膝关节针刀松解术方法:“双无村”乙类非处方药柜设置经验介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3:10:13
  一、乐清市偏远农村用药状况

    乐清市共31个乡镇,911个行政村,总人口120万,其中农业人口约108万(占90%)。全市有药品批发企业2家,药品零售企业274家,医疗机构703家,其中医院类13家,乡镇卫生院31家,村级卫生室、个体诊所、门诊部及其他医疗机构659家。根据统计,近千家涉药单位大部分集中在乐成、柳市、虹桥、北白象等重点集镇,至2008年底,911个行政村中约有200个行政村既无医疗机构、也无零售药店(简称“双无村”),医药资源分布极不均等。“双无村”大多地处偏僻,人口稀少,农民群众缺医少药,存在购药难、用药安全难以保障等问题。

    2009年初,乐清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以下简称乐清局)组织对“双无村”群众用药状况开展了为期数月的深入、细致调查。调查发现,“双无村”群众获得医药救助的途径主要依赖乡镇所在地卫生院、卫生室、零售药店或者邻近村的基层医疗机构,但由于地域偏远、交通不便,多数“双无村”群众购药极不方便,部分常见小病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用药救助,老百姓对快捷、方便获得药品需求的欲望较为强烈。而常住人口在数百以上的行政村,一般有小商品店、杂货店设置,因有市场需求,很多小商品店、杂货店均有板蓝根颗粒、午时茶、藿香正气水、清凉油、麝香止痛膏等十几至几十种常用药销售,部分也销售氟哌酸、头孢类、青霉素类等抗菌药。但由于存在药品来源不明(部分从其他村零售药店购进)、保管方法不当、缺乏专业指导、安全意识淡漠等因素,药品质量得不到保证,过期失效药品常有发现,药品使用混乱,用药安全难以保障。并且,这些无证药品销售点散、小、偏僻,往往游离于监管视线之外,多年无人问津,很少有业主考虑过其行为的合法性问题。

    二、“双无村”乙类非处方药专柜设置形式

    2009年,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继续深化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的意见》浙食药监市〔2009〕号)文件精神,巩固和深化前几年“两网一规范”建设成果,加快形成“合法、清晰、稳定”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让农民群众吃上方便药、放心药,乐清局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全面推进偏远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在100个“双无村”设置乙类非处方药专柜,解决群众购药难、用药安全问题。

    (一)设置条件。由于偏远农村基础薄弱,条件简陋,在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农村偏远地区药柜设置规定〉的通知》(温食药监〔2007〕72号)文件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我局对药柜设置条件作了适度变通,规定了以下准入“门槛”:1、设置的行政村必须无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2、药柜设置的载体首选“浙江省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对于无示范商店的行政村,确实存在用药需求的,允许在小商品店(或杂货店)设置,但要求商店建筑面积15m2以上;尚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商店,允许其在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再行办理工商登记;3、商店业主应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或文化程度相当,年龄不超过65周岁,经健康检查合格,思维清晰,经培训后能承担药柜经营管理职责;4、为确保药柜设置后的经营维持,尊重市场规律,对常住人口少于三百的“寡居村”、“空壳村”,2009年暂不作为药柜设置的对象。

    (二)许可形式。组织有实力、重管理的药品连锁企业1家,以连锁直营的名义在各小商品店(或杂货店)设置乙类非处方药专柜,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乙类非处方药及50多种经温州市局备案的常用甲类非处方药。专柜及药品标识等由局统一制作,实行药品柜内分区分类管理。连锁总部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药品配送,统一经营质量管理,统一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总部与设柜的小商店(或杂货店)签定合同与承诺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管理规范有序、责任追究清晰。

    (三)药品配送。鉴于小药柜点多面广、地域偏远和交通不便,药品次采购量非常有限,承担药品配送的连锁总部位于城区,由连锁总部送货存在不及时和高成本等问题,我局经研究决定,允许小药柜的药品供应,由小药柜向连锁总部提出采购申请,总部实行登记后,由就近的下属直营店(分布在各乡镇的药品零售企业)先行调拨,总部再补充配送单给小药柜。在配送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的品种,若需退货的报总部办理退货手续,小药柜可将药品退回到就近直营门店。

    三、解决“双无村”用药难问题采取的主要举措

为确保“100个村、一村一点”方针目标的实现,我局采取6项措施全面推进“双无村”小药柜设置工作:

    (一)以服务民生为基点,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根据乐清市委的统一部署,今年3月,我局被列入第二批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单位。学习服务于实践,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更重要的是用实践行动来印证学习成果。从学习活动尹始,我局就把民生问题摆在实践活动的第一位,从“关注民生、重视民生、服务民生”的角度,将解决“双无村”群众用药难问题列入2009年全局重点工作事项,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4月份,乐清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印发《市委市政府2009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把解决100个“双无村”群众购药难问题列为“2009年十大重点民生实事”之一。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为下一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后盾。

    (二)以完善机制为保障,切实加强组织与领导。2006年6月,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创建全国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市政府层面的领导小组,启动“两网”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在前几年创建的基础上,今年,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将偏远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作为深化“两网”示范县(市)建设和农村药品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6月,印发《乐清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09年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各科室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进程,落实工作责任。《方案》对“双无村”小药柜设置确立了“三组六片区”的工作格局,将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培训教育、指导验收、案件稽查、落实经费、后勤保障等工作进行明确分工。

    (三)以基层配合为依托,深入调研“双无村”用药状况。在前期调查摸底阶段,我局努力争取乡镇协作,部分分管乡镇长亲自带队进行实地考察;6月,召开各乡镇防保站长(药品协管员)工作会议,发放“乡(镇)农村药品供应网调查表”,利用基层药品协管员力量,掌握了全市近200个“双无村”的村长电话及相关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工作推进有联络、有协助。药柜启动初期,有些业主对药柜设置心存顾虑,怕承担责任,乡镇工作人员、卫生院(防保站)长、村领导以及承担药品配送的连锁企业协同局工作人员,累次上门宣传动员,解释政策,消除业主被动和疑虑心理。基层力量在调查摸底、宣传动员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四)以“十小”整治为平台,大力营造“双无村”建设氛围。结合我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专项工作,借助“十小”整治办搭建的平台,按照“市县统筹协调,部门牵头指导,乡镇具体负责,村居属地管理,业主责任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十小”整治要求,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资料与发布网站通告等形式,充分发动乡镇与村居力量,广泛宣传“小药店”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农村用药安全意识,积极营造人人关心、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

    (五)以药品稽查为先导,净化“双无村”建设工作环境。调查发现,相当部分的小商店(或杂货店)存在少量药品销售的习惯。农村药品无证销售点的存在,影响了业主设置乙类非处方药专柜的积极性。我局结合市政府无证无照取缔专项工作,确立了“堵疏结合、打扶并举、标本兼治”原则,对无证药品销售点进行整治取缔,净化偏远农村药品市场环境。同时,按照我局《关于在乐清市农村偏远地区药柜设置优惠政策的通知》,鼓励有条件的小商店(或杂货店)积极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将散乱、隐蔽的无证药品销售点纳入统一监管视线。

    (六)以落实经费为支撑,确保“双无村”建设顺利开展。将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与新农村药品安全试点两项工作列入市财政预算,共核定17万专项经费。对于设置乙类非处方药专柜的业主,我局采取免费组织培训、免费健康体检、免费发放药柜等多项措施,为“双无村”药品供应网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现实保障。

    四、初步成效

    至今年11月份,我局100个药柜已发放完毕,覆盖面涉及全市30个乡镇100个行政村。小药柜设置的社会效益已经初步显现,逐步达到“三嬴”的预期目标:其一,“双无村”群众用药更加便捷便宜、更加安全放心。WHO提出的“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指标之一是在步行15分钟的路程内获得药品救助,这在设柜的“双无村”基本能够得以实现。11月19日《乐清日报》在“民生·服务”版反映,当地农民称“村里有了药柜,买药比买米还方便”,“在家门口就能买到又好又便宜的药了”。其二,设柜业主增长了药品基本法规和专业知识,提高了用药综合素质,并且增加了额外收入。据了解,小药柜药品平均月销售额在四、五百左右,经营良好的甚至有一千多元。同时,负责承担药品配送的连锁总部“康盛堂大药房”在全市范围提高了知名度,达到品牌宣传的效果。其三,无证药品销售点得以排挤。连锁总部对小药柜的统一管理,促进农村药品销售行为的规范,从一定程度上帮助解决了我局监管力量不足的难题。把药品“地下销售”阳光化,增加了日常监管的针对性,提高了行政监管的效率。该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受到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肯定。国家局、省局和温州市局政务网站以及《中国医药报》等媒介均曾对我局有关举措进行刊登;《乐清日报》、《浙江日报》温州分站也对该项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和报导。

    五、几点体会

    (一)统一认识是关键。在工作开展初期,有些同志提出,药品供应网建设是行业的事,是市场的事,并不是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范围,供应点建设应由市场自主调节,无需药监局主动干预;也有同志心存疑虑,提出按照“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给散、小、差的小商店(或杂货店)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承担了额外的监管责任。持证销售点出了药品安全事故,首当其冲要问药监部门的“责”。局党组适时纠正了以上“小部门利益”的狭隘观点,统一了思想认识,把“小药柜”设置工作纳入农村药品安全体系建设的总体框架。将散乱、隐蔽、游离于监管视线的无证药品销售点纳入统一监管,是对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高度负责,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重视民生、服务民生的重要体现。实践证明,“双无村”小药柜的设置是正确的决策,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全局同志逐渐达成共识。

    (二)超范围经营是难点。由于适合农村的常用非处方药品种不多,利润空间有限,小药柜业主法律意识淡薄,对处方药使用的安全性预后不足,为谋求更大的利益,很容易习惯性地购进处方药擅自销售。特别是抗菌类药品,在农村市场空间较大,小药柜非法经营的可能性也相当大。超范围经营不仅存在安全隐患,也扰乱了正常的药品流通秩序。应当承认,目前100个小药柜的设置只是初步解决了“双无村”群众药品供应难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用药安全问题。药柜设置后的监管与规范,是需要长抓不懈的后续工作。

    (三)培训教育是要务。虽然,我局在药柜发放之前已分三批对从业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岗前培训,但由于业主文化基础薄、专业水平低、法律意识淡等现实,对药品购进、保管、使用等环节的质量把关能力非常薄弱,行为自律性差,用药安全事故尚不能百分之百得以避免。因此,要将培训教育工作作为今后的重要任务来抓,协同连锁总部完善培训制度,不定期、多形式组织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业主药品经营综合素质,确保药品质量和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