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考古专业:郎咸平博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6:11:05

    郎咸平博士现为长江商学院教授及香港中文大学财务学讲座教授。郎博士主要致力于公司监管、项目融资、直接投资、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破产等方面的研究,在国际最著名的经济及财务学刊上发表过多篇有影响的论文。他的学术成果不仅被学术界和财务管理教科书广泛引用,还为众多的知名媒体所报道。郎博士现担任世界银行及亚洲开发银行的顾问。
  郎教授曾于1998-2001在世界银行担任公司治理顾问,致力于研究公司治理以及保护小股民权益的課題。郎教授2001年下半年在国內股市极力推广“辩方举证”以及“集体诉讼”措施以保护小股民的正当权益。他的观点受到媒体,学术界以及政府的高度重視,因此被媒体尊称为“郎监管”。

郎咸平先生,本是港人,事业有成,家境殷实,竟不幸成了大陆当下最具争议的人物。揶揄讽刺、诅咒谩骂,甚至威胁恫吓滚滚而来,郎先生被从头到脚淋了一身脏水。郎先生不好好在香港大学里做他的优哉游哉的教授,为何跑到大陆招惹麻烦?原因是郎先生要争做大陆民众的利益代表,要捍卫国家资产不被侵吞私占,四处奔走呼号、仗义执言。

  这位被戏称为“郎监管”的郎咸平认为,在中国大陆经济转型、企业改制,即所谓“产权改革”的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在理论误导和“内部人”的运作之下,大量原本公有的资产被中饱私囊。被“盯上”或点名的改制企业的老总们,对郎先生极为恼火。响应这些老总们的舆论及一些学者更指责郎先生作为局外人本不该来“搅局”,他们说:郎咸平是股市的“毒药”,是“乱市英雄”。

  如果,郎咸平的确是“局外人”,那我认为,反倒应当好好听郎先生的意见。因为,“局外人”者即非利益冲突中的当事人,即非既得利益者,这样站在客观中立立场上的人的话,难道不该听一听吗?!

  仔细听听看看郎先生有关大陆产权改革的评论,并非如一些舆论所指是惟恐天下不乱,总是批评,总是搅局。其实,郎咸平关于大陆产权改革的评论绝大部分是建设性的,实实在在,言之有理、持之有故,不仅依托中国实际情况,且有广阔国际视野,可为各国产权理论与实践所佐证。郎先生的两大观点值得关注:

  其一,提出产权改革中的监管及监管主体问题。

  法治精神的核心是权力的监督制约。然而,中国产权改革中缺位的恰恰是监督。郎先生概括出了产权改革的两大特点,“第一法律缺位下的合法性,第二是买卖双方自定价格的交易。”有人批评郎咸平认为国有资产的贱卖是缺乏常识,因为,产权交易只要是双方自愿,就是公平交易,也就是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了价格。因此,不存在贱买贱卖问题。

  郎咸平指出这类看法的误区。他提出,国有资产并非国资委或国有企业的,国有企业是属于老百姓的。买卖双方交易的是别人的东西,惟独事主不在场,这是国企改革的最大问题,郎先生真是一针见血。

  为什么中国的产权改革得不到社会的普遍认同?为什么许多企业家被社会认为背负“原罪”?原因就在这里!在处置财产的时候,财产所有者被排除在外。在这种情况下,产权改革的范围越大,对社会公平感的损害就越大。而对社会公平感大规模的损害,必然破坏社会的道德基础,破坏社会和谐,酝酿社会冲突。

  郎咸平提出,需要对于产权改革进行严格监管,而监管的主体必须重新建立和确认,不仅具有经济意义,更具有政治意义。

  其二,指出职业经理市场化是中国产权制度改革的出路。

  受过西方经济学系统训练并长期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做学术研究的郎咸平先生,纠正了多年来在大陆讹传已久的一些关于西方市场经济、产权制度的若干严重误解。在这方面,郎先生的确没有给国内的一些号称著名经济学家们留够面子。郎先生坦率地说:常常听国内有人说,国有企业的所有人缺位,“这是非常荒谬的说法。我一生致力于公司治理的研究,我从来就没听到过这件事!”进而,他对目前国有企业产权改革中颇受青睐的MBO(管理层收购),提出了意见。

  郎先生常用一个比喻,通俗地说明目前我国MBO存在的合法性、正当性问题。他比喻说,许多人家都请了保姆来收拾屋子,照顾孩子。但我们都知道保姆工作干得再好,贡献再大,她也是保姆,而不能变成主人。但现在国有企业的管理层,干不好则已,干好了就想把企业变成自己的。这是没道理的,因为企业的出资人并不是企业,更不是管理层。努力工作,是管理层应尽的义务。企业发展迅速,说明国家选对了管理者。郎先生援引了美国著名经理人通用公司的威尔奇的例子。威尔奇是美国通用发展史上传奇人物,但无论威尔奇工作怎样出色,但他依然是个“打工仔”,只不过是个高级的成功的“打工仔”。我们不少企业的管理层远比不上威尔奇,却闹着要当老板。“打工仔”变“老板”,这根本就不是什么改革,而从根本上无视产权,彻底践踏产权制度。

  国有企业改革出路在哪里?郎先生指出,要走出“国退民进”的误区和迷信。自由经济、民营化并非良策,并不能也没有解决所有问题。战后的美国经济雄居鳌头,真正的奥秘是政府的强而有力的监管和强大完善的法律制度。是强政府,管社会,而不是“小政府,大社会”。真正彻底推行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大搞私有化、自由化的俄罗斯,其造成的失败和严重后果,世人有目共睹。因此,对于中国来说,不应继续在生产关系上打主意,应当抓紧完善法律制度,建设法制环境,培育职业经理人队伍,为国有企业提供有效而可靠的管理层,这才是中国国有经济改革发展的正途。

  郎咸平作为一个热心的局外人,对中国正在发育中的市场经济,对中国的产权制度,进行了一系列调查研究,发表一系列意见建议。问题是谁应当倾听郎先生的意见呢?我以为至少应有两位重要听众不该缺席。

  一是党和政府。我们党是信奉马克思主义的,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念之一便是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中国人民通过艰苦奋斗、克勤克俭,积累起来的国有企业是全民的财产,是中国“经济基础”中的核心部分。如果这个基础被挖空了,上层建筑早晚会掉下来,这是最浅显不过的道理。近来党中央十分强调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搞好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是各级党政领导执政能力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表现。

  二是企业家。现在有不少企业家对郎教授心存嫉恨,认为郎教授成心捣乱,坏人好事。其实,大可不必如此。中国不少企业家是信命的。命中有的早晚能得到,命中没有的即使一时到手也难免得而复失。这倒未必是宿命,现实中此类比比皆是。最新的触目惊心的事实在俄罗斯,如果不相信命运就看看俄罗斯的首富霍多尔科夫斯基和他的尤科斯公司吧!俄罗斯的新富豪阶级,在短短10年内集中了俄罗斯大部分财产,其中七大家族在黄金时期控制了俄50%的财富。但是,俄罗斯人民、俄罗斯社会并不认同新富豪阶级的致富的正当性。结果,曾几何时俄罗斯的七大寡头而今安在哉!

  特别应当指出,俄罗斯的教训的重要启示是:在社会转型时期,在经济转轨之际,在产权改革当中,对应得财产的认同不仅取决于当事人,也还必须考虑社会接受和认同的程度。霍多尔科夫斯基当然认为他的财产都是合法所得,但当大多数人民的看法与之相反时,他便无奈地坐进了班房里。郎教授的眼光和言辞也许是犀利了一些,但切莫把郎教授仅仅看做一介狂生,他的看法的背后是社会的情绪。社会情绪在化为行动前,一般是看不见、摸不到的。它只能通过少数敏锐的头脑进行透视。所以,郎咸平的观点不应被忽视。

  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如果还记得这条古训,就请听听郎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