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蛇演义第2部:完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9 09:19:06
完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IdPh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课题组
改革开放30年来,税收制度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功不可没。但是,其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方面,仍存在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本文对如何完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税收政策和制度提出建议。
加快建立促进第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的税收制度。在稳定第一产业发展方面,可以针对直接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的行为,明确规定营业税免税政策期限;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生产用地、生产用房给予税收优惠;对在农村从事旅游、观光等新兴产业的企业给予营业税或所得税优惠等。在优化第二产业内部结构,加快产业升级方面,应完善固定资产税收制度,促进传统产业设备更新改造。完善资产重组税收制度,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完善新兴产业的税收制度,加大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人才就业、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政策引导和扶持等。在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方面,应完善科技税收制度,鼓励基础理论研究,促进科技应用研究;鼓励技术自主创新,支持技术引进,推动高科技产业发展。推进营业税制度改革,实行结构性减税,支持旅游业、金融保险业、证券业等行业的发展。尤其要加大对劳务领域的减税力度,对能够大量吸纳就业的个体户,适度提高营业税起征点等。
完善促进循环性经济发展的税收制度。政府可以充分发挥税收理顺资源性要素价格的作用,助推循环性经济发展。通过税收手段对再生资源的开发给予成本补偿,参与垄断行业或国家控制商品价格高额利润行业的分配,促进企业节约开发资源。具体措施包括:构建限制资源过度开发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税收制度体系,增加和调高对资源和环境污染行为的课税,减少对劳动和资本的课税,对符合减排的设备、产品、技术、行业等给予一定的减税或者免税,加大对清洁生产能源的税收扶持力度等。
完善自主创新的税收制度。创造条件尽快对科技税收优惠实施单独立法。对一些已经相对成熟的条例、法规通过必要的程序使之上升到法律层面。同时,制定上下游产业链协调的税收政策,税收优惠重点从生产销售环节向研究开发环节转移,确立企业的研发活动为税收激励的关键环节。此外,注重把企业的创业和经营过程纳入税收优惠政策当中,降低高新技术企业创业初期的投资、经营风险。将税收优惠转变为“以间接减免为主,直接减免为辅;过程优惠为主,结果优惠为辅”的政策模式。具体包括:一是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力度,允许高新技术企业按照销售或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设立各种准备金,并准予这些准备金在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对具有发展科技愿望但经济实力不足的企业,允许按销售或者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科技发展基金。对中小企业用税后利润进行研发和再投入的,给予一定比例的退税支持,准许企业投资的净资产损失从应税所得额中扣除。二是加大风险投资的税收支持力度。对创投企业投资于高新技术企业的风险投资收入可给予较长期限的免税优惠,扩大投资抵免范围,允许股权转让损失抵扣企业所得税。对法人或者居民投资于创投企业获得的持有期的投资收益,减免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对创投企业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的利润再投资于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创投企业的股东将转让股权获得的收益再投资于创投企业的,给予投资退税。三是完善对科技人才培养与激励的税收制度,鼓励对教育科技的投入。放宽计税工资的扣除标准,提高高科技人才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等。四是支持创新激励政策向民间企业和中小企业倾斜。加大对中小企业的税式支出力度,通过对研发费用抵免、原有设备的加速折旧、技术转让收入的税收优惠等,促进和保障民间企业自主创新活动的开展。通过制定投资抵免、减免所得税等措施,降低成本和风险,鼓励对中小企业投资。对一些进入门槛低、吸纳劳动力容量大的餐饮、旅游等行业,制定符合其行业特点、涵盖多个税种的税收政策支持体系。降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对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企业予以税收优惠等。
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税收制度。一是不断加大对现代物流业、现代会展业、高科技行业的税收支持力度。具体包括统一物流业各环节业务的营业税税率,减按3%税率计征。对物流企业技术改造中购置的国产设备给予投资抵免。对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和所属企业提供运输劳务取得的运输收入和仓储收入,可以差额征收营业税。对展览馆、会展中心专门用作会展活动的房产减免房产税。对国家和省认定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等科技企业孵化器,自认定之日起,暂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二是推动现代金融服务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的实施。在统一执行国家营业税政策的基础上,适度降低金融保险业、旅游业营业税税率,并采取财政返还的方式,让利于金融服务企业和旅游企业。三是大力扶持咨询、法律、会计、资信评估、市场代理等中介服务业和各类经纪机构。对中介机构取得的收入,给予3年免征营业税、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优惠。对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取得的收入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按月减除一定的学习费用。四是从资金、税收政策上大力支持委托研发、科技咨询、工程设计等科技服务业。
完善与民生发展攸关的税收制度。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一是应积极实施工薪家庭减税政策。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二是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改革消费税征税范围,抑制奢侈品、高污染和高耗能产品的消费,适当降低文化体育业、旅游业等营业税税率,鼓励引导居民更多地消费具有环保功能、科技含量高的产品。三是加大调节收入分配政策力度。四是将遗产继承收入、大额财产捐赠收入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偶然所得征税范围,调节过高收入。五是开征社会保障税,并通过税收优惠激励社会慈善事业发展。六是针对就业压力,取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时限,增强税收优惠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对大学和中专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等群体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绿色税制体系。一是改革消费税。适当拓宽消费税征收范围,在消费税的征收对象中增加资源耗费量大、生产工序及后续使用中破坏环境的高污染产品。二是调整资源税。按照“拓宽税基、调高税率、减少优惠”的基本思路设计。一方面,适当扩大征收范围。在原有税目的基础上,将必须加以保护的森林、草原、淡水、地热等非矿藏自然资源纳入征收范围。另一方面,调整计税依据和计税方法。将资源税由按现有的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计税改为按开采量计税,改变现行单一的从量计税方法,采取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相结合的新型税率模式,并适当提高税率标准。同时,有效整合现有税费,将各类资源性收费如矿产资源管理费、林业补偿费、育林基金、林政保护费、电力基金、水资源费、渔业资源费等,并入资源税。此外,应逐步提高资源税税负水平。结合资源产品价格调整和收费制度改革,适时取消不适当的减免税,提高资源税税率。三是开征环境保护税。可将目前的各种有关环境污染的收费项目进行整合,设立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噪音等税目。
此外,还应建立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相适应的税收管理模式。比如,应完善税收立法体制,建立完整的税收法律体系,理顺税收法律关系。逐步制定税收基本法,完善税务执法、法制监督和法律救济的制度体系。优化税收管理体制,在现行财政体制和税收征管制度框架内,有效规范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政策、收入来源,对地方税收体系、地方政府调节经济的方式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系统改革,创新税收分配分享机制,促进利益分配均衡化,实现权责利的平衡。优化分税制。进一步理顺政府职能,科学划分各级政府事权、财权、税权边界,逐步完成公共财政体系框架下分税制的战略性调整。一方面,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另一方面在中央的统一调控下,适当下放部分税种的立法权。完善税收征管模式。构建符合信息化条件下的现代税收征管模式,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