胤礽和春华:傅蔚冈:城市化也需要城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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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也需要城中村

傅蔚冈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2010年12月25日,《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出炉,让深圳的“拆村运动”突然放缓了步伐。该草案在申报环节和规划的社会性标准等方面都提高了标准,从而极大削弱了业主———也就是开发商改造“城中村”的积极性。

如何评价深圳放缓城中村的改造步伐?城中村是一个独具中国特色的名词。在不同人的眼中,城中村的功能可能并不一致。在那些城中村的土著居民眼中,这是他们祖辈生活的家园———当然也是他们的重要经济来源;对于那些外来务工人员而言,城中村是城市中他们最温暖的港湾———只有城中村才能够给他们如此交通便利但是却又不昂贵的栖息之处;在城市房地产开发商的眼中,城中村可能是一个巨大的聚宝盆;在政府眼中,城中村可能是城市的疮疤,甚至被认为是藏污纳垢之处……

确实,与周围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相比,城中村是缺乏规划和管理,且环境脏乱、人流混杂、治安混乱、基础设施不配套。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改造城中村”就成为城市市长们经营城市的首要任务。当然,改造“城中村”对于政府而言,并不是一个单纯的财政投入,更是一个生财之道。它所需要做的就是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将这些原本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然后以“招拍挂”的方式将这些土地推进市场,从而获取巨额的土地出让金。

由于城中村改造蕴含着巨大的商机——— 无论对于政府、开发商还是原有居民而言,这都是一次不错的价值提升的机会。政府可以获得出让金,提升市容;开发商可以获得房产开发所需要的土地;而对于原来的城市居民而言,城中村改造则是一次“一夜暴富”的机会。当然,利益交会之处往往也是矛盾多发之处,因此每一处的城中村改造,我们几乎都可以从媒体中读到各种各样的信息:原有居民的不劳而获、开发商和拆迁方的暴力拆迁。

都市里的村庄或者说城中村在任何一个国家的城市化进程中都曾经出现过,因为城市的发展必定会将原来的农村纳入其版图中,但是在这些国家中,鲜有政府会将所有的都市里的村庄都改造为高楼大厦。在我看来,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财产权保护机制的不同。在那些土地私有的国家中,政府没有正当理由是无权介入私人财产的;而且这些政府无法通过改造城中村而获得巨额财政收入。二是这些城中村对于城市而言,是一个必要的存在。城中村给城市里的低收入群体提供了栖息之地,是城市健康发展的必要之处。

第一个作用可能是绝大多数中国人都可以观察到的,但是第二个原因却被很多人忽视了。由于种种原因,城市在中国人的眼里就应该是整整齐齐的高楼大厦、一尘不染的洁净街道和川流不息的车水马龙,很少有人会将脏乱不堪的城中村和城市联系在一起。因此,当媒体在报道城中村改造所引发的征地纠纷时,我们总是把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征地补偿公正与否,而更少去思考或者质疑这个城中村改造本身是否正当。

一个城市里不可能所有的人都是高收入群体,而不同收入群体的人所居住的小区环境注定是不同的。如果我们承认人的收入不一样,那么我们就要正视城中村存在的现实。那些认为城中村有损市容的观点实际上很有问题:当我们改造了这些城中村之后,原有的居住者该从何处寻觅他们的落脚之地?当然,对于那些房屋的所有者而言,这个问题很简单———因为他们获得了市场价值的补偿,可以在市场中寻求自己的居所;但是对于那些暂住在城中村的外来人员而言,当城中村改造完成之时,则是他们远离城市之日———因为高昂的居住成本会让他们的城市化之路变得异常艰难。要在城市中寻找成本低廉但是却与城市无缝对接的住所,除了城中村之外,恐怕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这是因为,对于中国城市中的外来务工者而言,城中村是解决其在城市落户生根的市场机制。由于中国的户籍制度的因素,城市的公共服务仅限于拥有本地户籍的居民,外来务工者虽然在城市里工作和生活,但是却无法获得与本地居民一样的公共服务———无法获得经济适用房,很难获得公共租赁房。而城市飞涨的房价也让他们在城市置业成为一个遥不可及的目标,因此,城中村就成为他们进城务工的第一个落脚地。

同时,城中村也让城市居民受益匪浅。虽然我们都厌恶城中村的脏乱差,但是,脏乱差意味着更低的生活成本,也意味着城市居民可以享受更为低廉的服务成本。我们可以预计到的是,城中村改造结束后,必然会大幅度提升本地居民的生活成本———没有城中村给外来务工者所提供的廉价住所,服务成本能不上升吗?由此可见,城中村的存在,无论对于城市本地居民还是外来务工者,都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有不少学者———如秦晖在几年前就大声呼吁中国的城市发展要兴建贫民窟,要给城市里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永久的住所。是否兴建平民窟自然可以争论,但是对城中村的改造却可以缓一缓。当政府财政无力给外来务工者提供公共服务时,城中村就是中国数亿农民进城的中转站,无数农民在这里生根发芽,然后真正融入城市生活。目前城中村是不完美的,但这里却是他们在城市中新生活的起点。

从这个意义而言,深圳放缓改造城中村的步伐,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意义独特:意味着中国城市的发展不再以本地财政发展为最大化,而是包容了外来务工者的利益。1987年深圳在全国开风气之先有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为各地竞相仿效的对象;希望此次的城中村改造模式,也能够为各地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