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淇 一生所爱 粤语版:诉求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3:18:10

诉   求   书

广西区人民政府:

    我们是贵港市经济适用房“幸福家园”一期业主,“幸福花园”建好不交,违约交房一年多。业主们数次向房改办,物价局、信访办、人大等反映情况,可这些部门都互相推诿,《贵港日报》、《南国早报》等多家媒体也特别关注此事。开发商在房价疯涨完毕,于2011年1月,陆续向业主们通知,要求业主们接受加价到近200元/平米的情况下,并且一次性付清款项领房。可我们这些低收入人群上哪弄到这么大一笔钱?目前,只有一百多户交房,八百多户无钱领房。

自2009年12月31日违约至今,我们千余户业主为了能早日住有所居,结束漂泊生活,到处奔波,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工作生活,也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希望政府本着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服务于民的态度,诚恳的解决我们的诉求:

 

    一、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加价到同期周边商品房的价格,严重违法。

      反了建设部

诉   求   书

广西区人民政府:

    我们是贵港市经济适用房“幸福家园”一期业主,“幸福花园”建好不交,违约交房一年多。业主们数次向房改办,物价局、信访办、人大等反映情况,可这些部门都互相推诿,《贵港日报》、《南国早报》等多家媒体也特别关注此事。开发商在房价疯涨完毕,于20111月,陆续向业主们通知,要求业主们接受加价到近200/平米的情况下,并且一次性付清款项领房。可我们这些低收入人群上哪弄到这么大一笔钱?目前,只有一百多户交房,八百多户无钱领房。

20091231日违约至今,我们千余户业主为了能早日住有所居,结束漂泊生活,到处奔波,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工作生活,也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希望政府本着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服务于民的态度,诚恳的解决我们的诉求:

 

    一、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加价到同期周边商品房的价格,严重违法。

      反了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之原则,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利润不能超过3%。《幸福家园》2008年预售价为1436/平米,加价后的价格为16111644,最高加价208/平,上涨幅度为14.48%,享受面积之外的按1972.8/平支付。再加上此时10%土地转让金每平达到了2000/平。而与此不远的商品房“国际新城”20083月有人1570/平交房(我表姐的),也有人1650买到。集资房“塔山花园”比“幸福花园”竣工还晚,最终售价是1300/平。20078月,贵港市中心的商品房“银座华隆”售价为1750/平,听说有经济适用房,为了缓解压力,我放弃了购买。

    据了解,为解决南宁市被拆迁户、中低收入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南宁市政府在相思湖新区立项建设新的经济适用房小区。该小区的项目地块为特征地,位于南宁市相思湖新区高教基地内,总用地约234.25亩,其中净用地约203.55亩,道路用地约30.7亩。相思湖新区经济适用房小区建设实行公开招投标,于62273接受开发企业的报名。投标单位将以有效报价、合理低价中标,取得该项目的建设权。这是南宁市经济适用房第一次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中标企业竞得的价格将是经济适用房的最高限价,销售时上涨幅度不得超过3%。这样,小区还没有建好,市民就可以知道这里的房价是多少,这一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让老百姓明明白白购房,见《南国早报》。

据对经济适用房的调查统计资料显示,作为首府的南宁,商品房价格有的已经达到了上万元/平,可2009年经济适用房也只是1615/平方米,2010年今年上半年,全市经济适用房平均销售价格为1833/平方米。(201116广西统计信息网)

 

    二、物价部门审核不严,审核出高于周边同商品房价格。

    物价部门领导说:“在成本审核中,为了0.2元,几个同志几夜没睡。”我们不禁要问,物价局有几个人?工程建筑审核专业性很强,涉及建筑专业知识、工程造价专业知识和财务会计知识等多方面,靠几个人在屋里看开发商送来的资料就能审核定价?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发改委《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暂行办法》第25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经济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贵港当时市场价格,我们强烈要求市政府责成物价主管部门依法举行听证。经过听证或其他有效途径后,确认加价合法合理后,我们方可补交。

业主听证也是走法律途径,请领导不要把民生诉求的渠道堵死。可笑的是,市领导竟然对我们说,听证违法!20071205北京市举办首个社区居民申请经济适用房听证会 20070907济南市物价局召开了首批经济适用住房定价听证会;20097月,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举行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听证会;2009-08-19广水市举行阳光小区经济适用房价格听证;2010829,济南市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金城花园进行价格听证;2008111榆林市榆阳区召开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听证会……河北,浙江等省对经济适用房先交后补的价格都进行听证,请问这些政府都在违法?

 

     三、贵港市物价局发布的《贵价格〔201069号》文件不合法

物价部门就小区的车库,杂物间,商铺等的成本审核预算及销售价格上都没有予以说明。如此含糊的文件,如何合法?

首先,在国家划拨的土地建商铺不合法。商铺等赢利项目应该建在小区周边非国家划拨土地,经济适用房一层建的88间商铺,不仅挤占经济适用房的资金,提高建房造价成本,也难于管理。市领导说商铺租金收益用于小区的绿化、建设维修等,可收益的使用如何公正、公开、透明?这不是一笔小钱,我们是否能从中受益少交物业管理费?其次196间车库、373间的杂货房的收益,将来物业收取停车费,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收费我们要求听证。

 

    四、审核开发公司资质及审查给开发商“程仕彬”二楼的办公住房,调查未入住,先有多家豪华装修。

经济适用房中标的是“鑫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合同的应是该公司,而不是“顺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程仕彬的“顺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0528日才注册成立,注册资金800万。按中央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他的公司属三级企业,没有从事2年房地产经历,不具备中标与开发条件,更不具备与我们签合同的资质。同时开发商经理程仕彬也不应该拥有经济适用住房。

开发商说那些豪华装修房是样板房,可样板房的装修支出谁来出?我们要求公布样板房业主姓名、单位。

      

   五、房未交,先交物业费,我们不接受。

这个月已经过半,下个月开始收物业费,但业主因没钱不给领房导致无法装修入住,业主无法接受。

尊敬的领导,查查贵港的财政,一年才给我们发多少工资?现在说加价多少,就加价多少,想违约就违约,不明不白的让我们交钱入住,问题不解决,实在不敢再次相信。我们九百多户没有住房的子民要养家糊口、要孝敬老人,要还房贷、要租房漂流……我们都是中低收入家庭,月收入就2000多,首付已经倾尽所有,现在交加价的款项,不吃不喝,也要两三年,更别说装修入住了。如此高的房价,确实承担不起,恳请政府解决我们诉求。

    在此,我们再次要求政府进行加价听证,反对政府以强制手段给经济适用房加价,使购房人乏力承担,也抬高整个贵港的房价。同时要求开发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立即履行合同交房,并承担违约责任。

   

   

                                                         幸福家园全体业主

                                                         2011120

等七部门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之原则,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利润不能超过3%。《幸福家园》2008年预售价为1436元/平米,加价后的价格为1611和1644,最高加价208元/平,上涨幅度为14.48%,享受面积之外的按1972.8/平支付。再加上此时10%土地转让金每平达到了2000多/平。而与此不远的商品房“国际新城”2008年3月有人1570元/平交房(我表姐的),也有人1650买到。集资房“塔山花园”比“幸福花园”竣工还晚,最终售价是1300元/平。2007年8月,贵港市中心的商品房“银座华隆”售价为1750元/平,听说有经济适用房,为了缓解压力,我放弃了购买。

    据了解,为解决南宁市被拆迁户、中低收入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南宁市政府在相思湖新区立项建设新的经济适用房小区。该小区的项目地块为特征地,位于南宁市相思湖新区高教基地内,总用地约234.25亩,其中净用地约203.55亩,道路用地约30.7亩。相思湖新区经济适用房小区建设实行公开招投标,于6月22日7月3日接受开发企业的报名。投标单位将以有效报价、合理低价中标,取得该项目的建设权。这是南宁市经济适用房第一次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中标企业竞得的价格将是经济适用房的最高限价,销售时上涨幅度不得超过3%。这样,小区还没有建好,市民就可以知道这里的房价是多少,这一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让老百姓明明白白购房,见《南国早报》。

据对经济适用房的调查统计资料显示,作为首府的南宁,商品房价格有的已经达到了上万元/平,可2009年经济适用房也只是1615元/平方米,2010年今年上半年,全市经济适用房平均销售价格为1833元/平方米。(2011年1月6日广西统计信息网)

 

    二、物价部门审核不严,审核出高于周边同商品房价格。

    物价部门领导说:“在成本审核中,为了0.2元,几个同志几夜没睡。”我们不禁要问,物价局有几个人?工程建筑审核专业性很强,涉及建筑专业知识、工程造价专业知识和财务会计知识等多方面,靠几个人在屋里看开发商送来的资料就能审核定价?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发改委《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暂行办法》第25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经济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贵港当时市场价格,我们强烈要求市政府责成物价主管部门依法举行听证。经过听证或其他有效途径后,确认加价合法合理后,我们方可补交。

业主听证也是走法律途径,请领导不要把民生诉求的渠道堵死。可笑的是,市领导竟然对我们说,听证违法!2007年12月05日北京市举办首个社区居民申请经济适用房听证会 ;2007年09月07日济南市物价局召开了首批经济适用住房定价听证会;2009年7月,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举行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听证会;2009-08-19广水市举行阳光小区经济适用房价格听证;2010年8月29日,济南市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金城花园进行价格听证;2008年1月11日榆林市榆阳区召开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听证会……河北,浙江等省对经济适用房先交后补的价格都进行听证,请问这些政府都在违法?

 

     三、贵港市物价局发布的《贵价格〔201069号》文件不合法

物价部门就小区的车库,杂物间,商铺等的成本审核预算及销售价格上都没有予以说明。如此含糊的文件,如何合法?

首先,在国家划拨的土地建商铺不合法。商铺等赢利项目应该建在小区周边非国家划拨土地,经济适用房一层建的88间商铺,不仅挤占经济适用房的资金,提高建房造价成本,也难于管理。市领导说商铺租金收益用于小区的绿化、建设维修等,可收益的使用如何公正、公开、透明?这不是一笔小钱,我们是否能从中受益少交物业管理费?其次196间车库、373间的杂货房的收益,将来物业收取停车费,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收费我们要求听证。

 

    四、审核开发公司资质及审查给开发商“程仕彬”二楼的办公住房,调查未入住,先有多家豪华装修。

经济适用房中标的是“鑫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合同的应是该公司,而不是“顺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程仕彬的“顺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5月28日才注册成立,注册资金800万。按中央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他的公司属三级企业,没有从事2年房地产经历,不具备中标与开发条件,更不具备与我们签合同的资质。同时开发商经理程仕彬也不应该拥有经济适用住房。

开发商说那些豪华装修房是样板房,可样板房的装修支出谁来出?我们要求公布样板房业主姓名、单位。

      

   五、房未交,先交物业费,我们不接受。

这个月已经过半,下个月开始收物业费,但业主因没钱不给领房导致无法装修入住,业主无法接受。

尊敬的领导,查查贵港的财政,一年才给我们发多少工资?现在说加价多少,就加价多少,想违约就违约,不明不白的让我们交钱入住,问题不解决,实在不敢再次相信。我们九百多户没有住房的子民要养家糊口、要孝敬老人,要还房贷、要租房漂流……我们都是中低收入家庭,月收入就2000多,首付已经倾尽所有,现在交加价的款项,不吃不喝,也要两三年,更别说装修入住了。如此高的房价,确实承担不起,恳请政府解决我们诉求。

    在此,我们再次要求政府进行加价听证,反对政府以强制手段给经济适用房加价,使购房人乏力承担,也抬高整个贵港的房价。同时要求开发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立即履行合同交房,并承担违约责任。

   

   

                                                         幸福家园全体业主

                                                         201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