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承仪:社科院:中国腐败出现新特点
社科院:中国腐败出现新特点
2011年06月28日 10:11 来源:国际财经时报6月28日消息,中国社科院的一份报告说,中国的腐败出现了群体化、高官化和巨额化等7大特点。中纪委官员表示,领导干部公布财产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反腐败制度,但是中国建立财产申报制度还欠缺条件。
中国国家预防腐败局的官方网站日前刊登了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辛向阳的研究报告,披露了当前中国腐败现象的新特点。
腐败七化
这篇文章说,当前中国的腐败出现了一些新特征,即由收钱收物的“硬腐败”发展为接受各种服务、旅游出国等“好处”的“软腐败;由个人捞钱的“小腐败”上升为集体福利、挥霍公款的“大腐败”;由内资企业的“内资腐败”发展为外资企业参与商业贿赂的“外资腐败”等。
报告以具体个案说明了这些新的腐败现象表现出来的群体化、高官化、巨额化、期权化、潜规则化、国际化和新型化的特点。
报告说,在2003年至2007年期间,共有35名副部级以上官员落马,年均7人。2009年全年落马的省部级高官达到17人。报告援引中纪委有关官员的话说,受处分的厅局级干部中,90%的落马贪官都有包养情人的现象。
根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提供的最新数据,2010年,14.65万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有5373人。
中国总理温家宝在访问英国时表示,如果通货膨胀同贪污腐败结合在一起,足可以影响一个政权的稳定。
财产申报
辛向阳的报告提出的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战略决策中也提到了强化反腐倡廉教育,但是其它的策略都着重于制度建设,包括扩大党内民主、以民主制度建设来推动反腐败的深入、加强选人用人的制度建设、推进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等制度建设和完善干部监督制度。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被认为是反腐倡廉最为根本的制度保障。中国当局在1995年4月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2006年公布《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根据2010年重新修订和颁布的这一规定,县处级副职以上的领导干部应当于1月31号前集中报告上一年度收入、房产、投资、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中纪委说,去年,有167万多名干部报告了个人事项,有1581名领导干部的相关问题得以纠正。
条件不成熟
不过,中纪委副书记吴玉良日前在北京举行的纪念建党90周年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还欠缺两个条件:一个是社会的诚信体系,二是信息统计体系。他说,一个官员申报了数据后,民众不相信,有关部门又没有办法查询和统计,那么这项制度就很难在实践中发挥作用。
最近,中国民间出现了一些反腐败的网站。中纪委副书记吴玉良在被问及如何看待这些网站的合法性以及在反腐败中可能发挥的作用时表示,中纪委监察部门重视互联网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的重要作用,重视发挥包括网民在内的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但是他也表示,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依法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要引导网民合法合理的表达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