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璇玑 汉服吧:【引用】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8:45:41

【引用】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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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规定

  税法上,对“免、抵、退”税办法有三步处理公式:一是,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售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留抵税额;二是,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三是,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会计上,实行“免、抵、退”政策的账务处理相应有三种处理办法。

  (1)应纳税额为正数,即免抵后仍应缴纳增值税,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时,可全部退税,免抵税额为0。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时,可退税额为留抵税额,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留抵税额。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通过以上三种情况的分析与处理可看出,如果不计算出“免抵税额”,会计处理上将无法平衡。

  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该企业2007年1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68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240万元(不含税),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1920万元。上期留抵税款3万元,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则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源等,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4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0000

    贷:银行存款4680000

  (2)产品外销时,免征本销售环节的销项税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192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9200000

  (3)产品内销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280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08000

  (4)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1920×(17%-15%)=38.4(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384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84000

  (5)计算应纳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40.8-(68+3-38.4)=8.2(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82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82000

  (6)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82000

    贷:银行存款82000

  依上例,如果本期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为120万元,其他不变,则1至4步分录同上,其余账务处理如下:

  (5)计算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240×17%-[120+3-1920×(17%-15%)]=-2.6(万元)。由于应纳税额小于0,说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2.6万元,不需作会计分录。

  (6)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1920×15%=288(万元)。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288万元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6(万元),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288-2.6=285.4(万元)。

  借:其他应收款2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2854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880000

  (7)收到退税款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26000

    贷:其他应收款26000

  依上例,如果本期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为480万元,其他不变,则1至4步分录同上,其余5、6、7步账务处理如下:

  (5)计算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240×17%-[480+5-1920×(17%-15%)]=-405.8(万元),不需做会计分录。

  (6)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1920×15%=288(万元)。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05.8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2880万元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288(万元),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288-288=0(万元)。

  借:其他应收款288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880000

  (7)收到退税款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2880000

    贷:其他应收款2880000

  生产企业“免、抵、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根据业务流程主要可分:免税出口销售收入的核算、不予抵扣税额的核算、应交税费的核算、进料加工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的核算、出口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的核算,以及免抵退税调整的核算。根据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核算,主要涉及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和“应收出口退税”。其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有“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金”、“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这5个专栏,贷方设有“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这4个专栏。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专栏核算时借贷方是固定的,增加用蓝字,减少用红字。在一般情况下,企业取得主管退税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书》后,根据上面注明的免抵税额、应退税额分别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应收出口退税”,根据上面注明的免抵退税总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取得主管退税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税证明》、《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税核销证明》后,根据上面注明的“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红字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购进用于加工出口货物的材料价款、运杂费等借记“材料采购”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对可抵扣的运费金额按7%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材料采购”科目。

  加工货物出口销售后,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产成品”科目;企业按规定的增值税征收率与退税率之差计算的出口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用全部进项税额中剔除出口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后的余额去抵减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即为当期应纳税额或当期留抵税额。月末对当期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货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申报入库时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货记“银行存款”科目。

  对按规定计算出的当期应退税额借记“应收出口退税”科目,当期免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科目,按当期计算的免抵退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此项会计处理一般是在取得主管退税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后做。

  收到税务机关退回的增值税税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出口退税”科目。

  生产企业已办理退税和免抵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货的,应及时到其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交纳已退的税款,调整已免抵税额。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冲减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调整“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例:某工业企业生产销售甲产品。某月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材料价款为40万元,增值税额为6.8万元;本月内销收入为100万元,外销收入按当日市场汇价折合人民币金额为140万元。增值税征收率和退税率分别为17%和13%,本月已销产品的生产成本为140万元,上期留抵税额12万元。本月申报所属期上月的免抵退税(全部为一般贸易),外销收入为120万元。购销业务均以银行存款收付。试做会计分录:

  ⑴购入原材料:

  借:材料采购或原材料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000

    贷:银行存款468000

  ⑵实现销售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257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00×17%)170000

      主营业务收入——内销1000000

            ——外销1400000

  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内销(1400000×40%)560000

          ——外销(1400000×60%)840000

    贷:产成品1400000

  ⑷计算出口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调整出口货物主营业务成本时: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400000×(17%-13%)=840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外销5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6000

  ⑸计算当期申报的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免抵税额时:

  免抵退税额=1200000×13%=156000(元)>上期留抵税额120000元

  应退税额=120000

  免抵税额=156000-120000=360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36000

    应收出口退税12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56000

  ⑹计算并缴纳当期应税额:

  应纳税额=170000-(68000-56000)=158000(元)

  借: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158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58000

  申报入库: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58000

    贷:银行存款158000

  为了避免发生出口企业因补征税额而发生经营利润的大起大落,按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对出口货物计算应补征的增值税按以下方法处理:

  对补征增值税税额中的可退税部分作为当期的应收债权借记“应收出口退税”科目,对征退税率差额部分作为出口成本借记“自营出口销售成本”(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按补征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然后对“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余额进行处理,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对补征税额冲减进项留抵税额部分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科目,对不足冲减应入库部分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税款入库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在收到退税机关的补退税批复后,对账面数大于批准数的差额,借记“自营出口销售成本”(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应收出口退税”科目。

  实际收到退税款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出口退税”科目。

  生产企业出口应纳消费税货物的账务处理

  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应纳消费税货物,可以在出口时直接予以免税。免税后如发生退关或退货的,也可以暂不办理补税,待其转为国内销售时,再申报交纳消费税。

  对出口货物未在规定期限进行退税申报补征消费税的处理。按补征的消费税税额借记“应收出口退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税款入库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对逾期申报且审核通过部分,在收到退税机关的补退税批复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出口退税”科目。

  例:2007年1月1日某生产企业A(无出口经营权)委托外贸公司B代理出口自产粮食白酒2000箱(每箱8公斤),价款折合人民币20万元,产品成本10万元。B公司按销售收入的10%收取代销手续费2万元,产品出口以后,将销售货款扣除代销手续费后退还给A企业18万元。试做有关分录。

  A企业:

  ⑴在收到B公司的代理出口粮食白酒的清单和出口单证并确认销售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B2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

  ⑵结转产品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000

    贷:产成品100000

  ⑶收到B公司代理出口粮食白酒的销售款项(扣除代理费用)时,

  借:银行存款180000

    销售费用20000

    贷:应收账款200000

  B公司:

  ⑴在报关出口后,按应收取的手续费

  借:应收账款——A20000

    贷:代购代销收入20000

  ⑵收到国外客户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200000

    贷:应付账款——A200000

  ⑶将货款扣除代销手续费一并付给生产企业A时,

  借:应付账款——A200000

    贷:应收账款——A20000

      银行存款180000