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歌最新电视剧猎场:一个举报者缘何“被精神病”14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21:20:21
  一个举报者缘何“被精神病”14年?作者:丁咚来源:作者赐稿来源日期:2011-1-5     郭元荣是湖北省竹溪县建设局职工,1994年揭发该局某领导的经济问题,并对当地调查处理结果不服,不断向相关部门揭发检举,结果被竹溪县公安局送往精神病院“强制治疗”。

  网友彭宝泉和陈永刚化名“郭寒韵”在网上发帖披露了郭元荣因上访被当地有关部门强制送进精神病院治疗长达14年,家属屡次想将其接回家但未能成功的事实。为了吸引网友的眼球,扩大效应,两位网友还在帖中暧昧地写道“谁救出我爸,我做你的女人。如果你有爱人,我做你的奴隶。”这段离奇的故事加上颇为煽情的噱头短期内引来10万网友的“围观”。

  具有戏剧性的是,彭宝泉本人也曾因拍上访照片被关进十堰市茅箭精神病院,与郭元荣一起在这所精神病院共同度过了几天时光,在他眼里,郭“每天梳妆整齐,非常规矩,看上去是正常人。”

  网帖出来后,元月3日上午竹溪县公安局、建设局、信访办的人找到郭元荣的妹妹谈判,说同意放人,但双方因在有关郭元荣出来后的待遇和赔偿问题上存在分歧而未谈拢。

  一个正常人由于举报单位领导,在未经家属同意的情况下被所在单位以及当地公安局强行送进精神病院治疗,而且时间长达14年,在令人匪夷所思、深感震惊的同时,也使人顿时生出若干疑问:

  郭元荣所在单位及当地公安局在未经家属同意的情况下能否强制将其送入精神病院治疗?这个问题可以拆解为两个问题,一是郭元荣的“精神病”有没有经由合法机构诊断并认定?二是在郭元荣家属不同意的情形下,其所在单位及执法机关能否将其送入精神病院强制治疗?

  在这个帖子上有一份“竹溪县公安局”的通知扫描件。这份通知称,“近段时间以来,郭元荣的言行异常,已对社会稳定构成危害,证明其‘精神分裂症’复发,因郭元荣的家属‘未能按承诺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义务,使其处理无管束状态’,决定‘由政府强制治疗’”。

  网帖同时附上一份2001年12月17日茅箭医院精神科写给竹溪公安局局长的信件影印件。该影印件内容为:“贵局送我科精神病人郭元荣已住院多年,可以回家休养。另外从今年2月至今欠款近2万元,请局长和郭单位协商交住院费及出院问题,多谢。”

  在这份网帖公布出来的官方文件中并未出具权威机构认定郭元荣患有精神病的有效证据,而且很显然郭元荣被关进精神病院,并未经其家属同意擅自进行的。换句话说,它是非法的行为。

  而根据网帖我们知道,郭元荣唯一的“精神病症状”,是对所在单位领导不屈不挠的检举揭发,“威胁”了当地权贵的个人利益。但他们却利用公权将对其构成威胁的当事人强制关进精神病院,以堵住他的上访之路。

  正因如此,即使在院方开具郭元荣可以出院休息的证明后,他仍然未获自由。

  那么接下来就是第二个疑问:在这么长时间里,郭元荣的家属肯定通过种种途径反映了其遭受“迫害”的情状,以期获得公正合理解决,却并未有人管这件事,导致其在十多年时间里形同囚禁,家属多次试图将其接回,均没成功。这件“公案”的当事单位和部门固然是坚持不放,然而引人深思的是,为什么对这类行为缺乏规范的制度和机制,致使某些人可以恣意妄为?还有,这些单位和部门之上的某些人为什么对此视而不见,让郭元荣在十数年时间里以一个正常人终日混迹于精神病患者之中?

  在郭元荣一案中,我们可以看到,地方官员既可以贪污受贿,掳取经济利益,而且在知情人举报之后仍然可以受到安全保障——除非受理机关泄密,否则郭所在单位领导又是从何处得知谁举报了呢?不仅如此,在发现举报人意志不死的情况下,他还可以伙同当地公安局对举报人采取强制措施,将其投入形同监狱的精神病院。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地方官员的权力不仅是无限的,而且是相互勾连,形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格局,以致在“一方有难”之时,立即就会有人“八方支援”。这种权力如果是为民众的,倒还说得过去,但它完全走到了民众的对立面,乃至视民众为敌人,使其成为一个自我封闭的系统,与民众利益背道而驰。

  为什么他们的权力是无限的,而且形成了利益链条,相互勾结,一致对外?

  西方有句常说的话,要将权力放进笼子里。所谓的笼子,一是法律制度,坚持法治,依法规范官员权力,使其受到限制和约束。二是民主制度,推行民主,由民众选举产生的官僚体系将有效服务于民众,为民众负责,否则谁会在乎民众的想法?三是民众监督,在大众舆论的广泛监督下,使权力完全暴露在光天花地之下,使其不敢胡作非为。

  郭元荣之所以被长期关押在精神病院,就是因为地方官员的权力在笼子之外,失去了任何制约,结果兽性暴露无遗......法律崩坏,公安局直接为建设局领导做打手;官员甚至视民众为仇雠;民众监督纯属空话,家属长达十余年与亲人相别离,却没有任何办法将其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