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部起红疙瘩很痒不痛: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8年第二批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和森林消防运兵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8:38:3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8年第二批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和森林消防运兵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财税[2008]15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8-12-03

河北、山西、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深圳、广西、重庆、四川、云南、西藏、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第一条的规定,对国家林业局申请的2008年第二批403辆设有固定装置的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和77辆森林消防运兵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免税范围见附件),免税指标的使用截止期限为2009年6月30日,过期失效。

  购车单位在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手续时,需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车辆内观、外观彩色5寸照片1套,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配发的“森林消防专用车证”和“森林消防车辆调拨分配通知单''.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本通知所附的免税车辆计划、免税车辆型号、车辆内观、外观彩色照片、”森林消防专用车证“、”森林消防车辆调拨分配通知单''(照片及证单式样从国家税务总局FTP服务器的LOCAL\货物和劳务税司\消费税处\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免税图册地址下载)为购车单位办理免税手续。

  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范围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补缴车辆购置税。

  附件:

  1.2008年第二批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免税指标分配表

  2.2008年第二批森林消防运兵车免税指标分配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OO八年十二月三日

责任编辑:阿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8年第二批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和森林消防运兵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9年第二批森林消防专用指挥车和森林消防运兵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8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车辆购置税档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管档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代办邮政速递物流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及2011年进口计划的通知财关税【2011】第3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2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代办邮政速递物流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财税[2008]15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增值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