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生文化课分数线:[转贴]新京报:黑夜巧取是强盗 白天豪夺乃官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9:23:05
文章提交者:浊世清音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新京报:黑夜巧取是强盗 白天豪夺乃官家   大约一百年前,越南流行一个格言:“黑夜巧取是强盗,白天豪夺乃官家。” 这个格言蕴含的意思是,强盗与官家并无实质区别,官家甚至比强盗更恶劣,因为强盗要在黑夜里偷偷摸摸,官家却可以大白天公开行动;强盗的行为是非法的,官家的行动却是合法的;官家是合法的强盗,比非法的强盗更可怕。 格言常常是民间智慧的体现。这个格言体现的智慧让人惊讶:其简洁有力,超过了学者们繁琐复杂的论证;其认识,比学者们早了一百年。 国内学者吴思在2003年出版的《血酬定律》一书中,提出过一套“血酬史观”:土匪(强盗)发现掠夺过度会导致收入下降,如果改用保护掠夺对象,向其征收一定的税费,反而能使自己的收入更稳定、更有保证,于是土匪放弃掠夺,建立起征收税费的制度和法规,这样土匪的身份也就相应地变成了统治者,所收的保护费也变成了公共税收,它减去公共开支的剩余,就成为被统治者侵吞的“法酬”。“法酬”在理论上是土匪流血拼命换取的酬报———“血酬”的转化形式。这个规律,叫做“血酬定律”。 而早在20年前,美国学者曼瑟尔·奥尔森就提出他的“匪帮理论”,即匪徒(强盗)为了利益的稳定化和长期化,改变劫掠策略,变无度掠夺为有限制掠夺,提供一定量的秩序和公共物品,于是从“流窜匪帮”转变成“常驻匪帮”。 吴思“血酬定律”与奥尔森“匪帮理论”异曲同工,英雄所见略同。然而,他们在近二十年中通过研究发现的理论,百年前的越南老百姓,就已经通过现实生活得出类似的结论了。那么,越南人到底遭遇了什么,使得他们有如此深刻的感悟,产生让百年后思想界还认为因其创造性、启发性,而觉得了不起的思想呢? 百年前的越南,正处在法国的殖民统治之下。传统的越南宫廷,让位于殖民政府。“一个拥有远比其所取代的传统政权发达的行政能力和官僚势力范围的殖民地政权,为了一个不断增长的行政系统的财政需要,而向农业经济榨取税款。”在1888年—1896年间,在册村民的人头税从14生丁增加到40生丁;对非在册的人头税从零增加到40生丁;稻田税增加了50%;间接税翻了一番。 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法国殖民政府还对米酒、食盐等基本生活消费品,实行严厉、苛刻的国家垄断,直接控制生产与消费,以榨取民财。米酒在越南是基本生活消费品,除了饮用,还用于社交、礼仪、庆祝场合,大多数家庭或是自酿,或向邻近专门酿酒村民购买。然而,法国殖民政府对之实行生产、销售许可证制度,导致酒价不断飙升,1906年,一升酒的价格即从5到6生丁涨到29生丁。 食盐也是生活必需品,在越南的炎热气候条件下,不仅对补充每天的正常损耗是必要的,还是干鱼保藏和发酵辛辣调味品(越南称之为nuoc-mam)的必备材料,但殖民政府也对之实行生产、销售许可证制,结果食盐价格从1892年到1907年间几乎增加了5倍。盐是在当地生产的,但当地人却买不起盐,于是不得不把鱼扔回海里,或任其腐烂。 “没有一种税,法国殖民者是不增加的”。在殖民政府重税盘剥之下,越南人越来越感到所谓的政府其实比强盗更不如。“汇寄税款截止日期的前一周,有时就是一个赤裸裸的恐怖时期。个人物品被抢走并被当场拍卖,抗拒者遭到殴打,而其他人则被投入监狱,直至其家人前来纳税。高官显贵没有任何道理的盘剥,在大众文化中留下了大量痛苦的情绪”。 “黑夜巧取是强盗,白天豪夺乃官家”的格言,便是对残酷生存体验的经验总结。 关于国家的起源问题,学界主要有两种思想:一是契约论,即社会成员预见到国家所带来的收益而共同达成契约来建立国家;一是掠夺论,认为垄断暴力的国家是“一个阶级掠夺另一个阶级的工具”。 这两种思想各有其说服力,但又都有解释不了的地方。如果说国家既是契约的产物,同时又有掠夺的潜能,也许更符合历史的实际。所以关键的问题是,怎么样让国家按其与人民签订的契约运行,将其掠夺的潜能压制下去。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其实就是在探寻这样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