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咨询公司:钱云会案:“肇事司机”不是费良玉,是黄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7:48:08
钱云会案:“肇事司机”不是费良玉,是黄标

一、钱云会的三种姿势

1.副驾驶黄标说,事发时,钱云会站在那儿拦车,他们连按几下喇叭,对方没理,再刹车,没刹车。

2.而费良玉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说,钱云会当时正在以“满快”的速度在横穿马路。

乐清警方采纳了费良玉的说法。因为尽管两种说法都不靠谱,但费良玉的说法(是后来别人教的,他刚开始时的说法肯定和黄是一致的)毕竟还高明一点。照黄标的说法,等于人家站在那儿,你开车硬往上顶,一看就是谋杀,且钱云会和车是面对面,被撞后的姿势,只能是顺着马路仰面朝天。

黄标发表“拦车说”的时候,显然还没来得及和费良玉以及相关人等统一口径,确切地说,还没有集体商量出一个能经得起考验(哪怕是勉强交代过去)的理由。

只有钱云会趴着才最合情理,而事实也确实如此。可他们不愿让他趴着,因为他们做贼心虚,说钱是趴着死的,就好象一定是被人按倒的或摔倒的。难道钱就不能滑倒?那天正下雨,路肯定滑,说钱云会横穿马路时突然滑倒了或卡倒了,来了个嘴啃地,车子躲闪不及,不是更可信些吗?这群家伙,由于心理障碍,不肯这么编。

二、谁开的车

1.黄标说,是费良玉开的车,出事后费立即从他身上跨过去,蹿到副驾驶位置,从那儿跳了出去,并且逃离了现场。

2.据报道,经警方调查,费良玉事发后想让黄顶罪,后来因为黄交代时漏出了破绽,不得不承认是自己开的车。

警方最终确认是费良玉开的车。

不对。是黄标。

黄明显在说谎,且不说费这个动作难度有多大,就是好做,费也没必要这么做,因为,车当时是停在路左边的土路上,如果是费在驾车,他大可以从他的位置直接下来,这边(左边)有车身挡着,不存在被人看见的问题。相反,在副驾驶那面(右侧)下车,面对的是开阔的马路,一点儿遮掩也没有,极容易被路人发现。而事实也是,案发时,在右边四五米远的地方,有一位行人正朝这儿走,他就是我们这次事件的第一目击证人--钱成宇先生。

费确实是从副驾驶那侧下来的。但他本来就在副驾驶的位置上。
按说,当时,钱成宇就在旁边,应该看到啊,可他为什么没有发现?
因为,费是待他走过去后才下来的。

就是说,当时没有目击者看到费从副驾驶的位置下车。
但黄和相关人等,怕当时已经有人看到费是从副驾驶的位置下来的,为了做到万无一失,就编造说,费是事发后才跨过那边去的。

事发时,本来就是黄标在驾驶,原计划也是由他承担肇事责任。
当初设计让费良玉坐在副驾驶上,是为了事后多一个证人,证明这只是一场车祸。
可是,后来警方调查,黄有驾驶证,费良玉没有。
于是就变成了费良玉开车。道理很简单。

看这段:

消息人士援引当时办案交警的问询告诉记者,最初黄标的确依照费良玉的话做了,承认自己就是肇事司机。但交警发现其供述存在疑点,遂警告他作伪证的法律后果,让他“想清楚再说”。黄标终于改口,辩称车主才是元凶。

黄标是在警方的警告下改口的,确切地说,是在警方的动员下改口的。因为警方对他说“想清楚再说”,这分明是暗示。

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黄和费,一个有本一个没本。没本的司机,按常理讲,技术要差,出现低级失误,甚至不可思议的失误的概率要更高些,因此出车祸也更好理解些。一句话,于这次车故,更好圆些。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看守所里,费良玉一脸不高兴,一句话不肯多说,而黄标则没事儿人似的,有说有笑。

三、费良玉是如何离开现场的。

1.黄标交代,出事后,费先逃跑了,随后他也跑了。他搭一辆工程车到了临港工地,不久费良玉赶来找他。要求他作伪供,承认当时开车撞人的是自己。随后,他们一起前往虹桥交警中队自首。

2. 费良玉接受采访时说,他当时一直在案发现场,还看到来了许多穿深蓝色制服不知道是警察还是保安的人,后来,他被带上警车离开。

乐清警方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警方到达现场时,肇事者已经不在现场。
当然,如果现在采访乐清警方,他们可能又改口了。

事实是,当时这两个家伙都不在现场。
这个笨想都能想出来,他们若老老实实地呆在现场,愤怒的群众还不把他们打死?
那费良玉为什么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当时他在现场,还说是坐警车离开的呢?
因为,他如果回答说不在现场,那记者就要问他,你到哪里去了?怎么去的?
那他就得现编,编不好就会出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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