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十年后的自己800字:海鼎:曾锦春人生走向的几个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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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鼎:曾锦春人生走向的几个看点

时间:2011-01-17 13:30 作者:海鼎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385次
   
 

  有一次,xxx下去检查工作,看到一位老农民挑着一担谷子很吃力,他便下车从老人肩头接下扁担,硬是帮老人把谷子送到家。


  在省第8次党代会期间,xxx列席参会。一个晚上,x突发急性肠胃炎疼痛难忍,急切间拨打宾馆值班服务员的电话,但却无人接听。第二天,曾将此事向大会秘书处作了反映。有关领导指示将擅离职守的服务员开除。xxx闻讯后,马上找到相关领导表示,当晚是自己拨错了电话,请求撤销对服务员的处分。


  以上的xxx我若不揭开谜底,你大慨怎么也不会想到,此人将是2010年12月30日的一声枪响,生命被画上了句号的,被国人口诛笔伐有‘中国纪委书记第一贪’的湖南省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


  一个见老农民担谷子吃力,便屈尊下车,自动帮老农送谷子的官员;一个被病疼折磨得痛苦不堪却能体恤擅离职守服务员的领导,后来怎么就成为了死有余辜的枪下之鬼呢?真是老母鸡变鸭,之中的因果恐怕非三言两语能说清楚道明白。但我们从《一个市纪委书记的不归路》(洪克非 叶铁桥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1月14日)等有关报道曾锦春的文章中,可以寻找出曾锦春人生的几个看点,从而还原出一些东西来(以下引文主要都来源此文)。


  看点一,靠自己的才能走上仕途


  “1968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的曾锦春被安排到郴州临武县教书。他主动向组织上提出,愿意到更为艰苦的乡镇去工作。在乡下任教时,曾锦春凭着过硬的业务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很快崭露头角,并开始在省级报刊发表文章。正苦于手中没有“笔杆子”的临武县委办公室负责人当即提议将曾锦春调到县委办专门写材料。其仕途借此进入快车道,很快被提拔为县委办副主任后又调到花塘乡任党委书记。受到组织重用的曾锦春深受鼓舞,更加努力工作。上世纪80年代初,全国开始掀起重文凭重知识的用人之风,曾锦春亦受益这波大潮,10年间就成了临武县的县委书记,并且是当时湖南省最年轻的县委书记,俨然一颗冉冉上升的政治新星。”


  如此看来,曾锦春原本似乎并未想到自己会走仕途,他既非“红二代”之类有背景人物,也非削尖脑袋往官场上挤的官迷。他本来是一介书生,一个有“过硬的业务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的乡间教师,一个想成为而且可以成为 “传道,授业,解惑”的姣姣者。但是,他的才华和机遇使然,让他的命运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生命的战车驶上了那条令多少人苦心钻营的,无限荣耀的,却被国人称为“高危职业”的仕途,而且官越做越大,这恐怕是他自己也始料未及的。当他成了千夫所指的腐败分子,走上刑场时,不知是否有些后悔。因为当教师,虽无权无势,不出意外就能贻养天年而善终。听说不少死到临头的官员此时会感叹自己不该走上仕途,说道:哪怕叫他当农民都行,农民虽苦可还有自由。据悉文强死前就感叹:“要是当年我不从巴县调出来,留在那里安心当一个小片警,我的今天就不会是这样。 贪图功名利禄是我这一生最大的错误。 我死后我的孩子就不要再姓文了,改姓别的,子子孙孙以后再也不要从政,不要当官,远离功名利禄。平淡、平安才是福。”


  看点二,从正派官员到贪腐硕鼠源于宦海沉浮


  应该说曾锦春的仕途很长一段是行得正的,他去外地考察、旅游,下乡调查研究时看到那些民族英雄的塑像和一些过去的官员留下的碑文,心中感慨不已,憧憬着自己将来能够塑像留碑,流芳百世。他自己后来在悔过书中也说过:自己曾也力图秉持操守,自觉拒腐防变,甚至给自己制定了现金不收、贵重物品不收、无法拒绝的收了也要退给本人的“三不收”铁规。所以他大权在握后,在较长时间里还是能经受考验秉持操守的。“据曾的家人回忆,一次,郴州地区一位主要领导打电话给曾,要求他帮助自己的侄儿承包临武县工商局的一项工程。此时尚能坚持原则的曾锦春没有顾及领导意愿,而是秉公办理,得罪了领导。”一直到“1996年,曾的老熟人、临武县花塘乡科江村党支部书记李友甫到他家拜年,顺带提了一些鸡、鸭之类的农副产品。曾锦春表示不能要对方的东西,拒绝不了后便拿了两瓶酒回礼。”此时已到九十年代中后期了,曾锦春走上仕途已有二十来年,官至市级领导了,还能如此自律,委实不易,令人赞叹。至少比那些一坐上官位,就迫不及待地以权谋私贪得无厌的人境界要高吧!只可惜他不能善始善终,抵挡不住汹涌“世俗”的冲击和疯狂“官场潜规则”的诱惑,尤其是时任市委书记李大伦、市长周政坤有着严重经济问题,却“腐而不败”的示范效应,跨出了腐败步伐并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成为巨贪,断送了卿卿性命。


  那么,又是什么使恪守了二十来年操守的曾锦春,走向堕落,并会如此“崩盘”?追根究底,最直接杀伤、最大的杀伤力来源于仕途沉浮。前面讲了他如何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但其结果是“1987年,本有望仕途更进一步的曾被调动到郴州地区国土局任第一任局长。曾锦春在郴州国土局局长位置上工作努力,出色的工作成绩再度受到省地市领导的好评,但突然又被调动到了郴州地委农村工作部当副部长。但据媒体报道,这次调动是因为他操纵选举。”


  仕途上的波折沉浮,使他思想发生蜕变。据曾锦春的儿子曾峰回忆:“那段时间,他父亲整夜唉声叹气,不知道该何去何从。而当时社会的风气已经在慢慢转型,曾在失意的时候又受到了这种拜金思潮的影响,终于使他丧失了自己的信仰。”


  1994年,时任郴县县委书记的曾锦春对自己升迁不再静等组织安排了,而是自己找门路——通过当年的一位大学老师向高层领导举荐,顺利升迁到郴州地区纪委书记。仕途上的变故,“让曾锦春深深认同了‘能力固然重要,关系更重要’的说法。他曾经这样教育儿子:‘工作再努力也没用,重要的是把关系搞好,如果需要钱疏通,尽管开口。’”曾峰称:升迁到郴州地区任纪委书记,更使父亲思想到了完全蜕变的程度。这一系列的工作变动,让曾开始拿出当年给党报写稿子、干工作的劲头,深究官场潜规则。“此后,父亲也就沿着自己错误的人生轨迹,一直走了下来。”


  思想一变化,潘多拉魔盒就打开了。自1997年春节,曾锦春被来拜年的一位干部“开导”而“顿悟”,收下他1000元红包起,几年中曾锦春收了红包礼金100多万元。曾锦春说自己:“就像大江大河垮了堤,洪水泛滥成灾,不可收拾。收钱办事收红了眼,发了疯。什么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按职用权,什么以德用权全是一句空话。……什么矿山纠纷,什么基建工程招投标,什么干部提拔等都去插手,超职越权去管,目的是以权谋私、以权谋钱、权钱交易”。很多老板提着装钱的蛇皮袋或者塑料袋,直接送到他的办公室(被人看见也只会猜测是土特产等物,不会想到是巨额现金)。弄得前来汇报的工作干部要等这些人离开后才敢进门,甚至于在被“双规”的前一天还收下120万元。“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自1997年下半年至2006年9月期间,在矿产承包及纠纷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程承揽及招投标、税费的减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及诉讼案件的处理等方面,曾锦春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和子女等人收受、索取他人贿赂,收受贿赂及索贿共计3123万多元。另有952万余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收受贿赂数额之巨,为曾锦春赢得了‘中国纪委书记第一贪’的称号。”


  看点三,举报如潮却“三不倒”


  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曾锦春的如此“放浪形骸”的行为,肯定会引起众怒人怨,果然举报如潮,但收效甚微。他不仅稳坐钓鱼台,反而更加疯狂。甚至在反腐会议期间,还在收受他人的贿赂。至于告不到他的原因,省纪委解释是,“曾经三查曾锦春,但由于曾锦春所处岗位的特殊性,加之他反调查能力比较强,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不够具体,未能查实其违纪问题。”省检察院则称,“曾锦春受贿的时间长达近十年,他也因为举报被查处,但都侥幸逃脱。”检察机关认为:曾锦春从事纪检工作多年,非常懂得反侦破、反调查的手段;他多年盘踞郴州有深厚的关系,与行贿人早就订立了攻守同盟;同时他对举报人进行无情的打击报复,使得调查工作无法取到实际证据。由此成就了曾锦春自称为“三不倒”的名声,即 “告不倒,查不倒,管不倒”。


  明明劣迹斑斑,罪不可恕,却能化险为夷,安全着陆,无疑助长了曾锦春的气焰,使之利令智昏,在违法犯罪道路上越滑越远,最后坠入万复不劫的深渊。倘若是能早点查出问题,斩断其贪婪之手,及时终止其犯罪,虽然早些结束他的“政治生命”,但不至于罪不可赦而被剥夺其生理性命吧!这恐怕也是不少问题官员“带病提拔”、“边腐边提”,最终积成大罪,走上死路的重要原因吧!所以“文强感言”才会在网上疯传,甚至文强也为自己两年前车祸未丧命而遗憾不己。


  我们的组织部门,反贪、纪检,公检法机关是否能从中吸取一些教训?找出一些根治方法。


  看点四,有商愤、官愤而民愤不大


  曾锦春有一种强烈的杀富情结,他疯狂地受贿、索贿,插手各类经济纠纷,甚至制造事端牟利,与他有经济利益争夺或对他持有异见者,曾锦春常采用“双规”的办法予以打击和管制。但被他所害这些人多是官员和商人。有人说“曾锦春有商愤、官愤,而民愤不大。事实上,曾对于普通民众仍是可‘亲近’的:他的办公室随时可以向市民、农户和记者敞开,对于一些百姓的冤屈他也能秉公查处,甚至督办到底。”参与调查曾案的人士称曾:“对于民间的弱者是支持的,对于有钱的老板则不妨宰杀。而如果有官员挡其敛财之道,同样要无情打击。”本文开头始讲的那两个事例说明他确有亲民之举。


  至于他被司法机关带走后,郴州市区有人放鞭炮,有人打出了“感谢党中央为郴州人民除害!”横幅的行为,都是“被曾伤害过的人士所为”。“一位深谙个中原因的人士告诉记者,花费逾5万元的鞭炮是某商人组织放的,而上街游行的人员则是另一老板指挥的。”


  看点五,曾锦春自己的反思


  对于自己走到如此罪孽深重的地步,曾锦春自己是有反思的。他曾撰文说,现行反腐拒变体制、机制、制度强调伦理道德性,把人的行为约束寄托在主体的道德感和良心、良知之上,在监督体制上,看重的是内部监督,对外部监督不敢用、也不会用,致使对“一把手”等重点对象的监督不具有可操作性。在监督机制上,重事后惩处轻事前、事中监督,重实体监督轻程序监督,对权力运行缺乏有效制约手段,致使监督存在“空当”和“盲区”,造成“弱监”、“虚监”和“失监”。关于对“谁来监督纪委”这一难题,已身陷牢笼的他也进行了悔过式的思考:党章说纪委要监督同级党委,而实际上纪委是监督不了党委的。党委书记如果对纪委书记不满意,向上一反映,这个纪委书记有可能就要被调离,干不长。同样,党委也监督不了纪委。纪委是双重领导,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反映问题,这样党委也不太愿意惹纪委,也达不到监督纪委的功能。他在狱中还反思称:“制度已经很多了,关键是加强制度的认真落实和执行”。他建议,为了防止“300多条制度就像挂在墙上的月亮一样”,应该学香港一样,凡是发现领导干部有问题,哪怕是收红包的小问题,也一律公布,从小事情抓起。


  曾被3次“双规”的民营企业家李民主也说,“为什么他想做什么都可以屡屡得手?为什么民愤这么大还长期得不到处理?我觉得归根结底,是缺乏切实有效的监督,由此导致明明是在犯错,却还要迁就他,甚至还为他歌功颂德。如果有一套监督体系及时出来主持正义,他也不至于下滑得这么厉害”。


  这让人想起程维高的一段话,2006年,《三联生活周刊》记者采访程维高,谈起他在河北的“霸道”一事,程维高爽快承认,“是!我是很霸道。但是,这一切都要放在政治体制上来观察。这个体制让我有权力霸道,但是,现在我却没有任何机会去申诉、去说明自己的冤屈啊。”


来源:作者赐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