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造价员视频教程:贪污受贿养情人!如此贪官咋还被妻子称为好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8 11:50:12
贪污受贿养情人!如此贪官咋还被妻子称为好人? <点击复制本贴地址,推荐给朋友>

1月13日《新京报》的一条新闻引起了笔者的深思。北京门头沟区原副区长闫永喜贪污受贿养情人,如此贪官,在妻子眼里竟然是一个好人,这真让不少人听了觉得纳闷。报载,昨天,因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4200余万元,门头沟区原副区长闫永喜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他与昔日情人毛某在法庭相认。检方指控涉案金额中有3800多万元与毛某有关,但是闫永喜当庭却称“我个人没拿一分好处”。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闫永喜利用担任门头沟区副区长、门头沟区新城南部地区重点工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主管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李昕、毛某、闫永成及北京源恒房地产估价公司经理助理张涛等人,从2006年下半年至2008年4月间,先后3次虚构拆迁补偿的事实,伪造拆迁补偿协议等合同,骗取国家的拆迁补偿款580余万元。2003年10月至2007年7月,闫永喜利用担任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常委、门头沟区永定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为公司及个人提供业务帮助,从中收受好处费556万余元、索要住房3套(价值124万)。闫永喜还个人决定以永定镇政府的名义,将公款3000万元供毛某的公司经营使用。涉案总金额4200万元,检方指控其中的3800多万元与毛某有关。

综上,公诉人认为,闫永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骗取公共财务、索要收受他人财物、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均特别巨大,应当被追究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犯有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的贪官在妻子眼里却是一位好人,据记者采访时称,1月7日,在冯村闫永喜的家里,其妻子正带着工人修补水管,她不愿接受采访,只说了一句“他是好人,为村里经济做了大贡献”。一句“他是好人”很值得引起我们的深思,在许多人的眼里,贪官目无法幻,贪婪成性,还养情人,这样的人应该千刀万剐才是,但为什么我们如此痛恨的贪官在自己妻子眼里却是个好人?就本文报道的情况来看,闫永喜妻子认为丈夫是好人关不难理解,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闫永喜作为一个基层官员,整天忙着上班,忙着拆迁,忙着村里各种各样的事,甚至都很少回家,这样一个兢兢业业勤恳工作的人,不是好人难道是坏人不成?

二是闫永喜虽然被检察机关指控犯有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是一个名符其实的贪官,但在他贪污、受贿、挪用的4200余万元公款中,他“没有拿一分钱好处”,这样的人不是好人难道是坏人吗?

三是即使闫永喜真的贪污受贿,并养了情人,将涉案4200万元中的3800多万都给了情人毛某,但是,闫永喜是在情人没有房子住、公司遇到困难的情况下才出手帮忙的,闫永喜热心帮助别人,见不得别人的困苦,只顾帮别人,自己从不拿公家一分钱,这样的人不是好人难道是坏人?

乍一看起来,作为妻子如此认为贪官丈夫“是个好人”还真有道理。但实际上是这样吗?我们不妨先来看看何谓好人?好人的解释有多种,美人、品行端正的人、善良的人、和事佬老好人、健康人都属于好人,孔子在研究“好人”这个问题时,把人分类为:圣人、仁人、中人、上智、下愚,等等,但无论对照哪条解释,要说闫永喜是个好人还真的有点说不过去,如果硬要说闫永喜是个好人,前提一定是要么你是个糊涂人,要么你是个智障者,为什么说闫永喜不能算作一个好人呢,笔者自有看法。

不错,闫永喜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这些钱他虽然没有装进自己的口袋,但违反了国家的法律,一个连法律和规定都不遵守的人又怎么能称为好人?这是其一,其二,作为好人的闫永喜在自己已有妻子儿女的情况下,还在外面包养别的女人,这样的男人能算作好人吗?纵使作为一个妻子度量再大,但这种违背道德法理的行为无论怎么看,都无法与好人挂起钩来。

退一步来说,即使闫永喜真是个善良的人,真是个好人,但一旦触犯了法律他事实上就是一个罪人了。

眼下正值新年之际,中央再次吹响反腐败号角,胡锦涛总书记谆谆告诫全党,反腐败要以人为本,要让广大群众满意。可以说腐败官员将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角色,然而,同情腐败官员,认为一些腐败官员是“好人”的现象虽然不是很普遍,但应该引起我们的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