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之翼战役最后一关:深交所修改股票交易规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7:10:17

深交所修改股票交易规则

(2011-01-16 20:41:10)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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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分类: 公告与通知   深交所修改交易规则 中小板竞价范围提至10%
  深交所今日发布公告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1年修订)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予以发布,新规则自2011年2月28日起施行。
  此次《交易规则》(2011年修订)对深市交易机制方面的调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删除了有关中小板股票连续竞价期间的有效竞价范围设置为最近成交价上下3%的内容,将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股票有效竞价范围统一设置为10%,方便投资者理解。二是取消了增发股票(包括公开增发和定向增发股票)上市首日放开涨跌幅限制的规定。三是取消了无涨跌幅限制证券大宗交易价格可在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确定的规定。
  中小板竞价范围提至10%
  最为引人注意的是,股票在连续竞价期间的有效竞价范围由原来的3%,提高至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深交所表示,考虑到中小板股票流通盘较小,股价容易出现异常波动的特点,2006年《交易规则》中特别规定中小板股票连续竞价期间有效竞价范围设置为最近成交价上下3%,以避免股价在连续竞价期间的大幅波动。但是,实践中发现该制度对抑制股价波动的效果有限,且该项制度与主板、创业板股票的有效竞价范围设置不一致,给投资者的理解和掌握也带来了一定难度,因此,有必要对之前的条款作出修订,统一所有股票在连续竞价期间的有效竞价范围均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交易规则》修订前,投资者申报某有涨跌幅限制的中小板股票,如最近成交价为100元,那么投资者输入104元委托,将不能即时参加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波动到100.98元时,由于有效竞价范围上限变为104元,之前的申报才能被交易主机自动取出,参加竞价。
  《交易规则》修订后,中小板股票连续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变为10%,若某有涨跌幅限制的中小板股票最近成交价为100元,则在90元与110元之间的申报是有效申报,高于110元或低于90元的申报将被认为是无效申报。
  取消增发股票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此外,此次规则取消了增发股票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的规定。深交所解释称,为给予增发股票上市首日充分定价空间,原《交易规则》对增发股票上市首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从近年增发股票上市首日的市场走势看,由于股票增发价格趋于理性,增发股票上市首日的价格均在价格涨跌幅范围内,没有出现暴涨暴跌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规则》修订,将增发股票上市首日调整为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确定无涨跌幅限制大宗交易价格形成机制
  深交所还修改了无涨跌幅限制大宗交易价格形成机制。按照新规则,统一将无涨跌幅限制证券当日大宗交易成交价格范围规定为前收盘价的上下30%,取消了可在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确定的规定。
  修改前的规定为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深交所认为从近几年业务实际运行情况看,前收盘价上下30%范围已基本覆盖了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因此,本次《交易规则》修订,统一将无涨跌幅限制证券当日大宗交易成交价格范围规定为前收盘价的上下30%,取消了可在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确定的规定。

  深交所解读《交易规则》(2011年修订)
  近日,深交所正式发布了《交易规则》(2011年修订),并拟于2月28日正式实施。据深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与原规则相比,新修订的《交易规则》主要从进一步优化市场运行效率、提高交易系统安全性、规范规则体系管理等方面做了修改和完善。
  该负责人表示,《交易规则》作为交易所三大业务规则之一,是依法履行证券交易组织和管理职能的基础性制度,关系到市场的安全、效率以及"公开、公平、公正",关系到广大投资者的切身权益,同时与市场业务及产品创新、投资者结构与市场行为等密切相关。过去几年来,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市场变化令人瞩目,深市股票数量已由06年初的500多只扩充到目前的1200多只,对我们不断提升市场交易效率提出了新的要求;其次,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等新业务的启动,ETF产品的发展等,极大地完善了市场交易机制、丰富了投资渠道,但也大大增加了交易活动的多元性和复杂性,给市场交易活动监管与投资者权益保护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如何不断适应市场变化与需求,有效控制交易风险,确保市场安全运行,是交易所面临的新挑战。
  本次《交易规则》修订,一是充分总结了深圳市场近年来的运作情况和监管经验,对部分交易机制和风险控制措施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如调整了ST类股票异常波动停牌触发指标,扩大了盘后交易信息公开披露范围,优化了对"异常交易行为"认定标准并增加了对异常情形的界定等;二是针对交易系统功能设计对部分规则条款进行了调整,在不影响投资者交易习惯的前提下,提高交易所交易系统安全性,如统一了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股票有效竞价范围设置,完善了规则中有关集合竞价成交价确定方式的相关业务描述等;三是对原有交易规则体系进行梳理、整合,将部分业务细则、通知中的成熟做法纳入交易规则,简化了规则体系,方便投资者学习理解,如在规则中增加了对融资融券交易的管理规定与相关实施细则有效衔接,将原以通知形式发布的对股票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措施正式纳入规则条款等。
  该负责人介绍说,提供优质、高效、公平的交易服务是交易所最基本的职能,而完善的交易制度是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深交所一直高度重视交易制度建设工作,专门成立了跨部门工作小组,并设立了金融创新实验室,从制度、技术、风险以及创新等多个角度,持续系统地开展市场绩效、投资者结构与行为特点的分析,密切跟踪境内外市场交易制度与产品的发展变化,针对市场新情况、新问题组织深入研究,并不断优化和提升交易系统功能和性能。今后,深交所还将把交易制度的梳理和《交易规则》的修订工作常态化,定期评估和调整不适应市场要求的内容,以更及时、有效地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
  这位负责人强调说,交易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行为产生重要影响,涉及投资者的根本利益,各证券公司务必要向客户做好规则宣传及内容讲解工作。在深交所网站及相关媒体上,投资者也可以自行查阅规则全文、新旧对照及规则解读等材料。新《交易规则》的发布实施,对进一步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制度体系,夯实市场发展基础,促进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未来深交所还将不断根据市场的发展变化,持续加强交易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以《交易规则》为核心的交易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