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有点胖怎么办:猪场老板携上万“垃圾猪”打游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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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老板携上万“垃圾猪”打游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6:39 大洋网-广州日报

“垃圾猪”饲养条件恶劣。

检查人员拆除“垃圾猪”窝棚。

科学养殖的猪都必须定点屠宰。从禅城南庄大桥到奇槎半月岛约20公里的堤岸两边,近千个生猪养殖户,饲养近三万头猪,拾烂木头搭建猪棚,用臭潲水代替饲料,用废塑料狂煮猪食……这些生猪都未经当地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饲养,在动物防疫监督普查发现后,猪老板携“垃圾猪”就和检查人员玩起了“打游击”。
昨日,禅城区农业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垃圾猪”大多未经过防疫检验,体内含有多种毒素,一旦流入市场,势必给市民的健康安全带来威胁。目前,他们正积极探讨城市“垃圾猪”的治理方案,并预备在明年的政协会议上提交。
文、图:见习记者廖帆 记者李欣欣
【现状】
垃圾猪未注射疫苗就进市场
据介绍,在2003年未经许可用擅自用潲水饲养的“垃圾猪”在禅城区约有16万头,随着佛山城市化发展和大力整治,不少养猪人士纷纷改行。
但目前,不少外地人纷纷在东平河两岸搭起简易猪棚,喂起“垃圾猪”。禅城农业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仅禅城区而言,每年流往市场的此类“垃圾猪”就接近30000头。
“虽然我们经常组织人手对此类‘垃圾猪场’进行清查,但这些猪场老板经常‘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每当检查人员到来时,这些人就弃猪棚而逃,赶着成千上万头的‘垃圾猪’迁徙到邻近的陈村等地。”负责人透露,即使被清查人员抓住,将猪场推倒,这些人也毫不在乎:“随便从工地上捡些木头铁丝就能搭个猪棚,你们走了我照样开张。”
据悉,这些养猪人士从不将养猪情况上报给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只是在动物防疫监督普查时才被发现。每当防疫人员上门要求打预防针时,他们还极力阻挠,不少“垃圾猪”在未注射任何疫苗的情况下就流进了市场。
【赚钱】:
潲水喂猪多赚4~5倍利润
这些“垃圾猪场”为何有存在的空间?农业部门人士分析说,大致有3个原因。一是部分养鱼的佛山人为减少成本,把鱼塘附近空地租给外地人做猪场,既能收取租金,还能把猪屎用作肥料来养鱼。二是用潲水喂猪有利可图。据养猪人透露,用这种原始方法养出来的猪,每头至少能赚200元,比用科学方法养要多赚4到5倍的利润。
另外的原因就是,一些饭店为增加收入,常将大量潲水卖给这些养猪户,刺激了“垃圾猪养殖业”的发展。一些餐饮老板透露,饭店的剩饭剩菜卖给养猪养鱼的就最省事。
【危害】
猪场排放粪尿浓烟污染环境
“游击”养猪户往往想方设法弄来剩饭剩菜,用捡来的工业塑料大肆烹煮。猪粪尿就直接排放到鱼塘,又用鱼塘水来冲洗猪舍,舍内外污水横流,满地都是残汤剩饭,空气中浊臭扑面。
负责人说,平均1头猪年排泄屎尿2.5吨,年消耗污水约10吨。由于垃圾猪饲养环境恶劣,污水屎尿含有大量有毒污染物质,会使水体发黑、变臭,造成持久性有机污染,极难恢复水质。
另外,焚烧塑料等垃圾煮猪食时,很容易产生“地球上毒性最强的毒物”——“二恶英”以及其他有毒恶臭气体。
“每当猪场排放浓烟时,大量有毒气体积聚在一起,给周围居民带来极大不适。而且,猪场经常发出刺耳的猪叫声,夹杂看门狗令人生恐的狗吠,让周围居民很难入睡。”
吃“垃圾猪肉”易交叉感染
据了解,“垃圾猪”长期喂食餐馆饭店夹杂消毒液和洗涤灵的“潲水”,其中含有大量的铅、汞等元素,会在猪体内大量残留。另外,“垃圾猪”极易感染和诱发各种疾病,所以养猪户势必加大对病猪的用药剂量,从而增加抗生素类药物的残留。因为其肉质含有各种毒素,长期食用有害人体健康,国内外一些城市已对城市“垃圾猪”亮黄牌或红牌。
而且,由于这些猪在饲养、销售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管,经常逃避防疫检疫,容易感染人畜共患的各种传染病,一旦食用易导致人体染病。饭店的残渣剩饭垃圾不但容易引起动物感染沙门氏菌、大肠杆菌等10余种传染性疾病,还会造成人体感染病毒,如口蹄疫、狂犬病、肺结核、肝炎等。这些病原寄生在猪的体内繁衍,再以食物链的形态进入人体,容易导致交叉感染。
该负责人还指出,“垃圾猪”由于没有均衡口粮配搭,直接影响肉质风味。
【治理】
禁止出租场地养“垃圾猪”
据悉,畜禽养殖产生大量的有机肥不能有效地被处理和利用,已成为当前继工业污染、生活垃圾污染后的第三大污染源,而“垃圾猪”带来的污染尤为严重。昨日,该负责人就城市“垃圾猪”治理还提出了三点建议,并预备在明年的政协会议上提交。
负责人提出,政府征收农村土地后,尽快规划利用。暂时未能利用的征地,要加强空置土地的巡逻检查,禁止在城镇饲养畜禽。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房屋、场地、圈舍出租饲养“垃圾猪”。
同时,对于屡禁不止的“垃圾猪”及猪棚,一经发现,有关部门应当立即坚决强制拆除圈猪设施,并按深埋等无害化方式清理存栏的“垃圾猪”。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禁止屠宰场收购、屠宰加工“垃圾猪”,禁止市场销售“垃圾猪肉”,酒楼饭店和单位饭堂不得收购、加工、出售“垃圾猪肉”。
另外,还要杜绝“潲水”来源。城市餐饮饭店的潲水和生活垃圾必须按照环保、环卫部门的规定妥善处理,不得出售或提供用于饲养“垃圾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