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工210所:屈原为何至死不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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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为何至死不出国 2009-05-30 21:46

分类: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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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贵族最爱国

 

相信众多网民看到这个小标题,立即就会不假思索地群起而攻之。因为网络时代就是草民的时代,草民内心多少都潜伏着一种反权威、反权贵的愤懑。如果我不将这观点解释清楚的话,估计回帖中会有人要骂——“楼主是贵族的泛走狗”、“你是卖国贼”等等。

大家少安毋躁,我祖上八辈贫农,如在“诉苦会”上发言,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啊,绝对会与众网民战斗在一起,与“贵族”坚决誓不两立。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中说的贵族是特指先秦时期的贵族,而本文中说的“国”,有时也仅仅是特指某个时期的某个政权。

为什么要特指先秦时期的贵族呢?因为秦始皇集权统治之后的中国,贵族也不那么纯粹,和权力中心的关系也不那么唇亡齿寒了。比如明朝末年,无论是李自成进京,还是满人入关,明朝的贵族、权臣们叛国投降最为积极。投降之后,他们照样可以当官、做地主。

而先秦时期由于“封邦建国”得更纯粹些,所以贵族们也要相对纯粹些,与权力中心的关系也更加紧密。比如屈原他们家族。

《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开篇就说“屈原者,名平,楚之同姓也。”

这是一句很好玩的话,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按照我们现在的观点,人家楚王明明姓熊,屈原姓屈,怎么司马迁还说他们是同姓呢?对此,我开始也比较疑惑,甚至以为我看的《史记》是盗版书。后来才明白,原来上古时,有姓有氏,姓是族号,氏是姓的分支。也就是说,楚王和屈原是同族,他们是芈(mi)姓,但一个是熊氏分支,一个是屈氏分支。

既然和楚王同族,特别是在封建制度下,屈氏家族自然就比别人更优先获得权和利。所以当我们翻开春秋时期楚国的历史文献,会发现,各种重大的内政和外交活动中,几乎都有屈氏人物出场。也就是说,在那个以族群为一个利益群体的封建制度下,屈氏等王室贵族的利益和王室是密切相连的,在楚国,获得利益最多的是楚王,其次就是屈氏等贵族。

正因为这些贵族们能获得如此大的利益,所以应该更加热爱楚国,不惜余力地维护楚国的利益,谁叫楚国大部分利益最后都落入他们口袋呢?

屈原在世,一定会写部长篇史诗《割草》来骂我,这该死的草玄竟然将他们贵族爱国的理由解释得如此粗鄙世俗。但是屈原无法否认的是,在这个国家,获得最大利益的就是他们王室贵族,虽然像他这样伟大的人物不会为私利所动,确实也会由衷地心系苦难中的百姓,但是无论如何,他最终奋斗而来的楚国利益大部分不会落入百姓们的口袋。

屈原在春风得意时曾写了著名的诗篇《橘颂》,用南橘北枳的典故(出自晏子),拟人化地歌颂矢志不移的爱国精神。用现在的话说就是鼓励大家: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了成为有用的人才,哪怕出国深造了,也要回来报效祖国。

然而屈原的话人人都会说,但不是人人都会这样做。

 

 

二、草民常常找不到爱国的理由  

 

    今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有关部门统计,这三十年来,我国出国留学生总数达到136万人,而学成回国的只有37万人。也就是说,约有百分之七十三的留学生为外国效力去了。

如果写《橘颂》的屈原得知上面这一数据,会作何反应呢?

或许只会无奈地叹息一声吧,因为这个现象当年楚国也很严重。不是有句成语叫“楚才晋用”么?说的就是当时这种现象。

为什么当年楚国会出现这么严重的人才外流现象呢?

其实这现象也不仅仅出现在楚国,春秋战国时期,各国人才相互交流的现象很普遍。别说苏秦、张仪、李斯等投机分子,连孔子、孟子等所谓圣人也周游列国去面试。像屈原这样的矢志不移的爱国者在当时反而是另类。

是人才就想施展,如果在一个单位被埋没了,自然就会想跳槽,另谋出路。春秋战国时期,贵族后裔能优先得到济世治国的机会,而一般草民就算削尖脑袋,死皮赖脸地到处面试,也难以获得机会。孔子就是这样,有次跑到郑国,别人都说他像丧家之犬。

所以,如果一个草民一旦获得机会,哪怕是在国外、在外星球,他都会猴巴巴地跑去,才懒得理会别人骂他不爱国,不爱地球啥的。

别说草民,就算是贵族后裔屈原,仕途失意后,也终于忍不住抱怨说:“国无人莫我知兮,又何怀乎故都!”

而且一般草民本来就没有什么爱国观念,春秋战国时期的例子就不说了,看看晚清时期就清楚了。当年英法联军从天津打到北京,不光能雇佣到老百姓帮他们运输枪支弹药,还有许多老百姓跟在后面“看打战”,完全一副局外人的态度。

一直以来,包括鲁迅在内的作家学者们都对老百姓这种局外人的麻木表示批判,认为他们愚昧。我觉得,其实老百姓心里面都有一杆称,精明得很。英法联军打满清政府,那些贵族们都不着急,老百姓着什么急?平时已经被那些贪官污吏欺压得民不聊生了,凭什么到头来,还要我们这些老百姓为你们的利益去拼命?反正你明朝皇帝当政,我们老百姓也吃不饱,你们满清人当政,我们也受欺压,现在英法联军打来,我们也就看看热闹吧,反正谁执政我们老百姓都倒霉。就像老舍的话剧《茶馆》中那位常四爷所哀叹的:“我爱咱们的中国呀,可是谁爱我呢?”

在“天下大同”之前(真能“大同”么?),爱国主义绝对值得宣扬,但我是一个粗鄙的人,喜欢将那些原本崇高的东西解释得比较直白,所以对“国家”的理解也可能也会让许多人不满意。

我认为“国家”只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当这个“国家”的利益能相对均等地分配给大多数人时,大多数人自然就爱这个共同体,如果大多数人都无法获得均等的利益时,大多数人自然就觉得这个所谓的利益共同体已经名不副实了。结合卢梭的《社会契约论》,那就是,你们这些王室贵族、贪官污吏单方面毁约了,那我们老百姓就认为这“契约”(国家)只是一纸空文,它已经失效了。

所以,要老百姓真正爱国,就别让贪官污吏纵横霸道、欺民霸市,别以为只要控制资金外流,让“肉烂在锅里”就行,历朝历代那么多肉都是只烂在锅里的,结果呢?

老百姓的整个心死了,爱国心也就跟着死了。

爱国心死了,局外人就多了,出国不归的人也多了,“看打战”的人也多了。

 

 

三、洗衣服爱国洗脚也爱国

 

有人是心死了才自杀。

有人是不死心才去死。

屈原怀着一颗伟大而不死的心跳江了。

临死前,他遇到了一位渔翁,展开了一段流传千古的对话。

在我看来,这段对话比刀光剑影还惊心动魄。

那天容颜憔悴的屈原在江畔徘徊,一个渔翁认出他来,忍不住问:“您不是三闾大夫吗?怎么弄到这步田地?”

屈原见渔翁虽然只是衣着简朴,但是气宇不凡,就认真回答:“举世混沌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是以见放。”

这句话一般人都翻译成:“这世上一片混浊,只有我一个人干净;众人都醉得稀里糊涂,只有我一个人清醒,所以遭到放逐。”

我觉得这样直译太死板了,让人觉得屈原不是一个狂妄者,就是一个疯子,歪曲了屈原当时的心境和原意。

屈原当时心情既愤懑又无奈,说话的语气,既激愤又嘲讽,所以这话翻译成比较传神的现代语言应该是:“这世间的真理被蒙蔽,大家都醉生梦死,我像《皇帝的新装》中那孩子一样喊了一句实话,于是就被当成傻瓜流放了。”

渔翁可能觉得屈原过于迂腐,就劝他,翻译成现代语言就是这样说的:“你太不知道变通了,你不能要求环境适应你,你应该主动去适应环境。大家都玩各种潜规则,你也应该随波逐流。大家醉生梦死,你也应该难得糊涂。家事国事天下事关你屁事,守着清高、特立独行有什么意思?”

屈原感觉遭遇到一种完全和自己相反的人生观,于是激愤地举例说明自己的人生观,翻译成我的话就是:“真理不能被蒙蔽,事实不能被混淆,葬身鱼腹全不怕,留取丹青照汗青。”

渔翁可能觉得这人脑子有问题,无可救药了,于是笑了笑,懒得和他辩论,划船走开时还唱了一首歌:“沧浪江水清哟,我就洗衣服;沧浪江水浑哟,我就洗臭脚丫……”

渔翁走得这么潇洒,让人感觉这场人生观的辨论似乎是渔翁赢了。而且渔翁这种游戏人间的态度估计让江边的屈原也看得目瞪口呆。

假如我是屈原,绝对不能让渔翁唱得这么潇洒,一定要给他对上一首歌,会高举楚国的国徽,高唱:“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

无论如何,反正之后的二千多年中,渔翁的这种人生观成为了国人的主旋律。而屈原的人生观常常只是一句口号。

孔子高喊:“杀身以成仁啊!”

孟子高呼:“舍生取义呀!”

其实他们谁也没有为仁义而死。

只有屈原,他真的去死了。

虽然屈原全力维护的楚国利益最终会落入王室贵族的口袋,但他是由衷地心系苦难中的百姓;

虽然屈原没有力量去改变丑陋的环境,但是他有一颗不同流合污的心;

虽然屈原去国外的话,也可以像许多被“晋用”的“楚才”一样大展鸿图,但是他至死不出国。不仅仅是因为他的楚国贵族身份,也不仅仅是因为他舍不得故土,而是因为他要真正的“杀身以成仁”、“ 舍生取义”。

 

二千多年过去了,我们这个只知道适应环境,而不知道坚守真理的国度渐渐忘记了屈原跳江的悲剧根源。

甚至连屈原在人们心目中也渐渐变成了一颗粽子,有时他是肉馅的,有时他是豆沙馅的,大部分时间他是没有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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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梦”就是奥巴马式的奇迹

http://cq.QQ.com  2008年11月06日08:41   现代快报    评论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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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2008美国大选

作者 薛涌 旅美专栏作者

奥巴马的胜利,使美国亮出了民主的品牌。

 

 

一个被肯尼亚的父亲所生、被单身母亲拉扯大、中间的名字叫“侯赛因”、靠在社区服务起家的黑人,竟在预选和大选中连续击败了美国两党最有资历的政治家,当选为美国总统!难道你还能说民主不过是被既得利益所操纵的金钱游戏吗?如果这样的民主不是真的,世界上还有什么是真的呢?

最大的“美国梦”不是汽车洋房,而是奥巴马式的奇迹。只要你有才干、肯奋斗、保持着理想,你就可以问鼎最高权力。要知道,奥巴马出生时,美国还是个种族隔离的社会。而他刚进中年,就成为了美国总统。这充分展示了民主是如何有效地改善自己。

更有意思的是,这么一个本应是边缘下层的人,在这次大选中最大的弱点是太“精英”了。保守派评论家David Brooks在投票当天的《纽约时报》上撰文指出:在奥巴马的整个成人生涯中,他的居住点从来没有离开美国前十个名校十英里以外过。他从哥仑比亚的本科毕业,进入哈佛的法学院,然后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宪法学。当总统的固然只有奥巴马一个人,但大量杰出却没有家庭根基和资源的青年,都能象他那样接受最好的教育,随即进入了美国社会的核心部门。在共和党代表大会上,纽约前市长朱里安尼挖苦奥巴马说:“象这么一个人,出了两本畅销书就当了议员,刚进参议院就选总统。这种事情,只有在美国才能发生。”说到此他自己也不禁笑了。此话确实不假。但难道这不正是美国应该为之骄傲的吗?

当草民成了精英后,继续当草民的又怎么样呢?这次大选是在FaceBook、MySpace的时代举行。老百姓特别是年轻人,运用网上视频等新技术进行政治动员,素不相识的人可以在网上交流、组织政治运动,政治参与热情大增,投票率也几乎创了百年记录。最为精彩的一幕,还在于那位管道工乔质问前来拉票的奥巴马:“我要买下我效力多年的公司,一年可能挣过二十五万。你到时候是否要给我加税?”一夜之间,世界最著名的管道工诞生了。其实,这又何止是一个管道工。这次大选的兵家必争的选民,就是那些低收入的蓝领。候选人无不走家串户地拜票。当奥巴马的竞选伙伴拜登亲自给一个普通选民打电话时,这个选民无法相信未来的副总统会给自己打电话,怀疑是个恶作剧。拜登无奈,马上现场表演。因为他说“女士们、先生们”时的腔调独特,他就在电话中把这句话重复了一遍,这下对方才算相信。事实上,漫长的竞选,逼着这些候选人深入普通百姓的家庭。这本身对他们就是一个教育过程。而且每隔四年,他们都不得不重新温习这一功课,被发现“忘本”的就被选下去。

美国如今正面临着大萧条以来最大的经济危机,民气低落。但是,不管生活多么艰难,老百姓每四年就有这么“牛”一次的机会。对选民来说,这一天让他们感受到自己的力量、重新对自己建立信心,也让国家有一个新的开始。这,就是美国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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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奇迹”只具象征意义

三个处女结婚后的反映(不笑死你找我.笑了回贴哦!) 有一对姓黄的夫妻生了三个女儿,转眼都到了适婚年龄,因家教甚严,三个女儿都还是处女之身。    黄姓夫妇分别为三个女儿找到了乘龙快婿,眼看著拜堂入洞房的日子就要到了,不由得担心了起来.热闹办了婚事,三个女儿与夫婿就要离家去度蜜月了.黄夫妇很关心女儿的初夜是否圆满,为娘的就私下对三个女儿说:我和你爹都关心你们的新婚之夜,希望能知道你们是否快乐,为了不使你们的丈夫起疑,你们就用暗语通知我们,满心欢喜期待的女儿们出门度蜜月去了。    一星期过去了,黄姓夫妇收到第一封信,打开一看是大女儿写回来的,信上只写了四个大字:"雅兰席梦丝床垫",二话不说拿起手边的报纸寻找雅兰席梦丝的广告,黄先生说:找到了,标题是尺寸超大,强壮又柔.当下老先生夫妇是高兴的不得了。    又过了七天,二女儿来信了,只简单写了:雀巢咖啡。这次黄先生又很快找到雀巢咖啡的广告版面,他大声的念出它的主标题::“欢乐到最后一滴”。夫妻二人相拥,喜不自胜。    眼看著七天又过去了,直到一个月后还是没接到三女儿的来信,夫妻开始担心起来三女儿的信终于在二个月后寄到了。上面写些那是一份手写的信,不十分清楚,黄先生费了些劲儿才解读出来,原来女儿写的是:"国泰航空"。黄先生顾不得穿上外套,连走带跑的到附近最近的报摊买了一份报纸,回到家,他用颤抖的手快速的翻阅报纸找寻国泰航空的广告,我找到了,黄先生紧抓著报纸大声的念出,不等黄先生念完,黄太太已"碰"的一声跌坐在躺椅上. 广告的标题是... 每周七天, 一天三班, 中途无休。 ~笑过之余..给你门做个测试...我发现.看完我帖子的有两种人... 第1种:看完了我的帖子笑了的人.......这种人,爱情顺利,事业顺心,家庭和睦,福如东海.寿比南山,一生开心~ 当然了。.这种人也都宽宏大量....不会介意回个小小的帖子了...开心无价嘛~~ 第2种:看完了我的帖子没有笑的人:........这种、人........................啥也别说了..............没的说了~~ 回个帖子有那么难吗??.........举手之劳罢了^.^谢谢合作..... 股市太差,基金大跌,心情沉重,就为博你一乐,放松自己吧! 祝朋友们快乐! 回复本楼复制本帖地址发给您

奥巴马当总统标志一个新时代开始

http://cq.QQ.com  2008年11月06日08:38   南方网    评论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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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代人的权力交接以奥巴马成为总统为标志。奥巴马是六十年代出生的人。他的母亲仅比希拉里·克林顿大五岁。当希拉里和奥巴马较量的时候,我曾写到这是新一代政治的崛起。六十年代出生的人,他们出生在一个什么都为他们准备好了的世界。奥巴马虽然是黑皮肤,但他的父母辈的——希拉里·克林顿这辈人——对种族歧视的斗争结果使他一路顺风,一直在美国最好的大学里受教育。他没有亲历种族歧视,经历的是美国对少数族裔的保护政策。他是一个黑白混血儿,是美国种族融合的产儿;他是美国白人和肯尼亚黑人的孩子,是国家融合的产儿;他的母亲有博士学位,他的父亲从非洲来到美国学习,有哈佛大学硕士学位。奥巴马是美国高等教育普及的一代人的产儿。这代人的教育水平远远高于历史上任何一代。美国的高等院校几乎都支持奥巴马,支持率达63比1。奥巴马史无前例的竞选资金主要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如今在各行各业里占主导地位的人捐赠的。这代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以奥巴马为代表自己进入美国历史和政治领导阶层。

奥巴马成为总统标志着新时代的开始。可惜这个新时代不那么绿色,也不那么玫瑰色。美国非常繁荣,但每个人每家的生活水平高,不意味着这个国家的整体水平高:美国1/7的人没有医疗保险。贫穷的人仍然占20%。而目前婴儿繁荣时代的人将进入老年,更需要医疗保险。奥巴马面对的就将是这样一副局面:国家赤字到了史无前例的地步,怎样改变这样的经济状态?美国的中产阶级生活日益缩水,美国似乎正在从繁荣的顶端走向下坡。全球化导致美国普通工人失掉工作,而全球变暖刻不容缓,奥巴马怎样做?这一代人该怎样继续建设美国,使这个繁荣的国家继续繁荣下去,并且继续为世界做出积极的贡献?

拭目以待:一代新人终于走向政治成熟,走向权力。他们准备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