豫地践踏他的麦田,毁坏他的果园。但是为了定居而入侵的蛮族是不会这么做的。他们要求的是统治而不是毁灭。他们的人数往往不多,一般是20,000人到120,000人(包括妇女和儿童在内),参与作战的人口只占总人口的五分之一。他们是一个个流动的国度,就和当年追寻迦南地的以色列人一样。他们沿路偶尔也会有一些暴行,但是总的说来,破坏并不是他们的目的。蛮族的入侵对于帝国的居民来说,并不都是一件坏事。对于那些赖土地为生的佃农来说,他的主人是罗马人还是日尔曼人,对他来说其实没有什么区别,只要这个主人仁慈一些就行了。甚至还有很多对于蛮族的入侵闻所未闻的居民:他们居住在远离蛮族入侵道路的地方,照常过着和以往一样的生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们对于远方正在发生的,对于以后的历史产生极其深远影响的这些事件全然没有任何知觉。很多古罗马的东西在蛮族的统治下还是保存了下来:语言,宗教崇拜,制度,法律,甚至还包括统一帝国的理想。不同的文化开始融合,通婚变得非常普遍,种族逐渐混合起来。但是这一段时期的文教无疑衰退了。古罗马的文化是书面的,因此它受到过去和现在大量学者的欢迎,但是它已经失去了它本来的活力。蛮族文化的核心是行动和力量,而不是记录和传统。因此,它无法对它自己作出有条理的记录,并传诸后世。恰恰相反,它当时正忙于用自己的力量来改造这个世界。从某些方面来说,这些新居民甚至还使得日常生活更舒适和方便。他们带来 了很多全新的衣料、毛毡和皮毛。更重要的则是他们带来了长裤。(古代高卢人已经有穿长裤的,但是他们后来改穿当时流行的罗马长袍。蒙古人带来的长裤很快在全世界流行开来,连爱斯基摩人和易洛魁人也穿上了。)蛮族还带来了他们的日常饮食习惯,例如黑面包和黄油。他们还带来了很多技术上的新东西:酒桶和箍桶板(尽管这些可能其实是由高卢人发明的),带木框的马鞍,还有轮犁——它使得北部地区经常被大雨浸透的沃土可以被耕作了。在精神层面上,勇猛尚武的蛮族为一个意气消沉的社会树立了英 雄战士的楷模,给这个社会注入了活力。 

在所有的蛮族当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要数法兰克人了。他们建立的国家——就是后来的法兰西——成为中世纪文明的典范和中心。法兰克人是日尔曼人中的一支,最早居住在低地国和莱茵河流域。公元481 年,15岁的克劳维斯继位成为统治部落一半的国王。他入侵高卢,并且将自己的 势力逐步扩展到自己国家的北部和西部,一直到达比利牛斯山脉。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不光要和高卢人、罗马人作战,还要征服那些敌对的日尔曼 部落,像是阿拉曼尼人,勃艮第人和西哥特人。在他对外征战的过程中,他皈依了亚他那修派的基督教。他的皈依,以及随之而来的他的全体臣民的皈依,在西欧建立起了 一个基督教正统思想的坚固堡垒。克劳维斯——在法语中就写成了路易,是法兰西历史上的19位路易之一——是法国历史上第一位国王,因此而名垂史册。每个法国的孩子都会对下面这段话耳熟能详:“低下你的头,高贵的法兰克人。焚烧你曾经崇拜的,崇拜你曾经焚烧的。”这段话是莱茵主教雷米吉斯在为克劳维斯施洗时所说的。公元511年,克劳维斯去世。临终前,他按照法兰克人的传统习俗,将整个王国分成四块,分给他的四个儿子。如果不是因为其中的三个儿子先后死于疾病(也许是被投毒?)和意外(巧妙的谋杀?),整个王国可能很快就会分裂。这个王朝被称为墨洛温王朝——这个名字来自克劳维斯的祖父。这个王朝的统治者们被后世以很充足的理由冠以“无为国王”的头衔。墨洛温王朝的中央政府尽管并不是很强大,但是还是在努力设法解决当时的一些问题。原来的那套古罗马的中央集权和税收的制度已经不适用了,整个社会的公益服务也已经全面停止。手中握有实权的是当地的权贵们——他们大多是法兰克人。国王们于是把这些权贵任命为伯爵,给他们以军事、行政和司法上的自主权,而这些伯爵的义务是向国王提供一定的军事力量——这些军队又是伯爵们从他们的下属那里征召来的,他们将土地分封给自己的下属,这些下属被称为骑士。伯爵们提供的军队完全由国王支配,用于对外扩张或是对内防御。伯爵们不需要向国王缴纳一分钱,事实上当时流通领域的货币量也少的可怜。国王自己的收入完全来自国王自己拥有的私人领地。这套制度假以时日,最后演变成为封建制。 从国王的角度来看,这套制度实在是很糟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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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他几乎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固定收入。他能够分给臣下的东西也只有土地而已,而土地一旦被分封出去就不会再回到他手里来。他于是越来越穷,越来越无为。到了公元7世纪中叶,这些可悲的统治者们干脆已经放弃了任何形式的管理国政的念头,仅仅满足于在外出时有王家牛车可坐,有车夫可供使唤了。国王们于是把国事交给一些精明能干的臣下——后世称之为执行大臣或者是执行秘书——去处理。在墨洛温王朝,这样的地位由王室总管来担当。他们的权力不断加强,最后变得可以世袭,我们可以把他们 看作是世袭的总理。很快,这些王室总管就不再满足于只是当个有实无名的国王了。 

一个二十世纪的人如果通过时空旅行,回到公元750年左右的法国去的话,他一定会觉得这个国家蛮荒而落后,和西欧的其它地方一样。从他看来,东方会更加对他的胃口。“如果一个现代人回到中世纪,那他会觉得君士坦丁堡比其他任何城市更加让他感到自在。”研究中世纪的学者克里斯多夫·布鲁克这么说道,“在那里,很多人都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对于圣经和古希腊的典籍都有所了解,对于上帝和周围的大事小事——大到地震,小到市场的物价——都可以有条理的说说自己的看法。那里的经济情况也不错:市场上有充足的流通货币,商店、集市和手工作坊等等也是一应俱全,在整个欧洲就数它离后来的工业化城市最接近了。城市 里的人们按照各自的爱好,聚集在俱乐部或者行会里。”这位异时代来的访客会震惊于皇宫内的豪华和奢侈:可以升空的宝座,能够吼叫的人造狮子,能够歌唱的机械夜莺。当他在君士坦丁堡市内游览时,他又会感慨于见到的艺术品和建筑,特别是世上最优雅的建筑之一——圣索非亚大教堂。如果这位游客对于 一些学术问题感兴趣的话,他会很愉快的发现市内的图书馆里保存了大量的文献,而周围也不缺乏可以讨论神学和哲学问题的有识之士。他还可以把自己的旅途延伸到伊斯兰国家。在公元7世纪和8世纪,阿拉伯人在先知默罕穆德的鼓舞下,征服了大半的西方世界。他们帝国的疆域广至从印度到西班牙,威胁着东罗马帝国、法国和意大利。在征服之后来临的就是通商。伊斯兰世界控制着海洋,他们的货船和商队和中国有贸易往来,在东方的沙漠上,出现了众多新兴的城市。公元712年,阿拉伯人越过比利牛斯山脉,占领了法国地中海沿岸。公元732年,他们又向法国发起了一次大规模入侵,烧毁了波尔图的教堂。他们的入侵在土伦附近遭到了法兰克人的顽强抵抗,领导他们的是当时的王室总管“铁锤”查理·马泰尔。土伦一役标志着穆斯林入侵的顶点,因为在这以后不久,庞大的阿拉伯帝国就因为内部的矛盾而分裂——厌倦了征战的君主们想要好好享受和平生活了。当我们的旅行者离开伊斯兰国度和东方世界,进入西欧的时候,他会发现自己置身在一片“野蛮人”之中。这里的人生活困苦,缺衣少食,而且寿命很短。生活的准则是强者生存,而这些强者一般都是强壮的日尔曼人——而且是随时都把手放在剑柄上那种。为了生存,小地主们将自己置于领主的保护之下。城市里提供的谋生之道少之又少,退化成了一个只是让农民们可以遮风挡雨的地方。 

中央政府软弱无能,因此教会的地位越发重要。主教实际上已经开始行使政府主管的职能:仲裁民间纠纷,主持公益事业,甚至在必要的时候,还要武装起来奔赴前线,抵御外族的入侵。非神职人员们,从国王到农奴,都拜服在教会强大的物质和精神力量面前,承认其包括庇护权在内的一系列特权。教会对于传教的狂热从来就没有中止过。一位信仰基督教的不列颠人圣帕特里克,在被爱尔兰海盗扣为人质时学会了他们的语言,后来在公元5世纪初,他开始了让整个爱尔兰岛皈依的传教工作。爱尔兰的教会发展出了它自己的一套特点。它是独立于罗马教廷的,组织形式基本上还是苦修派的,牧师们经 常会挑选一 些路途遥远而且环境恶劣的地方作他们的冥想——甚至通过一些不可思议的手段在无人居住的冰岛沿岸给自己筑起了房子。牧师们在旷野里读书修身,很多人可以阅读希腊文——在罗马,能够阅读希腊文的人几乎找不到了。他们勤于抄写古老的宗教经卷,并且用他们自己的方式膜拜这些优雅的文字。完成于公元8世纪或是9 世纪的凯尔之书如今保存在都柏林的三一学院,仍然以它的极大魅力吸引着各地而来,怀着崇敬之心的游客。爱尔兰的僧侣们给予圣帕特里克的回报是他们开始对苏格兰和在萨克逊人统治下的不列颠传教。公元6世纪,从异教的中心,苏格兰西部的爱纳岛上传来了圣科伦巴让全岛皈依的消息。他的弟子圣克伦班则来到欧洲大陆,把基督教的种子传播到了尚未皈依的法国地区和今天的瑞士。公元596年,受教皇“大”格里高利委托,一批本笃派的僧侣前往英格兰传教。他们在当地取得了很大成功,但是他们的成功也使得他们和爱尔兰教会的僧侣们之间产生了矛盾,因为爱尔兰僧侣们的一些宗教仪式并不符合罗马教廷的规定。最后这个矛盾以有利于罗马教廷的方式得到了解决,盎格鲁-萨克逊人的英格兰从此融入了罗马天主教的大家庭。英格兰的僧侣们也积极的向大陆传教,特别是向日尔曼人。著名的英格兰传教士圣波尼菲思(680-755)在今天的德国一带兴建了很多修道院,有些一直保留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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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不久,几乎全部的西欧就都皈依基督教了。但是可以肯定,这种皈依并不够深入。一个部落首领可以因为一己之利而皈依基督教,甚至可以让他部落里懵懵懂懂的人们都去受洗。但是他们并不能完全忘记他们原先信仰的那些山野之神,因此仍然会谨慎地为树神、石神、泉神等等神祗献上供品。异教的宗教仪式被用于基督教的目的,原本属于异教的节日也改头换面进入了基督教的纪年,并且一直延续至今。不过基督教的神终于还是慢慢取得了统治地位,那些原来的神祗们别无退路,只得流落在传说里,变成了各式各样和人作对的妖魔鬼怪 。世俗的人们发现,贸易正在急剧的萎缩。直到公元600年,东西方的交通还算是不错的。从墨洛温王朝的墓葬中发掘出了精美的东方艺术品,在英格兰的土壤 里也发掘出了来自埃及的贝壳、念珠和青铜器皿,还发现了一个来自地中海地区,并且刻着希腊文铭辞的高脚杯。但是随着海陆交通越来越不安全,大部分的贸易都中止了。同时,西方也深受贸易逆差之苦:西方可供出口的货物很少,主要是奴隶和法兰克的刀剑,此外还有一些原材料,例如木材和金属,但是这些货物过于笨重,运输起来很不方便。内陆的贸易总算还在延续,商贩们或是徒步,或是骑着载货的牲畜,挨个地来到各个居民区。但是他们的麻烦事情也不少:沿路的关卡税,路上的土匪,严重不足的流通货币以及随时可能短缺的货源。纵观整个西欧,从事商贸的人数——也就是中产阶级的人数——在持续不断地减少。但是在古罗马遗留下来的大道上行走的人从来就没有消失过。在公元7世纪后期,英格兰维尔茅斯的修道院院长本尼狄·比思考普先后5次前往罗马,每次都带着大量书籍、绘画、法衣和圣物回到他的修道院。他还带回了圣彼得教堂尝试班的领唱,以此把正确的音乐传授给他那里的僧侣们。朝圣变得相当普 及,特别是在英格兰,当地居民把朝圣融入自己的习俗,把去欧洲大陆的游历看作一种充实和提高自己的途径。他们甚至还前往耶路撒冷朝圣,丝毫无惧于沿路的各种风险:阿尔卑斯山的积雪,海上的风浪和海盗,陆路上的土匪和居心险恶的地主们。当然,这种朝圣也带来了一些道德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那些走散了的女性朝圣者。公元8世纪,圣波尼菲思就建议禁止女性朝圣,因为“在那些走失的女性朝圣者中,能够保全其身的寥寥可数。在伦巴底、法兰西和高卢,几乎找不出一个城市里没有来自英格兰的奸妇和妓女。”从公元6世纪到8世纪的这段时间,也是旧有的知识被大量遗忘乃至失传的时期。在那时候的西欧,建筑师不会建造穹顶,造船业者不会设计战舰,造车的人不会造战车。因为没有任何书面的手册和记载保留下来,所以这些后来者们不得不一切从头开始。但是在这种种的遗忘和终结里,已经可以隐约见到一个新的开 端。我们常常把公元500年到1000年这段时间称为黑暗年代,事实上,这500年也确实没有为我们的研究提供多少亮色。但是,或许这种“黑暗”其实是来自我们的先入之见。在当时的一片阴霾之下,我们仍然可以感受到一种全新的“野蛮”的活力,一种年轻的朝气和一种乐于学习的潜力。在第一个千年最后四分之一的时间里,在东方,赖君士坦丁堡光辉的拜占庭帝国上下没有任何可以说是“黑暗”的地方。伊斯兰文化也处在顶点,他们改进 农业,促进手工业,并且鼓励科学、哲学、文艺和建筑的发展。他们还兴建了诸如科尔多瓦这样的大城市,其中已经带有了现代都市的影子。在西方,在法兰克人和他们的伟大君主查理曼的带领下,西欧也出现了短暂的复兴。 

法兰克王国的兴盛始于公元751年。这一年,查理·马泰尔的儿子“矮子”丕平写信给罗马教皇,询问这样一个问题:像墨洛温王朝的国王那样软弱无能的君主 是不是应该被称为“国王”。教皇回信说不应该。丕平于是召集了一次贵族会议,选举自己为法兰克国王,史称丕平一世。公元753年(或是754年),教皇斯蒂芬亲自前往高卢,为丕平涂圣膏。作为回报,丕平前往意大利,击败了教皇的敌人伦巴族人。他还把地处意大利中央的一块土地献给教皇,也就是后来所说的教皇国。但是这块土地给教皇带来的烦恼远远超过其好处,直到最后只剩 下一个梵蒂冈城为止。 教廷对于自己拥有土地的合法性,历来以《君士坦丁献土》这份文书来证明。这份文书据说是君士坦丁大帝写于公元312年左右。在文书里,君士坦丁大帝记述了他患上麻风病而后又治愈的经过。他原本听从了异教的祭司们的意见,在朱庇特神庙门前建了一座洗礼盘,准备用童男童女的血来沐浴。但是听到这些孩子的母亲们的哭声后,他又觉得于心不忍。正在两下踌躇之际,他做了 一个梦,梦中有人告诉他罗马主教西尔维斯特可以治愈他的病,他于是向这位主教求救。主教按照洗礼的方式,将君士坦丁在一个盛有圣水的洗礼盘里沐浴了三次,而后一只手从天上降下,抓住了君士坦丁。当他从洗礼盘里站起来的时候,他的麻风已经霍然而愈了。出于感激,君士坦丁将整个意大利作为送给教会的谢礼,自己则迁居君士坦丁堡,并且留下这段记载,说明自己对不朽的圣彼得的后人们的这笔捐赠。但丁后来就此而慨叹:“君刻苟。汝乃多少罪恶之源!”其实这段指责对君士坦丁并不公平——真正的罪恶之源是几个心术不正的宗教狂热分子,他们伪造了这份可说是有史以来影响最为深远的假文书。

  • 2006-6-2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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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人们一直认定这份文书是真品 ,直到15世纪,人文学者洛伦佐·瓦拉才通过历史学和语言学的考证断定这份文书是赝品。丕平一世的王后,“大脚”伯莎为他生了一个儿子,起名为查理。查理于公元768年继位,我们今天称他为查理曼,意思是伟大的查理。从体格、气魄、胸襟、智慧、勤奋等各个角度来说,他都当得起“伟大”这个评语。从他的遗骸判断,他的身高有6英尺4英寸(折合约193cm——译注),比同时代的人们普遍要高出一头。他的头发是淡黄色,头颅浑圆,眼睛大而有神,脖子粗而短。他留着一大把法兰克式的小胡子,而不是象后世传说里那样留着一把大山羊胡。尽管他日常饮食都很有节制,但是在他的晚年,他还是变得大腹便便。他说话的音调很高,而且常常说得唾沫飞溅。他喜爱各种剧烈的体力活动,尤其是打猎:他曾经亲自在东部的森林里猎过野牛。他还可能是王国里最厉害的游泳健将。他在亚琛的王宫里建了一个可以同时容纳百人的玛瑙泳池。他还极度地好色。他痛恨典礼、仪式、宴会等各种繁文缛节。他待人热情,不拘小节,经常会把各种各样的人请来一起用餐而从来不去过问别人的出身。他还非常平易近人。他在王宫的门口挂了一口钟,鼓励他的臣民们敲钟向他鸣冤。根据民间传说,曾经有一匹被主人遗弃的老马敲过那口钟,查理曼于是找出了那个无情的主人,并且因为他抛弃自己忠诚的仆人而狠狠的惩罚了他一番。他一般都是说日尔曼语,但是他的拉丁语说得同样流利,甚至还会说一点希腊语。他喜欢音乐,很以自己培养的少年合唱团为骄傲。他还是第一位法兰克民族的民俗学者,收集了大量古老的法兰克民谣——可惜后来毁在他那个笃信宗教的儿子手里。他甚至还试图汇编他母语的语法。“他还努力学习书写,在枕头下面也放着笔和空白的记事板,这样只要一有空,他就可以试着让自己的手习惯于写字。但是由于他已经错过了学习写字的最佳年龄,终于还是事倍功半。”他的朋友,也是他的传记作者艾因哈特如是说。 

他屡屡向外扩张,拓展自己的疆土。他征服了意大利北部的伦巴人,东部的巴伐利亚人和野蛮的萨克逊人。他每征服一处,就把罗马天主教带到那里。他还曾经进攻过穆斯林统治下的西班牙,但是无功而返。不过这次远征在西方的历史里一直占有一席之地,因为它孕育出了不朽的史诗《罗兰之歌》,“罗兰兄弟,吹响你的号角。查理听到,他会派兵回来。”(胡小跃译本——译注)查理曼和他的法兰克王国已经成为了当时欧洲最强大的一股势力。弱者总是有一种倾向,要让强者来保护自己——教皇利奥三世就是这样一个不幸的弱者。公元799年,一群罗马贵族在街上对这位教皇大打出手,还威胁要割他的舌头,挖他的眼睛,不过最后仅仅是用刀在他眼睛上划了一道而已(尽管后来他的视力得以恢复,但是眼皮上一直留下了疤痕)。利奥三世逃到查理曼的国度内,恳求查理曼为他恢复罗马的秩序。尽管查理曼对于这种事情有点不太耐烦,他还是出兵意 大利,并且以他一贯的高效很快镇压了闹事者。公元800年的圣诞节,查理曼和他的大军留在罗马,参加了在圣彼得大教堂由利奥三世主持的弥撒。查理曼身穿罗马式样的长袍和披风,腰间围着一条金腰带,脚上穿着镶满珠宝的便鞋,跪在祭坛前——祭坛上是一顶华丽的皇冠。查理曼站起身来;教皇从祭坛上拿起皇冠,亲手把它戴在这位伟大君主的头上。在场的罗马人——很显然是预先排练好了的——齐声三呼:“生命和胜利,永远属于伟大上帝的受冕者,罗马人温和的皇帝查理·奥古斯都!”按照拜占庭习俗,教皇俯伏在查理曼脚下,亲吻他长袍的下摆,膜拜这位刚刚被加冕的皇帝。在西罗马帝国灭亡300 多年后,西方历史上又出现了第一位罗马皇帝。这次加冕典礼说明了什么?很明显,查理曼本人并没有很严肃的对待这件事情,因为后来他仍然一直自称“法兰克与伦巴底之王”,在加冕以后也从来没有再去过罗马,没有穿过罗马式样的衣服。但是在历史上,这件事情的影响是颇为深远的。它标志着权力重心从东方转移到了西方。直到公元8世纪,意大利还一直是拜占庭文明下的一个附庸,而法兰克人和查理曼则改变了这一局面,把它从地中海文明的手里抢了过来,并且把它和西欧从此牢牢地绑在一起。所以这次加冕标志着一个新的“欧罗巴”即将形成。同时这次加冕也开了后世教皇认可皇权的滥觞,教皇们从此可以通过认可和控制皇帝来控制整个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次加冕其实标志着西方文明的诞生。查理曼在国内建立起了一个高效的中央政府,在这方面的功业同样值得称道。他把两套截然不同的制度在帝国内融合起来:一套是日尔曼人的,地方领主有相对独立的一些权力,并且只向上一级的领主负责;另外一套则是古罗马的中央集权体制,一直被教会所沿用。他发明了一种检查制度:从朝廷派出两位结伴而行的钦差,沿途明查暗访,并且及时向皇帝汇报。他还一直忙于颁布法规、条令,各种各样的事情都要定下规则——这一点上拿破仑倒是和他很像。他还每年召开一次由贵族教会高层人士参加的评议会(可算是早期的议会了),不过这些与会者们除了到场聆听和按时鼓掌之外,也就没什么可做的了。他还事无巨细的管理国内的一切事务,从教会的到世俗的,从政府的到私人的。

  • 2006-6-2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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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当查理曼这个主要的推动力量消失以后,这场复兴也就很快成为过去。在查理曼死后的200年内,欧洲在创新思想上都是严重的乏善可陈。而查理曼帝国的命运也并没有好到哪里去。在查理曼死后,他的帝国很快就沦为了内部倾轧和外部威胁双重打击下的牺牲品。但是查理曼留下了一个丰功伟业的回忆,一个大权在握、仁慈宽厚的君主的楷模,一个鼓舞整个民族的英雄,一个创造新世界的神话。他的名字成为一个传奇,一个口号,一个魔咒。 

其实,甚至在查理曼生前,他的帝国就已经开始遭受外来的威胁了。在东方出现了威胁安定的西欧的因素。天性凶悍好斗的斯拉夫人占据了巴尔干、马其顿、一大半的希腊、俄罗斯以及今天的的德国东部。四处流浪的马扎尔人一直垂涎着今天的匈牙利。后来他们的前沿一直推进到意大利北部和莱茵河谷地。公元925年前后,他们甚至把战火烧到了洛林和勃艮第,不过在公元955年被德意志的奥托大帝击败。这个民族于是在肥沃的匈牙利平原定居下来,并且很快发现锄和犁给他们带来的,要比火和剑多得多。南面则仍然是阿拉伯人的天下。他们占领了包括拜勒阿里克群岛在内的主要岛屿,控制了地中海。他们还以西西里岛为跳板,在唯利是图的贵族甚至主教的默许下,进攻意大利本土。公元846年,他们进占罗马,把圣彼得教堂洗劫一空,还侵犯了使徒的陵寝。他们还重新在法国南部建立起了根据地,掠夺的地域北至勃艮第。他们还攀上阿尔卑斯山的隘口,抢劫过往商人,或者绑架路过的高级神职人员,勒索巨额赎金。这时候的北方出现了可怕的维京人。他们原本是日尔曼人的一支,居住在苦寒的斯暗夏维亚半岛上,利用每年短暂的夏季在贫瘠的土壤上进行有限的农作。因为某种原因,他们被激励着走向海洋。其中的原因可能是一场饥荒,也可能是人口的骤然增长,当然也和他们对自身武力的自信和高超的造船技巧不无关系。他们中的一部分向东方和南方进发,来到第维纳河和沃尔库霍夫河的上游,然后顺着第聂伯河和第聂斯特河来到黑海。公元865年,他们进攻了拜 占庭帝国。他们将大批战利品带回斯暗夏维亚,其中包括无数拜占庭和伊斯兰铸造的硬币。他们当中的一支以基辅为首都,统治着俄罗斯境内的一个小帝国,最 后这些统治者逐渐地被他们的臣民——俄罗斯人完全同化。另一批向北和向西的维京人在公元9世纪占领了冰岛,不久又占领了格陵兰,有些走得远的维京人甚至到达了美洲。但是最吸引维京人的还是西欧。他们进攻英格兰,然后以它为跳板又进攻爱尔兰。公元810年,他们开始攻入法兰克王国的腹地。据说,当查理曼看到维京人的船只在英吉利海峡里像黑鸟一样往来航行的时候,悲愤得竟至泪下。他下令组建舰队,并且在沿岸修建了望塔,但是这些努力都不过是杯水车薪,每年夏天维京人都会把他们的战线向前一推再推,沿路烧杀抢掠。公元859年,维京人的船队绕过了直布罗陀,进入地中海。不出几年,罗马也处在维京人的威胁下了。 维京人有自己的一套抢劫策略。他们一般会占据海岸附近的一个岛屿或是一个筑有城墙的滨海城镇作为基地。他们首先坐着自己的轻骨船在河流里溯源而上,在到达一个他们认为合适的地点以后,他们就骑着从当地居民手中 抢来的马匹,进攻附近的城市或是修道院。他们无法搬运太笨重的货物,所以他们对金银珠 宝特别感兴趣。圣餐杯和圣骨箱——这些都是修道院的至宝——是维京人 最喜爱的战利品。维京人的最佳武器是恐怖。他们会向途经的城镇勒索一笔钱财作为“保护费”,然后继续前往下一个目标。如果有哪个城镇胆敢抗命,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还以颜色,根除一切反抗的力量。他们的凶残连那个时代见惯了流血的人们都为之色变,甚至在祷文里都加上了这么一句:“全能的主啊,请你把我们从那些狂暴的北方人手里解放出来吧。”维京人身材高大,留着淡黄色的胡须,身着锁甲,外面罩着红色披风,令人望而生畏。他们以一种嗜血的激情投入战斗,留在他们民族自己的记录里的话是“状如疯犬”。他们相信主神奥丁会使他们的敌人眼瞎耳聋,还会把敌人手里的刀剑变成木棍。战斗中的维京人自称是“狂战士”。据说他们的 疯狂来自他们作战前食用的一种具有轻微致幻效果的菌类,但是也有 研究者认为,他们的凶残其实只是僧侣们见到他们的渎神举动后,出于震惊而捏造出来的。北欧人在法国的土地上恣意横行,随心所欲的侵占城市。在40年的时间里,巴黎就被围攻过4次,洗劫过3次,焚烧过2次。从汉堡到波尔图,凡是北欧人的足迹所至,修道院都未能逃脱被劫掠的厄运。维京人之所以在侵略中大获成功,原因来自几个方面。首先是他 们的精神:勇猛、冷酷、坚忍,还有他们对于这些民族特质的一种不可思议的崇拜。另外他们对于每次作战,都要拟出详尽而周到的计划。当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的造船和航海技术都是当时首屈一指的。由于维京人有用物品殉葬的习俗,所以从他们在沼泽地区的墓葬里,得以发掘出一些完好无缺地保存至今的龙船。龙船的船身长约60英尺,龙骨由一条笔直的树干做成。船舷固定在迭接的肋材上,肋材则是通过绑在楔子或者木钉上的皮带而固定在船的骨架上。选作船壳的木板质地薄而坚韧。在船身中央 安置了一根桅杆,上面挂着用杂色的址牟做成的船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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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船桨只是用来应付紧急情况的,平时很少用到。这种船一次航行最多只能装载39人,他们的全部活动范围就是甲板上的那一点空间,休息时就露天躺在上面,任凭日晒雨淋。他们携带的干粮只能满足最低限度的需要——当然,船上是不能生火做饭的。出海的维京人不仅是强壮的战士,也是优秀的航海者。他们从挪威沿海和法罗岛出发,开始航行在雾茫茫的北海上。他们没有罗盘,赖以辨明航向的是船位推算和空中的飞鸟。当然,他们当中很多人最终没能到达预定的目的地,原本想要驶向冰岛的却来 到了格陵兰,或者干脆在大洋底着陆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北欧人的冲动也慢慢平息下来,而且他们的入侵也由于当地人有组织的抵抗和修道院纷纷迁往内陆而遭遇挫折。居留在维京人要塞里的人们逐渐变成了商人:在一个维京人酋长的墓穴里,他的佩剑旁边放着 一副天平。留下的维京人也慢慢变成了农民,开始依靠自己的劳作为生——毕竟,他们在故乡时本来就是农民,何况他们实在是爱上了这片肥沃的土地。他们爱上的还有当地的法国女子,并且用婚姻和血缘作为纽带把自己和当地连在一起。海盗的子女们不再迁徙,他们信仰基督教,并且只会说法语。他们接受的是当地的罗曼文化而不是自己父亲的文化。这些民族通婚后代的地位在公元911年被正式认可,其标志 是国王“糊涂”查理和维京酋长罗尔洛签订的条约。条约规定罗尔洛将效忠王室,作为国王的侍从,并且皈依基督教;国王则任命罗尔洛为当地的领主。这片土地后来就因此而被称为“诺曼底”。 

维京人——他们被盎格鲁-萨克逊人误称为“丹麦人”——到达不列颠的时间最早是公元787年。他们绕过苏格兰北部,在爱尔兰登陆,并且在当地定居下来,以当地居民的贡赋为生。公元815年,他们在爱尔兰建立了一个自己的王国,定都都柏林。一开始,他们借着春季的东风来到英格兰,然后再乘着秋季的西风,带着战利品回到爱尔兰。后来他们就开始在英格兰过冬,最后就干脆把英格兰当作自己的家了。他们占领的地域——英格兰的东北部,约克郡,诺福克和英格兰中部——施行的法律是丹麦法,未被他们占领的地区每年要向他们缴纳大量的银钱,史称“丹麦金”。他们对待当地人的态度傲慢而冷淡:当地人必须称呼他们“丹麦大人”,如果当地人和一个“丹麦人”在一座独木桥上碰到,当地人必须让“丹麦大人”先过桥。当地居民反抗维京人入侵的运动是由“韦塞克斯”的国王艾尔弗雷德领导的。后世恰如其分地将这位国王冠以“伟大”之名,因为他以自己的斗志鼓舞了整个国家的反抗运动,最终影响了历史的进程。(其他的英国国王都没有资 格被称作‘伟大’,只有后来的女王们才有此殊荣。)艾尔弗雷德领导自己的人民 ,经过漫长而艰苦的战斗,终于赶走了大部分领土上的丹麦人。艾尔弗雷德不仅是 一位伟大的君主,而且英明仁慈,勤于政务。他还发明了不少像牛角灯和计时蜡烛之类的小东西。他痛感于自己治下的牧师们的无知和人民的蒙昧,于是像查理曼一样开办了一个宫廷学校,并且也从国外召集了很多教师。比起他效仿的楷模来,艾尔弗雷德自己的文化程度要高的多。他曾经亲自将一些宗教方面的著作翻译成盎格鲁-萨克逊语。在他的一本书的后记中,他这样写道:“我认为他是个愚蠢而可悲的人:他不趁着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试着多理解一些东西,而是寄望于在死后的永恒里什么都得到解答。”他眼中的天堂一定不是懒散而幸福的,而是属于知识和求知的。在第一个千年将要结束的时候,盎格鲁-萨克逊人占据了英格兰 的绝大部分区域,人口超过一百万。当时的英格兰在我们看来是一片孤立而落后的土地。森林占据了国土的绝大部分,有些还是原生林。这些森林为居民们提供 燃料和休闲场所,还为是家庭养猪的饲料来源。农民们的耕地根本得不到很好的照料,牧场也长满各种灌木丛,独立的农场几乎没有。很多人居住在小村里,小村的建筑往往都散布在一条街道的两侧,或者是围着一片绿地——这种建筑风格最早可能是为了防止养殖的牛群遭到强盗和狼群的袭击而设计的。居民们的卧室是和自己饲养的家畜公用的——他们的房子总共也就只有一个房间,没有烟囱,屋顶是未加修整的茅草,墙壁是涂过泥的编条或者木头。城镇的数目自从罗马灭亡一来就一直在不断地减少,到这个时候已经所剩无几。城镇仍然算是贸易中心,但是在市镇上进行的贸易量到底有多少,实在值得怀疑——不过几乎可以肯定是很小的。在那里一般只是交易一些生活必 需品,例如盐、鱼和谷物之类。英格兰出产的羊毛、奶酪、奴隶和刺绣也有少量的出口,换 回一些奢侈品:酒、丝绸、珠宝、玻璃……城镇里还有少量人从事金属和木材的生产。当然还有铁匠,他们的工作是打造武器和工具。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在很大程度上是看他值多少赔偿金——也就是他如果被杀,凶手需要向他的家人赔偿多少金额。在肯特郡,一个伯爵的赔偿金值300头牛,这个价钱是一般人的三倍。奴隶是没有赔偿金一说的,但是杀死奴隶的人还是要向主人做出一点赔偿——一般是一镑。英格兰的贵族多,但是有一大批乡绅(也就是土地所有者),他们通常生活舒适,拥有一笔金银珠宝,宅院和衣着 也很体面。当时的英格兰男子标准衣着是及膝的外衣和长裤,外面还要套上一件斗篷,用领针固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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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女性则是过膝的长裙,外面同样是斗篷。女性的装饰品包括戒指、护身符、项链,甚至还有头饰。妇女的工作是照顾整个家庭的日常起居和招待客人。她有相当的法律地位,在自己的名下可以拥有地产并且可以自由处置自己的地产。一般的平民,也就是自由人,常被称为“乡下人”,他不从属于哪块土地,而且可以自由买卖土地。不少这种“乡下人”是农夫,但是也有一些成为专业的工匠。比自由人低一等的是农奴。他们隶属于某块土地,并且跟这块土地一起被主人买卖。尽管农奴的处境并不比很穷困的自由人差多少,他们还是竭尽所能地 获取自由:他们可以逃到“丹麦人”那里去,或者被自己的主人解放,或者自己攒钱赎身。生活在最底层的人是奴隶。奴隶的来源是战俘和无力还债的穷人,奴隶的子女也是奴隶。有些走投无路的穷人会把自己或是孩子卖为奴隶:他们来到教堂前,脖子上套着绳子,头顶上摆上一个便士。当时通行的是盎格鲁-萨克逊人的法律。不过与其说这是法律,不如说是一个各部落不成文风俗的汇编。一个受了委屈的人可以把自己的案情提交给当地的公众审议会,这个公众审议会的主要目的并不是确认案情和证据,而是确认当事各方供词的可靠程度。控方和辩方都要公开宣誓,声明自己清白而对方有罪。如果当事人中有富人或是贵族的话,他们的宣誓可以得到其他人的支持——这些人的地位相当于证人。如果审议会无法确定供词的真伪,那就必须借助于一些考验来判断了。一种考验是让被告拿着一块烧红的铁块走过9英尺的距离,还有一种则是要被告伸手从一锅开水里拿出一块石头。如果手上的伤口在3天之内出现愈合的迹象而没有化脓,那么被告就是清白无辜的;而如果没有愈合,那么被告的命运将会比这只手惨得多。修道院仍然是文化和思想的乐园。受过教育的僧侣在修道院里抄写并讲解保存下来的手稿,匠人们开始设计出各种装饰艺术,并且应用在十字架和墓碑上。民间的艺人们学会了在金属制品和珠宝上加以装饰,纺织艺术品——特别是刺绣——也出现了。英格兰的文学历史可以一直溯源到中世纪初,著名的有基督教诗人凯德蒙,还有民族史诗《窗伍夫》,从艺术加工和诗歌体例来看都属于佳作。当时的英格兰人为了一个稳定、安宁和公平的国度而作出不懈的追求,他们的理想和努力在文学和艺术上结出了丰硕的果实。 

但是如果有人研究查理曼死后两百年的欧洲,他会发现,这段历史根本无法激发即使是最浪漫的人的一丝联想。人生是短暂而艰难的。很多新生的婴儿只来得及匆匆看一眼这个世界便死去。当时的人们普遍遭受着长期的营养不良,从墓葬中发掘出的骨骸证明了这一点。衰老很早就到来,老人们对于死亡则抱着一种近乎欢迎的态度。残暴的统治者比比皆是。维京人和撒拉逊人到处抢掠,东面还有虎视眈眈的马扎尔人。当外族的掠夺者离开后,当地的贵族就将化为瓦砾的修道院和下属的土地据为己有,因为他们相信原有的地契都已经化为灰烬了。强者用铁和血维持统治,弱者乐于放弃自由以换取安全,因为在一个充斥着无政府状态的年代里,自由实在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帝国也已经彻底崩溃。教皇不仅毫无权力可言,而且腐化得近于可笑。一位教皇的情妇马洛齐娅就曾经把她的儿子和孙子也推上了教皇的宝座,甚至还参与策划了谋杀另外一位教皇候选人的计划。她的孙子,也就是教皇约翰十二世,于公元963年被奥托一世废黜,理由有下面一些:在马厩里任命执事;秽乱教皇厅;阉割红衣主教;为撒旦祝寿;玩骰子时祈求朱庇特和维纳斯的保佑……当选的教皇经常有生命危险,曾经有连续三任教皇,在位分别只有四个月、一个月和十七天。在前后100年时间里,6位教皇被暗杀,还有两位被饿死在监狱里。在公元991年一次集会上,与会的法国 主教们这样感慨:“我们正在目睹着反基督教时代的来临,伟大的使徒们好像已经预言过这种堕落的情形了。”不过情况并没有那么糟糕。基督教作为一种信仰,给人们带来希望和解脱,在动荡的年代里反而深入人心。克伦尼的修道院制度建立后,为人们树立了以热忱献身于宗教的楷模。“基督教国”这个概念最早于公元880年左右由教皇约翰八世提出,它代表了基督教徒要以一个团结的欧洲对抗异教的理念。维京人和马扎尔人也在皈依基督教后,在自己占领的土地上定居下来。甚至智力活动也没有完全停止。在著名的大修道院里——例如巴黎的圣·亚眠·普莱修道院和瑞士的圣高尔修道院,抄写古代手稿的工作一直没有停止过。当代的研究者们还在这段黑暗的年代里发现了技术上的重要创新 。尽管当时的人们普遍地因循守旧,但是一旦有人发现了更加有效的新技术或是新方法,大家还是会群起而效之的。而且从蛮族的天性和客观环境的要求来说,他们是善于创造的。当时三圃轮作制已经成为标准做法:一轮是冬小麦或燕麦,一轮是豆类或春小麦,最后一轮是休耕。我们熟知的很多水果都是从东方传来的,在这一时 期也通过人工选择而在品质上有很大提高。从石器时代开始使用的石头和木质的工具逐渐被金属工具取代。欧洲最早的有记载可查的曲柄装置是公元9世纪的石磨以及随后不久出现的一种类似手风琴的乐器。磨坊也开始普及了。公元6世纪的时候,高卢全境的磨坊只有十来座,而到了公元1086年,英格兰有案可查的磨坊就已经有5624座了。

  • 2006-6-2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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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最了不起的发明是在畜力牵引装置,特别是马具上。古代的挽绳套在置于马肩隆或是牛角的轭上,轭固定在绕过牲口胸部的皮带上。这样做的问题是皮带勒在牲口的气管上,牲口拉得越用力,被皮带窒息得就越厉害。从很多古代绘画和雕塑上都可以看到,马匹为了顺利呼吸空气而扭过头去。然后到了公元900年前后,大概是受到中亚的影响,人们发明马颈轭。这种装置固着在马的肩部,从而把气管解放了出来。这一改进将马的牵引力量提高了四到五倍,使 它很快就取代了缓慢而笨拙的牛。用于运输的马匹要负荷的重量超过了大自然所预期的马匹负重,导致了马蹄破损和脚部疾病的大量出现。罗马人就已经偶尔使用足套包裹马蹄,但是可以确认的第一个真正用钉子的马蹄铁一直到公元9世纪末才在欧洲出现——这可能和马蹄需要通用规格的铁钉有关系。而一旦出现,马蹄铁就很快被西方大量采用。后世的重装骑兵如果没有马蹄铁将是无法想象的。这些新发明——包括马蹄铁、马颈轭还有双排马匹的挽具——彻底改变了西方的经济面貌。马镫的出现就相对难于理解。古代希腊和罗马人骑马时用毡子铺在马背上,可以想象骑在骨头突出的马背上,只有一条薄薄的毡子,一定是迹近折磨。古代中国人发明了用木框的马鞍,后来传给了匈奴人。接下来的一步似乎是顺理成章的:在马鞍两侧出现固定两脚的装置。但是很奇怪,马镫一直到很后来才出现。在印度发现了一副早期马镫,时间在公元100年前后,中国的马镫则出现在公元5 世纪。西方最早的关于马镫的记录就更晚,要到公元9世纪:从米兰发掘出的一块祭坛碎片上,描绘着一位脚蹬马镫的骑士。大概从那时候开始,马镫也被普及了。有了马镫,一个全副武装的人终于可以稳定的坐在马背上,挥舞他的剑而不用担心摔下,也可以经得起长矛对他的盾牌的冲击。马镫将骑兵纵向和侧向的攻击范围都扩大了。这个技术上的创新对于后来的历史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 

中世纪时,欧洲的贵族生活非常奢侈,他们战时随国王出征,平时无所是事,饮酒作乐,打猎是他们一项重要的娱乐和社交活动。本图是一幅18世纪的绘画,描述的是意大利著名的萨伏伊宫廷贵族狩猎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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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宗教裁判所 

中世纪时,天主教会控制着西欧的精神世界,但是,到中世纪后期,仍然出现了不少同教会宣扬的思想不同的声音,这些思想被教会称为异端。这些异端思想与正统的天主教思想或多或少的一些不同的地方,虽然它们本身也有很多不同之处,但都有一些相同的地方,如持异端思想的人都认为世界不是上帝创造的,而是由撒旦创造的,因此整个尘世就是恶魔和恶的体现,这与《圣经》中的描述完全不一样,异端思想家否认《旧约》为圣书,只承认《新约》是圣经,同时对《新约》作了许多随意的解释。有些异端教派甚至提出反对罗马的教皇,公开宣称罗马教皇是恶魔。 

为了维护教会的权威,天主教会对异端教徒进行了残酷的镇压,除了派十字军屠杀异端教徒之外,还特别设立了异端裁判所。异端裁判所的职责是裁定谁是异端,凡是对天主教会不利的思想及其信仰者都会被宣布为异端而加以惩处。最初,异端裁判所都掌握在地方教会手里,13世纪30年代,教皇格列高利九世发布通谕,建立中央集权的教皇异端裁判所。后来,教皇英诺森四世进一步批准异端裁判所可以在审讯中用刑。异端裁判所的审讯条例非常严酷,例如,在法庭上,被控告的人不能知悉控告人和见证人的姓名;任何人甚至是罪犯都可以充当控告人和见证人,只要有两人作证,控告即可成立,证人不能撤诉,如撤诉就要当异端同谋犯处理;被控告人如不承认犯有异端罪行,可反复用刑讯问,不仅要他承认自己的罪行,还要检举同伙和可疑分子;一切有利于被控告人的证词都不能成立,任何从事有利于被控告人的活动,都要予以最严厉的惩罚;任何人都被控告人给予法律援助或为他请求减刑,即予革除教籍的处分地;被控告人可以不经审判便予以处死,凡是承认犯有异端罪行表示悔改者,处以鞭笞、监禁以及终身监禁等处罚;被控告者认罪后,如又翻供否认,即不再审讯,予以火刑;被判为异端者,没收全部财产。异端裁判所成立后,大肆搜捕嫌疑犯,使得人人自危。在异端裁判所的严酷审讯之下,许多人死于非命。异端裁判所甚至连死人都不放过,许多死人被从坟墓中刨出来,再执行火刑。在异端裁判所存在的约五百间,西欧各地受到迫害的人何止百万,据统计,仅仅西班牙一地,就有38万人被判为异端受到迫害。异端裁判所使得中世纪的西欧思想文化更加黑暗,巩固了教会的权威。 

基督国直到基督降生以后一千年才在这世上出现,这一千年充分考验了信徒们的信仰:基督的家园沦陷在异教徒手里;神圣的罗马城已经是一片废墟——无论 从物质还是精神上看;离罗马城不过二百五十英里的地方就是穆斯林占据的西西 里岛。意大利还不是一个完整的国家,而是分裂成无数的小城邦,相邻的城邦之间总是有永无止境的冲突。法国实质上是一群占有土地的贵族们在掌权,他们总是选出其中最无能的那位来担任国王。西班牙的全境几乎都在穆斯林控制之下,只有北部山区要塞纳瓦拉[Navarre]和利昂[Leon]算是例外。英格兰维持着山雨欲来之前的平静,境内混合居住的盎格鲁-萨克逊和丹麦两种居民成为动荡的诱因。德国的实权在彼此独立的公爵们手里,他们推翻国王的速度绝不比选举国王慢多少。斯堪的那维亚半岛上的挪威国实质上就是海盗老巢,无数的海盗从那里出发,到别的国家去劫掠当地的居民。不过,如果是从乐观的角度来看,我们还是可以看到一些进步的。西方世界已经比一个世纪以前看起来像样一些了——尽管还是到处麻烦不断。很多内部的和 外部的威胁都暂时告一段落。整个西欧彻底分崩离析的年代已经过去,政治力量开始慢慢地集中并加强。在一幅公元1000年的欧洲地图上,我们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出今天的国家疆界的轮廓。即使后来又有一千年血和火的洗礼,这些疆界也没有改变多少。公元1000年可以被看作一个转折点。随着新千年而来的是一个新的纪元,最初的标志是人口的迅速增长,它给城镇和农村带来了很大的就业和社会压力,随之而来的是西欧开始全面对外扩张。在西班牙,基督徒们把他们征服的疆域向南一再推进;日尔曼人不断向东方拓展,占领斯拉夫人的土地;诺曼底和法国北部的骑士们占领了英格兰、南意大利、西西里,并且,随着1099年的第一次十字军东征,占领了圣地耶路撒冷。为了跟上商业发展的速度,城镇的规模开始扩大,吸引了剩余农业人口,提供了农产品贸易的市场。由于新的农业技术的出现,作物的产量得以提高,大量的剩余农产品成为刺激人口增长的一个因素。工商业,文学艺术,还有学术研究在这一阶段也开始繁荣起来。世界文明的中心开始从东方和南方向西欧慢慢转移:伟大的中世纪全盛期开始了。公元11和12世纪是一个发展和创新的年代。人们建立城市,兴修建筑,积攒财富,创作诗歌,还投身于十字军。到13世纪的时候,他们已经打好基础,开始改善自己的生活,使之更加安全而舒适了。如果说前面两个世纪是属 于创造力的,那么13世纪就是属于逻辑和法律的。在新建的大学里,学者们开始 讲授哲学原理和体系——这是自从古希腊文明衰亡以来,西方人第一次重新开始讨论哲学。托马斯·阿奎奈[Thomas Aquinas]和他的同时代学者们为神和人的世界立下了法则。乐观和满足的情绪成为社会的主流,人们普遍相信,他们生活的宇宙终于达到了平稳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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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13世纪的乐观情绪的背后是不断增加的物质财富。即使是农民也可以造得起烟囱,买得起蜡烛,甚至可以用上金属的全套厨具。中产阶级开始住进了高门大院,各种装饰和陈设日趋精致,柜橱上也出现了锁和铰链,装在窗子上的也不再是亚麻帘子,而是玻璃了。(这一时期波伦亚[Bologna]大学学生的帐单上经常会有这么一项——因为打碎玻璃而应付的赔偿。)女性的社会地位也开始上升了。在此之前,女性不过是免费的家务劳动者,甚或是罪恶的象征。这个时代的女性开始有了自己的尊严,并且要求得到尊重。骑士精神和“精神之爱”的理念起到了提高妇女地位的作用——至少对于上层妇女来说是如此。她们在闲暇之余读书认字,并且在专门为她们而创作的长篇浪漫诗歌中自得其乐。男士们开始推崇女性的谈话,并且寻求女性的友谊。社交活动——以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意义——正式出现于13世纪。一个小康之家的主妇会努力学习贵族礼仪,规范自己丈夫的举止,并且以展示自己财富的方法提高丈夫的声誉。她是丈夫的伙伴,偶尔要在丈夫的店里帮忙,还要抚养孩子,管理家务,照料学徒(因为学徒的契约上规定了她有权利这么做)。不过农家的妇女比起以前来变化不大,她们仍然日复一日地辛勤劳作,浑然不觉周围的社会已经处在变革之中。 

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就是出现在各地的新兴城镇,例如英国众多的的纽顿 [Newton](实在难办,总不能把牛顿拖到这里来示众吧?——译注), 纽波特[Newport],纽伯里[Newbury],法国众多的维尔涅夫[Villeneuve](这个名字也许叫做维兰纽夫的时候大家更喜欢一些?——译注),还有德国比比皆是的诺斯塔 [Neustadt]。这些城镇的土地原本属于贵族领主,它们的自主权是用金钱从这些领主手里买来的。城市的真正主人是经商的中产阶级,他们投资于城市建设,使之更适合商业活动和生活享受,同时他们也为自己的城市构筑城防,以提防全副武装而来的贪婪。新兴城市的财富来源是商业,商业的根本是工业,工业发展最终还是靠着技术上的改进,而农业技术改良后获得的大量剩余农产品正好用来喂饱城镇里日益增加的人口。最先从新工具和新技术中获益的是小型手工业。嗡嗡作响的纺车出现于13世纪,它是第一个使用皮带传动的机械装置。13世纪的另外一个重要发明是以重物驱动的时钟。利用它就可以将一天的时间平均分为24小时,从而彻底改变了人们对于时间的认识。这不仅迈出了度量衡标准化的第一步,而且在某种意义上直接影响了近代科学的发展。(在时钟出现以前,人们将日出到日落的时间分为12小时,结果是每天的小时和分钟都不一样长短。)罗盘和船舵的出现则直接改变了航海的面貌。对于中世纪的技术水准,我们手头的考古资料极其有限,但是只要我们注意一下,看看那些令人目眩的教堂穹顶,或是一座已有700年历史的桥梁的桥身,我们就可以大致想象出,它们的建造者们已经掌握了怎样的技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商业上的繁荣丝毫没有改变社会最低层人们的生活。农民的敌人还是那些老面孔:战争,赋税,疾病,还有饥荒。在法国国王菲利普·奥古斯塔[Philip Augustus]在位期间(1180-1223),有记载的荒年就有11个。农民们不得不以草根树皮充饥,最后纷纷倒毙。城里的穷人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们还有一些额外的麻烦:城市里流行的疾病;大火(法国的鲁昂[Rouen]在25年间被焚毁6次);绝望而漫长的失业。一些民族国家兴起于新千年的头两个世纪,其中首屈一指的当属法国。从那时候开始,法国就确立起了它在思想和文化两方面的优势地位,甚至一直不断地延续到今天。法兰西民族在哲学、科学、文学、艺术、建筑、社交礼仪等方面为整个西欧——甚至远至中欧——的封建国家定下了基调。到公元12世纪末的时候,法语已经通行于各国的宫廷,甚至连十字军在地中海沿岸建立的城邦国家也以法语作为官方语言。法国式的宫廷礼仪被到处模仿,法国的文艺和建筑也被看作同类中的楷模。整个巴黎就是一所巨大的哲学学校,无数的年轻人从四面八方被吸引过来,又带着满脑子的新鲜思想回到自己的家乡。在法国东北角,紧靠法国边界的地方,是人口稠密的佛兰德斯[Fland ers]地区和邻近的荷兰[Holland]和弗里斯兰[Friesland]两省。这些低地国家是世界上最早工业化的国度,也是最早上演商业繁华所带来的悲喜剧的地方。弗里斯兰人远在古代就以他们生产的羊毛织品而出名,直到今天,我们提到粗纺呢都还会想起他们。(粗纺呢是frieze,和Friesland何其相似!——译注)为了保证原料的供应,他们派人去英格兰采购羊毛,因为那里的绵羊为了适应当地的气候,生长出的羊毛长而有光泽。当欧洲的贸易复兴以后,佛兰德斯由于地处贸易通道的枢纽而大获其利:通向巴黎、德国南部和意大利的大道在这里汇合;货船顺着莱茵河而下,带着沿途港口的各种货物;来自斯堪的那维亚、英格兰和法国的海船也在这里靠岸。低地国家的境内到处出现新的城镇,它们通过工业和贸易积累了大量财富。这些年轻的城市吸引了两种人:一种人是不满现状、野心勃勃而且精力充沛的,他们很快成为崭露头角的资产阶级;另外一种人是失去土地而四处漂泊的,他们成为工业生产里的无产阶级——机运和需求碰在一起,就产生了原始的资本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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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和这种原始的资本主义同时出现的还有原始的国家社会主义——市政当局决定一切,商品价格、工人工资、销售额……;它还兴建医院,改善公共卫生;它决议禁止使用童工和女工,不过不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而是为了消除童工女工和男性工人之间的不平等竞争。商人们为他们的共和国(这可是一个全新的名词)而 骄傲,为它建造大量精美的公共建筑。但是生活在黑街里的纺织工人只会对“共和国”三个字嗤之以鼻,他们只希望周期性的贸易萎缩不会影响到自己,更希望不要有天灾人祸把这个周期也毁掉。 

中世纪出现了两大政治力量:罗马教皇和日尔曼帝国。教皇自认为肩负着让所有灵魂获得拯救的重任,因此也就有权利过问所有人——包括皇帝——的言行举止。作为回应,御用学者们则提出,君权直接来自神授,因此君主只需要直接向天父负责,真正需要教会操心的国度在天上而不在地上。中世纪的全盛期就这样交织着教皇和皇帝间冲突的不和谐音符。世俗的君主们拥有军队,而教皇则没有。不过教皇手中有精神上的武器:他可以将敌方开革出教,或是禁止为他们举行圣礼,也不许他们接受基督教葬礼,甚至还可以宣布他们为教会公敌。这样一来,敌对的双方在实力上倒也势均力敌。德意志的统治者们都是部落首领的后代。只有他们当中最强壮、最残忍、最贪婪的人才能顺利的活下来——活下来的人才有微小的机会可以当上国王。公元10世纪前后,德意志北部的一个部落——属于萨克逊人的一支——成为最强大的,其中诞生了他们的首领,萨克森尼[Sanxony]的奥托大公[Duke Otto]。公元936年,他被地位相仿的大公们选为德意志的国王。奥托想要做的是一个手握实权的君主,因此招致了其他大公们的叛乱,但是很快这些叛乱都被他一一平定。奥托连年向斯拉夫人和波希米亚用兵,并且在公元955年一场决定性战役中击败了马扎尔人,从此彻底解除了他们对西欧的威胁。教皇约翰十二世[Pope John XII]遭受伦巴[Lombard]国王的威胁,于是请求奥托给予军事援助。奥托于是越过阿尔卑斯山,击溃伦巴国王的军队,并且加冕自己为伦巴国王。公元962年,教皇亲自为奥托涂圣膏,并被冠以“大帝”之名,奥托大公也从此被称为奥托一世。教皇显然没有从无数的历史先例中吸取这样一个教训:永远不要请求一个比自己强大 的多的人来对付自己的敌人。奥托一世以查理曼为楷模,不断扩张自己的帝国疆域,试图重现昔日西罗马帝国的光景——后世将这个帝国称为神圣罗马帝国。名字中的“神圣”二字说明它得到了教皇的认可,“罗马”二字代表着人们对罗马帝国治下统一的欧洲的追忆。奥托的孙子奥托三世也是个相当出色的人物。他继承了日尔曼人的体格和魄力,又从自己的母亲——一位拜占庭王室的公主——那里继承了希腊式的优雅气质。他的宫廷教师是奥利莱克的戈勃特[Gerbet of Aurillac]。戈勃特是一位著名的学者,他曾经亲自制作了不少天文观测装置,还把算盘重新介绍到了西方。公元999年,他被选为教皇,史称西尔维斯特二世[Pope Sylvester II]。他和他的学生拥有一个共同的理想:在欧洲建立一个君权和神权统一的基督教国度,维护人民的福祉,恢复上帝的荣耀。但是他们的理想随着公元1002年奥托三世的死于非命而告破灭。一年以后,戈勃特也去世了。公元1053年,德意志的诸侯们选举萨克逊部落的继承人亨利为帝国皇帝,史称亨利四世。亨利登基时还是个孩子,但是长大后则表现出了可说是过人的才智。他是个相当有为的皇帝,一心要复兴传到自己手中的帝国——如果不是他碰到了一个和他旗鼓相当的教皇的话,他原本应该是可以做到这一点而成为一个不朽的大帝的。当时的教皇是格里高利七世,他一心充满了宗教的狂热情绪,认为俗世 就是基督在地上的国度,教皇就是这个国度无可争辩的主宰。亨利四 世和格里高利七世之间的矛盾因此而起。格里高利个子不高,身躯肥胖,四肢短小,而且根据记载,出身寒微。但是他的精神力量无疑是巨大的,甚至到了令人生畏的地步。他自许为以利亚[Elijah](《旧约》中古犹太人的先知——译注),对于那些和上帝的意旨作对的君主毫不客气。他是历史上为数不多的以自己的信仰力量影响历史的人物——尽管这种影响不一定都是积极的。他执着于一个念头:革除教会内的不洁成分,恢复使徒们根据神的意旨而授予罗马城的权力。既然他的教会受命于神,手握生杀大权,很自然,它的地位应该高于任何俗世的机构——神圣罗马帝国也不能例外。公元1075年春,格里高利颁布敕令,废除世俗授职典礼——这是由世俗君主正式任命主教的一个仪式,由君主将象征主教地位的戒指和权杖交给主教。今天我们会认为这只是一个形式上的问题,但是对当时的人们而言,形式有着无可比拟的意义:戒指象征着对主教一职的认可,而权杖代表了主教对其辖区内居民的叫化之责。(牧师把子民视为羊群,而牧羊自然少不了杖子,意义就是这么来的。——译注)很多人认为,这一典礼标志着世俗君主可以自主地选择和任命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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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这条敕令对于亨利四世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教会占有的土地占帝国全境的三分之一,而且很多神职人员在效忠于亨利的领地担任要职,控制着这些地区的政治经济大权,支撑着亨利收入的主要来源。对于亨利来说,这些领地是他赖以对抗其他贵族势力的坚强后盾,如果听任教皇直接干预那里的人事任免,整个帝国势必陷入无政府状态。亨利认为教皇的这道敕令毫无道理,甚至觉得教皇神志不清,不过他并没有马上就这道敕令答复教皇,因为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平定萨克森尼的一场动乱。格里高利威胁亨利道,如果亨利还不遵照教皇的敕令重组教会,他就要废黜亨利,并把亨利开革出教。对此,亨利的回应是召集了一个德意志主教会议,并且通过投票表决达成废黜格里高利一切教职的决议。亨利把这个决议写在一封信里寄给格里高利,并且在信的结尾这样写道:“因此,你受到如此诅咒,按照所有的主教和我的仲裁,你必须离开你现在窃据的,原本属于神圣的使徒的宝座。要有另外一个人接过那个职位,他不应该像你一样,披着信仰的外衣而行暴政之实,而应该忠实的推行圣彼得的教义。我,亨利,受命于上帝的国王,会同我的主教们,要告诫你:‘滚下宝座来,你应受的将是永恒的诅咒!’” 这种文字显然不对格里高利的胃口。他马上宣布将亨利开革出教,并且废黜他的王位:“我宣布免除任何人向他所作的宣誓,并且禁止任何人将他视作国王;”如果亨利背后的德国是铁板一块的话,他就根本不会为开革之类的事情操心,可惜事实并非如此。忠实于他的主教开始担忧,而国内的其他诸侯则迫不及待地欢迎这道新敕令,因为它把他们反对亨利的叛乱彻底合法化了。德意志的诸侯们准备在公元1077年二月在奥格斯堡[Augsburg]召开一次由教皇主持的会议,主要议题将是罢免亨利和选举新国王。亨利意识到自己必须认输了。他扭转局势的唯一机会是在教皇前往德国的路上拦下教皇,并且设法取得教皇的谅解。1077年一月,亨利带着自己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子,开始了越过阿尔卑斯山的苦涩旅程。一家人顺着羊肠小道蜿蜒穿过塞尼峰[Mont Cenis]的隘口,忍受山顶刺骨的寒风,连滑带摔地下山,进入意大利。当时格里高利已经从罗马动身,准备前往奥格斯堡主持会议。他在他的忠实追随者——图斯卡尼[Tuscany]女公爵马蒂尔德[Matilda]的领地卡诺沙[C anossa]城堡接见了亨利。卡诺沙城堡位于山顶,这座山离帕尔马[Parma]不远。想要进入城堡的人必须爬过一道令人生畏的山路,这很容易被人联想到炼狱之路。对于亨利来说,这座城堡的外墙是冰冷而无情的。城堡的大门对亨利关闭着。按照教皇的意旨,亨利就那样站在一月的雪地里,光着脚,不带任何王室服饰,身穿粗布长袍以示悔罪。他这样站了三天两夜,直到教皇以出自基督教的宽恕之心,认为亨利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才宣告终止。亨利进入城堡,亲吻教皇的鞋尖,并且乞求教皇的宽恕——而他也得到了宽恕。正如亨利所预料到的,他向教皇的投降很快就转化为他在政治上的成功。作乱的德国诸侯们认为他们被教皇抛弃,内部很快四分五裂,亨利于是又重掌大权。等到他对全国恢复控制权以后,他很快又暴露出叛逆的面目:他不可能再和格里高利和平共处了。他于是又一次被开革出教,不过这次他以率领大军攻入意大利作为回应。亨利的部队控制了罗马,只有要塞圣安吉洛堡[Castel Sant\\\' Angelo] 还在教皇手中。亨利要求躲在城堡里的教皇为他加冕,承认他为罗马 皇帝,但是教皇拒绝了这个要求,不过他表示,可以从城堡里放下一条绳子,把皇冠拴着放 到亨利的头上。亨利不满于这种妥协,干脆自己任命了一个教皇——称为“对立教皇”,并且让对立教皇为自己加冕。教皇向南意大利的统治者,诺曼人罗伯特·吉斯卡[Robert Guiscard]求助。罗伯特随即率领他的撒拉逊人[Saracen(阿拉 伯人和所有穆斯林的别称——译注)]大军来到罗马,赶跑了亨利,然后对罗马城开始了一场洗劫,成千上万的罗马人被卖为奴隶。格里高利被自己的下属抛弃,又不容于人民,只得随着撤退的撒拉逊部队离开罗马,不久就忧愤成疾,死在行军的路上。他死前引用一首赞美诗:“我喜爱公义,憎恨罪恶。”随后又加上:“因此我死于放逐。”(所引赞美诗的原文如下:“你喜爱公义,恨恶罪恶,所以神,就是你的神,用喜乐油膏你,胜过膏你的同伴。”出自《诗篇》45:7 。格里高利在此引用此诗,其讽刺意味可谓到了极点——译注)格里高利死后,关于授职典礼的争论仍在继续,只是争论的双方频频更换。这个争议直到公元1122年签署的《沃姆斯协约》[Concordat of Worms]才告一段 落。根据协约,皇帝放弃亲授戒指和法杖的权力,但是他保留了另外一个特权:在教皇授予戒指和法杖之前,用自己的权杖轻点未来的主教。不过这仅仅是形式上的一个妥协而已,到底谁才是这场争论的最后赢家?有人认为是世俗的统治者们。君主们仍然可以自由任命高级教士为领主和行政主管,而且通过在授职典礼上的仪式,可以将他们置于自己的律令之下。也有人认为胜利者是教会。用历史学家克里斯多夫·道森[Christopher Dawson]的话来说:“当时社会的根基和源头其实都是教会,而国家此基础上为了维护和平与稳定而建立起自己的行政机构
  • 2006-6-2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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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也有人认为这场争论最后成为僵局,当皇帝和教皇都看到自己没有全胜的把握后,这场争论也就不了了之了。甚至还有人认为,这场冲突对当时世界的影响可以和其他几件大事对当时的影响相提并论:宗教改革 之于16世纪,自由主义运动之于18世纪,以及共产主义革命之于20世纪。这场冲突摧毁了教会的旧有体制,把教会从世俗的控制之下解放了出来,使之凌驾于国家之上。——这场旷日持久的授职礼之争到如今已经变成历史学家之争了。 

意大利,这个目睹了卡诺沙的故事的国度,在当时既没有和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结盟,也没有和教皇结盟。尽管半岛北部的伦巴王国名义上已经处在德意志领主的统治之下,但是德意志人却无法把自己的有效统治范围推进到 阿尔卑斯山以南。结果就是伦巴王国的城市在事实上获得了独立,并且在经济和政治上都相 当强大。米兰的居民们曾经一次次的打退帝国皇帝派来的军队。帕维亚[Pavia]成 为当时的贸易中心。北方来的商队穿过阿尔卑斯山,带来马匹、奴隶、羊毛、亚麻和盔甲;东方的商人们则在意大利的海港城市登陆,带来丝绸、香料、珠宝,还有东方的圣骨盒和十字架。这些北方城市发明了一种“公社”制度。按照学者们的解释,这种“公社”是“一种不仅包括商人,而且包括了城市中的全体居民一种联合组织。它通过宣誓的方式把所有人团结到一起,共同保卫城市的和平,捍卫市民的自由,并且要求大家服从公选出来的市政机构。”当时热那亚、比萨两个公社和威尼斯共和国一起控制着地中海的贸易。公元1000年前后,威尼斯共和国兴起,它的势力拓展到亚得里亚海沿岸。威尼斯的货船为拜占庭帝国提供小麦、红酒、木材、盐,还有奴隶,然后从东方带回各种被西方人喜爱的奢侈品。公元1085年,威尼斯获得拜占庭帝国的允许,免除了进出口货物的关税。南意大利和西西里在传统上接近君士坦丁堡而疏离罗马。公元9 世纪的时候,它们和东罗马帝国之间的联系被削弱了,起因是撒拉逊人入侵西西里,赶走了当地的拜占庭领主。至今我们仍然可以从西西里的艺术、建筑、语言和风俗上看到阿拉伯文化的影子。阿拉伯人还带来了农倒喔的技术,并且引进了柑橘、桑树、收、棕榈和棉花。他们还渡海来到名义上还是属于拜占庭帝国的意大利本土,在征战不休的贵族们的领地中间见缝插针的呆下来了。公元1016年,四十位从圣地朝圣归来的诺曼骑士经过萨勒诺[Salerno ],并且在当地人的请求下,参与了一场抵抗撒拉逊人的保卫战。他们在战争中表现出来的勇武气概打动了当地居民,并且被请求留在当地。他们接受了这个请求,并且把这个好消息告知了自己在诺曼底的朋友们。接到消息的骑士们纷纷来到萨勒诺,其中就有唐克雷德·德·豪特维尔[Tancred de Hauteville]的12 个儿子中的6 个。豪特维尔子嗣众多但是却没有什么土地,所以他的儿子们就到意大利来碰碰运气。兄弟6人协助拜占庭帝国抵御撒拉逊人,作为回报,他们得到了阿普里亚[Apulia]的土地。公元1046年,他们迎来了第七位兄弟,人称\\\"黄鼠 狼\\\"的罗伯特·吉斯卡。罗伯特洗劫了一座教皇国境内的城市,惹恼了教皇利奥九世[Leo IX] ,教皇于是亲自率军来讨伐罗伯特。罗伯特把教皇军打得大败,并且俘虏了教皇本人。罗伯特于是做出谦卑之态,就自己打败教皇一事乞求教皇的宽恕。在这次和教皇的会面中,罗伯特还设法让教皇同意他对自己已经征服和将要征服的地区的所有权。当时罗伯特已经从拜占庭帝国手中得到了阿普里亚和卡拉布里亚 [Calabria],并且打算征服整个拜占庭帝国。作为远征的第一步,他占领了亚得里亚海东岸的科孚[Corfu]和杜雷佐[Durazzo]。但是就在此时,他的计划被格里高利七世的求救所打断——当时亨利四世已经占据了罗马。罗伯特不得不回师罗马,救出了教皇。不久罗伯特便死去,而他伟大的远征计划也就此被搁置下来。与此同时,罗伯特的弟弟罗杰[Roger]从撒拉逊人手里夺回了西西里。罗杰的儿子罗杰二世统一了西西里和意大利南部,甚至连北非海岸的一些地区也被他占领了。这位罗杰二世被后世称为“异教徒”,因为他和穆斯林的关系相当友好,这一点使当时的基督教界大为震惊。他平时讲阿拉伯语,资助穆斯林建 筑师和诗人的创作,甚至在他加冕时穿的斗篷上绣着阿拉伯语的铭辞。他的国都帕勒莫 [Palermo]的奢华景象令当时的欧洲人为之目眩。一位访客这样描写他在1180年时访问王宫的见闻:地面上用金银装饰;御花园里挖了一个巨大的人工湖,上面漂浮着一艘饰满金银的游船,而国王和他的妃子们就躺在这条船上享受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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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诺曼人在北方征服了另外一个岛国英格兰。虽然从当时看英格兰的经济和文 化程度不如西西里,但是征服英格兰对于历史的影响一直回荡至今。诺曼人把这个原本孤立游离在欧洲大陆之外的岛国纳入了西欧的大家庭,并且在这个岛国上建立起了富庶而强大的文明。这个文明成为塑造我们今天这个世界的主要力量之一。在诺曼征服之前,英格兰被盎格鲁-萨克逊人统治得非常糟糕。当时的君主“邋遢王”艾思而莱[Ethelred the Unready]——亦称“糊涂王”[the Ill-Advised]——被迫向入侵丹麦缴纳贡赋。公元1013年,慑于丹麦人的压力,他不得不把自己的诺曼裔妻子爱玛[Emma]和儿子爱德华[Edward]送到欧洲大陆上去以策安全。一年以后,他自己也被迫离开英格兰,逃到妻儿那里。丹麦人占领了整个英格兰,为首的是他们的国王坎纽特[Canute]。单就统治而论,坎纽特可以算得上一个相当不错的君主。当坎纽特和他的两个儿子先后死去之后,公元1042年,英格兰的贵族们拥立艾思而莱的儿子爱德华为国王,史称“坚信者”爱德华[Edward the Confessor]。爱德华即位时已经年近四十,膝下无子,这就注定了在他死后,为了王位要有一番争夺。由于爱德华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诺曼底度过,他对英格兰的一切感到有些格格不入,于是在自己的政府中大量安插他的诺曼朋友。在威斯敏斯特[Westminster],爱德华热情地欢迎他的远方表亲,诺曼底大公“杂种”威廉 [William the Bastard]的到来。后来威廉声称,当时爱德华就向他提出要他作为英格兰王室的继承人。或许确实有这么一回事,但是威廉找不出证人来;何况再怎么说,爱德华自己是没有权力自行选择继承人的。当时英格兰最有权势的人是哈罗德·古德文森[Harold Godwinson]。他是韦塞克斯伯爵[Earl of Wessex]之子,也是爱德华的王后的哥哥。他是个典型的北欧人:高大有力,一头金发。从个性上说,他是个很受当时人欢迎的英格兰乡间绅士:举止高贵,性情开朗,喜好运动。他受爱德华之托,出使到诺曼底,但是因为一些差错,当他到达诺曼底的时候,没有被善加接待,而是被当作间谍关押了起来。不过威廉和哈罗德很快就对彼此颇有好感,惺惺相惜。他们一起打猎,一起参加宴会,谈论政治,甚至还在一场对抗布列塔尼[Brittany]人的小规模战 争中并肩作战。但是当哈罗德要返回英格兰的时候,威廉要求他宣誓支持威廉继承英格兰王位,否则就不放他走。哈罗德很爽快的答应宣誓,因为他知道,迫于外力而作的宣誓没有约束力,是随时可以被推翻的。但是威廉为了确保这个誓言的合法性,事先已经做了手脚。他准备了一信德底公国最神圣的圣物——圣骨,并且把它藏在贝约[Bayeux]大教堂的祭坛下面。当哈罗德表示忠诚的誓言一出口,威廉就把覆在祭坛上的幕布掀开,把事先藏好的见证大白于天下。凭着这一手,威廉就把当时封建世界,教会,甚至还有天国都拉到自己这一边来了。公元1066年1月5日,“坚信者”爱德华去世。在他去世之前,他推荐哈罗德而不是威廉作为继承人。英格兰的贵族们同意他的这个决定,并且就在爱德华下葬于威斯敏斯特大教堂[Westminster Abbey](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西敏寺——译注)的同一天,由约克大主教[Archbishop of York]为哈罗德加冕。尽管如此,威廉还是对英格兰的王座念念不忘。罗马教皇为他的远征大业做了祝福,将一头公牛送到诺曼底——宣布将哈罗德及其党羽开革出教,还送去了一面神圣的战旗,还有一 枚钻石戒指,里面藏有圣彼得的一绺头发和一颗牙齿。当时的封建领主们对于讨伐一切发伪誓者的举动都表示极度的赞同。威廉又向他的部下做出种种许诺:土地,战利品,爵位,还有各种贵族特权。公元1066年夏,他将他的远征军集结在诺曼底海岸。战斗人员大约有7000名,此外还有成千上万的辅助人员。这次远征从后勤上来看,做的无可挑剔。在到达英格兰的时候,威廉甚至已 经准备好了一个要塞的预制部件。为了把他的全部人马运过英吉利海峡,他总共需要动用700艘运输船,这些船只是他很早就批量生产好备用的。在远征的时间上,威廉可能刻意让自己的进攻和北方挪威国王“无情”哈罗德·哈德雷德[Harold Hardraade,‘the Hard-Boiled’]的入侵保持同步。哈罗德·哈德雷德也在窥觑英格兰的王位,当时他率军在约克附近登陆,并且彻底粉碎了海岸驻军的反抗。当英格兰国王哈罗德听到这个消息后,他集结了自己的侍卫,一些常备军,还有其他一切他可以找到的军事力量,火速北上,于公元1066年9月25日和挪威军 队在约克以东的斯坦福桥[Stamford Bridge]相遇。尽管英格兰军队鞍马劳顿,但是还是在接下来的大战中击溃了敌人。挪威人入侵时的军队有300艘船,败退回挪威的时候只剩下24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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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三天以后,也就是公元1066年9月28日,威廉大公在英格兰南部登陆。他的远征军在前一天下午,从法国的的圣瓦雷里-索姆[St. Valéry-sur-Somme]一带上船。尽管从他的出发地到目的地佩文塞[Pevensey]只有60英里的距离,这次横渡英吉利海峡的举动在航海史上仍然可算一次壮举。水手们借着轻微的顺风,通过观星和经验确定航向——因为他们当时还没有罗盘,而且当天晚上没有月亮。在整个船队的700艘船中,只损失了2艘,随军的占卜师就在其中一艘船上。对此,威廉的看法是:“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损失,因为他居然都没能预见自己的命运。”威廉在黑斯廷斯[Hastings]附近找到一处地方,命令全军在那里挖好壕沟,扎下营来。这时的哈罗德·古德文森还在北方。当他得知威廉入侵的消息后,不得不把尚未从疲劳中恢复过来的侍卫们集结起来,全速赶往伦敦——这是他在两星期内第 二次长途奔袭了。沿途的民兵(fryd,特指英国民兵——译注)也不断地加入哈罗德的队伍。侍卫们是挑选出来的战士,体格魁梧,孔武有力。他们身穿皮甲,里面 衬有铁制的环甲。他们的武器是沉重的战斧,高5英尺,要用双手才能挥动。相比之下,民兵是一群未经训练的乌合之众,手里抓着的武器也是他们顺手拿来的——梭镖,短柄斧,弹弓,还有镰刀。队伍里的弓箭手少的可怜。哈罗德到达黑斯廷斯以北的高地,并且在一座小山丘的顶上扎营,以保护自己的侧翼。然而哈罗德 的地利在很大程度上被他手下士兵的极度疲劳和组织涣散所削弱。10月14日早晨,威廉向哈罗德发起进攻。当敌人来袭的警报传来,英格兰人赶忙奔向自己的岗位,很快组织起了一面盾墙,侍卫在前,民兵在后。他们面前的大地逐渐被身穿30磅重锁甲的敌方步兵占满。在自己的部队冲到半山腰的时候,威廉调整了阵形,把自己的步兵作为先头部队。被教皇祝福过的战旗飘扬在威廉的头顶,威廉还把教皇所赐的圣物挂在脖子上,穿行于自己的部队中,不停地发号施令。后世对于这场战斗的详细描述出入很多,但是有一点是公认的:诺曼军队不断地发起冲锋,萨克逊人则一直坚守自己的防线。战斗演变成了混乱的白刃战,双方都没有取得决定性的战果。当天下午,威廉组织诺曼骑兵对英格兰人的防线 发起一次冲击,结果被英格兰人击退,伤亡惨重。很多死伤骑兵留在战场上,他们身上昂贵的全身甲吸引了英格兰人的注意。很多人冲上前去,抢夺这些铠甲。英格兰军队顿时阵脚大乱。威廉没有放过这个战机。他命令自己的骑兵部队绕到英格兰军防线后方,直接袭击其总部。很多人根据贝约壁挂上的描绘的场景认定,哈罗德因为被流矢射中眼睛而死去,不过看来这个说法不一定准确。凶猛的诺 曼骑兵在进攻敌军总部时在数量上又占有优势,很快就攻破了对方的防御。哈罗 德和他的两位兄弟都死在诺曼骑士的手下。威廉后来下令在当地建一座教堂,祭坛的位置就是哈罗德倒下的地方。这座教堂就是我们今天所知的记功寺[Battle Abbey]。公元1066年10月14日是一个改变历史的日子。这场战斗本身是势均力敌的,胜利的天平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摆动,英格兰人只需要多一点点运气就可以获得胜利。我们可以假想一下,如果哈罗德在黑斯廷斯获胜并且得以生还,后面的历史会是什么样子。威廉显然只能放弃他的远征计划,退回法国。在接下来的一千年里,也不太会有人再次尝试从海路入侵英格兰。英格兰将加强和斯堪的那维亚国家的联系,而对欧洲大陆保持不信任态度——也许会比今天的不信任态度还要厉害 。本土的盎格鲁-萨克逊文化将以我们无法预知的方式持续发展下去。至于威廉,留在史册里的名字将不会是“征服者”威廉,而只能是“杂种”威廉。但是历史事实并不容我们的假想。威廉不仅取得了黑斯廷斯一战的胜利,也赢得了这场入侵英格兰的战争。当哈罗德和他的两个兄弟死去后,盎格鲁-萨克逊人已经失去了对英格兰的领导权。在通向王冠的道路上,威廉已经没有任何有威胁的障碍了。接下来的一切就都显得如此顺理成章。黑斯廷斯之战结束一个月后,威廉进入伦敦。公元1066年圣诞节,他被加冕为英格兰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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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新国王即位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瓜分他的战利品——整个英格兰。他的信条只有一个:英格兰全部的土地都归他所有。他也将土地分给自己的手下,作为他们跟随自己的报酬,但是这种分封是以一种类似出租的形式完成的,如果这些臣下死后没有直系继承人,王室就要将土地收回。从这个意义上说,英格兰是当时最标准的封建制国家。拥有大片采地的贵族——我们一般将他们称为男爵——又把自己的土地按照同样的方式分封给自己的部下,当然也就把对国王的义务一并分配了 下去。在当时,必须听从国王号令的骑士有5000之多。为了加强他的统治,威廉还下令在全国各地兴建城堡。作为一个精明而贪婪的商人,威廉很想知道国家的经济情况。他于是下令对全国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普查:不仅要清点人口,而且连每一头牛,每一口猪都要登记在案。当时的英格兰人都不太能理解这一异乎寻常的举动,他们普遍认为,所有登记的财产将来都会被征税,而威廉这么做的目的无非是为了对他们课以重税。因此在普查过程中,反抗和谎报的情况比比皆是,对此威廉以严刑峻法予以平息。严厉的审讯手段很容易就让人联想到圣经里描述的末日审判,因此这次普查的报告被当时的人们称为《末日裁判书》[Domesday Book],并且这个名字一直流传至今。但是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份报告是不可多得的珍贵史料。 这次征服彻底改变了英格兰的社会结构。原来的盎格鲁-萨克逊贵族几乎彻底的消失无踪,大多沦为平民。到公元1087年,在英格兰定居的诺曼人和法国人已经达到二十万,而在他们治下的英格兰本土居民大约有一百万。这些外来人口 中有不少是喜好冒险的单身汉。他们在英格兰定居以后,娶了当地的女子,他们的子女说起英语来要比法语流利得多。威廉的铁腕统治给整个英格兰带来了安宁和秩序。“一位带着黄金的姑娘可以孤身一人,安全地穿越英格兰全境。”当时的人们这样说道。但是威廉的几个继承人都软弱无能,在他们统治下,整个英格兰陷于一片混乱。“农田里颗粒无收。在大海上耕作的结果或许还会好些,因为大地整个都毁坏了。人们公开声称,基督和圣徒们都睡着了。”公元1154年,安茹王朝的第一位国王亨利二世即位,他的父亲是安茹侯爵乔佛瑞·不兰他日奈[Geoffery Plantagent, Count of Anjou]。(王朝的名字来自Geoffery的封地。另外,由于Geoffery喜欢以孔雀花作为自己的装饰,因此这个 王朝在历史上又称为\\\"孔雀花王朝\\\"[House of Plantagenet],但是很少按照姓氏称为不兰他日奈王朝。——译注)亨利体形健壮,四肢有力,头颅大而圆,脖子很短。他可以流利的说好几种语言,同时他还有令人难以置信的记忆力——对于见过的人和事几乎过目不忘。在他的有力统治下,英格兰得以再次繁荣起来。他统治的年代造就了\\\"快乐的 英格兰\\\"[Anglia plena jocis]一词。乡间出现了星罗棋布的石制城堡和开满鲜花的溪畔小村,这种景致直到今天都没有多大的变化。在坎特伯雷[Canterbury]、 伊利[Ely]、牛津[Oxford]等城市出现了大型教堂。贸易和城镇的数量都在不断增加。公元1176年,第一座横跨泰晤士河的石桥——敦桥开始动工兴建。为了能够顺利安放桥墩,必须暂时用围堰把泰晤士河的河水分流,这在当时也可算是一件工程上的大事。亨利最伟大的成就在于他奠定了习惯法的基础——习惯法是后世英国式自由和“有限王权”体制的基石。习惯法以惯例为准则,并且适用于全国各地。早期法庭判断当事人是否有罪的方法是各种试炼或是当事人之间的决斗,这些方法得出的结 果往往与事实证据背道而驰,其荒唐和不公平之处越发明显。亨利于是提出了用以取代传统的一种制度——陪审团制度。一些负责任的公民(也就是陪审员[juror],它的拉丁文[jurati]原意是“发誓的人”——译注)被召集到法庭上,他们首先必须宣誓不说假话。他们的作用可以是就某人的错误行径向法庭提起诉讼,此时他们的地位相当于近世的大陪审团;他们也可以在法庭上作为专家证人,此时他们的地位相当于小陪审团。陪审员们做出决定的最终依据是自己的经验和知识,而不是在法庭上出示的那些证据,但是陪审员们的判决也就是法庭的判决。亨利一心要在全国建立一套通行的司法制度,而当时的英国教会有一套自己的司法体系,用来管理所有的神职人员,因此亨利和教会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冲突。当时,一个人只要大声读出《圣经》中的某些章节,就可以证明自己是一个只受教会法律约束的神职人员。公元1164年,亨利颁布了《克拉朗顿宪法》 [Constitutions of Claredon],限制了教会法庭的司法权限。当时的坎特伯雷大主教托马斯·贝克[Thomas à Becket]是亨利以前的游伴。他一开始在《克拉朗顿宪法》上签了字,但是后来又竭力批判它。他声称教会的一切神职人员都不应该被判死刑——即使是那些犯下谋杀罪的也不例外。这种要求恐怕是连教皇都不敢提出的。在和大主教争执了好几年之后,亨利终于忍无可忍,有一天在皇宫里发牢骚道:“怎么我提拔的个个都是些动作迟钝的混蛋!难道就没有一个人去帮我处理一下那个吵吵闹闹的小牧师吗?”他的四位骑士对这个暗示心领神会,立刻骑马前往坎特伯雷,找到了正在教堂里的贝克,把他砍倒在圣母玛利亚的礼拜室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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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当其他的僧侣们准备装殓他的时候,他们在他的僧袍下发现了一件被彻底蠹坏的衬衫——这足以说明他的人品之高尚。在他死后两年,他被封为圣人,他的圣陵成为教徒朝圣的中心之一。时至今日,仍然有很多人来此 朝圣,唯一不同的是他们的虔诚之心比起当年来要差很多。 

在亨利的统治时期,爱尔兰开始了被英格兰统治的漫长历史。事情的起因是一位爱尔兰部落酋长请求英格兰人出兵帮他对付他的敌人。一队盎格鲁-诺曼骑士响应了他的呼吁,帮助他镇压了他的敌人,后来顺便把这个胡涂酋长也消灭了。亨利不能容忍这样一个新王国的出现,于是出兵爱尔兰,击败了当地人和后来去的盎格鲁-诺曼人。他下令在这片土地上到处修建重兵守卫的高塔,英格兰的贵族们就在塔里俯视着自己治下的平民。很多这种高塔一直保存至今,不时提醒着爱尔兰人,他们在历史上曾经有过这样一段漫长的臣服。亨利和法国的关系非常复杂。在亨利执政期间,法国的国王正在不断加强王权,扩张领土。他们派送鼗,发展商业,并且鼓励兴建城镇。一种基于共同民族的法兰西民族主义情绪开始逐渐形成。英格兰国王亨利继承了法国的安茹地区,同时还是诺曼底公爵,因此从名义上讲,他还是一个隶属于法国国王的侍臣。当时的法国国王是路易七世[Louis VII],他娶了艾奎丹[Aquitaine]领主艾莉诺[Eleanor]为王后,艾莉诺的领地占据了法国西部和南部的大片区域。但是由于艾莉诺一直没有为他生下后嗣,还对他不忠实,路易在1152年宣布和她离婚。亨利二世抓住了这个机会,在两个月后迎娶艾莉诺为妻,同时也就把艾莉诺的领地并入了英格兰的版图,把英格兰的疆界从佛兰德斯一直延伸到比利牛斯山脉。当然,作为这些土地的领主,亨利要承担向法国国王的一些封建义务,但是从实力上来说,亨利无疑要比他名义上的宗主强大的多。亨利和艾莉诺所生的儿子有四个活到了成年。长子亨利一开始被定为继承人,人称“小国王”[Young King]。但是这个儿子是个彻头彻尾的无赖,和一帮强盗路匪混在一起,甚至经常带领他们抢劫修道院里的圣器。公元1183年,他在极度贫穷中死去,据说连帮他送葬的都是些饿得奄奄一息的人。亨利和艾莉诺的次子娶了布列塔尼的女继承人为妻,但是在婚后不久去世。他们的第三个儿子“狮心王”理查[Richard the Lion-Hearted],亦称“犹豫王”[Richard the Yea-and-Nay]在公元1189年登基为英格兰国王。他并不喜欢英格兰,一生也只去过两次英格兰:一次是他自己的加冕大典,一次是为了征募军费。他曾经这样说过:“只要有人出价,我可以把伦敦都卖掉。”理查是个典型的浪漫主义英雄人物,是一位英俊的战士兼诗人,也是一位杰出的战略家和工程师。他参加了解放圣地的十字军,亲自率军围困并攻克了要塞阿克[Acre],但是并没能攻占耶路撒冷。在回国途中,他的船只在亚得里亚海沉没,他只得改走陆路,结果在经过奥地利的时候被德国皇帝亨利六世[Henry VI]抓住,并且以他为人质,向英格兰勒索赎金。他的对头,法国国王菲利普和他的弟弟约翰[John]都希望理查最好被无限期的扣押下去,但是在艾莉诺的组织之下,英格兰作出很大的努力,筹足了亨利六世开出的赎金金额(正是在这次筹款的过程中,英格兰把原本的人头税制度改为了不动产税)。在被关押了将近一年以后,理查得以被释放。他马上就投入了一场和菲利普·奥古斯塔的战争之中,结果在公元1099年死于箭伤。他死后,他的弟弟约翰即位。约翰王在英国历史和文学里经常是一个被谴责的对象。但是公允而论,他也并非没有可取之处。他算得头脑清楚,偶尔也还大方而仁慈。但是他极不可靠,常常控制不住自己的怒气而变得极端残暴。他还一直带有一种病态的疲劳,总是神魂不安,经常巡游于他的72座城堡和众多的打猎行馆之间。他的随从队伍里有一位专门负责弄干他的湿衣服,还有上百条猎狗和负责照料它们的人。另外还有一队洗衣妇——或许她们还兼作约翰的床伴。即位后不久,约翰就和他名义上的宗主菲利普·奥古斯塔发生争执,并且最终导致了战争。战争的结果是菲利普取得了胜利,把约翰在法国北部和西部的大片领土并入了法国的疆域。这一结果对于法国来说是一件好事,因为它的政治地位从此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对于英国来说,这也不是一件坏事,因为从此英国国王不再受制于他在法国的利益,英国这个岛国从此得以走上一条独立发展之路。这时候的罗马教皇是著名的英诺森三世[Innocent III],他一心要恢复教皇的地位,要在精神和尘世两方面都凌驾于世俗君主之上。为此,约翰和英诺森彻底闹翻。英诺森发下敕令,禁止在英格兰的一切圣礼,并且宣布臣民向约翰效忠的任何誓言都已经被免除。对此约翰予以反击,没收了国内一切神职机构的财产,并且彻底接管这些机构——他的这些行为为后来的亨利八世[Henry VIII]彻底和罗马教廷决裂开了先河。最后英诺森威胁说要组织一次由菲利普·奥古斯塔领导的,讨伐约翰的十字军,约翰才被迫同意妥协。公元1213年,他将整个英格兰作为封地献给伟大的使徒后人[Apostolic See],并且允诺每年缴纳1000银马克[silver mark]的岁金。教皇于是又把英格兰返还给约翰,这样约翰就成了教皇的侍臣。不过这一局面并没有维持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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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约翰在战争和外交上的双重失利引发了英格兰贵族们长期压抑的反抗情绪。贵族们将约翰召集到泰晤士河畔的罗尼米德[Runnymede](位于温莎[Windsor]下游),并且要求他在一份保证贵族自由和权利的宪章上签字。约翰一开始极不情愿,但是,到了公元1215年6月15日,他还是不得不把国玺盖在了这份宪章上。这份宪章被后世称为“大宪章”[Magna Carta,‘Great Charter’] 大宪章的主要内容是明确领主治下的贵族所应有的权利——基本上还是一份保守的文件。但是为了争取其他利益集团的支持,贵族们在起草大宪章的时候,在其中加入了很多条款,保护教会、城市、商人、威尔士人甚至苏格兰国王的权益。大宪章废除了各种名目繁多的杂税,并且要求国王做出以下的声明:“若非根据本国法律且经由与自己同等身份之人的合法审判,任何自由人均不得遭逮捕、监禁和流放,亦不得被剥夺其权利、财产和地位。”这段话在法律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同样重要的一条条款则是要求国王在开征新税之前,必须召集贵族会议并取得贵族的同意。大宪章因此成为一个近乎神圣的标志,今天仍然在警卫的看护下让公众参观。大宪章被看作不列颠式自由的一个标志和人们要求自由和独立的一个宣言。这些影响恐怕就是当初的起草者们所始料未及的了。围绕着大宪章,约翰王和他的贵族们争斗了一年多,最后在公元1216年去世,算是摆脱了这个问题。他的儿子亨利三世[Henry III]继位。亨利三世是个喜好和平的人物,嗜好建筑和艺术鉴赏。在亨利三世56年的统治下,英格兰的宪政体制(这个名词神圣得近于神秘了)得以进一步发展。国王作出保证,大宪章的所有条款都得到会被彻底执行。同时,另外一条条款加入了大宪章:国王本人必须受制于国家的法律。“大委员会”[Great Council](也就是贵族委员会)掌握的权力逐渐扩大,最终成为国会[Parliament]。在国会里,贵族和教会的代表可以自由的讨论和检查国王提出的各项主张。公元1258年,国会通过了《牛津条例》 [Provisions of Oxford],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有效的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大权。公元1272年,“长腿”爱德华一世[Edward I, ‘Longshanks’]继位。爱德华是一位相当不错的国王,还是一位勇武虔诚的骑士和十字军战士。他一生遵守一个信条:“忠于真实”[Pactum serva],这个信条后来被刻在他的墓碑上。在他统治期间,整个英格兰完全纳入了习惯法的体制下,由皇家法庭作为最高主管。他组建了一个类似于近代内阁的小型委员会,作为国王施政的咨询机构,并且协助政府的运作。爱德华和国会保持着非常良好的关系,为国会提供了一个发表不同意 见的论坛,结果是国会对于他提出的金钱和军队上的要求表现得非常合作。在1295年的国会——我们今天把这届国会称为“模范国会”[Model Parliament]——上,爱德华不仅邀请了所有的贵族出席,还从每个郡邀请了两名骑士,从每个市镇邀请了两名代表,还有下级神职人员的代表。用爱德华的话来说,“触及所有人的决定必须得到所有人的同意”。这类人后来仍然经常参与讨论,逐渐获得了对于国家经济的控制权,最终演变为下议院[House of Commons]。 公元1277年,爱德华率领一支训练有素的部队进攻威尔士。威尔士很快战败,从此接受英格兰的统治。今天,威尔士的独立性除了英格兰王储的封号“威尔士王子”,以及威尔士人对英格兰人根深蒂固的怨恨之外,已经所剩无几了。与此同时,独立的苏格兰王国正陷于无政府状态之中。公元1290年,爱德华被邀请为苏格兰王座的12位竞争者做出仲裁。他的决定没有被采纳,内战于是爆发。爱德华攻入苏格兰,在那里扶植了一个自己的政府。在法国的支持下,苏格兰人进行了多年的反抗,为首的是他们的民族英雄威廉·华莱士[William Wallace]和罗伯特·布鲁斯[Robert Bruce]。经过漫长而血腥的战斗,公元1314年,苏格兰人在班诺克本[Bannockburn]打败了入侵的英格兰人。苏格兰的独立从此又保持了三个世纪之久。
  • 2006-6-2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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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在整个中世纪的全盛期,法国和英国的历史都形成极为鲜明的对照。英国的国家统一过程走得相当平稳,而法国的统一之路则显得崎岖艰难。公元11世纪的 时候,法王只是在名义上统治着他国内众多的大公们;国王没有实权,真正的权力都集中在大公们手中。国王真正能够支配的只有自己的一小块领地,差不多是今天的巴黎到奥尔良一带。几个世纪以来,法国国王一直想要支配更多的国土。为此他们用尽了办法:联姻、充公,还有战争。这种念头把几乎每个在位的法国国王都变成了狂热的扩张分子。除此之外,国王还必须不断地巡视他自己领地里的每个村庄,否则他就有可能会失去对这些村庄的主权,因为法律就是惯例,而“要成为惯例,两次就够了”。在法国占有大片土地的大公们事实上是独立的,和国王比起来只是差个头衔而已。像阿奎丹大公的领地是法王领地的五倍大,在普瓦捷[Poitier]有自己的首都和法庭,还有自己的普罗旺斯[Proven?al]方言和文化。在北部已经失传的古老传统在这里仍然可以找到——事实上,罗马文化在这里从来就没有中断过。甚至一直到最近,这里的人们仍然在饮食和娱乐上保持着罗马的传统,雕制石棺,并且一直以罗马法为法律准绳。法兰西的国王们就一直不停地在统一平定他们的国度,巩固王权,削弱贵族势力,促进经济发展。在这些国王当中最有作为,对后世影响也最大的是于公元1180年即位的菲利普二世[Philip II],通常被称为奥古斯塔[Augustus]。尽管他其貌不扬(秃顶而且独眼)并且讨厌着装打扮,他仍然极具王者的气质。他颇具谋略,并且行事果敢,凡事必以他和法国的利益为重。他重组了法国的政府,指定了一批受过法律教育的平民担任政府主管,并且为他们发放工资。这样,他就有了一套有效而完全听命于国王的官僚机构。法国在菲利普·奥古斯塔的长时间统治下人口不断增长,财富也不断积累,在政治和文化上都开始成为一个在欧洲举足轻重的国家。菲利普的孙子,虔诚的路易九世[Louis IX]于公元1226年12岁时登上法国王位。他的个性和他的祖父截然不同。历史上的昏君是何其多,而明君又是何其的少!但是路易九世——也就是圣路易——是法国的所有国王中唯一被封为圣人的。法国人对他的爱戴一直延续至今:在法国历史上所有的人物当中,他受欢迎的程度仅次于圣女贞德[Joan of Arc]。他的个人魅力倾倒了所有见过他的人,并且通过传记作家让·德·热安维尔[Jean de Joinville]的生花妙笔,同样倾倒了法国的孩子和他们的父母。他温和而朴素,一直忠于他的妻子,有些凶悍的“普罗旺斯的”玛格丽特[Margaret, of Provence](他们一共有11个孩子)。他身材颀长,一头金发,还有一双碧蓝的眼睛,用当时一位编史者的话来说就是“鸽子的眼睛”——他把路易的面容描绘得如同天使一般,一直带着优雅的风度。尽管路易经常深受皮肤病之苦,但是一直保持着乐观的天性。路易一直保持着很坚定的信仰。除了常规的仪式(像是弥撒、阅读宗教书籍、忏悔)以外,他还在自己日常生活中施行苦修。他自己一直穿着粗毛衬衣,甚至还把一件粗毛衬衣和一本戒律书送给自己的女儿作为圣诞礼物。他亲吻麻风病人,并且曾经邀请过十二位穷人到他的宫殿里一起用餐,结果他的卫士们都被这些穷人身上的气味熏跑了。他甚至还认真的考虑过加入西笃会[Cistercian]或是シ技没醄Franciscan](两者均为著名的基督教苦修会——译注),不过最后还是在妻子的劝阻下打消了念头。他一直试图获得默示,在做祷告的时候对外界的事情完全充耳不闻。按照他的说法,一个基督教信徒如果听到一个犹太人诋毁他的信仰的时候,“保卫他信念的途径只有一个,那就是他的剑,并且要使出全力来刺这一剑。”不过他的日常言语其实还是带着轻快的幽默感。热安维尔引用过他的这么一段话:“‘归还’[render,“restore”]实在很不容易,即使是说出口也很困难,因为它里面的那些‘r’在发音的时候像锉刀一样锉着喉咙。要我说,这些‘r’就是恶魔的耙子,对于那些要‘归还’从别人那里拿来的东西的人而言,恶魔就靠着这些耙子来拉拢他们。”(从这段话里也可以看出,13世纪的时候,‘r’发成小舌音已经是很普及的事情了。) 除了他的信仰和个性,路易还是一个好国王。他推崇司法公平,并且不遗余力地在国内推广。除了权杖以外,他平时还经常带着另外一根杖子,上面装饰着 一只张开的手,象征处事公平。他废除了通过决斗来定罪的方法,坚持定罪的根据只能是切实的证据。他还试图减少贵族之间的战争,规定了四十天的反思时间,同时还禁止互相屠杀农民和焚烧庄稼。路易组织了一批职业法官成立机构专门 主管司法,同时要求他们不得收受钱财,不许经常出入酒馆,不许玩骰子……这一机构就是国家最高法院的前身。路易还另外募集了一些 シ技没会员以确保执法的公正性。闲暇时路易喜欢坐在万散园[Vincennes]的橡树下,或是在巴黎街头的公共花园散步,以便及时处理人们的冤情。在他和他以后的时代里,圣路易都被看作一个基督教国王的完美典范。在欧洲人看来,他是公正的化身,证明了君权的确来自神授。不过尽管圣路易的品格高洁,他还算不上是中世纪欧洲君主当中最与众不同的。历史把这个名号留给了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腓特列二世[Emperor Frederick II],后世称他为“凡间的奇迹?
  • 2006-6-2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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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盵Stupor Mundi,‘the Marvel of the World’]。 

腓特列出生于公元1194年。虽然他是西西里的继承人,但是他在帕勒莫度过的童年却是贫穷而不受重视的。这段童年生活使他后来喜欢和社会下层人士(例如马夫)在一起,还使他喜欢结交穆斯林。他的心智非常早熟,幼年时就学会了六七种语言,其中就包括阿拉伯语。他对世间万物都持着永不满足的好奇心,对于科学,特别是动物学有着极强的兴趣。从童年时起,腓特列就一直有一个远大的理想,要重新统一神圣罗马帝国,合并德意志和意大利,并且把教皇国也并入自己的版图。当他一有机会,就在德国大力宣扬自己的观点。在他许诺将西西里作为封地献给教皇以后,他获得了罗马教廷的支持而被选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公元1220年,教皇为他加冕。但是教廷很快就发现,腓特列事实上根本不会割让西西里以实现他许下的诺言。而到了后来,腓特列先是宣誓将发动一次十字军而后又迟迟不出发的时候,罗马教廷终于忍无可忍:教皇格里高利九世 [Greogory IX]宣布将腓特列开革出教。公元1228年,这位已经被开革出教的皇帝开始了他伟大的东征之旅。和他随行的有一支由阿拉伯人组成的部队,还有一位穆斯林语言老师作为腓特列的顾问。当他在中东登陆后,他派人送了一份很厚的礼物给当地撒拉逊人的领袖,苏丹阿尔-卡米尔[al-Kamil]。这位苏丹和腓特列一样,也是一位气量颇大,有着诗人和学者气质的领袖。对于收到的厚礼,阿尔-卡米尔同样以厚礼回赠,其中还包括一头大象。两位领袖会面后签订了一份为期十年的和约。和约中规定撒拉逊人将耶路撒冷、伯利恒[Bethlehem]和拿撒勒[Nazareth](这三座城市对于基督教 来说都是意义非凡的圣地:耶路撒冷是\\\"众城之城\\\",也是耶稣殉难的地方;伯利恒是耶稣的诞生地;拿撒勒则是耶稣的故乡,《新约》里常称耶稣为“拿撒勒的耶稣”。——译注)割让给基督徒,同时割让的还有从海边通向耶路撒冷的一条走廊;而穆斯林则获准保留他们在圣地耶路撒冷城内的所有神坛。腓特列访问耶路撒冷时更像是一位单纯的游客而不是朝圣者。为了照顾基督徒的宗教感情,在腓特列访问期间,苏丹下令城里暂时取消报告穆斯林的祷告时间。对此腓特列提出抗议:他访问的目的就是为了欣赏当地的这些特色。当腓特列的和约呈递到格里高利九世面前的时候,这位教皇简直火冒三丈:这个被开革的皇帝光复了基督教的圣陵,但却还不是按照教皇设想的方式完成的,没有给异教徒军事上的打击,一滴血都没有流。为此,教皇号召征讨腓特列的这支远征军 ,但是几乎没有什么人做出响应。最后,教皇不得不主动撤销了开革腓特列的决定。当腓特列回到欧洲以后,他为了统一帝国而开始了漫长的战争。同时他在位 于西西里和意大利南部的城堡里建立了一个东方式的华丽宫廷。在那里,他喜爱的东西应有尽有:山水园林、珍禽异兽、后宫粉黛,还有擅长妙论的贤哲。在这些贤哲当中最有名的要数迈克尔·斯科特[Michael Scot],他是科学家、占星术师,还是一位翻译家,翻译了亚里斯多德[Aristotle]和阿维洛依 [Averros](著名的阿拉伯思想家和哲学家——译注)的著作——从今天来看有点类似一个江湖郎中,不过他在民间一直是一个传奇人物,在意大利和苏格兰流传着关于他的一些 巧夺天工的创作的故事。腓特列的气度之宽宏使当时的人们感到震惊。在一次为了纪念穆罕默德逃亡(公元622年穆罕默德被迫从麦加逃亡到麦地那——译注)的宴会上,应邀出席的穆斯林们非常吃惊的发现,坐在自己身旁的竟然是信仰基督教的贵族,甚至还有一些主教。他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整个世界都被三个欺世盗名之徒给骗了。这三个人一个是摩西,一个是穆罕默德,还有一个是基督。\\\"为此 教皇曾经公开抨击过他。和后来18世纪的普鲁士国王腓特列二世[Frederick II] 一样,他最喜欢的一件事情就是和一些哲学家们一起享用一顿精美的晚餐。我们可以想象,如果伏尔泰生活在他那个时代,一定会觉得和腓特列意气相投,而腓特列一定也会把伏尔泰延为自己的上宾。

  • 2006-6-2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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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腓特列对于数学和科学很是着迷。他曾经亲自做过一些实验,有些实验还很残忍。有一次,他给两名犯人相同份量的饮食,然后让其中的一个上床休息,另外一个则外出打猎。然后他把这两名犯人开膛剖腹,看看哪个消化的食物更多。(结果他发现是那个睡觉的。)他最引以为傲的一样东西是大马士革苏丹送给他的礼物——一个天象馆,在一顶金属制成的帐幕里,由隐藏的装置驱动着珠宝制成的天体模型。作为回礼,腓特列赠送给这位苏丹一只白孔雀和一头北极熊。这头北极熊在苏丹面前表演了跳进海里捉鱼的本事,让苏丹很是开心。(我们不得不想象一下,这头熊是谁,在什么地方捉到的,腓特列又是怎么想办法把它运到叙利亚去的。)腓特列还向阿拉伯的知识界提出了很多让他迷惑不解的问题:为什么插在水里的木棍看起来是弯的?有什么证据说明灵魂是不死的吗?又有什么证据说明存在一个永恒的世界呢? 他自己对于科学的贡献是他写的一本书:《论猎鸟的艺术》[On the Art of Hunting with Birds]。他曾经亲自绘制其中的插图,做了一个非常精致的版本留给他的儿子。这个珍本一直保留到了今天。这本书基本上是叙述如何训练猎鹰的一本手册,同时也是一份基于实地观察而得来的一份鸟类学研究报告。在书中,腓特列详细的讨论了鸟类的迁徙和筑巢习性,还探讨了蜂鸟飞行的机理。他还建议饲养猎鹰的人在给ノ故车时候哼唱固定的曲子,以利于给猎鹰建立条件反射。腓特列还鼓励科学其他分支的发展。公元1224年,他建立了那不勒斯大学,以培养律师、会计和公务员。这座大学是第一所由非神职人员创立并运作的大学。据说,他还是中世纪里第一个懂得欣赏古典雕塑艺术的人。他是意大利诗歌之父,用意大利方言创作了不少情诗。他甚至还关心单词的拼写——这在中世纪也是一件少有的事情。曾有一次,一个书记员把他的名字Fredericus误拼成了Fridericus,他马上下令把这个书记员的拇指砍掉。腓特列的个子短小精干,微微有些秃顶,还有些近视,在他的绿色眼珠里总闪动着诡谲和不怀好意的光芒。一位穆斯林私下评论说,如果把腓特列拿到奴隶市场上去,一定卖不到好价钱,肯定不足200个迪拉姆([Dirhem],中东地区的货币单位——译注)。腓特列的饮食很有节制,但是也非常挑剔:他每日一餐,时间在晚上,这一餐必须非常精美。他最喜爱的一道菜叫做“scapace”,是把鱼和蔬菜一起煎过以后用一种白葡萄酒和藏红花汁浸渍而成的。他非常好色,拥有一个庞大的后宫。这些妃嫔们在他外出的时候也跟着他,甚至在战争中也不例外:在战场上她们留在拉下帘子的轿子里,外面有太监守卫着。总的说来,腓特列是个非常开明的人物,但是绝对算不上好人。腓特列的伟大目标是削弱教皇的世俗权力,统一意大利并且建立一个稳定的神圣罗马帝国,定都在罗马。但是他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这个目标。当他于公元 1250年去世以后,整个罗马帝国,作为一个整体,已经走到了尽头。他的去世也标志着霍亨施道芬[Hohenstaufen]皇室的没落。现代人喜爱腓特列二世,是因为他身上有很多现代人的特质。但是这也正是他的问题所在:生活在中世纪,他如果表现的更加“中世纪化”一些,也许会更加成功。 

如同腓特列二世一样,当时的教皇们也发现,自己的很多目标无法实现。这些目标包括:削减世俗君主的权力;将整个分地乃至所有信仰基督教的地区都置于教皇的领导之下;清理整治对于教会权威的滥用……教皇一直在试图获取更多的政治权力,这些努力和教会本身对于改革的要求常常纠缠不清,甚至成为教会改革的障碍。但是改革者们并未因此而退缩不前,而是作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当时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是神职人员的独身问题。在公元11世纪的时候,人们对于教士结婚一事持有的态度和今天的人们差不多。从农民的角度来说,一个已经结了婚的牧师当然更加可靠,因为一个单身的淫棍说不定就会在他们下地的时候,在他们家里弄出点什么事情来。但是问题在于,一个神职人员极有可能会把他的职位传给他的儿子,结果就把教会变成了家族的私产。当时在冰岛出现了世袭的主教家族。另外,牧师的妻妾们也常常成为麻烦的根源。公元1072年,她们甚至私刑处死了鲁昂[Rouen]地区的主教,原因是他向她们布道。在公元1139年举行的第二次拉特兰会议[the Second Lateran Council](Lateran是罗马教皇一宫殿名,会议因在此举行而得名。——译注)上,教廷规定任何神职人员均需保持独身。尽管这一律令确实起到了净化教会的作用,但是众多教士——不论其职位高低——在不能结婚的情况下,性生活反而更加混乱。公元13世纪时列治主教亨利[Bishop Henry of Liège]居然有61个孩子,其中14个的出生时间相差不超过22个月。他的情形可谓创下了神职人员多产的纪录。另外一个更加严重的问题和教会的财产有关。经过信徒们几个世纪以来的捐赠,中世纪的教会已经获得了极为可观的财富。有些主教同时也是大领主,其财势和排场甚至超过了国王。教会拥有的财富和它对世俗的控制权力使得腐败不可避免的出现,最为严重的就是买卖圣职[simony]的问题。对于某位国王或贵族来说,如果他拥有对于一个教职肥缺的合法任免权,他会理所当然地要求从被他任 命的人手里获得好处。

  • 2006-6-2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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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这就好像今天的政府,在选择某项产业的承租对象时,总会很自然地从所有有资格的候选人之中选出出价最高的那位。当牧师拥有并使用土地的时候,他其实也是封建体制中的一员。他对他的领主负有一定的义务,必须缴纳一定的金钱以换取领主对他的保护,那他何不干脆早点投资在他的领主们身上,以换取自己日后的收入呢?参与买卖圣职的牧师还为自己辩称说,他花钱购买的,并不是牧师这个精神上的职务,而是他对于自己物质财产的主管权。依此类推,既然他为了这个赖以谋生的职务花了本钱,他当然也就有权利把他的开销补偿回来:把这个职务卖给下一任的人选。就这样,买卖圣职在当时的欧洲成为一种惯例。教会改革的对象不仅仅是教会人员,也包括世俗百姓。当时的贵族们唯一的正业就是战争,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和平的渴望尤为强烈,牧师们因此试图通过种种努力来制止战争。公元989年的一次教会会议呼吁人们不要主动进攻牧师、教堂、以及农民的牲畜。后来这个豁免权的名单不断加长,又包括了磨坊、葡萄园、商人、还有正在前往教堂的人。这一运动后来被称为“神之和平”[Peace of God]。它的主旨一开始难以被人们理解,因此后来其概念做了一定的修改和扩充。公元1017年,教会颁布了一条禁令,要求交战双方在每个星期六9点到下个星期 一破晓之前必须停战。这一最初的周末停战时间——也被称作“神之休战”[Truce of God]--后来被加长到从星期三晚间到星期一早晨,还包括了大斋期[Lent](复活节前的第四十个星期日——译注)和降临节[Advent]。很明显,教会内部有一批坚定的和平主义者。公元1054年的另一次教会会议则宣布:“一个基督徒如果谋杀了 别的基督徒,那么他就等于是谋害基督的凶手。”但是在一个罪恶横行的世界上,和平主义的力量实在太过薄弱了。教皇格里高利七世[Gregory VII]就曾经以褒扬的口?
  • 2006-6-2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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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森银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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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霸主特丽菲丝女王满塞~只是。。貌似还没结束。。。
  • 2006-6-3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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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伏旱_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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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好长哦,看了几个小时收获良多,还没结束?
先谢班主了!

  • 2006-6-4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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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138.147.*

29楼

好长啊.看了很久终于看完了,谢吧主
  • 这条留言是通过手机发表的,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 2006-6-4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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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歌德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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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楼

顶上!!!不好意思,光下没顶,现在补上。
  • 2006-6-10 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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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歌德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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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吧主是历史系的吗。
我之所以喜欢中世纪,是因为中国历史
看的太多了。怎么顺位的背的很清楚,除了南北朝
乱了点。历代的版图及如何兴衰也基本上有数。
日韩历史虽有点糊涂,可大致顺位还是了解的。
可就这中世纪欧洲是个什么样最难说了
因为原来课堂有关的介绍实在太浅,
通过网络了解不少。至于世纪里面到底前后出现
过多少国家,怎么形成,什么样的版图。
要全知道了可真难啊,这就是吸引我的原因。
幸好离现在不太久远,资料至少还算多。
吧主能不能想办法来个全套的,让大家一饱眼福
的同时增长见识。以后大家历史课别上了。
到这儿来看多简单。

  • 2006-6-10 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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