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总医院的电话: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赵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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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赵振华)2009-03-22 11:25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是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股份制成为公有制主要实现形式的重大意义

第一,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有助于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就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如何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特别是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这就需要创新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实现形式。如果还固守传统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即国家所有国家经营或传统的集体所有制,必然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削弱公有制的力量,不利于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因为传统的国家和集体所有制名义上是为全民所有或部分劳动者集体所有的人人所有,实质上是无人所有,产权主体处于虚置状态。把股份制作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不仅仅是企业制度层面的改变,而且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内涵的创新。把股份制作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一是可以保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公有资产特别是国有资产的最终所有权可以通过股份制的形式加以实现。二是通过股份制可以更好地发挥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特别是国有制的主导作用。因为传统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产权主体单一,国家或集体拥有100%的产权,没有放大效应,而通过股份制的方式,国有企业不需要100%的股权,甚至不需要绝对控股,只要相对控股就可以了,公有产权可以充分发挥“乘数”效应,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三是可以保持公有资产特别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从企业制度发展的历史来看,股份制是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有效的企业财产组织方式,也是在企业规模达到一定程度之后能够保持高效率运营的最佳企业制度。因为它具有资产主体的多元性、资产的长期延续性、风险的有限性、资产结构的小单元性和良好的社会评价和监督机制。
第二,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有利于政企职责分开。在传统体制下,政府直接办企业,导致政府和企业职能的错位,政府承担了国有资产所有者、企业经营者、社会管理者、公共服务提供者等多项职能。其结果,政府干了许多干不了、干不好也不该干的事,企业由于没有相应的自主权,活力不足。实行股份制,所有者享有最终所有权,企业享有法人财产权。政府作为所有者之一与其他所有者一样享受所有者的权利,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切断了政府直接干预企业的脐带,实现了政企分开。
第三,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可以保证公有资产的所有者更有效地对企业实施外部监督。特别是可以通过用手投票或“用脚投票”的方式行使权利,把公有资产投入到收益最大的部门或行业,实现公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要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从传统的公有制转变为股份制是一个复杂的社会过程和系统工程,面临着一系列问题需要解决。
第一,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只有多元化投资主体,才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股份制。历史和实践证明,投资主体越少,企业财产组织形式就越简单,现代法人治理结构越难以形成。如果只有2—3个投资主体,股份制就倒退为合伙制;如果只有一个投资主体,企业财产的组织形式就成为业主制。国有资本主要进入涉及国家安全的领域和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领域,即使需要国有资本控股的,也未必绝对控股,通过相对控股也可以充分体现控股者的意志。集体资本需要进一步明晰产权。目前,非公有资本总量还比较少,需要进一步发展。
第二,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保护一切合法的财产权利。在《决定》中,第一次提出了要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现代产权制度是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产权制度,具有投资主体多元化,流转顺畅,各项权能能够分离并相对独立,产权能够得到严格保护的特征。股份制就是把众多股东的财产以合约的方式组织起来,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只可以买卖股份,但不能退股。在这种情况下,要有效维护股东和企业各自的权利,就要求产权边界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不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就不可能产生股份制,也就不可能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第三,完善政府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方式,把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分开,把国有资产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经营职能分开。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我国政企职责不分,国有资产多头管理,造成互相推诿和不负责任。要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就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方式,由多头管理转变为由职责分明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的各项权能,同时管理方式要由传统管理转变为现代管理。
第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这不仅是保证所有者权益的需要,也是保证公司有效运作的前提条件,使企业既有激励机制,又有约束机制;既规范运作,又具有充分活力。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一重要论断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

首先,这一论断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又一次重大突破。

在理论上,它充分体现了党的辩证唯物论、历史唯物论的哲学基础和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生产力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生产关系是生产力得以实现和发展的社会条件,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矛盾运动是推动社会进步发展的根本动力。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是公有制,公有制要发挥适应和促进社会化生产发展的这种特性,必须具有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也就是公有制的所有权及其职能(占有、支配、处置等)的实现形式。由于生产社会化发展程度不同,公有化的发展程度不同,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应该是多样化的。同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所决定,既存在着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又使得任何所有制都不可能孤立地发展,不同所有制经济之间必然相互竞争、相互开放、相互融合发展,因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便成为客观的趋势并有力地促进着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正因为如此,十五大、十六大都对股份制的作用有充分肯定。事实上,我国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到目前取得了巨大成功。

在实践上,这也使我们找到了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有效途径。有关研究表明,按照国际公认的标准测定,我国早在2001年经济市场程度为69%,已经达到了市场经济国家经济市场化的标准。为了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就需要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众所周知,股份制本身并不是一种独立的所有制形式,而是生产社会化条件下的所有制实现形式。正如党的十五大所指出的股份制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以股份制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国有企业,需要由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区别不同情况实行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而除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外,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在市场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这对于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显然是有效而重要的。

其次,“股份制成为公有制主要实现形”这一论断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有助于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就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如何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特别是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这就需要创新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实现形式。如果还固守传统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即国家所有国家经营或传统的集体所有制,必然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削弱公有制的力量,不利于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因为传统的国家和集体所有制名义上是为全民所有或部分劳动者集体所有的人人所有,实质上是无人所有,产权主体处于虚置状态。把股份制作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不仅仅是企业制度层面的改变,而且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内涵的创新。把股份制作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一是可以保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公有资产特别是国有资产的最终所有权可以通过股份制的形式加以实现。二是通过股份制可以更好地发挥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特别是国有制的主导作用。因为传统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产权主体单一,国家或集体拥有100%的产权,没有放大效应,而通过股份制的方式,国有企业不需要100%的股权,甚至不需要绝对控股,只要相对控股就可以了,公有产权可以充分发挥“乘数”效应,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三是可以保持公有资产特别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从企业制度发展的历史来看,股份制是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有效的企业财产组织方式,也是在企业规模达到一定程度之后能够保持高效率运营的最佳企业制度。因为它具有资产主体的多元性、资产的长期延续性、风险的有限性、资产结构的小单元性和良好的社会评价和监督机制。
第二,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有利于政企职责分开。在传统体制下,政府直接办企业,导致政府和企业职能的错位,政府承担了国有资产所有者、企业经营者、社会管理者、公共服务提供者等多项职能。其结果,政府干了许多干不了、干不好也不该干的事,企业由于没有相应的自主权,活力不足。实行股份制,所有者享有最终所有权,企业享有法人财产权。政府作为所有者之一与其他所有者一样享受所有者的权利,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切断了政府直接干预企业的脐带,实现了政企分开。
第三,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可以保证公有资产的所有者更有效地对企业实施外部监督。特别是可以通过用手投票或“用脚投票”的方式行使权利,把公有资产投入到收益最大的部门或行业,实现公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再次,“股份制成为公有制主要实现形”这一论断为我国今后的经济改革和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和道路。

从传统的公有制转变为股份制是一个复杂的社会过程和系统工程,需要解决一系列问题,尤其要解决好以下主要问题。

第一,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只有多元化投资主体,才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股份制。历史和实践证明,投资主体越少,企业财产组织形式就越简单,现代法人治理结构越难以形成。如果只有2—3个投资主体,股份制就倒退为合伙制;如果只有一个投资主体,企业财产的组织形式就成为业主制。国有资本主要进入涉及国家安全的领域和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领域,即使需要国有资本控股的,也未必绝对控股,通过相对控股也可以充分体现控股者的意志。集体资本需要进一步明晰产权。目前,非公有资本总量还比较少,需要进一步发展。
第二,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保护一切合法的财产权利。在《决定》中,第一次提出了要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现代产权制度是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产权制度,具有投资主体多元化,流转顺畅,各项权能能够分离并相对独立,产权能够得到严格保护的特征。股份制就是把众多股东的财产以合约的方式组织起来,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只可以买卖股份,但不能退股。在这种情况下,要有效维护股东和企业各自的权利,就要求产权边界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不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就不可能产生股份制,也就不可能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第三,完善政府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方式,把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分开,把国有资产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经营职能分开。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我国政企职责不分,国有资产多头管理,造成互相推诿和不负责任。要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就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方式,由多头管理转变为由职责分明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的各项权能,同时管理方式要由传统管理转变为现代管理。
第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这不仅是保证所有者权益的需要,也是保证公司有效运作的前提条件,使企业既有激励机制,又有约束机制;既规范运作,又具有充分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