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考级第四级识字歌:山西标本兼治遏制官煤勾结 2年挖出2300"煤焦蛀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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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1月20日 12:32:51  来源: 人民日报



刘道伟绘(人民图片)
日前,山西省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因接受私营矿主李克伟的巨额贿赂,大同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王雁峰,大同市原公安局局长申公元,山西省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巩安库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对他们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阳泉煤业集团原董事长王体轩纵容其子王昭开办公司,违反廉洁自律、财经纪律,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临汾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郝忠礼因违反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几起案件,涉案干部级别较高、涉案金额巨大,从一个侧面也显示出山西整治煤焦领域腐败的决心与力度。煤焦领域反腐败问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治理难度大。今后,山西将更加注重解决一些导致煤焦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体制机制原因,探索建立健全煤焦领域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官煤勾结
权力寻租易发高发
山西优势在煤,发展靠煤。“在煤焦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和驱使下,相比其他领域和环节,该领域腐败现象更加易发、高发。”山西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金道铭如是说。
长期以来,山西煤炭产业政策经历了诸多变动,煤矿所有权、经营权频繁变更,而相关的配套政策没有跟上,给个别干部手中的权力留下了寻租的空间;长期以来,办理煤矿合法生产经营所需的“六证”(采矿许可证、煤矿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等6个证件)环节多、程序复杂、时限长,制约涉煤领域生产发展,也为相关审批权力的寻租埋下了“伏笔”。
近年来,煤炭价格持续飙升,巨大的利益驱动,更让一些人铤而走险,私挖滥采、非法开采。为使其非法行为能顺利进行,买通有关监管部门官员已成为这些非法经营者常用的手段。而少数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入干股”、充当“保护伞”,甚至直接经营煤矿,形成“官煤勾结”。
重拳出击
查办案件清缴资金
自2008年7月开始,山西省集中开展为期两年的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截至去年11月,全省各级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共立查案件2185件,处分2353人。
在日前通报的案件中,被称为“一个煤老板放倒三个厅官”的案例非常典型。
早在2008年下半年,就有事故死亡矿工家属举报煤老板李克伟在大同市左云县、南郊区一带经营的煤矿中存在矿难隐瞒不报问题。监察部和国家安监总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了历时半年多的调查,在查清瞒报真相的同时,发现重大腐败线索。
后经山西省纪委查实,2007年8月,时任大同市副市长的王雁峰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李克伟贿赂人民币1000万元;2006年上半年,时任大同市公安局局长的申公元,利用职务之便,向李克伟索要现金2900万元,价值83万元的汽车一辆,为其违规经营活动充当保护伞;2007年9月,时任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的巩安库,收受李克伟贿赂10万欧元。
查处大案之外,还严肃查处了一批“小官大贪”案。如蒲县原煤炭局局长郝鹏俊涉案金额4亿多元,灵石县原公安局副局长史双生涉案金额3100多万元等。
据介绍,山西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开展两年多来,共清缴各类违法违纪资金304.14亿元,相当于山西省2009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近1/3。
源头治理
完善制度惩防并举
襄汾“9·8”溃坝事故、洪洞“12·5”矿难……以往,发生一场安全生产事故,干部就会倒下一片,矿难成为煤焦领域反腐败的重要突破口。而近来山西煤焦领域反腐败出现新的更为积极主动变化。
制度预防、源头反腐成为山西煤焦领域反腐败的重中之重。山西省专门制定下发煤焦领域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针对行政审批、安全监管、生产经营、购销运输、税费征管等煤焦领域易发生腐败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作出明确规定。
各地区各部门也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建立管理制度。据山西省煤焦办初步统计,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市两级共建立各类制度608项,县级也建立了1200多项专门制度。
同时,专项斗争除集中清理整治、查处腐败案件外,还围绕开展思想教育活动、推动煤焦产业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展开工作。通过组织引导、政策推动、法纪教育、个别谈话等方式,两年多来有近1000个单位和4000多名党员干部主动申报了在审批许可、资源价款、税费征缴和生产、运销、经营、安全监管等环节中的一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涉及资金近40亿元。
而2009年开始的煤炭资源大规模重组整合,很大程度上对规范煤焦领域的监管秩序,创新煤焦领域的体制机制,形成煤焦领域预防和惩治腐败长效机制,为促进山西省煤焦产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背景链接】
山西煤焦领域的腐败问题集中于审批、流通等多个关键环节。突出表现为10个方面:
一是违规审批资源、非法倒卖国有资产;
二是漏缴、欠缴、挪用、私吞煤炭基金;
三是不按规定收取资源价款;
四是偷逃欠税;
五是煤炭运销票据名目繁多,以及伪造、倒卖票据;
六是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七是中介机构虚假评估、商业贿赂;
八是超层越界、非法组织生产;
九是以土地治理为名非法采煤;
十是党员干部入股办矿、收受贿赂。(记者刘鑫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