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石岩窟在哪:五行统论 【 易理探索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9 21:33:47

五行统论

 

 

《类经图翼》
张介宾

 

 

五行者,水火木金土也。

 

 

五行即阴阳之质,阴阳即五行之气。气非质不立,质非气不行。行也者,所以行阴阳之气也。

 

 

朱子曰:五行质具于地而气行于天。其实元初,只一太极,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天得一个四,地得一个四,又各有一个太极行乎其中,便是两其五行而已。故河洛图具阴阳之象,分左右中前后以列五行生成之数焉。先儒曰:天地者,阴阳对待之定体,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者,阴阳流行之次序。对待非流行不能变化,流行非对待不能自行,此五行所以流行于天地中而为用也。

 

 

故大挠(大挠:传说为黄帝史官,始作甲子)察天地之阴阳,立十干十二支以蓍日月之象。十干以应日,天之五行也。甲阳乙阴为木,丙阳丁阴为火,戊阳巳阴为土,庚阳辛阴为金,壬阳癸阴为水。十二支以应月,地之五行也。子阳亥阴曰水,午阳巳阴曰火,寅阳卯阴曰木,申阳酉阴曰金,辰戌阳丑未阴曰土。干支出而六甲成,运气分而时序定。所谓天地相临,阴阳相合,而生成之道存乎其中,故五行之化无乎不在。

 

 

精浮于天则为五星:水曰辰星,火曰荧惑,木曰岁星,金曰太白,土曰镇星。

 

 

形成于地则为五方:水位于北,火位于南,木位于东,金位于西,土位于中。

 

 

其为四时:则木王于春,火王于夏,金王于秋,水王于冬,土王于四季。

 

 

其为六气:则木之化风,火之化暑与热,土之化湿,金之化燥,水之化寒。

 

 

其为名目:则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

 

 

其为功用:则水主润,火主焕,木主敷,金主敛,土主溽。

 

 

其为形体:则水质平,火质锐,木质长,金质方,土质园。

 

 

其为赋性:则水性寒,火性热,木性温,金性清,土性蒸。

 

 

其为五帝:则木曰太皞,火曰炎帝,土曰黄帝,金曰少皞,水曰颛项。

 

 

其为五神:则木曰勾芒,火曰祝融,土曰后土,金曰蓐收,水曰玄冥。

 

 

其为五则:则火以应衡,水以应权,木以应规,金以应矩,土以应绳。

 

 

至若五谷、五果、五畜、五音、五色、五臭、五味、五藏之类,无非属于五行也。

 

 

又如五行气数之异,阴阳之辨,亦有所不同者。

 

 

若以气言时之序,则曰木火土金水,如木当春令为阳稚,火当夏令为阳盛,金当秋为阴稚,水当冬令为阴盛,是木火为阳而金水为阴也。

 

 

若以数言生之序,则曰水火木金土。如天一生水为阳稚,天三生木阳盛,地二生火为阴稚,地四生金为阴盛,是水木为阳,而火金为阴也。

 

 

此外,如洛书、乐律、刘向、班固等义,序各不同,无非变化之道,而运用之机,亦无过生克之理耳。

 

 

故自其相生者言,则水以生木,木以生火,火以生土,土以生金,金以生水。

 

 

自其相克者言,则水能克火,火能克金,金能克木,木能克土,土能克水。

 

 

自其胜复者言,则凡有所胜,必有所败,有所败,必有所复。母之败也,子必救之。如水之太过,火受伤矣,火之子土,出而制焉;火之太过,金受伤矣,金之子水,出而制焉;金之太过,木受伤矣,木之子火,出而制焉;木之太过,土受伤矣,土之子金,出而制焉;土之太过,水受伤矣,水之子木,出而制焉。

 

 

盖造化之机,不可无生,亦不可无制。无生则发育无由,无制则亢而为害。生克循环,运行不息,而天地之道,斯无穷巳。

 

 

第人知夫生之为生,而不知生中有克;知克之为克,而不知克中有用;知五之为王,而不知五者之中,五五二十五,而复有互藏之妙焉。

 

 

所谓生中有克者,如木以生火,火胜则木乃灰烬;火以生土,土胜则火为扑灭;土以生金,金胜则土无发生;金以生水,水胜则金为沉溺;水以生木,木胜则水为壅滞。此其所以相生者,实亦有所相残也。

 

 

所谓克中之用者,如火之炎炽,得水克而成既济之功;金之顽钝,得火克而成锻炼之器;木之曲直,得金克而成芟削之材;土之旷墁,得木克而见发生之化;水之泛滥,得土克而成堤障之用。此其所以相克者,实又所以相成也。

 

 

而五常之德亦然,如木德为仁,金德为义,火德为礼,水德为智,土德为信。仁或失于柔,故以义断之;义或失于刚,故以礼节之;礼或失于拘,故以智通之;智或失于诈,故以信正之。是皆生克反用之道也。

 

 

所谓五者之中有互藏者,如木之有津,木中水也;土之有泉,土中水也;金之有液,金中水也;火之熔物,火中水也。夫水为造化之原,万物之生,其初皆水,而五行之中,一无水之不可也。

 

 

火之互藏,木钻之而见,金击之而见,石凿之而见;惟是水中之火,人多不知,而油能生火,酒能生火,雨大生雷,湿多成热,皆是也。且火为阳生之本,虽若无形,而实无往不在,凡属气化之物,非火不足以生,故五行之中,一无火之不可也。

 

 

土之互藏,木非土不长,火非土不荣,金非土不生,水非土不畜,万物生成无不赖土,而五行之中,一无土之不可也。

 

 

木之互藏,生于水,植于土,荣于火,成于金。凡发生之气,其化在木。即以人生而言,所衣所食皆木也,得木则生,失木则死,故曰人生于寅,寅者阳木之位也。由人而推,则凡动植之类何非阳气?而又何非木化?此五行万物之中,一无木之不可也。

 

 

金之互藏,产于山石,生诸土也;淘于河沙,隐诸水也;草有汞,木有镴,藏于木也;散可结,柔可刚,化于火也。然金之为用,坚而不毁,故易曰乾为金。夫乾象正圆,形如瓜卵,柔居于中,刚包乎外。是以天愈高而愈刚,地愈下而愈刚。故始皇起坟骊山,深入黄泉三百丈,凿之不入,烧之不毁。使非至刚之气,真金之体,乃能若是其健而运行不息乎?故凡气化之物,不得金气,无以坚强。所以皮壳在外而为捍卫者,皆得乾金之气以固其形。此五行万物之中,一无金之不可也。

 

 

由此而观,则五行之理,并互无穷。故甲丙戊庚壬,天之阳干也,而交于地之子寅辰午申戌;乙丁巳辛癸,天之阴干也,而交于地之丑亥酉未巳卯。天地五行挨相交配,以天之十而交于地之十二,是于五行之中,各具五行,乃成六十花甲;由六十花甲而推于天地万物,其变可胜言哉?然而变虽无穷,总不出乎阴阳;阴阳之用,总不离乎水火。所以天地之间,无往而非水火之用。欲以一言而蔽五行之理者,曰乾坤付正性于坎离,坎离为乾坤之用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