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缓一点的轻音乐:什么也证明不了的“德孝证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3:49:29

近日,河北魏县“干部要想升迁首先要有父母的德孝证明,无德无孝一律不考虑”引起了广泛的争议,这使我不禁想起去年江苏沐阳以“忠于配偶”作为官员考核的重要标准一事,官员考核必须要有妻子出具的“忠诚”证明。这两地谈到此举的目的都说是为了以德为先,淳化民风。

作为一个几千年的文明古国,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宣扬“孝道、忠诚”,重视优秀的传统文化来塑造人格,培植良好的教养,当然很有必要。即使在尊崇西方文明的国家也把良好的家庭关系看做取信于民的重要条件,我们不难看到竞选州长、总统的人士带着家眷“大秀恩爱”,以期博得选民的投票,美国克林顿总统还差一点因为不“忠于配偶”而遭遇弹劾呢。

然而,凡涉及思想文明,道德层面的东西是很难“出具证明”的,如果搞个“一票否决”更是简单潦草。试想:如果类似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干部,他的白发老娘亲没有国家高于小家,公德高于私德的觉悟,你让她打个“德孝证明”她不干,怎么办呢?又譬如哪个正值更年期的发妻对日夜奔波在工作岗位上的丈夫疑心生鬼,正千方百计在揪“小三”,你让她出个“忠诚证明”,不是让她前期的“侦查”工作统统作废吗?反过来,可怜天下父母心,面对儿女仕途升迁的关键,即使在挨打受气,风餐露宿遭受虐待,做爹妈的也会毫不犹豫地在“德孝证明”上摁了手印;能容忍丈夫外面彩旗飘飘,只要家中红旗不倒的妻子也大有人在,当她面临“夫荣妇贵”的机遇时,会不拿出证明丈夫“忠于配偶”的证明吗?

又由此想到了前段时间出来的“新老年法”草案,亦把“经常回家探望父母”作为了法律条文,“常回家看看”本也是孝道伦理的要求,写入法律马上有法律人士认为“很难量化”,可操作性不强,这个“经常”是多少日子呢?没有履行又如何评判惩处呢?

所以,有许多东西是无法分门别类地用法用律来证明的,什么都要拿出“证明”,往往什么也“证明”不了,那些证明也就成了表演性质的“花拳绣腿”。(原题:什么也证明不了的“证明”,可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