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夏 zico 烦恼歌mp3:谁给了执法者围观居民被碾死的胆气 - 群联盟 - 中国移动飞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1:10:01
谁给了执法者围观居民被碾死的胆气
2011年1月3日上午,河南驻马店正阳县公安、水利部门强制在河道现场施工,一位居民前来阻止被施工车辆撞倒轧在车下,活活碾死。而现场的公安、水利部门工作人员视而不见,甚至嬉皮笑脸。(资料来自河南电视台)
笔者不愿意像人保部的尹蔚民谴责拖欠工资的企业主没良心那样,也去谴责本事件中的现场将居民的生命视为草芥的公安、水利部门的执法人员。因为这些执法者可以拿出一大堆所谓公共利益的理由来去毫无愧疚的搪塞,所谓的良心、道德,对于这些人而言不过是“神马浮云”而已。笔者关注的是,是谁给了他们作为执法者见死不救,而且神闲气定的胆气?
仅仅根据上述的材料,笔者不能就主观的断定执法部门的施工违法,姑且假定施工合法吧,难道合法的施工就是听凭施工车辆将阻止施工的居民活活碾死的理由吗?君不见,有单身母亲将强奸自己女儿的强奸嫌犯打死,还要承担牢狱责任的案例吗?如何阻止哪怕是合法的施工就可以被隆隆的施工车辆碾压而死呢?即便碾死居民的责任可以说是施工队的“临时工”干的,那么,眼见居民已经碾压于车轮之下,仍然无动于衷,是不是也有渎职的责任?
至于现场居民称,此前水利局的局长曾经放言,磓(当地土语,音dui,撞击的意思)死一个我负责,磓死两个我负责,磓死十个八个,我看谁还敢阻拦。笔者估计因为没有留下录音资料给,将来一定是查无实据了。
明知道放任损害发生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明知道见死不救属于执法者的渎职,而河南正阳县的公安、水利执法人员仍然“视而不见”,甚至“嬉皮笑脸”,笔者大胆的推测,其根源在于他们已经习惯了类似案件的处理方式:
1、居民阻止施工是违法行为,所以,即使死个把人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后果;
2、肇事者也不是执法者本人,领导对于此事是没有责任的;
3、实在不行,找个施工队的临时工顶个包也就了事儿。
4、最坏的结果是,追究个副领导责任,不过,过几天这个副领导又可以因为工作需要,再次走上领导岗位。
习惯性处理已经代替了法律,习惯性处理让执法者面对草民的死伤视而不见,但是习惯性的处理并没有麻木社会公众良心,我们拭目以待河南正阳居民被碾死事件是不是按照习惯性的方式被处理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