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黑娘亲带球跑凌若夕:虚假广告明星代言人做了“炮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0:45:42
娱乐新闻又开始年终盘点了!其中一项是盘点那些名利双收的女星,王菲、赵薇、张柏芝、马伊琍等榜上有名。“谁说玉女最吃香?看这些女星在身为人母后更是身价暴增,广告代言费一路攀升。”广告代言可谓是明星吸金的一条阳光大道,可这条路也未必一片坦途,虚假广告就是一块大大的绊脚石。

  郭德纲、张国立、邓婕、侯耀华、成龙、李嘉欣、刘嘉玲、唐国强、金巧巧这些演艺界的明星都曾和虚假广告扯上关系。在明星代言最热乎的时期,侯耀华代言的10则违法广告,被中国广告协会作为违法代言的典型予以点名曝光,这10则点名批评的广告,涉及保健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侯耀华算得上是虚假广告明星代言人中的大哥级人物了。

  今年十月份,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在第十一届西博会“美宁”中国广告(国际)发展论坛上透露,《广告法(修订送审稿)》已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广告法(修订送审稿)》对现行《广告法》进行了较大修改,由现行《广告法》的6章49条调整为8章91条。在调整条款中,增加有关明星、名人代言广告的规范条款是其中的亮点之一。在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三大主体”的基础上,参与广告代言、证明、推荐的“广告其他参与者”,包括明星、名人等也将作为广告活动的主体,纳入规制范围,将连带责任的主体扩展到个人,以强化对明星、名人代言广告的约束。“广告其他参与者”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外,构成犯罪的,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此修订送审稿获得通过,广告代言人将作为第四主体被监管,并对其代言的广告承担连带责任。

  明星较普通代言人享有更高的知名度,给人以可信赖感,这是明星被选中代言的原因,往往也成为消费者选择其代言产品的一个原因。因此,一旦产品出了问题,明星遭到指责,成为众矢之的是情理之中的。但假广告被曝光的舆论环境中,明星其实做了炮灰。原因有二:

  第一,对于产品的真实情况,明星代言人其实无从知道得更多。如果质监部门都认证它是合格产品,谁还会秉着十万个为什么的精神去一查究竟呢?三鹿奶粉,曾经奶粉中的佼佼者,知名品牌,驰名商标,其奶粉产销量连续15年全国领先。现在三鹿已经沦为损害婴幼儿健康,丧尽天良的阶下囚,多少家长对“三鹿”痛心疾首,谈之色变!不是他们光鲜亮丽,就可以无所不能。如果你是商家,找人代言自己的问题产品,会把实情予以告知吗?你已经在心里暗笑了吧,傻子才会这么做。

  第二,对明星代言人的过度关注会导致忽视事件本身。出了事儿后,对明星“人品”的指责往往甚于对广告虚假、产品伪劣的追究。国家质检部门为什么没能查到这一项指标?凭什么会有“免检产品”这一说?广告发布媒介是怎么把关的?其中任意一项能对责任一负到底,对虚假广告都是具有截流一般的遏制作用。试观察,郭德纲、刘嘉玲被曝虚假代言的时候,其新闻不是更多的出现在娱乐版吗?这些都成了明星的负面的边角料新闻,而不是出现在社会、民生等版面,作为社会问题被关注。在群众的目光与口水漫向明星代言人时,真正该负责,也负得了责的人,金蝉脱壳了!

  在虚假广告这一块,对明星代言人的法律法规是要明确的,惩处起来也不能失去力度。但只在这群人身上死磕,难治标,不治本,无助于广告市场的真正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