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做的杨梅酒能喝吗:罗湖海关查获13.5千克穿山甲鳞片 价值5.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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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海关查获13.5千克穿山甲鳞片 价值5.4万2010年10月31日 20:56大洋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大洋网讯(广州日报记者余琴通讯员李茜 摄影报道)记者今天从罗湖海关获悉, 3名香港旅客涉嫌走私重达13.5千克穿山甲鳞片入境被罗湖海关查获,按照广东地区黑市交易价格计算,价值54000元。今年以来罗湖海关旅检渠道查获的涉嫌走私穿山甲鳞片已达44千克。

10月27日晚19时左右,41岁的徐某背一个背包经罗湖口岸入境,经过罗湖海关监管现场时,海关关员发现他步履匆匆,神情紧张,使用X光机对他携带的行李进行了检查,X光图像显示背包内有大量块状物品,经海关关员进一步检查,发现里面装有黑色塑料袋装好的小片块儿,发出一股腥臭味。接下的10分钟内,该关又连续查获2名香港旅客以相同手法携带未申报的片状物体。经送相关部门鉴定,上述物品为穿山甲鳞片,净重合计13.5千克。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了解,穿山甲鳞片是名贵药材,又称为山甲片、麒麟片、钱鲤甲,在东南亚一带的收购价每公斤仅为70至100元人民币,而几经转手运至广东地区黑市交易价格为:穿山甲肉达600-800元人民币/公斤,穿山甲鳞片的价格高达4000元人民币/公斤。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一些不法分子企图从旅检渠道走私这类濒危动物及其制品以牟取暴利。每只穿山甲平均只能获取0.4公斤左右的鳞片,按此折算,要获得如此多的鳞片,需有将近40只穿山甲惨遭屠杀。

据悉,穿山甲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的物种,属于中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为限制进境和禁止出境类物品。旅客携带穿山甲或相关制品进出境,须持有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向海关申报办理进出境手续,非法进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此类物品,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